114 警察特考三等 刑事鑑識人員類別 物理鑑識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拍攝相關證物時,可透過各種打光技術以呈現不同類型證物細節與特徵,以利後續觀察與鑑定之用。請以文字或圖示方式,說明證物拍攝時常用的幾種打光方式以及適用的證物類型?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刑事證物攝影中,如何依證物表面形貌與欲呈現的特徵選擇光線方向、角度及背景。打光的目的,是讓影像清楚呈現證物的形狀、表面紋理、深淺起伏、透明度或色彩差異,以利後續觀察與鑑定。
作答時可依光線與證物的相對位置,整理常用方式:正面直射光、斜射光、側光、透射光、同軸光、環形光,以及偏振光。各種方式沒有單一固定適用範圍,應依證物特性及要凸顯的細節選擇。
解題方法
先辨認證物要呈現的特徵,再選光線:
- 要呈現整體外觀與色彩,採正面直射光或均勻環形光。
- 要凸顯表面刮痕、凹凸或壓痕,採低角度斜射光或側光。
- 要呈現透明、半透明物件內部或邊緣輪廓,採透射光。
- 要拍攝平坦、反光表面的細微紋理,採同軸光。
- 要降低玻璃、漆面、塑膠等表面的反光,採偏振光。
拍攝時應將比例尺與證物置於同一平面,記錄拍攝方向及光源配置;必要時以不同光線方向分別拍攝,避免單一光線造成特徵遺漏。
常用打光方式與適用證物
| 打光方式 | 光線配置與影像效果 | 常見適用證物 |
|---|---|---|
| 正面直射光(軸向照明) | 光源接近鏡頭方向,光線正面照射證物;照明直接、容易呈現整體色彩與外觀,但立體陰影較少。 | 一般物件外觀、色彩與標記;表面平整且不易反光的證物。 |
| 斜射光/低角度斜射光 | 光線以斜角照射表面,凹凸處形成明暗與陰影;角度越低,越能強化微小起伏。 | 刮痕、擦痕、壓痕、工具痕、足跡、輪胎痕、紙張表面壓寫痕及其他表面紋理。 |
| 側光 | 光源由證物側面照射,強調側向輪廓和表面起伏,能使淺痕產生方向性陰影。 | 凹凸痕跡、裂縫、切痕、表面磨耗及立體物件的邊緣特徵。 |
| 透射光(透射照明) | 光源置於透明或半透明證物的後方,使光線穿透物件; |
第 二 題25 分
有價證券真偽鑑定,常需依據原廠在設計階段所導入的各類防偽印刷特徵進行詳盡比對與分析,製版技術為關鍵項目之一,請說明幾種印刷有價證券使用的製版技術,包含各項技術原理、適用範圍,以及辨識性特徵?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印刷有價證券的主要印刷製版方式,以及鑑定人如何從成品的墨層形態、線條結構、立體觸感和套印狀況辨識印刷方式。安全文件常以數種印刷方式分層製作,讓背景細線、主圖案、序號及特殊油墨各自呈現不同特徵。
依圖文相對於印版表面的高低,可先掌握三類基本原理:
- 凸版印刷:圖文部分高於空白部分,由凸起處著墨。
- 平版印刷:圖文與空白部分大致在同一平面,利用親油、親水性差異分離油墨與水。
- 凹版印刷:圖文凹入印版,由凹槽或凹穴容納油墨,再轉印至承印物。
另有以網版為版面的孔版印刷,油墨穿過圖文開孔轉印。
解題方法
作答時,逐項交代「印版上的圖文形態 → 油墨如何轉印 → 常見用途 → 成品可觀察特徵」,即可完整回答題目要求。以下列出有價證券及安全文件中具代表性的製版技術。
一、凹版印刷(intaglio printing)
**原理與製版:**圖文以雕刻、腐蝕或其他製版方式形成金屬印版上的凹線或凹槽。先使油墨填入凹處,再刮除印版表面多餘油墨;印版與紙張在高壓下接觸,將凹處油墨轉移至紙面。
**適用範圍:**鈔券、證券及其他高安全性文件的肖像、主要圖案、徽章、面額文字、細緻線紋及觸覺標記。
**辨識特徵:**墨層較厚,常有明顯凸起與粗糙觸感;以放大鏡觀察,可見線條清晰、深淺與粗細有變化,部分紙張背面亦可見壓印造成的凹凸。凹版印刷的線條和觸感通常難以由一般平面複印完整重現。
二、平版/平版膠印(lithography/offset lithography)
**原理與製版:**版面圖文與非圖文部分大致共平面,利用圖文的親油性與空白部分的親水性,使油墨只附著於圖文區。膠印時,油墨先由印版轉到橡皮布,再由橡皮布轉印到紙張。
**適用範圍:**大面積底紋、彩色底圖、多色細線、底紋圖案及前後圖案配合的印刷。
**辨識特徵:**印跡通常平整,沒有凹版般明顯的厚墨凸起;細線、網紋與多色圖案應清楚。若採用精密多色套印,可觀察色彩交界、圖案位置及細線是否連續;套印偏差、網點或線條失真,可作為比對項目。
三、凸版/凸版號碼印刷(letterpress printing)
第 三 題25 分
我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殺傷力」訂為處罰特定類型非法槍彈的基本要件,因此涉案槍彈須經科學鑑定,判斷其殺傷力之有無。唯我國殺傷力係根據司法院公文,「為在最具威力之適當距離,以彈丸能穿過人體皮肉層之動能」作為認定標準,但此定義並不明確,因此若遇到爭議時,常須用不同方式進行殺傷力鑑定。請就目前我國鑑識實務上使用的殺傷力鑑定方法,以及適用之槍彈種類進行說明。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在考我國鑑識實務如何依槍彈種類及送鑑物狀況,選擇適當的殺傷力鑑定方法。依司法院秘書長民國81年6月11日函釋,殺傷力係指「在最具威力之適當距離,以彈丸能穿過人體皮肉層之動能」作為認定基準。實務上以彈丸單位面積動能達每平方公分20焦耳作為判斷標準。
法規部分以命題當年(民國114年)法規為準。《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3項授權訂定的《槍砲彈藥殺傷力認定基準》,已將每平方公分20焦耳明定為認定標準;現行法規已明文化此標準。
解題方法:依能否安全試射及彈藥特性選法
作答時先說明核心數值標準,再依序交代實務上常用的四種方法,並指出各方法所適用的槍彈。判斷重點是:槍枝能否安全試射、是否有適用彈藥,以及彈藥是否會以爆炸、破片等方式造成殺傷。
一、性能檢驗法
檢查槍枝的機械結構及射擊功能,包括槍管是否貫通、重要承壓零件是否完整,以及擊發、裝填、閉鎖、退殼等動作是否正常。此法透過結構與功能判斷槍枝能否正常發射具殺傷力的彈丸,不以實際彈丸動能測定為必要。
**適用情形:**沒有適用子彈,或實際試射具有危險性的土造、改造槍枝。性能檢驗亦常作為試射前確認槍枝狀態與安全性的程序。
二、動能測定法
以適用彈藥試射,測量彈丸速度、質量與截面積,計算彈丸單位面積動能,再與每平方公分20焦耳的標準比較。公式如下:
其中 為動能、 為彈丸質量、 為彈速、 為彈丸截面積、 為截面半徑, 為單位面積動能。實務上可用光電測速器測定彈速。
第 四 題25 分
車禍現場勘察時若發現掉落之玻璃碎片,後續經尋獲疑似肇事車輛後,為確認兩者是否具有相同物理特性,鑑識人員通常會以顯微鏡搭配折射率比對技術進行分析。請說明目前鑑識單位在執行此類折射率比對之程序、工具與判斷依據。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以**折射率(refractive index, RI)**比較玻璃碎片的物理性質。折射率是光在真空中的速度與在介質中的速度之比,常以 表示;對透明玻璃而言,折射率會受玻璃成分、製程及熱處理影響,因此可作為區分玻璃樣本的特性之一。
折射率比對的核心,是在相同測量條件下,測定現場碎片與疑似肇事車輛玻璃的折射率,再依測量結果及方法的誤差範圍,判斷兩者是否相容。折射率相近只能表示兩樣本在此項特性上相符,不能單憑這一項結果認定碎片必定來自該車。
解題方法:程序與工具
鑑識流程通常包括證物檢視、儀器測量及結果比較,並以實驗室經驗證的程序控制測量品質。
-
證物檢視與分類 分別檢視現場拾獲碎片與疑似車輛採樣玻璃,記錄外觀、顏色、厚度及碎片型態,並依可能的玻璃來源分開處理。避免混樣,並清潔樣本,去除附著物或污染物。若車輛有不同部位的玻璃,應分別採樣與比對。
-
製備樣本並置入浸液 將玻璃碎片置於折射率已知或可由儀器讀取的浸液中,再放在載玻片或儀器樣本槽內。浸液的作用是讓玻璃與周圍介質形成可觀察的光學界面;當兩者折射率相同時,界面對比會降至最低。
-
以相位差顯微鏡及控溫熱台測量 常見的自動化工具是 GRIM(Glass Refractive Index Measurement)系統,包含相位差顯微鏡、控溫熱台、影像擷取與分析軟體。系統以受控方式改變樣本與浸液的溫度,利用浸液折射率隨溫度變化的特性,尋找玻璃與浸液折射率相等的「匹配點」。在匹配點,玻璃邊界的影像對比會達到最低;儀器再依該溫度下浸液的折射率,計算或記錄玻璃的折射率。
傳統浸液顯微鏡法也可觀察玻璃邊緣與浸液的明暗或 Becke 線變化,判斷兩者折射率的相對高低;自動化系統則可將這項觀察轉為較一致的量測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