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警察特考四等 消防警察人員類別 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考古題詳解

114 年・警察特考・四等・消防警察人員類別
試題代碼 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第 一 題25 分

避難器具,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有關避難器具設置規定及緩降機操作面積、開口面積、下降空間、下降空地之規定為何?

依據「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規定,有關緩降機綜合檢查下降之注意事項為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避難器具設置的基本條件,以及緩降機在《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中的綜合檢查。作答時先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61 條說明避難器具的一般設置原則,再依第 162 條至第 165 條列出緩降機的開口面積、操作面積、下降空間及下降空地,最後整理下降檢查的操作、判定與注意事項。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題目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設置標準,依條號逐項整理;第二部分是檢修基準,按「檢查方法、判定方法、注意事項」作答。緩降機常考數值為:操作面積 0.5 m20.5\ \text{m}^2、器具中心半徑 0.5 m0.5\ \text{m} 的下降空間,以及平均下降速度每秒 8080 至 100 cm100\ \text{cm}、最大下降速度每秒 150 cm150\ \text{cm} 以內。

避難器具設置規定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61 條,避難器具應:

  1. 設於避難時容易接近之處。
  2. 與安全梯等避難逃生設施保持適當距離。
  3. 供避難器具使用的開口部應具有安全構造。
  4. 平時裝設於開口部,或於必要時能迅速裝設於該開口部。
  5. 設置避難器具(滑臺、避難繩索及滑杆除外)之開口部,上下層應交錯配置,不得位於同一垂直線上;但避難上無障礙者,不在此限。

緩降機的空間及面積要求

依同標準第 162 條至第 165 條,緩降機應符合下列規定:

項目規定
開口面積高 8080 公分以上、寬 5050 公分以上;或高 100100 公分以上、寬 4545 公分以上。
操作面積設置周圍不得有操作障礙,並應有 0.5 m20.5\ \text{m}^2 以上的操作面積;此面積不含避難器具所占面積,且邊長均應為 6060 公分以上。
下降空間以器具中心為軸,半徑 0.50.5 公尺的圓柱形範圍。突出物在 1010 公分以內且無避難障礙者,或突出物超過 1010 公分但已採取避免損傷繩索措施者,得位於下降空間內。
下降空地應保有下降空間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積。

開口尺寸的「或」表示兩種尺寸組合擇一符合;操作面積則須同時符合面積與邊長要求,不能只看面積。

緩降機綜合檢查:下降

檢查方法

依檢修基準確認緩降機能否正常下降,主要步驟如下: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二 題25 分

室內消防栓設備,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32 條規定,有關配管部分,依何規定設置?

依據「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外觀檢查規定,有關配管之檢查方法為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32 條,說明室內消防栓設備的配管如何設置;第二部分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說明配管的外觀檢查方法。

以下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114 年 1 月 9 日修正的檢修基準未修正室內消防栓設備章。

解題方法

一、設置標準第 32 條:配管部分

作答時依「專用原則、管材、管徑、立管位置與供水、防震」整理:

  1. 配管應為專用;但與室外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連結送水管等滅火系統共用,且不妨礙功能者,不在此限。
  2. 管材須符合規定之一:
  • CNS 6445 配管用碳鋼鋼管、CNS 4626 壓力配管用碳鋼鋼管、CNS 6321 配管用不銹鋼鋼管,或具有同等以上強度、耐腐蝕性及耐熱性者。
  • 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具氣密性、強度、耐腐蝕性、耐候性及耐熱性等性能的合成樹脂管。
  1. 管徑依水力計算配置;立管與連結送水管共用時,管徑應在 100 毫米以上。
  2. 立管管徑:第一種消防栓在 63 毫米以上;第二種消防栓在 50 毫米以上。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三 題25 分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41 條規定,有關天然氣瓦斯漏氣檢知器設置規定及水平距離之起算規定為何?

依據同標準第 142 條規定,有關瓦斯漏氣受信總機的設置規定為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41 條瓦斯漏氣檢知器的設置位置,以及第 142 條瓦斯漏氣受信總機的設置要求。檢知器位置依瓦斯相對於空氣的比重判斷:天然氣比空氣輕,適用「瓦斯對空氣之比重未滿一」的規定。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天然氣檢知器設置規定

依第 141 條,瓦斯漏氣檢知器應依瓦斯特性,裝設於天花板或牆面等便於檢修處。天然氣對空氣比重未滿一,設置時應掌握下列要點:

  1. **水平距離:**檢知器應設於距瓦斯燃燒器具,或瓦斯導管貫穿牆壁處水平距離八公尺以內。
  2. **樑或類似構造體的例外:**樓板有淨高六十公分以上之樑或類似構造體時,檢知器應設於靠近瓦斯燃燒器具或瓦斯導管貫穿牆壁處。
  3. **天花板附近有吸氣口:**若瓦斯燃燒器具室內的天花板附近設有吸氣口,檢知器應設在與天花板間沒有淨高六十公分以上之樑或類似構造體區隔的吸氣口一點五公尺範圍內。
  4. **垂直高度:**檢知器下端應裝設在天花板下方三十公分範圍內。

水平距離起算點依第 141 條第三款:

  • 瓦斯燃燒器具:以燃燒器中心點起算。
  • 瓦斯導管貫穿牆壁處:以面向室內牆壁處的瓦斯配管中心處起算。

解題方法:瓦斯漏氣受信總機

依第 142 條,瓦斯漏氣受信總機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裝置於值日室等平時有人之處所;設有防災中心時,設於防災中心。
  2. 應具有標示瓦斯漏氣發生之警報分區的功能。
  3. 設於瓦斯導管貫穿牆壁處的檢知器,其警報分區應個別標示。
  4. 操作開關距樓地板面高度須在 0.8 公尺以上、1.5 公尺以下;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四 題25 分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83 條之 1 規定,有關藥劑設計濃度為何?

依據同標準第 96 條之 1 規定,防護區域竣工時,應做之規定為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83 條之 1 的惰性氣體滅火藥劑設計濃度,以及第 96 條之 1 的防護區域完整性測試。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題目指定條文分別作答:第 83 條之 1 判斷設計濃度的安全係數與上限;第 96 條之 1 說明竣工時應辦的測試及合格標準。

法條重點

一、第 83 條之 1:藥劑設計濃度

惰性氣體藥劑的理論滅火濃度應經測試決定,並須使固定防護空間達到設計濃度且維持一定時間。設計濃度應符合:

  • 一般情形:理論滅火濃度乘以 1.2 倍安全係數以上。
  • 常時有人場所:藥劑最高設計濃度以 52% 為限。
  • 防護對象為含易燃液體的場所:理論滅火濃度乘以 1.3 倍安全係數以上。
  • 防護對象為含通電中電氣設備的場所:理論滅火濃度乘以 1.35 倍安全係數以上;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