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鐵路特考佐級 事務管理 事務管理大意 考古題詳解
第 1 題2 分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總計設立 5 個電力段,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臺灣鐵路管理局所設電力段的名稱與數量。依命題當年的臺鐵組織規定,設有臺北、新竹、彰化、嘉義、臺南等五個電力段;電力段負責轄區鐵路電力設備的維修、養護等業務。
解題方法
先列出五個電力段的名稱,再與選項比對:
臺北、新竹、彰化、嘉義、臺南。
四個選項中,只有「彰化」是其中一段的名稱,因此選(B)。
選項分析
- (A) 新北:錯誤。 五個電力段中有臺北電力段,沒有新北電力段。臺北與新北是不同的地名,不能互換。
- (B) 彰化:正確。 臺鐵設有彰化電力段。
第 2 題2 分
關於臺灣鐵路事業人員因公傷殘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臺灣鐵路事業人員退休規則》第 21 條所列的「因公傷殘」認定情形。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才屬該規則所稱因公傷殘:
- 因執行職務所生之危險以致傷殘。
- 因出差遇危以致傷殘。
- 因辦公往返或在辦公場所遇意外危險以致傷殘。
- 非常時期在任所遇意外危險以致傷殘。
條文沒有將「因休假遇危」列為因公傷殘情形。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第 21 條列出的四種情形。選項 A、C、D 都直接符合條文;B 把「出差」改成「休假」,不符合條文列舉的範圍,因此是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第 3 題2 分
請問交通事業人員之任用,採取下列何種設計?
核心觀念
本題考交通事業人員的任用制度,重點是辨認「資位」與「職務」如何配置。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的制度,交通事業人員採資位職務分立制:人員的資位與所任職務分別設置,兩者並非一一固定對應。
解題方法
先辨別題目問的是交通事業人員的制度,而非一般公務人員的官等、職等或職位分類制度。掌握「交通事業人員採資位職務分立制」這項制度特徵,即可選出符合者。
選項分析
第 4 題2 分
依據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規定,技術長資位對照何種公務人員官職等?
核心觀念
本題考《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第 3 條所定的資位對照:交通事業人員轉任交通行政人員時,業務長、技術長資位相當於簡任第 11 職等至第 13 職等。
解題方法
先抓題目中的「技術長資位」,再對照辦法所列官職等範圍。技術長對照的是簡任第 11 至第 13 職等,故選項中只有 (B) 簡任 11 至 13 職等符合。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選項分析
第 5 題2 分
請問「晉薪級一級,並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的考成獎勵,屬於何種考成等第?
核心觀念
本題考《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的年終考成獎懲規定。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年終考成列甲等者,晉薪級一級,並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列乙等者則晉薪級一級,給與半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列丙等者留原薪級;列丁等者免職。
解題方法
題幹給出「晉薪級一級,並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直接比對甲、乙等的獎勵內容。晉薪級一級雖與乙等相同,但一次獎金為一個月,因此符合甲等。
選項分析
第 6 題2 分
各機關學校宿舍終止借用的認定標準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宿舍居住事實的認定標準」,依《宿舍居住事實查考及認定作業原則》第五點,宿舍借用人符合特定情形時,屬於不符實際居住標準,應終止借用並責令搬遷。以下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判斷。
主要門檻是:連續未居住 30 日以上、3 個月內居住日數累計未達 45 日;特殊出國等情形另有一年內居住日數未達 183 日的標準;經管理機關訪查 3 次均未獲回覆,且無法提出具體說明者,也符合認定情形。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中的天數、期間與訪查次數是否符合規定。此題無須計算,關鍵在於記熟「30 日、3 個月 45 日、1 年 183 日、訪查 3 次」這組標準。
選項分析
第 7 題2 分
宿舍借用人調職、離職時,應在幾個月內遷出宿舍?
核心觀念
本題考《事務管理規則》的宿舍遷出期限。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事務管理規則》第 249 條,宿舍借用人調職、離職及退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在三個月內遷出;受撤職、免職處分時,則應在一個月內遷出。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調職、離職」的一般遷出期限,再對照規則所定期間。題目未提撤職或免職,因此適用三個月期限,選項為 (C)。
選項分析
第 8 題2 分
依據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規定,當申撥國有土地內部分土地屬於鐵路、道路等依法不能分割之土地時,得辦理何種處置?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中,申撥國有土地遇到依法不能分割情形時的處理方式。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鐵路、道路等土地如依法不能分割,得辦理「預為分割」,並依地政機關測定的暫編地號及約計面積申撥。
「預為分割」是先確認申撥範圍及其暫編地號、約計面積,以利辦理撥用;並非直接辦理正式分割登記。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關鍵語句「鐵路、道路等依法不能分割」。這正是《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列出的例外情形,對應的處置是「預為分割」,因此選項 B 正確。
選項分析
第 9 題2 分
有關國有財產法所稱的公用財產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有財產法》第 4 條公用財產的分類。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國有財產分為公用財產與非公用財產;公用財產包括:
- 公務用財產:各機關、部隊、學校辦公、作業及宿舍使用的國有財產。
- 公共用財產:國家直接供公共使用的國有財產。
- 事業用財產:國營事業機關使用的財產。國營事業為公司組織者,公用財產僅指其股份。
解題方法
逐一對照選項中的名稱與法條定義即可。這題的關鍵在於辨別「公務用」與「公共用」,並留意公司組織的國營事業所持有的財產,不等於國有財產法所稱的公司用公用財產。
選項分析
第 10 題2 分
依據國有財產法規定,非公用財產之廢止撥用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有財產法》第 39 條所定「非公用財產經撥為公用後」應收回的情形。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符合各款情形時,財政部應查明隨時收回;若收回的是撥用土地,須由財政部呈請行政院廢止撥用後辦理。
第 39 條列舉的情形包括:用途廢止、變更原定用途、於原定用途外擅供收益使用,以及建地空置逾一年尚未開始建築等。
解題方法
逐一將選項與第 39 條的法定事由比對。前三項均為條文列出的情形;第四項把「逾一年」改成「逾三年」,因此年限敘述錯誤,應選 D。
選項分析
第 11 題2 分
依據國有財產法規定,非公用財產短期借用期間不得超過幾個月?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有財產法》第 40 條所定的非公用財產短期借用期間。非公用財產得供各機關、部隊、學校因臨時性或緊急性的公務用或公共用而短期借用;借用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解題方法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直接依《國有財產法》第 40 條辨認期間上限:「不得逾三個月」即表示最多三個月,不能超過三個月,因此選擇三個月。
選項分析
第 12 題2 分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性騷擾事件被害人可於多久之內向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核心觀念
本題考《性騷擾防治法》所定的申訴期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當時該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性騷擾事件被害人得於事件發生後 1 年內,向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解題方法
題幹列出的申訴對象與民國 109 年《性騷擾防治法》第 14 條第 1 項相符,直接比對條文中的期限即可:自事件發生日起算 1 年內提出申訴,因此選 (A)。
選項分析
第 13 題2 分
檔案法規定各機關得拒絕民眾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的條件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檔案法》第 18 條,各機關得拒絕民眾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的法定事由。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該條列有國家機密、犯罪資料、人事及薪資資料等情形,但未將「一般預算」列為拒絕事由。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選項與《檔案法》第 18 條列舉的拒絕事由:落在條文列舉範圍內者,機關得依法拒絕;不在列舉範圍內者,不能僅以該項內容為由依本條拒絕。題目問「何者錯誤」,因此要找出不屬於法定拒絕事由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14 題2 分
依據物品管理手冊規定,稱作物品是指購得價格未達新臺幣多少金額?
核心觀念
本題考《物品管理手冊》對「物品」的定義。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手冊所稱物品,是指金額未達新臺幣一萬元,或使用年限未達二年的設備、用品等。
題目只問購得價格的金額門檻,因此應掌握「未達新臺幣一萬元」;「未達」表示金額必須低於一萬元。
解題方法
直接依《物品管理手冊》的定義比對金額門檻即可,不必計算。題目問「未達多少金額」,答案是新臺幣一萬元,故選 B。
選項分析
第 15 題2 分
物品採購驗收完畢,送主(會)計單位辦理公款核付時,關於應備文件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物品採購驗收完成後,辦理公款核付時應檢附的付款文件。依命題當年適用的《支出憑證處理要點》,機關辦理付款,應檢附足以證明支出事實及付款依據的支出憑證;物品採購驗收完成後,送主(會)計單位辦理核付,應備文件包含支出憑證。本題以民國 109 年法規及作業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先依文件用途分類:題幹問的是「驗收完畢後,送主(會)計單位辦理公款核付」所需文件,因此應找付款核銷階段的支出證明,而不是採購招標文件、財產異動文件或物品減損文件。
選項分析
第 16 題2 分
一經領用,即作消耗登帳,不必再行報廢的物品稱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耗用品」的管理方式:物品一經領用,即列作消耗並登帳,不必在使用後另行辦理報廢。相對地,非消耗用品可繼續使用,通常須列管,屆時依規定辦理報廢。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兩個關鍵語句:「一經領用」及「作消耗登帳,不必再行報廢」。符合這種處理方式的物品,屬於消耗用品,因此選擇 (D)。
選項分析
- (A) 非消耗用品:錯誤。 非消耗用品領用後仍可繼續使用,須依其管理規定列管,不能因領用便直接視為消耗。
- **(B) 設備用品:錯誤。
第 17 題2 分
有關變賣廢品應注意事項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機關辦理廢品變賣時,對廢品的判斷及處理程序。廢品如仍有殘餘價值,應依規定辦理變賣;無法利用且不具機密性的辦公室廢紙,得售予紙廠製作再生紙漿。辦理變賣也須注意標定、點交及底價等程序。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相關規定作答。
解題方法
先抓住「變賣」的前提:物品須有可變現的價值,並依規定完成標定與點交等程序。再檢視各選項是否把特定廢品的處理方式說對,或是否錯誤地省略必要程序。
選項分析
(A) 廢品無論有無殘餘價值,皆須執行變賣程序:錯誤。 變賣是將有殘餘價值的廢品出售;無殘餘價值者並非一律辦理變賣,應按其性質依規定處理。選項以「無論有無」概括所有廢品,範圍過廣。
第 18 題2 分
有關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文電子交換的格式與作業規範。判斷時應掌握:公文採電子交換時,仍須遵守公文製作及處理程序;電子交換公文的版面格式採由左而右的橫行方式。
以下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作業規範說明。
解題方法
逐項檢視選項是否把電子交換的格式或管理規定說錯。關鍵在於區分「電子交換的版面格式」與「簽署、校對等處理程序」:電子化不代表可以任意省略必要程序;格式則依電子交換的橫式規定判斷。
選項分析
- (A) 錯誤。 電子交換公文仍應依規定完成核判及簽署等程序;採電子交換並不表示公文一律仍須以傳統方式簽署。此選項將電子交換與簽署要求作概括連結,敘述不正確。
第 19 題2 分
有關國家機密文書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家機密保護法》的適用範圍與國家機密等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依該法第 4 條,國家機密分為三級: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其中「絕對機密」為最高等級,「機密」為最低等級;法律並未將「密級」列為國家機密等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4 條
解題方法
先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4 條確認等級名稱及排列,再逐項比對選項。三級由高至低為「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選項若寫成「密級」,即與法定名稱不符。
選項分析
第 20 題2 分
有關公文程式類別使用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文程式類別與適用情境,應依《公文程式條例》及《文書處理手冊》所列公文種類判斷。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用語為準。
常見公文類別包括:
- 令:公布法律、發布法規命令或人事命令等。
- 呈: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
- 函:機關間公文往復,或人民與機關間的申請、答復等。
- 公告: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使用。
- 咨:總統與立法院、監察院公文往復時使用。
解題方法
本題的關鍵是把各選項中的「使用情境」與正確公文類別配對。可先辨認機關往復、人民申請答復、對公眾宣布,以及總統與立法院或監察院往復這幾種常考情境,再核對選項所寫的公文名稱。
選項分析
第 21 題2 分
各機關為執行安全維護工作所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安全管理手冊》有關機關安全維護的分工與執行人力。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適用的規定:
- 各機關安全維護是各級首長及全體人員的職責;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其規劃與實施由事務管理單位會同政風單位辦理。
- 各機關得視業務性質,設警衛單位,或遴僱警衛、保全人員,或運用替代役服役人員執行安全維護工作。
解題方法
抓住規範中的兩個關鍵:安全維護的協辦單位是「政風單位」,執行人力不只保全人員,也包括警衛及替代役服役人員。再比對選項,只有(D)符合手冊所列的機關彈性作法。
選項分析
第 22 題2 分
各機關員工人數達多少以上,應編組防護團?
核心觀念
本題考《民防法》第 4 條的民防團隊編組規定。依民國 109 年適用的規定,前二款編組以外的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工作人數達 100 人以上者,應編組防護團。
解題方法
抓住法條的門檻:「達 100 人以上」。題目問各機關員工人數達多少以上應編組防護團,直接對照法定門檻即可;「以上」包含 100 人本數。
選項分析
第 23 題2 分
對於人民陳情案件,原則上屬於文書流程管理的那種管制類別?
核心觀念
本題考文書流程管理的管制類別。管制方式包括「以文管制」、「以案管制」及「以人管制」;判斷重點是公文流程以單一文件、整個案件,還是承辦人為管制對象。
人民陳情案件是以「案件」為單位追蹤辦理情形,因此原則上採以案管制。本題涉及文書流程管理規範,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問的是「人民陳情案件」的管制方式,再看管制對象:陳情事項可能涉及多份往返文件,但管理目的在追蹤整個陳情案件是否妥適處理、是否結案,因此應選以案件為中心的管制方式。
選項分析
第 24 題2 分
請問出納管理人員之職務或工作,至少多久要辦理輪調一次?
核心觀念
本題考《事務管理規則》關於出納管理人員職務輪調的規定。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適用的規定,出納管理人員職務或工作,每六年至少輪換一次。此規定藉由定期輪調與職務代理,強化出納業務的內部控制。
解題方法
題目問「至少多久要辦理輪調一次」,直接找出納管理人員輪調的法定年限即可。條文規定「每六年至少輪換一次」,換成選項的問法,就是「至少每 6 年一次」,因此選 D。
選項分析
第 25 題2 分
有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務人員交代條例》對不同層級人員的移交事項、監交人員及移交期限的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依同條例第 4 條,機關首長應移交的事項共有六類,包括印信、人員名冊、交代月份截至交代日止與月報相同的會計報告及其存款、未辦或未了的重要案件、當年度施政或工作計畫及實施情形報告,以及直屬主管人員主管的財物事務總目錄。主管人員應移交的事項則依第 5 條規定,包括單位章戳、未辦或未了案件,以及所屬次一級主管人員或經管人員主管或經管的財物事務總目錄。
解題方法
依序比對題目提到的三種規定:移交事項看第 4 條及第 5 條;監交人員看第 7 條;移交與接收期限看第 9 條及第 13 條。 選項只要把適用人員、事項或期限寫錯,就不正確。
選項分析
(A) 錯誤。 機關首長應移交的事項不只有印信及人員名冊,還包括會計報告及存款、未辦或未了的重要案件、當年度施政或工作計畫及其實施情形報告,以及直屬主管人員主管的財物事務總目錄。此選項把第 4 條規定的六類事項縮減成兩項。
第 26 題2 分
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之簽稿撰擬,應採取哪種擬辦方式?
核心觀念
本題考《文書處理手冊》第 19 點所列的簽稿擬辦方式。簽是承辦人陳述案情、提出意見,供長官核定;稿則是依核定意旨擬具的公文草本。
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通常涉及施政方向或重要變更,應先由承辦人以「簽」說明案情並提出方案,待長官核定後,再依核定內容擬具公文稿。因此,採取「先簽後稿」。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文書處理手冊》規定作答。
解題方法
看到「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直接對照簽稿擬辦方式的適用情形:這類案件須先請示決策,再依核定結果辦稿。順序是:
所以選「先簽後稿」。
選項分析
第 27 題2 分
根據文書處理手冊,機關的文件簽辦流程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文書處理手冊》所定的「文件簽辦」程序。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文件簽辦依序為:
「擬辦」是承辦人研析案情並提出處理意見;「送會」是送請相關單位或人員表示意見;「陳核」是將文件逐級呈送主管核閱;「核定」則是由有權責者作成決定。
解題方法
依序掌握文件從承辦處理到主管決定的流程:承辦人先擬定處理意見,再送相關單位會辦,接著呈主管核閱,最後由權責主管核定。將此順序與選項比對,即可選出 D。
選項分析
第 28 題2 分
一般公文的機關印信,需蓋在那個位置為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一般公文用印的位置。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的公文製作規範,機關印信原則上蓋在公文首頁右側偏上方的空白處。用印位置應清楚端正,並避免遮蓋公文文字或其他重要資訊。
解題方法
題幹問的是機關印信的「原則位置」,直接掌握「首頁、右側、偏上」三個要點即可:首頁是用印頁面,右側是位置方向,偏上是上下位置,因此選首頁右側偏上面空白處。
選項分析
第 29 題2 分
文書處理程序的一般原則方面,應該多久時間內辦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文書處理手冊》的「文書處理程序一般原則」。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文書處理應「隨到隨辦、隨辦隨送,不得積壓」,強調文件收到後應及時處理並送交下一流程,不以固定的 2、4 或 6 日作為一般原則。
解題方法
題幹問的是「文書處理程序的一般原則」,可直接對照《文書處理手冊》的規定。辨認題目所問的是一般處理原則,而非特定公文的限辦期限,即可選出與規定用語一致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30 題2 分
一般公務機密文書,列為哪一等級文書保密?
核心觀念
本題考《文書處理手冊》對國家機密文書與一般公務機密文書的等級區分。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國家機密文書分為「絕對機密」、「極機密」及「機密」三級;一般公務機密文書則列為「密」等級。
解題方法
先辨別題目問的是「國家機密文書」還是「一般公務機密文書」。題幹已明確指出「一般公務機密文書」,依《文書處理手冊》的規定,直接對應「密」等級,因此選 D。
選項分析
第 31 題2 分
對於國家機密核定上,權責人員應於接獲報請後多少時間內核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6 條所定的國家機密核定期限。各機關人員發現職掌或業務範圍內有應屬國家機密的事項時,應依機密程度擬訂等級、先行採取保密措施,並立即報請核定;有核定權責人員應於接獲報請後 30 日內核定。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本題所涉期限規定為 30 日。
解題方法
題目直接問「接獲報請後多少時間內核定」,對應《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6 條的法定期限。依條文期限作答即可,不需要依機密等級或其他條件換算。
選項分析
第 32 題2 分
對於毀棄、損壞或隱匿經核定的國家機密,或致令不堪用者,可處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元以下罰金,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家機密保護法》對於毀棄、損壞或隱匿國家機密的刑事責任。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35 條,毀棄、損壞或隱匿經依該法核定的國家機密,或致令不堪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得併科」表示法院可以在判處有期徒刑之外,再併科罰金;罰金並非必須併科。
解題方法
題幹描述的行為與《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35 條完全相符。將法條的兩項刑度上限對照選項:
- 有期徒刑:五年以下
- 罰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
因此, 年、 萬元,選擇 D。
選項分析
第 33 題2 分
根據印信條例,總統及五院之印,應使用何種質料?
核心觀念
本題考《印信條例》第 3 條第 1 款對各類印信質料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國璽用玉質;總統及五院之印用銀質;總統、副總統及五院院長職章用牙質或銀質;其他印、關防及職章用銅質。
解題方法
先辨明題目問的是「總統及五院之印」,不是「國璽」或「職章」,再依第 3 條第 1 款比對質料,條文明定為銀質,因此選銀質。
選項分析
第 34 題2 分
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及全國性教育、文化事業機構印信,由哪一單位製發?
核心觀念
本題考《印信條例》第 11 條,測驗不同層級學校及教育、文化事業機構的印信,由哪個機關製發。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公立專科以上學校,以及全國性教育、文化事業機構的印信,由總統府製發。
解題方法
先抓題目中的兩個範圍:「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及「全國性教育、文化事業機構」,再對照《印信條例》第 11 條所列的製發機關。條文直接指定總統府,故選總統府。
選項分析
- (A) 文化部:錯誤。 文化部是文化主管機關,但《印信條例》第 11 條並未將題目所列機構的印信交由文化部製發。
- **(B) 教育部:錯誤。
第 35 題2 分
如察覺保管或使用人對於保管或使用物品,有侵占、盜賣情形,應由哪一單位陳報機關首長懲處,並依法究辦?
核心觀念
本題考《物品管理手冊》關於物品保管與使用責任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保管人或使用人對所保管或使用的物品,如有侵占、盜賣等情事,一經發覺,應由物品管理單位陳報機關首長懲處,並依法究辦。
解題方法
題幹直接問「由哪一單位陳報機關首長」,關鍵在辨認這是物品管理規範所指定的通報權責。依《物品管理手冊》相關規定,侵占、盜賣物品的情形由物品管理單位陳報;後續懲處由機關首長決定,並依法究辦。
選項分析
- (A) 司法單位:錯誤。 司法機關負責依法偵辦、審理相關案件;但題目問的是機關內部應由哪個單位陳報機關首長,規定指定的是物品管理單位。
- **(B) 政風單位:錯誤。
第 36 題2 分
各機關、部隊、學校、辦公、作業使用之國有財產,稱為哪種財產?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有財產法》第 4 條對公用財產的分類。國有財產分為公用財產與非公用財產;公用財產再分為公務用、公共用及事業用財產。
依第 4 條第 2 項第 1 款,供各機關、部隊、學校、辦公、作業及宿舍使用的國有財產,屬於公務用財產。本題敘述直接對應法條中的「各機關、部隊、學校、辦公、作業」等用語。詳解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相關分類定義未有影響本題判斷的重要修正。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使用目的,再對照《國有財產法》第 4 條的分類:
- 供機關等辦公、作業使用:公務用財產。
- 由國家直接供公眾使用:公共用財產。
- 由國營事業機關使用:事業用財產。
題幹描述的是各機關等辦公、作業所使用的國有財產,因此選公務用財產。
選項分析
第 37 題2 分
公用財產之主管機關,依據哪一法律規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用財產之主管機關」的法源。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預算法》第 96 條規定,公用財產的主管機關由各該機關依預算程序辦理;因此題目所問的法律依據是《預算法》。
解題方法
看到「公用財產」應先辨認題目詢問的是主管機關的法源,而非財產收支的會計處理、財務審核或財政政策。依題意核對《預算法》第 96 條,即可判定答案為 (C)。
選項分析
第 38 題2 分
非公用財產類的建築改良物,其約定租賃期限為幾年以下?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有財產法》第 43 條所定的非公用財產類不動產租賃期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非公用財產類不動產出租時,建築改良物的約定租賃期限為五年以下;建築基地則為二十年以下。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詢問的是「非公用財產類」的不動產,再確認租賃標的是「建築改良物」。依《國有財產法》第 43 條第一款,建築改良物的租期上限是五年,因此選擇列有「5 年以下」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39 題2 分
發生意外突發事件,應儘速通知警衛或單位主管,會同哪一單位處理,並儘可能保持現場原狀?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機關發生意外突發事件時的通報與現場處理程序。依命題時適用的《安全管理手冊》第 11 條第 5 項,發生意外突發事件,應迅速通知警衛或單位主管,會同政風單位處理,並儘可能保持現場原狀。
這項規定著重於及時通報、保存現場,以利後續調查及釐清事件經過。涉及法規者,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關鍵語句:「通知警衛或單位主管」、「會同處理」、「保持現場原狀」。這與《安全管理手冊》所列的意外突發事件處理程序相符;依規定,會同處理的單位是政風單位,因此選 (D)。
選項分析
第 40 題2 分
依據宿舍管理手冊,宿舍管理的督導機關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宿舍管理手冊》所定的宿舍管理權責分工。依手冊第 2 點,宿舍管理的督導機關為財政部;二級以上機關為主管機關;經管公有宿舍的各機關為管理機關。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題幹直接詢問手冊明定的「督導機關」,依《宿舍管理手冊》第 2 點對照權責即可。要注意「督導機關」「主管機關」與「管理機關」是不同層級的分工,不能只憑機關名稱或業務印象判斷。
選項分析
第 41 題2 分
依法留職停薪之宿舍借用人,因養育多少足歲以下子女,可以例外不遷出宿舍?
核心觀念
本題考《宿舍管理手冊》關於宿舍借用人留職停薪時的遷出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宿舍借用人留職停薪時,原則上應於三個月內遷出;但因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而依法留職停薪者,不受遷出規定限制。
「三足歲以下」指未滿四足歲,包含未滿一歲、滿一歲未滿二歲,以及滿二歲未滿三歲等情形;依題目用語,應選三足歲以下。
解題方法
抓住法條中的例外條件:「因養育三足歲以下之子女依法留職停薪者,不在此限。」題目問可例外不遷出宿舍的子女年齡上限,直接對應「三足歲以下」,因此選 C。
選項分析
第 42 題2 分
工友因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得申請留職停薪,留職停薪以 年為限,必要時得延長 年,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工友管理要點》第七點所定的留職停薪事由與期間。工友因「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得申請留職停薪;依命題當年規定,這類留職停薪期間以二年為限,必要時得延長一年。
本題依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所述事由屬於工友管理要點中的「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再套用該事由的一般期間規定:
因此選項應為「留職停薪以二年為限,必要時得延長一年」。
選項分析
第 43 題2 分
具有永久保存價值,而移歸檔案中央主管機關管理之檔案,稱為何種檔案?
核心觀念
本題考《檔案法》對「國家檔案」的定義。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具有永久保存價值,並經移轉由檔案中央主管機關管理的檔案,稱為「國家檔案」。本題題幹已完整描述此一要件。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兩個關鍵詞:「永久保存價值」及「移歸檔案中央主管機關管理」。這不是依檔案所屬部門或機關來命名,而是依其永久保存價值及移轉管理情形,判定為國家檔案。
選項分析
第 44 題2 分
各機關依規定發給工友一次退休金,最高總數以多少個月的平均工資為限?
核心觀念
本題考《工友管理要點》所定工友一次退休金的最高給付上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各機關依規定發給工友一次退休金,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解題方法
題目問的是「最高總數」以多少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不必計算個別工友的年資或退休金金額,直接辨認《工友管理要點》的法定上限即可:
因此選擇 45 個月。
選項分析
第 45 題2 分
各機關得辦理績優工友之選拔,獲選工友每人可得新臺幣 元以下獎金,並給予 日以下之公假,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工友管理要點》中各機關選拔績優工友的獎勵上限。依該要點第三十點,為激勵工友工作士氣及提升工作效能,各機關得辦理績優工友選拔,獲選者每人可獲新臺幣二萬元以下獎金,並給予五日以下公假;公假應於當年請畢,且不得折算工資。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直接抓住法規中的兩個上限,再與各選項的 、 對照:
因此,獲選績優工友每人可領二萬元以下獎金,並得給五日以下公假,符合選項 (A)。
選項分析
第 46 題2 分
檔案管理上,以下列哪種敘述為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檔案管理的基本原則:由機關統一規劃檔案管理制度,並採集中管理,使檔案的收發、整理、保管及檢調有所依循,維持作業一致與管理效率。
解題方法
掌握「統一規劃、集中管理」這組原則即可作答。統一規劃是指由機關整體訂定檔案管理制度及作業規範;集中管理則是將檔案管理作業集中辦理,避免各單位各行其是,造成分類、保管及調閱標準不一。
選項分析
第 47 題2 分
文書之核決上,覆核者由下列何者擔任?
核心觀念
本題考《文書處理手冊》中公文核稿、覆核的分工。核稿是承辦人員的直接主管或指定人員,檢視文稿內容、格式及處理方式;覆核則由承辦人員直接主管的上級核稿者擔任,負責再行審核。
本題涉及文書作業規範,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適用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先分辨題目問的是「覆核者」,而非一般核稿者或最終核決者。依覆核的職務分工,覆核者是承辦人員直接主管的上級核稿者,因此選 (B)。
選項分析
第 48 題2 分
依據印信條例,「印」蓋用於哪種屬性機關公文上?
核心觀念
本題考《印信條例》對「印」與「關防」適用機關性質的區分。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適用的規定,印蓋用於永久性機關之公文;關防蓋用於臨時性或特殊性機關之公文。
解題方法
抓住法條中的關鍵對應即可:題目問「印」用在哪種屬性機關的公文上,直接對照「永久性機關」;臨時性與特殊性則屬「關防」的適用範圍。
選項分析
第 49 題2 分
國有財產在國境外的主管機關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有財產在國境外的主管機關」。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國有財產法》第 11 條,國有財產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主管;但國境外的國有財產,主管機關為外交部。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國有財產的「一般主管機關」,還是「國境外」的特別主管機關。一般情形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主管;題幹明確限定「在國境外」,應適用《國有財產法》第 11 條的特別規定,選外交部。
選項分析
第 50 題2 分
依據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規定,機關內將財產分配各使用單位使用時,財產管理單位應填造下列哪項登記憑證?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所定的財產登記憑證用途。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財產管理情形改變時,應依變動性質填造相應憑證,作為辦理產籍登記的依據。
其中,機關內將財產分配給各使用單位使用,屬於機關內部的財產使用配置,應填造「財產移動單」。這種情形記錄的是財產在機關內的使用單位異動,並非財產新增、價值變動或減損。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關鍵語句:「機關內」及「分配各使用單位使用」。再判斷異動性質:財產仍由同一機關管理,只是交由不同使用單位使用,因此適用財產移動單。
判斷時可按財產狀態分類:
- 新取得、增加列帳:財產增加單。
- 財產價值變動:財產增減值單。
- 財產減損、註銷產籍:財產減損單。
- 機關內部配置或使用單位異動:財產移動單。
選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