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高普考普通考試 工業工程 人因工程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規劃中,需考量肢體障礙者以及高齡者使用輪椅代步的實質需求。請為輪椅使用者規劃醫院走廊扶手高度及馬桶座高,說明應考量哪些人體計測尺寸?該如何量測?及如何轉換成這些族群的實質使用尺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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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人因工程(Human Factors Engineering)在「無障礙空間與特殊族群設計」之應用,核心範疇為動態與靜態人體計測學(Anthropometry)及尺寸轉換原則:
- 尺寸設計原則:
- 走廊扶手採用「平均尺寸設計」(配合可調或雙層配置以滿足不同百分位數族群)。
- 馬桶座高採用「功能對等與人體功能配合原則」(強調輪椅至馬桶之橫向移位作業,減少垂直落差功耗)。
- 無障礙設計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內政部頒布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為基準(現行規範架構仍維持此基本尺度要求)。
解題方法
申論答題採取「三段工程轉換架構」:
一、 醫院走廊扶手高度(Handrail Height)規劃
1. 應考量之人體計測尺寸
- 輪椅坐姿手肘高(Wheelchair Sitting Elbow Height):乘坐輪椅時,手肘下緣至地面的垂直距離。
- 輪椅坐姿握持中心高(Sitting Functional Grip Center Height):手臂自然微屈時,手掌虎口抓握中心至地面的垂直距離。
- 站立手肘高(Standing Elbow Height):醫院走廊同時存在復健推行者與步行高齡者,雙層扶手規劃需兼顧站立計測。
2. 量測方法
- 受測姿勢:受測者乘坐標準輪椅,背部貼緊靠背,軀幹直立,雙腳置於踏板;上臂自然下垂,前臂水平向前屈曲 (量測坐姿肘高)或肘關節微彎約 呈自然抓握態。
- 量測工具與路徑:使用人體測量儀(Anthropometer)或直立測高規,自水平地面垂直量測至前臂尺骨下緣(或手握握把棒心高度),精確至公釐()。
3. 實質使用尺寸需求轉換
- 人因轉換模式:
- 轉換步驟:
- 單層/下層扶手(輪椅使用者):輪椅使用者坐姿肘高約落於 之間。考量抓握施力時上肢不宜過度聳肩(造成頸肩疲勞)或過度下垂(喪失支撐功能),設計高度應取該族群之第 50 百分位數(或男女綜合平均值),實質尺寸定為 。
- 雙層扶手配置(醫院環境最佳解):醫院走廊須兼顧站立高齡者與輪椅推行者。上層扶手以站立肘高向下修正 (約 );下層扶手專供輪椅使用者抓握拉行,設於 。
- 機能修正:外徑須符合手部抓握機能(直徑 ),扶手內側與牆面淨間距保留至少 ,避免手指撞擊擦傷。符合民國 108 年《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207 節之走廊雙層扶手標準。
二、 馬桶座高(Toilet Seat Height)規劃
1. 應考量之人體計測尺寸
- 人體膝膕高(Popliteal Height):坐姿時大腿下緣至腳跟底面的垂直距離。
- 大腿厚度(Thigh Clearance)。
- 壓縮後輪椅座面高(Compressed Wheelchair Seat Height):此為關鍵的「附屬裝備計測」,即使用者就坐於座墊後,座墊上表面距地面的實質高度。
2. 量測方法
- 人體膝膕高量測:受測者脫鞋坐於硬質平面測量椅,大腿水平、小腿垂直,膝關節成 ,使用人體測量尺垂直量測自足底至膝窩肌腱內側下緣之高度。
- 輪椅座面實質高度量測:乘員入座並承載實際體重後,量測輪椅座墊中心下陷穩定處之頂面至地面之垂直高度(一般無動力輪椅加裝座墊後約 )。
第 二 題20 分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關注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之預防,何謂下背部重複性作業傷害?請列出導致下背部重複性作業傷害的四項潛在危險因子。
參考下圖,由 A 到 D 說明椎間盤退化與下背痛的演變機轉。
🖼️【此處有附圖,請對照原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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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職業安全衛生法所關注的重複性作業危害,以及腰椎椎間盤受長期、反覆負荷後,如何由退化發展至下背痛。下背部重複性作業傷害,是腰部肌肉、韌帶、椎間盤等組織,因反覆或長時間承受過大負荷而逐漸受損,所造成的疼痛或功能障礙;傷害可能逐步累積,也可能在某次搬運或用力時急性發作。
法條說明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要求雇主採取必要的安全衛生措施,以預防包括重複性作業等引發的肌肉骨骼疾病;相關條文後續曾配合修法調整,本題仍依命題當年法規與題意作答。
解題方法
先從人因工程常用的負荷面向列出危險因子,再依圖示的 A 至 D,說明椎間盤由退化、突出到刺激神經並產生疼痛的連續變化。
造成下背部重複性作業傷害的四項潛在危險因子如下:
- 施力過大或負重過重:搬抬、推拉重物,或在遠離身體的位置搬運,會增加腰椎與周邊組織的負荷。
- 不良姿勢:長時間彎腰、扭轉軀幹、側彎,或在彎腰姿勢下搬重物,容易使腰部受力不均。
- 動作頻率過高:反覆搬抬、彎腰或扭轉,使組織來不及恢復,傷害因而累積。
- 作業時間過長、休息不足:長時間維持固定姿勢或持續作業,會增加腰部組織疲勞與受傷機會。
第 三 題15 分
勞動檢查員從某個建築工地的高空作業觀察到若干個導致人員墜落危險因子,進而懷疑該場所的安全品質,透過訊號偵測理論之訊號與雜訊的分配曲線(或矩陣),說明該員可能有那些判斷的結果?
由於人員墜落屬高度危險的工安事件,該勞動檢查員擬傾向保守,這一傾向會帶來那些決策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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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在於將認知人因工程學中的訊號偵測理論(Signal Detection Theory, SDT)應用於工業安全與勞動檢查決策情境。相關核心概念包含:
- 基本假設:觀察者在充滿背景干擾(雜訊,Noise, )的環境中,需依據感官線索判斷特定目標(訊號,Signal, )是否存在。在勞動檢查情境中:
- 雜訊():工地正常作業環境(安全無立即墜落危害)。
- 訊號+雜訊():工地存在導致人員墜落之危險因子(不安全狀態)。
- 決策矩陣(Confusion Matrix):真實世界狀態(有危險/無危險)與勞檢員判定(有危險/無危險)交互作用下的四種離散決策結果:
- 擊中(Hit)
- 漏失(Miss)
- 虛警(False Alarm, FA)
- 正確拒絕(Correct Rejection, CR)
- 分佈曲線與決策準則(Criterion, 或 ):
- 橫軸代表「觀察到的危險證據強度(Evidence Variable, )」,縱軸為「機率密度」。
- 決策者在軸上設定一決策臨界值(),當觀察證據 時判定為「有危險」; 時判定為「無危險」。
- 利弊得失矩陣(Payoff Matrix)對決策準則之影響:
- 決策準則的位置取決於各結果的代價(Cost)與效益(Benefit)。當漏失的代價遠高於虛警時,決策者會調整決策門檻以降低重大危害。
解題方法
一、訊號偵測理論之判斷結果(矩陣與分佈曲線)
勞檢員在面對工地高空作業時,其任務是偵測「墜落危險訊號」。可能的判斷結果由真實狀況與檢查員判斷構成 矩陣:
| 勞檢員判斷 \ 現場真實狀態 | 現場存在墜落危險() | 現場安全無虞() |
|---|---|---|
| 判定有危險(發出警示/停工) | 擊中(Hit) | 虛警(False Alarm) |
| 判定無危險(放行/合格) | 漏失(Miss) | 正確拒絕(Correct Rejection) |
四種結果之工安意涵:
- 擊中(Hit):現場確實存在高空墜落危險因子,勞檢員成功識別並判定為「有危險」,依法要求改善或停工。
- 漏失(Miss):現場確實存在高空墜落危險因子,但勞檢員未察覺或誤判為「安全合格」,使危害持續存在(可能導致職災發生)。
- 虛警(False Alarm):現場防護措施已合規、本質安全,但勞檢員過度懷疑並誤判為「有危險」,發出不必要的改善指令。
- 正確拒絕(Correct Rejection):現場確實處於安全狀態,勞檢員正確判定為「安全合格」,無多餘干擾。
分佈曲線說明:
在訊號偵測分佈圖上,包含兩條常態分佈曲線:
- 左側曲線為雜訊分佈 (代表安全狀態下的表徵感知量)。
- 右側曲線為訊號加雜訊分佈 (代表危險狀態下的表徵感知量)。
- 兩曲線中心距離即為檢查員的辨識敏感度 。
- 垂直切割線即為決策準則():
- 在 右側、屬於 曲線下方的面積為 擊中率 。
- 在 左側、屬於 曲線下方的面積為 漏失率 。
- 在 右側、屬於 曲線下方的面積為 虛警率 。
- 在 左側、屬於 曲線下方的面積為 正確拒絕率 。
二、「傾向保守」所帶來的決策效應
在工安與人因工程的應用情境中,「決策傾向保守」代表以人命安全為絕對優先(安全保守/風險規避,Risk-Averse),即「寧可誤報,絕不漏報」。
1. 決策門檻的位移
- 由於墜落屬高度致命的職業災害,發生「漏失(Miss)」的代價極高(生命損失、嚴重職災停工),而發生「虛警(False Alarm)」的代價相對輕微(複查時間、廠商暫時延誤)。
- 勞檢員的決策準則 會向左移動(降低判定為危險的門檻,由中性標準轉為寬鬆通報危害)。
2. 統計機率指標效應
當 向左位移時:
- 擊中率提高():對潛在墜落危險的查獲率大幅提升。
- 漏失率降低():極小化放過潛在危害的機率,有效預防高空墜落災害。
第 四 題20 分
因應人為失誤,失效-安全裝置(Fail safe devices)、傳感器放大(Magnification of sensors)、餘備(Redundancy)、倒計數(Countdown)是常用的方法,請說明下列四案例(A、B、C、D)背後所使用的設計手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降低人為失誤的四種設計手法:
- 失效安全裝置(Fail-safe devices):即使操作錯誤或發生故障,裝置仍進入較安全的狀態,或要求操作者完成必要步驟後才會啟動。
- 感官放大(Magnification of sensors):用儀器放大、轉換或凸顯人不易直接察覺的訊號,協助辨識資訊。
- 餘備(Redundancy):以重複或相互補充的訊號、元件或確認程序,降低單一環節失效造成錯誤的機率。
- 倒計數(Countdown):用倒數顯示提醒操作者時間限制或剩餘時間,避免因忽略時限而出錯。
解題方法與案例分析
依圖辨認各案例提供的安全或操作提示,再對照四種設計手法:
(A)感官放大(Magnification of sensors) 圖中工作人員以掃描器讀取紙箱上的條碼。掃描器將人眼難以快速辨識的條碼轉成可判讀的訊號,提升讀取與核對的準確性,屬於感官放大。
第 五 題25 分
人機協作機器人是一種新型的機器人,主要由人類來擔任感官(Sense),負責對視覺、觸覺、靈活性要求比較高的生產步驟,機器人則利用其快速及準確的特點負責重複性的工作,它能夠直接和人類一起並肩工作而無需使用安全圍欄進行隔離。
請論述「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如何減少並預防人機協作的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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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中《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勞動部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三項訂定)因應工業 4.0 與智慧製造趨勢之最新修正內容,以及人因工程中「人機協同作業(Collaborative Operation)」安全防護原理的掌握程度。
- 法規適用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核心法源為勞動部於民國 107 年 2 月 14 日修正發布之《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現行法仍維持該次修正確立之核心架構)。
- 關鍵法規條文:
-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 2 條之 1(協同作業之安全防護要求與風險評估報告)。
-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 9 條至第 22 條(安全裝置、可動範圍內作業管理、教導作業防護、緊急停止裝置)。
- 關鍵標準與理論:
- 國家標準 CNS 14490 系列(機械安全-工業機器人安全要求事項)。
- 國際標準 ISO 10218-1/2 及 ISO/TS 15066(人機協同機器人安全技術規範)。
- 協同作業四大安全運作模式:安全等級監控停止、手動引導、速度與分離監控、功率與力量限制。
解題方法
本題為專業申論題,答題架構需兼顧法規條文要求與人因安全工程原理,切入點分為三個層次:
- 法制變革與解禁前提:破題說明傳統工業機器人採「實體隔離(圍欄)」思維,法規如何透過引進國際標準,在「移除隔離圍欄」的情境下建立安全合法性基礎。
- 具體控制模式(核心骨幹):依據法規明定的「四大協作安全防護措施」,逐一論述其如何藉由技術控制降低人機碰撞、擠壓與夾捲風險。
- 系統性安全管理與人因防護:補充風險評估、末端效應器(End-effector)防護、非預期動作防範及人員教育訓練,展現完整的人因系統防護視角。
選項分析(申論考點剖析)
本題為申論論述題,無選擇題選項。為建立嚴謹作答邏輯,將人機協作之「主要風險型態」與法規所採行之「預防控制機制」逐一對應分析如下:
- 風險型態一:空間重疊造成的撞擊與擠壓風險(Kinetic Impact)
- 法規對應機制:採用「功率及力量限制(Power and Force Limiting)」與「速度及分離監控(Speed and Separation Monitoring)」。
- 預防原理:透過內部扭矩感測器限制接觸應力於人體耐受閾值以下;或利用外部雷達、雷射掃描儀感測人體距離,動態降速或停止,化解動能危害。
- 風險型態二:人員進入工作區時機器人之失控運轉(Loss of Control)
- 法規對應機制:採用「安全等級監控停止(Safety-rated Monitored Stop)」。
- 預防原理:人員進入協作空間時驅動安全停止(Category 0/1/2 停止模式),但馬達驅動電源不完全切斷,以維持監控姿態,避免重啟時的不穩定運動。
- 風險型態三:人機近距離接觸教導之誤動作(Teaching Misoperation)
- 法規對應機制:採用「手動引導(Hand Guiding)」與「低速限制()」。
- 預防原理:必須由作業員操作具備致動開關(Enable Switch)的手動引導裝置,並在安全低速下進行軌跡教導,防止突發劇烈位移傷人。
- 風險型態四:非機器人本體之系統性危害(末端工具與工件邊緣)
- 法規對應機制:強制實施「作業前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
- 預防原理:協作型機器手臂本體具備安全感測,但若夾持銳利工件或高溫夾爪,人機接觸仍會致命;法規要求評估範圍必須涵蓋整個「機器人系統(包含末端效應器與周邊)」,不可僅將機器手臂當作獨立安全單元。
解題技巧
- 掌握修法脈絡,精準點出法條編號: 本題是民國 107 年《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重大翻修後的即時考題。作答第一段務必精準引導出第 2 條之 1,向閱卷委員展現對法規動態的敏銳度。
- 善用「四大協同模式」國際共通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