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高普考普通考試 交通行政 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說明何謂「行人專用時相」。並請詳細說明設置行人專用時相時應考慮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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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行人專用時相」(Pedestrian Scramble/Pedestrian Exclusive Phase)是號誌化路口的一種號誌時制:在特定時相內,各方向車輛均禁止通行,行人可同時通過各方向的行人穿越道;路口設有對角線行人穿越道時,也可斜向穿越。它透過時間分隔行人與車輛,減少行人與轉向車流之間的交織衝突。
與一般行人號誌相比,行人專用時相的重點不只是「有行人綠燈」,而是行人通行期間車流全數停等。適合用於行人需求及人車衝突明顯的路口;但會增加車輛等候時間,並可能拉長號誌週期,因此須一併評估路口容量及整體延滯。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及交通部設置原則為準;本題主要考查號誌設計與交通條件,並無特定法條計算公式。
解題方法
作答時可先用一句話界定「行人專用時相」,再依序從交通需求、設施條件、交通運轉影響及設置地點說明評估面向。判斷核心是:路口是否有足夠的人車衝突問題,值得以車輛全停的方式保障行人;以及路口設施與號誌時制是否能安全、有效地執行。
一、交通條件
- 行人穿越需求量:調查尖峰及具代表性時段的行人穿越量。行人量大、穿越需求集中,較有設置必要;若行人稀少,設置後可能造成車輛空等及號誌時間浪費。
- 車輛轉向流量:特別注意左轉、右轉車流是否大,並與行人流線交織。轉向車輛頻繁穿越行人動線時,人車衝突風險較高,採行人專用時相的效益較明顯。
- 人車衝突及事故情形:檢視行人與轉向車輛衝突、事故紀錄、駕駛人視距及行人過街安全問題。學校、醫院、車站等場所周邊常有集中行人需求,可列為優先評估地點。
- 流量是否達到設置效益門檻:交通部設置原則以行人穿越量及轉向車流量等條件,作為評估是否採行專用時相的重要依據。答題時應強調實地調查與路口條件的整體判斷,避免將個別數字誤寫為所有路口一律適用的法定標準。
二、設施條件
第 二 題25 分
在「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113-116 年)」之駕駛人監理政策面向中,提到應「建立完善之駕駛人訓練制度、考驗及資格管理制度」。
請詳細說明我國目前在駕駛人監理方面所面臨之問題,並同時提出在該政策面向可採取之具體策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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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113-116年)》中「監理」類的駕駛人政策面向,以及我國駕駛人從考照前訓練、考照考驗到領照後管理的制度缺口。作答宜沿駕照管理的生命週期,依序說明「訓練、考驗、資格管理」的問題與對應策略。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114年的計畫內容作答。題目沒有要求特定法條或計算,重點是掌握計畫列出的課題、策略與行動計畫。
解題方法
先指出計畫設定的兩項核心課題:一是欠缺完整的駕駛人訓練、考驗及管理制度;二是現有駕照考驗與訓練和實際道路環境落差大。再按訓練、考驗、領照後管理三階段,逐一將問題與對策配對,避免只羅列抽象的「加強管理」。
我國駕駛人監理面臨的問題
一、考照前訓練與實際道路情境連結不足
機車考前訓練多著重交通安全觀念及場內項目,實際道路駕駛訓練較不足,也缺乏完整的道路訓練課程與制度。汽車訓練雖已有道路駕駛考驗,訓練內容與時數仍須持續檢討精進。考生因此可能缺乏在真實交通環境中判讀路況、遵守路權及採取防禦駕駛的經驗。
二、考驗鑑別度不足,與上路所需能力有落差
外界反映考照難度不足;若筆試偏重法規記憶、路試未能充分涵蓋實際風險情境,通過考驗者仍可能欠缺防禦駕駛、路權及停讓行人的知識與技能。近年常見事故肇因,如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未保持行車距離、變換車道不當,也顯示駕駛人實際道路判斷能力仍有補強空間。
三、領照後高風險駕駛人的管理不足
一般駕駛人領照後至高齡換照前,管理與矯正措施相對有限;若出現多次違規或其他高風險行為,未能及時透過教育、資格審查或換照管理加以導正,容易形成管理空窗。高風險駕駛人若僅受一般性處分,未必能改正其危險駕駛習慣。
政策面向的具體策略
一、建立完善的駕駛人訓練制度
策略方向是強化考照前訓練,逐步提升機車考照者參加駕訓的比例,並強化汽、機車道路訓練。
- **機車:**依計畫辦理113年至116年機車道路訓練試辦,檢討訓練內容、時數及收費,逐步建立駕訓班道路訓練課程制度,補足場內訓練與實際上路經驗間的差距。
第 三 題25 分
近年來地方政府於高速公路沿線常提出增設交流道之要求。請詳細說明在高速公路增設交流道時,應從哪些面向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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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高速公路交流道是高速公路主線與地方道路之間的出入口。增設交流道能縮短地方旅次接上國道的距離,但也會增加主線進出車流,並把車流導入連絡道路及周邊路口。因此,評估重點是確認「交通需求是否足以支持增設」,以及「增設後是否仍能維持高速公路與地方道路的安全、效率」。
以命題當年(民國114年)法規為準,應掌握《高速公路增設及改善交流道設置原則》及《高速公路增設及改善交流道申請審核作業要點》。前者將評估分為先決條件與充分條件:先決條件是申請案應先符合的基本門檻;充分條件則用來衡量增設的必要性與效益。本文依命題當年適用規定說明。
解題方法
可依「先確認能不能設,再衡量值不值得設,最後檢查做不做得到」的順序作答。先決條件不符,通常不宜進入效益評點;符合後,再就交通需求、路網效益、工程與環境可行性、經濟效益及財務負擔等面向綜合評估。
一、先決條件:確認基本設置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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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與必要性 申請前應研析交通改善計畫,確認無其他適當替代方案,並說明增設交流道的必要性與急迫性。若可透過改善既有交流道、拓寬地方道路或調整交通管理措施解決問題,應一併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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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道間距與設置地點限制 檢核新設位置與相鄰交流道的間距是否符合規定,並確認設置地點不屬於基於使用限制或安全理由禁止設置的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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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道路容量與服務水準 連絡道路應有足夠容量,車道配置至少為雙向四車道;以交流道鄰近上下游各兩個路口間為服務範圍,檢核增設後路段及路口的尖峰服務水準是否達規定標準。不能只看匝道本身能否興建,還要確認車流進入地方路網後有路可走、路口能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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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取得及地方經費負擔 地方政府應負擔用地費並辦理用地取得,且至少負擔總建設經費(用地費與工程費合計)的一定比例;依命題當年作業規定,至少為百分之十二。若地方應負擔的用地費已超過該比例,仍須負擔用地費。
二、充分條件:衡量設置必要性與效益
充分條件依規定由審議委員會按個案特性評定權重,主要包括以下七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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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城際運輸需求 分析新增交流道服務的交通量,以及其中中長程、城際旅次所占比例。服務城際運輸的需求越明確,設置的必要性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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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重要節點聯繫 評估交流道服務範圍是否可改善通往港口、機場、重要政治或經濟中心等重要節點的可及性,以及是否能有效連接區域交通網絡。
第 四 題25 分
我國在 2020 年提出「綠運輸政策白皮書」,請詳細說明政府提出該政策白皮書之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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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政府編撰「綠運輸政策白皮書」的政策規劃目的,重點在於說明:為何要先掌握運輸部門的環境與排放現況,再據以提出節能減碳、減少空氣污染的政策課題與施政方向。
綠運輸政策的宗旨,是建構永續、低碳的運輸環境,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改善空氣污染,進而提升民眾生活品質。白皮書則是交通部推動綠運輸發展的指導方針,並配合運輸部門的溫室氣體減量與空氣污染防制工作。
解題方法
作答時依白皮書所列的主要目的分項說明,並補充各項目的政策功能:先建立現況與趨勢的事實基礎,再診斷問題、提出策略,最後以政策指引促成政府部門及各界協力推動。
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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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運輸部門能源消耗與污染排放趨勢 蒐整並掌握我國運輸部門能源消耗、溫室氣體排放及空氣污染排放的現況與變化趨勢,作為研判問題、設定政策優先順序及檢視減量成效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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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歸納節能減碳與減污的重要課題 依據國內運輸部門的能源使用與排放趨勢,分析運輸活動所面臨的節能、減碳及污染防制課題,並歸納需要優先處理的政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