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高普考高考二級 都市計畫技術 國土、區域與都市空間資訊理論與實務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為了減少災害產生,近年來提出韌性都市(Resilient City),請說明何謂韌性都市?請評論目前臺灣都市計畫建立韌性都市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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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都市計畫如何將「防災」提升為「韌性治理」。韌性都市(Resilient City)不只著重災前預防或災後復原,也重視城市面對衝擊時維持重要機能、吸收損害、迅速復原,並從災害經驗中調整、學習的能力。
韌性可概括為四項能力:
- 抵抗與吸收:降低災害衝擊,避免損害擴大。
- 維持功能:災害發生時,維持供水、供電、交通、醫療、通訊等必要服務。
- 復原與重建:災後迅速恢復生活與產業活動,並降低重複受災風險。
- 調適與學習:根據風險變化與災害經驗,調整空間配置、建設標準及治理方式。
因此,韌性都市不是單一工程或防災設施的集合,而是結合土地使用、公共設施、建築、自然環境、社會支持與跨機關治理的整體能力。
**法規背景:**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都市計畫法》第 1 條以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促進市、鎮、鄉街有計畫均衡發展為立法目的;都市計畫的通盤檢討及主要計畫、細部計畫制度,則提供檢視土地使用、公共設施與環境條件的規劃途徑。災害防救法制及國土計畫相關制度,也可作為風險治理與空間規劃的政策依據。本題重點在說明規劃如何落實韌性,不在列舉單一法條。若涉及《國土計畫法》及相關制度,應依命題當年施行狀態說明;現行法規與制度已修正或調整者,作答仍以命題當年為準。
解題方法
作答分成「定義」與「可行性評論」兩部分。先以城市面對災害前、中、後的能力界定韌性,再以臺灣都市計畫的制度工具、空間條件、執行限制三個面向評論可行性,最後提出可行的落實路徑。如此能避免把韌性簡化為防洪工程,也能呈現對制度與實務落差的判斷。
一、臺灣都市計畫建立韌性都市的可行條件
1. 都市計畫已有空間治理工具
都市計畫可透過土地使用分區、公共設施配置、道路與避難空間規劃、開發強度管制及通盤檢討,降低高風險地區的暴露程度,並維持災時避難、救援與維生服務所需的空間。都市計畫亦可配合坡地、水系、海岸、淹水潛勢等資料,將風險納入土地使用決策。
2. 災害風險資訊日益具備規劃應用價值
利用地理資訊系統整合淹水、土石流、地震、人口、建物與重要設施資料,可辨識高風險地區、弱勢人口及關鍵基礎設施的空間分布。此類分析能協助排序改善優先性,並支持分區管制、避難動線及設施備援規劃。
3. 都市更新與公共投資可促進既有環境改善
對老舊建物、排水系統不足、避難空間缺乏或公共設施脆弱的地區,可結合都市更新、公共設施改善、建築耐災補強與綠色基盤建設,逐步提高都市的承受與復原能力。韌性並非只能透過新市鎮或大規模重建達成,也可藉由分期改善累積。
4. 社區與跨機關合作可以補足計畫執行需求
都市韌性涉及都市計畫、消防、工務、水利、交通、衛生、社政及民間設施管理者。透過跨機關協作、社區防災組織、避難資訊與演練,可使空間計畫與災害應變、救援及災後復原相互銜接。
二、推動上的限制
1. 土地使用調整面臨既有開發與權益阻力
第 二 題25 分
目前國內外提出遠距聯結(Teleconnection)來探討永續都市,請說明何謂遠距聯結?並說明如何應用此一概念於空間發展計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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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遠距聯結(Teleconnection)原指相隔甚遠地區之間,因某種作用或流動而產生的關聯。應用於永續都市時,重點在於:都市的資源需求、消費與發展,不只影響都市行政界線內的土地,也會透過跨區域的社會經濟或生態過程,影響遠方的生產地、資源供應地與環境系統;遠方的變化也可能回過頭來影響都市。
因此,都市永續不能只檢視都市內部的土地使用、污染與公共設施,還須考察都市與遠方地區之間的相互依存及其影響。都市與非都市地區並非彼此獨立的空間,而是由人員、商品、資本、能源、資訊、服務及生態系統服務等流動所連結。
遠距聯結分析常以「系統、行動者、流動、原因、效果」五項要素整理:
- 系統:相互連結的地區及其人類—自然系統,例如消費都市、生產農村及受影響的其他地區。
- 行動者:影響流動或受其影響的人與組織,例如消費者、企業、政府、農民及開發業者。
- 流動:連結地區的物質或非物質移動,例如農產品、能源、資金、人口、資訊及污染物。
- 原因:促成流動的因素,例如都市需求、產業布局、貿易制度、公共政策及技術變遷。
- 效果:流動對各地造成的社會、經濟、環境及土地使用影響,包括利益、成本、回饋與風險。
分析時可將都市視為接收系統,將提供資源或承受都市需求所致土地變遷的地區視為輸送系統,並納入受到間接影響的外溢系統。同一地區也可能依不同流動而同時具有不同角色。
解題方法
本題有兩個作答任務:先界定遠距聯結,再說明如何將概念轉化為空間發展計畫的方法。作答宜依「定義概念 → 辨識系統與流動 → 評估跨地區影響 → 擬定計畫策略 → 建立監測回饋」展開,才能從理論說明進一步回答規劃應用。
一、界定計畫所處理的系統與空間範圍
空間發展計畫應先辨識都市與哪些地區存在實質連結,不宜直接以行政邊界作為分析範圍。可依不同議題劃定功能範圍,例如:
- 農產品消費與供應所連結的都市及農業生產區。
- 都市用水所連結的水庫集水區、供水區及跨區輸水設施。
- 都市能源需求所連結的發電地區、能源輸送網絡及燃料來源地。
- 都市產業與物流所連結的原料產地、加工區、港口及市場。
系統範圍須隨議題與流動而定;一座都市的供水、能源與食物網絡可能各自連結不同地區。
二、盤點跨區域流動及其背後原因
運用統計資料、土地使用資料、供應鏈資料、交通與物流資料、資源流分析及地理資訊系統,辨識都市與其他地區之間的流量、方向、規模與變化趨勢。除記錄「流了什麼、從哪裡流向哪裡」,也要追查造成流動的需求、投資、政策與市場因素。
第 三 題25 分
由於人口數量不斷下滑,在此現象下應如何因應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問題?並評論現行政府所實施公共設施保留用地處理方式之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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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人口減少與都市計畫公共設施需求檢討」及「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取得、解編與多元處理」。答題重點不是主張全面解編,而是依人口與都市發展趨勢重新檢核設施需求:仍有必要者應提出可行的取得、興闢計畫;已無需求或功能重疊者,則應依法檢討變更,並兼顧土地所有權人權益、都市生活品質與公共財政負擔。
公共設施保留地,是都市計畫劃設為公園、學校、道路等公共設施用地,但尚未取得或開闢的土地。土地長期受使用限制,政府卻未能取得或補償,會形成地主財產權受限、公共建設遲延與都市土地使用失衡等問題。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主要包括《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第 42 條、第 50 條之 1,以及《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和「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都市計畫應依實際發展情形定期通盤檢討;公共設施用地則應配合計畫人口、服務範圍及設施需求檢討。現行法規後續若有修正,實際個案應另核對最新規定,本題仍以命題當年為準。
解題方法
可採「需求檢討、分類處理、評估政策」三段式作答:
-
先依人口趨勢檢討需求:以實際人口、人口結構、人口分布及計畫目標年推估為基礎,檢查原有公共設施配置是否仍符合需要。人口減少不代表每一種設施都可等比例縮減,還須考量高齡化、服務可及性、防災需求、設施品質及生活圈服務範圍。
-
再按必要性分類處理:
- 仍有必要者:保留用地,訂定優先順序、取得期程、興闢計畫及財源;可配合整體開發辦理。
- 需求降低或功能重疊者:檢討縮減、整併或變更;先看能否調整為其他公共或公益用途,例如高齡照護、社會福利、開放空間或防災設施。
- 確無公共需求者: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辦理解編或變更,並妥善處理地主權益與周邊公共設施需求。
- 最後評析政府處理方式:說明專案通盤檢討與多元取得措施如何改善問題,再分析其財務、執行、公平與都市發展上的限制。
因應人口下滑的處理方向
一、以人口與服務需求重估公共設施
人口持續減少時,應核實調降不切實際的計畫人口,並重新檢核各類公共設施的服務人口、服務半徑、使用情形與未來需求。都市計畫的檢討應著眼於整體都市發展,而非僅因某筆土地尚未取得就個別解編。
檢討時須分辨設施類型:
- 學校、兒童遊樂設施等,應考量少子化與學齡人口分布。
- 公園、綠地、廣場等開放空間,應維持合理服務水準,並納入通風、休憩、降溫及防災功能。
- 消防、醫療、道路、滯洪等設施,應檢視服務品質與防災韌性,不能單憑人口下降而取消。
- 高齡人口增加地區,可將部分不再需要的設施用地調整為社會福利、長照或其他符合人口結構的公共用途。
二、檢討變更不必要的公共設施保留地
依民國 110 年政府推動的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方向,地方政府應全面清查長期未取得、未開闢的公共設施用地,確認其實際需求、可行的取得方式及財務來源。確無必要者,經法定都市計畫程序後辦理變更;有必要者,不宜只維持紙面劃設,應提出具體取得策略與興闢期程。
解編或變更時,應一併衡量變更後的土地使用、交通、環境與公共設施負荷,避免把公設用地直接轉為住宅或商業使用,卻未檢討新增人口所需的道路、學校、綠地及其他服務。
三、以多元方式取得仍有必要的用地
政府曾推動的處理方式包括:
- 徵收或購買:由政府編列預算取得土地,適用於必要性高且須由政府直接控制的設施。
- 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透過整體開發配置公共設施並分攤土地或開發負擔,可結合都市更新或新市區建設。
第 四 題25 分
由於網際網路迅速發展,共享經濟正在各方面發展,請說明共享經濟對空間規劃上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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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共享經濟是透過網際網路平台,媒合供需雙方,讓個人或組織以「使用、分享或短期租用」方式取得閒置資源的經濟模式。其重點在於提高既有資產的使用率,常見例子包括共享汽機車、共享單車、短期住宿、共享辦公室及共享物流。
本題考查共享經濟如何改變空間資源的使用、活動分布與治理方式。共享經濟對空間規劃的影響並非單向:它可能提升空間使用效率,也可能改變土地使用型態、增加特定地區負荷,並帶來管理與公平議題。
解題方法
可從「空間資源使用—都市活動與交通—土地使用管理—治理與公平」四個層次作答。先說明共享經濟如何改變空間需求,再分析對規劃制度與公共利益的影響,最後指出規劃者應如何因應。此架構能同時呈現效益、衝擊與規劃對策,避免只羅列共享服務種類。
對空間規劃的影響
一、提高既有空間與設施的使用效率
共享經濟使閒置或低度使用的空間得以被不同使用者、在不同時段共同使用,例如共享辦公室、共享停車位及住宅短期住宿。規劃上因此可重新檢視空間需求:部分服務不必完全依賴新建設施,也能透過資源共用提升既有空間的使用率,並降低土地與建設資源的耗用。
二、改變土地使用型態與空間需求
共享辦公、短期住宿等平台服務,可能使原有住宅、商業或辦公空間出現新的使用方式。這會模糊傳統土地使用分區下「單一用途」的界線,也可能造成住宅轉為觀光住宿、商業空間轉為彈性工作場所等現象。規劃機關須掌握實際使用型態,檢討分區管制、建築管理及公共設施容量是否仍符合現況。
三、影響交通型態、運具選擇與停車需求
共享汽車、共享機車及共享單車可增加交通選擇,與大眾運輸、步行及自行車系統整合時,有助於改善公共運輸接駁,並降低部分家庭持有車輛的需求。另一方面,平台派車與共享車輛也可能增加特定地點的臨停、上下客與路邊停車需求;若使用者由大眾運輸轉向平台運具,亦可能增加道路負荷。因此,交通規劃須評估不同運具的替代與互補效果,並安排適當的停車、上下客及轉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