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高普考高考二級 食品衛生行政 食品風險管理研究(包括餐飲及食品工廠管理)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桃園市 8 月爆發越南法國麵包商品導致 5 百多人中毒事件,食品檢體中檢出沙門氏桿菌和仙人掌桿菌。請從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角度說明此兩種菌可能出現在越南法國麵包商品中之來源,以及說明「預防食品中毒四原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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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食品風險管理中的危害來源辨識與預防控制措施。作答應把越南法國麵包視為由麵包、肉類、蔬菜及醬料組成的即食食品,逐一從原料、加工調理、交叉污染及溫度管理說明致病菌進入食品的途徑,再以食品中毒預防原則提出控制方式。
本題所稱「四原則」通常指「清潔、分開、煮熟、冷藏」;臺灣衛生機關常見的宣導名稱則是「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內容另列「要新鮮」。作答時應依題目所問的四項原則說明,並補充新鮮原料與安全用水也是基本要求。
解題方法:依食品製程追查菌源
越南法國麵包通常包含經烘烤的麵包,以及肉類、蔬菜、醃漬物和美乃滋等醬料。麵包經烘烤後,後續添加的配料多不再加熱,因此應分別考量:原料帶菌、處理過程污染,以及調理後保存不當造成增殖或產毒。菌源分析是風險途徑辨識,不宜只憑檢出菌種便斷言特定污染環節。
沙門氏桿菌的可能來源
- 蛋及蛋製品、醬料:未充分加熱的蛋或以生蛋製作的美乃滋可能帶菌;自製醬料若原料受污染、製備器具不潔或製作後保存不當,亦可能成為污染來源。
- 肉類及其調理過程:生肉、禽肉或其汁液可能帶菌;若肉品未充分加熱,或生肉處理後污染熟肉、蔬菜、麵包及其他即食配料,便會造成交叉污染。
- 蔬菜、水與人員衛生:蔬菜可能受污染水源或不潔處理環境影響;食材清洗不完全、器具未清潔消毒,或調理人員手部衛生不良,也可能把病原帶入即食食品。
仙人掌桿菌的可能來源
仙人掌桿菌孢子廣泛存在於環境,可能附著於土壤、粉塵及原料。麵粉、香辛料、蔬菜等原料可能帶入孢子;肉類或蔬菜配料也可能在處理過程中受到污染。若食品調理後長時間置於室溫,或冷卻、冷藏不當,孢子可能存活並萌發增殖;部分菌株可在食品中產生毒素。
第 二 題25 分
近年來在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HACCP)上加入食品防護之概念,而衍生出脆弱性評估重要管制點(Vulnerability Assessment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 VACCP)、威脅評估重要管制點(Threat Assessment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 TACCP)等兩個新名詞,請比較 HACCP、VACCP 與 TACCP 三者之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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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食品安全管理中三種風險分析系統的管理對象與目的。三者都採取預防性管理思維,透過辨識風險、評估其重要性、設計控制措施及持續檢討,降低食品供應鏈中的危害;差異在於各自主要防範的風險不同。
- HACCP(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分析食品製造與供應過程中的生物性、化學性及物理性危害,找出必須控制的關鍵環節,以確保食品安全。
- VACCP(脆弱性評估重要管制點):著重辨識食品供應鏈中容易遭受食品詐欺的弱點,防範以經濟利益為動機的故意造假或摻偽。
- TACCP(威脅評估重要管制點):著重辨識食品、設施及供應鏈遭受蓄意攻擊或惡意破壞的威脅,並建立食品防護措施。
食品詐欺與惡意攻擊都涉及故意行為,但動機不同:前者以經濟利益為主;後者以傷害、脅迫、破壞或其他惡意目的為主。
解題方法
作答時以「風險來源、行為動機、評估重點、控制措施」四個面向比較,並先交代共同點,再說明各自差異。這樣可以避免只羅列英文縮寫,卻沒有回答「三者異同」。
| 比較面向 | HACCP | VACCP | TACCP |
|---|---|---|---|
| 管理對象 | 食品製程中的生物性、化學性、物理性危害 | 食品詐欺及其供應鏈脆弱點 | 蓄意污染、破壞、恐怖攻擊等威脅 |
| 主要行為性質 | 通常是非故意的危害或製程失控 | 故意造假、摻偽或替換,以取得經濟利益 | 故意攻擊或破壞,以造成傷害、恐慌、脅迫或損害 |
第 三 題25 分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今年 7 月將阿斯巴甜(Aspartame)列入「2B 類致癌物」,請說明此分類方式,同時說明我國食品添加物安全評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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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兩個層次:一是 IARC 對物質「致癌危害」的證據分類;二是我國如何評估食品添加物的安全性,並據以訂定使用規範。兩者不能混為一談:IARC 的分組不等於特定攝取量下的實際風險,也不直接決定食品添加物能否使用。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食品添加物管理的主要法源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8 條及其授權訂定的《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解題方法
作答可先說明 IARC 分組代表什麼、阿斯巴甜為何列入第 2B 類,再切換到我國食品添加物評估流程:審查安全性資料、評估膳食暴露量、判斷是否符合可接受攝取量,最後透過正面表列及使用限量管理。
一、IARC「第 2B 類」的意義
IARC 的分類是依據科學證據,評估一種物質或暴露情境是否具有致癌危害,常見分組如下:
| IARC 分組 | 分類意義 |
|---|---|
| 第 1 類 | 對人類具致癌性 |
| 第 2A 類 | 對人類很可能具致癌性 |
| 第 2B 類 | 對人類可能具致癌性 |
| 第 3 類 | 尚無法分類其對人類的致癌性 |
阿斯巴甜於民國 112 年 7 月被列入第 2B 類,主要依據是人體致癌證據有限,涉及的癌症證據以肝細胞癌為主。第 2B 類表示現有證據足以引起關注,但證據強度尚未達第 2A 類或第 1 類的程度。
**第 2B 類是危害辨識,不是風險量化。**它不代表一般人只要攝取阿斯巴甜就會罹癌,也沒有直接指出某一攝取量必然造成危害。實際風險還須考量攝取量、暴露時間、族群特性及其他相關因素。
二、我國食品添加物安全評估方式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8 條的管理架構,主管機關訂定食品添加物的使用範圍、限量及規格;標準訂定須考量食品添加物達成預期效果所需的最小量,並依國人膳食習慣進行風險評估。
評估與管理可整理為以下步驟:
- 確認用途與技術必要性:確認添加物的預定功能,以及是否有使用必要;使用量以達成預期效果所需的最小量為原則。
- 審查安全性資料:依物質特性及申請內容,審視毒理學、安全性及相關科學資料,了解可能危害及作用劑量。
第 四 題25 分
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中危害分析(Hazard Analysis)是一個很重要的項目,請就食材驗收項目與烹調加熱項目,說明食品加工業者如何將危害分析扣合風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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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如何把 HACCP 的「危害分析」落實為具體的食品安全風險分析,並比較兩個製程節點:食材驗收與烹調加熱。
危害(hazard)是可能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的生物性、化學性或物理性因子;風險(risk)則是危害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健康後果嚴重性的綜合。危害分析不是只列出危害名稱,還要依產品特性、原料來源、加工條件與預定用途,判斷危害發生的頻率與嚴重性,並訂出相應的預防、去除或降低措施。
食品安全風險分析通常包括三個相互連結的部分:
- 風險評估:以科學資料評估危害造成健康影響的可能性與程度。
- 風險管理:比較可行管制措施,選擇並執行適當措施。
- 風險溝通:讓業者內部人員、供應商、消費者及相關人員共享風險資訊與管理決策。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以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原理,管理原料、材料驗收、加工、製造、貯存及運送等全程。準則要求辨識可能危害,評估其發生頻率與嚴重性,再訂定預防、去除或降低危害的措施。本題法規說明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作答時依「列危害 → 評估風險 → 訂管制措施 → 設監測與矯正 → 留存紀錄並溝通」的順序,分別討論驗收與加熱。要說明的不只是危害有哪些,也要交代業者如何以風險評估結果決定管制強度,以及如何確認措施有效。
風險可用定性矩陣表示:
業者可依自身產品、製程與資料建立可能性及嚴重性的分級標準,再以風險矩陣區分優先處理程度。這是排序與決策工具,不代表所有食品危害都能以單一數值精確量化;評估仍應參照法規、科學文獻、檢驗結果、供應商資訊及廠內紀錄。
一、食材驗收:以源頭風險評估決定驗收條件
1. 辨識可能危害
依食材種類、供應來源、過往異常紀錄及後續用途,辨識可能危害。例如:
- 生物性危害:病原微生物、寄生蟲或原料在運輸及貯存期間增殖。
- 化學性危害:農藥或動物用藥殘留、重金屬、非法添加物、清潔劑污染或過敏原標示不全。
- 物理性危害:金屬、玻璃、石頭、骨刺或包裝碎片。
同一項危害在不同原料與用途下,風險程度可能不同。例如即食生食原料缺少後續殺菌步驟,病原微生物風險通常較值得優先管制;若原料後續將充分加熱,則仍須評估加熱能否有效控制該危害,以及是否存在加熱前交叉污染等問題。
2. 評估可能性與嚴重性
業者應蒐集並運用供應商稽核資料、產地及批次資料、歷史驗收結果、檢驗報告、主管機關公告與原料特性,評估危害發生的可能性及健康後果嚴重性。對高風險原料或供應來源,應提高查驗頻率、加強文件審查或採取適當抽驗;風險較低且供應商表現穩定者,則可依風險設定相稱的查驗方式。
抽驗是風險管理的工具之一,不能只憑單次檢驗結果取代供應商管理、批次追溯及現場驗收。
3. 設定驗收規格及管制措施
將風險評估結果轉為可執行的驗收規格,例如:
- 查核供應商資格、來源、批號、標示、檢驗文件及追溯資料。
- 檢查包裝完整性、外觀、氣味、有效日期及是否有異物或污染跡象。
- 對冷藏、冷凍食材量測到貨溫度,確認運輸與交貨條件符合產品及內部規格。
- 對高風險原料依危害特性安排抽驗、加強供應商稽核或設定更嚴格的允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