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高普考高考二級 史料編纂 圖書檔案管理研究 考古題詳解

112 年・高普考・高考二級・史料編纂
試題代碼 圖書檔案管理研究

第 一 題25 分

在從事檔案鑑定時,除了評估文書記錄內容的證據價值與資訊價值,還經常考慮哪些內容之外的因素呢?請援引各家檔案鑑定理論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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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檔案鑑定不能只看「記錄寫了什麼」,還要評估記錄在何種脈絡中形成、由誰形成、如何形成,以及是否值得長期保存。題目所稱「證據價值」與「資訊價值」,主要指謝倫伯格(T. R. Schellenberg)提出的檔案次級價值分類:

  • 證據價值:記錄對形成機關的組織、職掌、政策與運作方式所提供的證據。
  • 資訊價值:記錄對人物、機關、事物、問題或事件所含資訊的研究價值。

這兩種價值仍須放在形成脈絡與保存條件中判斷。所謂「內容之外的因素」,不是與價值判斷無關,而是指不能單從文書文字內容判斷的條件。

解題方法

可用「脈絡—記錄特性—保存與利用—社會代表性」四個面向組織答案,並以不同鑑定理論說明:

  1. 脈絡:看形成者、職能、組織位置、形成目的與記錄系統。
  2. 記錄特性:看真實性、可靠性、完整性、原始秩序、形式與獨特性。
  3. 保存與利用:看保存狀況、數量、保存成本、利用需求與可及性。
  4. 社會代表性:看鑑定結果將記錄哪些群體與社會經驗納入檔案。

此切入方式能直接回應題目「哪些內容之外的因素」,也能把抽象理論連結到可操作的鑑定標準。

內容之外的主要因素與理論說明

一、形成者、來源與形成脈絡

檔案的價值與其形成者、職能及形成過程密切相關。鑑定時可考量:

  • 由何機關或個人形成,以及形成者在組織中的地位。
  • 記錄形成時所依據的法定職掌、政策與業務功能。
  • 記錄形成的目的、流程,以及其在業務活動中的位置。
  • 同一系列、同一機關或不同機關間的記錄關聯。

**詹金森(Hilary Jenkinson)**重視檔案的自然形成與有機關係,認為檔案是機關活動過程中自然產生的記錄。依此觀點,來源、形成脈絡及記錄之間的關係本身就是鑑定的重要基礎,不能只把單件文件抽離脈絡,孤立評估其文字內容。

布朗(Richard Brown)與庫克(Terry Cook)的宏觀鑑定則更明確地從記錄形成者的功能、結構與活動脈絡出發。宏觀鑑定先分析機關的職能與組織,以及機關和人民、服務對象之間的互動,再判斷哪些記錄能適切呈現這些功能與互動。其重點是從「記錄如何形成」理解檔案價值。

二、記錄的真實性、可靠性、完整性與關聯

鑑定時也要判斷記錄是否能作為可信的證據,以及其脈絡是否保存完整,例如:

  • 記錄是否出自可辨識的來源,能否確認其形成者與形成過程。
  • 記錄內容是否完整、程序是否可靠,是否經過不明修改。
  • 原始秩序、系列關係、附件及相關索引是否保存。
  • 記錄是否只是零散片段,或能與其他記錄相互印證。

這些條件會影響記錄作為證據的可信程度。即使文字內容看似重要,若來源不明、脈絡遭破壞或記錄嚴重殘缺,其證據價值也可能降低;相對地,一組記錄即使單件內容平常,若能完整呈現業務流程,仍可能具有重要的整體價值。

三、記錄形式、獨特性與資訊呈現方式

謝倫伯格在討論資訊價值時,除資訊的重要程度,也提出評估記錄的獨特性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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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5 分

檔案有生命週期,請問在不同生命週期期間,須執行哪些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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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檔案生命週期是指檔案自形成、使用、保存,到最後銷毀或永久保存的完整歷程。管理重點會隨檔案的使用頻率與保存價值改變:形成初期重視真實、完整與可追溯;使用及保存期間重視整理、保管與提供應用;生命週期末端則依鑑定結果辦理銷毀或移轉保存。

本題可用「產生與歸檔—現行使用—半現行保存—清理處置」說明,也可概括為「產生、維護與使用、清理」三階段。各階段彼此銜接,管理工作應從檔案形成時開始規劃。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檔案法》第 7 條,檔案管理作業包括點收、立案、編目、保管、檢調、清理、安全維護及其他相關作業;第 10 條規定檔案保存年限分為永久保存或定期保存;第 11 條規定永久保存的機關檔案應移轉檔案中央主管機關管理;第 12 條規定定期保存檔案未逾保存年限或未依法定程序,不得銷毀。

解題方法

依生命週期順序作答,逐期交代「檔案狀態、管理工作、期末處置」。這樣能同時呈現一般檔案管理程序及法定清理方向。答題時不宜只列「點收、編目、保管、銷毀」等名詞,還應說明各項工作在哪個階段進行、目的為何。

各生命週期期間的管理工作

  1. 產生與歸檔期間

檔案由機關業務活動產生或收受。此時應從形成端建立管理控制,確保檔案具備真實性、完整性、可靠性及可用性。主要工作包括:

  • 依機關業務及檔案管理制度,規劃檔案分類、保存年限及歸檔方式。
  • 承辦人依規定整理應歸檔文件,確認附件齊全、內容及日期等基本資訊完整。
  • 辦理點收;有缺漏或不符規定者,依程序補正。
  • 依分類系統立案、編案,並建立檔案與業務活動間的關聯。
  • 註記必要的權限、機密或個人資料限制,維護檔案安全。
  1. 現行使用期間

檔案仍經常支援機關業務,主要由原形成機關或業務單位使用。重點是使檔案容易查找、可安全調閱,且在使用後歸回正確位置。主要工作包括:

  • 編製檔案目錄及必要的索引資料,維持分類、案卷與檔號的一致性。
  • 妥善保管檔案,維持適當的庫房環境與存放秩序。
  • 辦理檢調、借閱、閱覽、抄錄或複製等應用服務,記錄調閱及歸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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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請說明「國家檔案資訊網」與「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這兩套系統在資料內容與調閱方式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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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國家檔案與機關檔案的區別,以及兩套查詢系統各自提供什麼資料、查得資料後應向誰申請應用。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檔案法》第 2 條:

  • 國家檔案:具有永久保存價值,並移歸檔案中央主管機關管理的檔案。
  • 機關檔案:由各機關自行管理的檔案。

兩者的區分重點,在於檔案的管理機關與保管狀態,不是單看檔案是否重要、年代是否久遠。《檔案法》第 17 條規定,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以書面敘明理由;第 18 條則列有機關得拒絕申請的情形。

解題方法

採用「資料對象—目錄內容—申請管道—實際應用」四個面向比較:

  1. 先依《檔案法》第 2 條分辨國家檔案與機關檔案。
  2. 再判斷兩個網站是提供國家檔案資訊,或彙整各機關的檔案目錄。
  3. 最後確認申請調閱時,應向哪個檔案管有機關提出。

須特別掌握:查到目錄不等於取得檔案,也不等於已獲准應用。是否提供檔案及提供方式,仍須由檔案管有機關依規定審查。

兩套系統比較

比較面向國家檔案資訊網(A+)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NEAR)
資料對象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接管、管理的國家檔案各政府機關、行政法人及受政府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者自行管有的機關檔案
資料內容國家檔案的目錄資訊;部分檔案另有已公開的全文影像或數位影音可供查閱各機關彙送的檔案目錄資訊,供使用者查找檔案名稱、時間、內容簡介、管有機關等。目錄不等同檔案全文
目錄特色可利用國家檔案的查詢與查檢工具;查得檔案後,可確認是否有公開影像及申請應用方式目錄由各機關彙送,原則上按期更新;機密檔案目錄不予彙送公布。使用者可依機關或分類等方式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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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請說明「尊重全宗原則」與「事由原則」差異為何,並以我國既有的檔案庋藏為例,評述其採取尊重全宗原則或事由原則來編排的合理性及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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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檔案整理的兩種基本思路:以「檔案由誰形成」為依據的尊重全宗原則,以及以「檔案內容涉及什麼事由」為依據的事由原則。答題時須先辨明整理依據,再以我國具體館藏說明各自的適用情境與利弊。

尊重全宗原則(respect des fonds)是將同一機關、團體或個人因其職能、活動而形成的檔案視為一個整體,按檔案形成者區分全宗,不任意與其他來源的檔案混合。其實務內涵通常包含尊重來源,並在全宗內盡量維持原有分類與順序,以保全文件間的脈絡關係。

事由原則(principle of pertinence)則以檔案的主題、內容或事由分類整理,將不同來源但涉及相同事項的檔案集中編排。例如,將各機關關於土地、教育或外交的檔案分別歸類。這種整理方式便於依主題查找,但可能拆散同一形成者的檔案及其原有脈絡。

兩者差異可歸納如下:

比較面向尊重全宗原則事由原則
主要依據檔案形成者、來源檔案內容、主題、事由
整理單位先區分全宗,再整理全宗內的系列、案卷及文件依事由集中不同來源的檔案
主要價值保存來源脈絡、原有關聯及檔案證據性便於按主題查找及彙集相關材料
主要風險跨機關主題檢索不如事由分類直觀混淆來源、破壞原有關聯,增加誤讀脈絡的風險

解題方法

本題可依「定義—實例—評析」三段作答:

  1. 先說明兩原則的分類基準:全宗原則看來源,事由原則看內容。
  2. 再選擇我國既有庋藏作例,指出其整理方式及形成背景。
  3. 最後分別評述其合理性與缺點,並提出兼顧檢索與脈絡保存的做法。

作答時須區分「檔案的實體編排」與「檢索工具的主題索引」。館藏以全宗方式編排,仍可透過主題索引、分類檢索或數位資料庫,提供跨全宗的事由查詢;這不等於將原件改按事由重新排列。

我國庋藏實例與評述

一、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尊重全宗原則

國史館典藏的外交部歷史檔案,依外交部原有組織架構區分為不同系列,呈現出以形成機關及其組織職掌為基礎的整理方式,符合尊重全宗原則的精神。

這種做法合理之處,在於外交檔案是外交部履行職務所形成的紀錄;依其來源及組織系列整理,能保留機關運作脈絡,協助研究者了解各單位的職掌分工、業務流程及文件間關係。它也能降低不同機關檔案被混合後產生錯誤歸屬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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