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高普考高考二級 史料編纂 中華民國史研究(包括臺灣史研究)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二戰前日本政府在臺灣所推行的近代化教育中,亦包含高等教育在內,對臺人影響甚深。試論述日本在臺推行高等教育的原因及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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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日本殖民統治下臺灣高等教育的政策目的、制度演變與殖民地性格。作答時須避免只列學校名稱與年代;應說明日本為何在臺設置高等教育機構、教育制度如何逐步擴張,以及臺灣人實際取得教育機會的限制。
日治時期的「高等教育」不只指大學,也包括醫學校、專門學校、高等學校等。這些學校負責培養醫師、教師、農業與工業技術人員,提供大學預備教育,或進行學術研究。臺北帝國大學於1928年設立,是當時臺灣唯一的綜合大學。
解題方法
可依「政策背景—發展階段—教育特色與影響」三層論述:
- **政策背景:**從殖民統治、經濟建設、社會需求與帝國擴張說明設置高等教育的原因。
- **發展階段:**從日治初期的實用人才訓練,寫到教育令修正後制度擴張,再寫到臺北帝國大學成立及戰時調整。
- **特色與影響:**指出教育有所發展,但科系與入學機會受到殖民體制限制,臺籍學生所占比例偏低;同時,高等教育也培養出臺灣社會的知識與專業人才。
日本在臺推行高等教育的原因
一、培養殖民統治所需人才。 日本接收臺灣後,須建立行政、警察、司法、衛生與教育體系,也需要通譯、醫師、教師及技術人員。高等教育機構可為總督府及殖民地社會培養所需人力,減少完全仰賴日本內地調派人員。
二、配合臺灣經濟建設與產業管理。 總督府推動農業改良、糖業發展、交通建設、公共衛生與工業建設,需要具備專門知識的人才。因此,醫學、農業、林業、商業及工業等教育,較符合殖民地的治理與產業需求。
三、回應臺灣社會對升學機會的要求。 初等及中等教育逐漸擴張後,臺灣士紳與知識分子要求設置更完整的中學及高等教育。1920年前後,日本政府調整殖民地教育制度,也與臺灣社會要求擴大教育機會、追求制度平等的壓力有關。
四、培養帝國研究與南方經營人才。 臺灣位於日本帝國南方發展的重要位置。臺北帝國大學除了提供高等教育,也負有研究臺灣及華南、南洋自然與人文環境的任務;戰爭時期,其研究更與南進政策及資源調查相結合。
五、安置殖民地青年並維繫統治。 在臺設立高等學校與大學,可讓部分青年留在殖民地升學,培養具有專業資格、能進入殖民體制服務的人才,也有助於將殖民地青年納入日本帝國的教育與政治秩序。
日本在臺高等教育的發展
一、日治初期:以實用人才養成為主。 1899年,臺灣總督府醫學校設立,是臺灣早期重要的高等教育機構,主要培養醫療人才。此一時期的教育重視殖民治理與衛生、醫療等實際需要,學校種類有限,臺籍學生的升學管道也較狹窄。
二、第一次《臺灣教育令》後:專門教育逐步制度化。 1919年公布第一次《臺灣教育令》,專門教育的制度逐步建立。醫學教育改制發展,農業、林業與師範等專業教育也陸續擴充。
第 二 題25 分
何謂中華民國政府在大陸時期的黃金十年?在此時期的重要發展又為何?試析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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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黃金十年」通常指國民政府完成北伐、形式上統一全國後,至日本全面侵華戰爭爆發前的 1928年至1937年。這段時期以南京為政治中心,國民政府在名義統一、政權建設、財政金融、交通建設與文化教育等方面推動一系列改革,因而被部分研究者稱為「黃金十年」。
這個名稱是對特定發展面向的概括,不表示當時中國已全面穩定、繁榮,也不是史學界毫無爭議的定論。分析時應同時掌握兩面:一方面,國民政府建立中央政權並推動現代化;另一方面,地方勢力仍有相當自主性,政治參與受限,農村與民生問題深重,且日本侵略不斷加劇。
解題方法
本題有兩個作答任務:先界定「黃金十年」的時間、背景與含義,再分析其重要發展。適合採取「政治統合—制度建設—經濟社會發展—限制與評價」的架構,避免只列建設成果,卻沒有解釋其歷史條件及局限。
作答時,時間界線宜採1928年至1937年;開頭指出北伐完成後的名義統一,以及1937年全面抗戰對國民政府大陸統治發展的中斷。正文分領域說明成就,再以內外局勢檢視其成效與限制。
重要發展與分析
一、政治統合與國家建設
北伐完成後,國民政府於1928年定都南京,建立以國民黨為核心的中央政權,並透過改組政府、整頓行政與擴充中央機構,提升國家治理能力。1928年公布《訓政綱領》,以「訓政」作為由軍政走向憲政的過渡安排,形成以國民黨領導國家政治的制度架構。
然而,統一主要是形式上的中央統一。各地仍有軍事實力雄厚的地方勢力,中央需以政治協商、軍事行動及人事安排維繫統合;黨國體制亦限制反對力量與政治參與。因此,黃金十年的政治發展,兼具中央集權與統合未竟的特徵。
二、財政金融與法制建設
國民政府致力整頓財政、統一幣制及建立較現代化的金融制度。1935年推行幣制改革,採行法幣政策,收歸白銀並集中貨幣發行,強化中央對金融體系的控制,也有助於貨幣流通與財政金融管理。
這些措施提升了中央政府的財政與金融治理能力,為建設及行政運作提供制度條件;但其效果受到財政負擔、地方割據、經濟結構不均與戰爭威脅牽制,未能消除農村貧困及社會經濟差距。
三、交通、工業與經濟發展
此期政府推動鐵路、公路、航空與通信建設,並發展部分基礎工業與國營事業,以改善交通聯繫、增加國家動員能力。
第 三 題25 分
何謂臺灣的白色恐怖時期?其主要發生的時代背景為何?又當前政府對此課題的處理與因應方式為何?試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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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要掌握三件事:白色恐怖的意義與時間範圍、威權統治形成的歷史背景,以及民主化後政府如何透過轉型正義處理歷史傷害。作答時宜把「威權統治下的國家暴力」作為主軸,說明其不只是逮捕、審判與監禁,也包括監控、刑求、處決、財產剝奪及對家屬的牽連。
白色恐怖是指戰後臺灣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以反共、戡亂及維護政權安全為名,透過情治、警察、軍事司法與特別刑法,壓制被認定危害政權或國家安全者,所造成的政治迫害與社會恐懼。受害者不限於共產黨員,也包括臺獨人士、民主運動者、知識分子、原住民、一般民眾及遭牽連者。
時間界定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通常以臺灣於 1949 年 5 月 20 日實施戒嚴至 1987 年 7 月 15 日解嚴為核心;廣義則延伸至 1992 年修正《刑法》第 100 條,因政治言論與思想活動遭刑事追訴的制度性空間才逐步收束。另須注意,解嚴不等於白色恐怖立即終止,解嚴後仍有政治案件與情治監控。
解題方法
建議依「定義與範圍—時代背景—國家統治手段—民主化後處理」四層作答。先界定名詞,避免只寫戒嚴日期;再交代冷戰與國共內戰如何形成反共體制;接著指出威權統治如何落實為政治迫害;最後以真相、平復、賠償、紀念與教育說明政府因應。
本題不是選擇題,沒有選項逐一分析的部分;也不是計算題,無須列公式。涉及法規與政府措施者,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與制度為準。
時代背景與主要特徵
一、國共內戰與冷戰反共體制
國共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國際冷戰格局又使臺灣成為反共前線。政府以「動員戡亂」及國家安全為核心,將政治異議與共產勢力相連結,擴大情治機關的監控與偵查權限。1948 年公布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1949 年實施的戒嚴,以及相關特別刑法,共同構成長期威權統治的制度背景。
二、戰後社會衝突與二二八事件的影響
戰後政權接收、行政失序、經濟困難與社會矛盾,引發民怨;1947 年二二八事件遭武力鎮壓,造成重大傷亡,也使政府此後更以治安與政治控制方式處理社會異議。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在年代及案件性質上不能完全等同,但同屬戰後國家暴力與威權統治的重要歷史脈絡。
三、法律與情治手段
威權政府透過《懲治叛亂條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等特別刑法,並以《刑法》內亂罪等規定追訴政治案件。案件常由情治機關偵辦,部分交由軍事審判體系處理;在公平審判保障不足的情況下,發生逮捕、長期羈押、刑求、判刑、死刑及沒收財產等侵害。監控、告密與株連也造成社會自我審查,使恐懼不只存在於受難者個人,更深入家庭與公共生活。
政府的處理與因應
一、平反司法與行政不法,回復受難者權利
第 四 題25 分
臺灣在 1990 年代曾經被稱為亞洲四小龍之一,試論述臺灣自戰後 1950 年起至 1990 年代的經濟發展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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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戰後臺灣經濟發展的歷史脈絡,以及政府如何因應國內外條件,逐步從農業復興、進口替代,轉向出口擴張、重化工業,再走向技術密集產業與產業升級。作答不能只列政策名稱,還要交代各階段的背景、政策方向與彼此間的轉變。
「亞洲四小龍」通常指臺灣、香港、南韓與新加坡。臺灣在戰後數十年間維持快速成長,逐漸由農業社會轉為以製造業與出口為重的經濟體;其發展並非單一政策造成,而是土地與農業改革、美援與冷戰環境、政府經濟規劃、教育與人力、民間企業發展及國際市場需求等條件交互作用的結果。
解題方法
可依時間分為四個階段,並以「發展背景—政策與措施—經濟轉變」作答:
- 1950年代:穩定經濟、農業復興與進口替代。
- 1960年代:出口擴張與勞力密集工業成長。
- 1970年代:因應國際危機,補強基礎建設並發展重化工業。
- 1980至1990年代:產業升級、科技化與國際分工。
這種分期能直接回應題目所問的「經濟發展背景」,並呈現經濟政策如何由內銷替代進口,轉向出口導向,再進一步追求產業技術升級。
分期論述
一、1950年代:戰後復原、土地改革與進口替代
戰後臺灣面臨物價波動、民生物資不足、人口增加及工業基礎有限等問題。1950年韓戰爆發後,臺灣因冷戰戰略位置受到美國重視,美援提供資金、物資與技術,協助穩定經濟與推動復建。戰前留下的交通、水利、電力及部分工業設施,也構成戰後重建的重要基礎。
政府先穩定貨幣、物價與生產秩序,並推動農業復興。土地改革包括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及耕者有其田,改善農民土地權益,提升農業生產與農村購買力;農業也提供糧食、原料與外匯,支援工業發展。1953年起推行經濟建設計畫,發展紡織、食品加工等民生輕工業,以國內生產替代部分進口,這就是第一階段的「進口替代」。
此期經濟政策具有明顯的政府主導特徵。政府透過外匯管制、進口管制、關稅保護及公營事業,集中有限資源投入復建與工業發展;同時也藉由部分公營事業民營化,逐步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工商業。
二、1960年代:出口導向與工業化加速
1950年代的進口替代使部分輕工業建立起來,但國內市場規模有限,企業若只面向內需,發展空間容易受到限制。因此,政府自1960年代起轉向鼓勵出口,透過調整匯率與貿易制度、提供出口融資及租稅優惠,協助廠商進入國際市場。1960年公布《獎勵投資條例》,是政府鼓勵私人投資與出口產業的重要措施。
1966年高雄加工出口區設立,提供出口製造業所需的土地、設施與制度環境,吸引外資與技術,促進加工製造業發展。當時臺灣具備工資較低、勞動力充足及教育普及程度逐步提升等條件,紡織、成衣、塑膠、電子加工等勞力密集產業快速成長。美國、日本等市場提供出口需求,外資、技術及國際訂單也使臺灣更深入國際分工。
此一階段的經濟動力從內需市場擴展至海外市場。出口增加帶來外匯與資本累積,工業產值與工業就業比重持續上升,臺灣逐漸由農業社會轉型為工業社會,為後續發展奠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