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高普考高考三級 文化行政 文化行政與文化法規 考古題詳解

113 年・高普考・高考三級・文化行政
試題代碼 文化行政與文化法規

第 一 題25 分

一個文化政策研訂與執行的成效,需要進行政策評估與檢視。請敘述文化政策的各項評估機制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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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文化政策從研訂到執行的政策評估與檢視機制。作答時應同時交代評估的時點、評估面向、參與者及方法,並說明評估結果如何回饋政策修正。

以命題當年(民國113年)法規為準,《文化基本法》第5條要求政府制定政策及法律時考量或評估其對文化發展的影響;第8條保障人民參與文化政策及法規制(訂)定的權利,並要求政策形成公正、公開透明及建立人民參與的常設機制;第25條規定締結可能影響文化的國際條約、協定時,應評估對本國文化的影響;第27條要求各級政府就人民文化權利現況及其他文化事項進行研究、調查、統計,並保存、公開、提供文化資訊。

因此,文化政策評估不能只看經費是否花完或活動是否辦成,也須檢視政策是否合法、是否回應文化需求、是否落實文化權利,以及對不同族群、地區與文化多樣性造成何種影響。

解題方法

可依「政策生命週期」分成事前評估、執行中評估、事後評估,再用評估面向、參與方式及研究方法補充。此架構能涵蓋政策研訂與執行成效,也能呈現文化政策的公共性與多元性。

一、依政策時點區分評估機制

  1. 事前評估(形成性評估) 在政策或方案推動前,釐清問題與文化需求,檢視政策目標是否明確、是否符合法規及文化基本原則,並比較方案、預估經費與資源需求、辨識執行風險。涉及文化影響時,應評估對文化保存、文化權利、文化多樣性及文化參與等面向的正負影響。

  2. 執行中評估(過程評估) 在政策推動期間,持續掌握進度、經費運用、行政協調、服務可近性及民眾參與情形。若執行方式偏離目標,應據以調整資源配置、程序或方案內容,避免等到政策結束才發現問題。

  3. 事後評估(總結評估) 政策或計畫告一段落後,檢視是否達成預定目標、資源使用是否合理,以及實際成果與文化影響。除短期產出,也要觀察較長期的文化保存、傳承、參與及地方文化發展,並將結果回饋後續政策。

二、依評估面向檢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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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5 分

請敘述一棟公有產權老屋,從開始指定為古蹟、完成修復再利用、委託民間經營為博物館,在過程中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分別可以排除與不可排除的相關法規名稱及法規內容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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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文化資產保存法》對公有古蹟「指定、修復再利用、委託經營」各階段的規範,以及文資法特別規定排除一般法適用的範圍。

判斷時要先分清楚三件事:古蹟指定不等於所有一般法規一概排除;修復及再利用有特定的建築、土地使用、消防法規例外;委外經營博物館則須另外判斷契約、財產管理及博物館法規。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113 年適用的《文化資產保存法》為 112 年 11 月 29 日修正公布後的條文;其後法規如有修正,解題仍依命題當年規定。

解題方法

依題目流程分成三階段,逐一檢視:

  1. 指定為古蹟:看指定程序及指定後的保存義務,不把修復再利用的例外提前套用。
  2. 修復再利用:適用文資法第 24 條、第 26 條及第 29 條,分別處理修復計畫、一般建築等法規限制、修復再利用採購。
  3. 委託民間經營為博物館:看文資法第 21 條的管理維護與合作規定,以及博物館營運和公有財產管理等規範;不可把修復階段的採購例外擴張到營運委外。

一、指定為古蹟

古蹟須經主管機關審議指定並公告。指定後,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23 條擬定管理維護計畫,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另應依同法第 24 條保存古蹟原有形貌及工法。

**此階段沒有因指定而概括排除的一般法規。**文資法第 26 條所稱不受部分建築管理、土地使用及消防法規限制,是為了古蹟「修復及再利用」,不是一經指定就全面免除相關法令。

因此,指定後仍須遵守公有財產管理、土地及建築管理等相關規範;後續進入修復再利用階段,才依文資法及其授權辦法判斷特定限制能否排除或調整。

二、修復再利用

1. 不受部分限制的法規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26 條,為利古蹟修復及再利用,有關建築管理、土地使用及消防安全事項,不受下列法律及其相關法規全部或一部限制:

  • 《區域計畫法》
  • 《都市計畫法》
  • 《國家公園法》
  • 《建築法》
  • 《消防法》

這是限於修復及再利用需要的部分排除,不是整部法律全面失效。審核程序、查驗標準、限制項目及應備條件,仍依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內政部訂定的相關辦法辦理。故不能因有第 26 條,就認為消防安全、建築安全或土地使用完全不必審查。

古蹟修復與再利用另須依第 24 條提出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古蹟原有形貌及工法應優先保存;再利用得依需要增加設施,但須符合不變更古蹟原有形貌的原則。

2. 修復再利用採購的例外

公有古蹟由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辦理修復或再利用時,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29 條及其授權訂定的《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辦理相關採購,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

但這不是完全沒有採購規則:仍須遵守文資法授權訂定的專門採購辦法;該辦法未規定事項,仍適用《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且不得違反我國締結的條約及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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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請敘述研訂一個社區文化政策(或社區重大計畫)時,可能會產生哪些文化政策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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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在考「文化政策風險辨識」:研訂社區文化政策或重大計畫時,政策目標、資源配置、參與程序與執行方式,可能對社區文化權利、文化多樣性、地方自主及文化永續造成不利影響。作答宜從政策形成到執行、評估的不同環節,指出風險及其具體後果。

文化政策不只是補助藝文活動或興建設施,也涉及誰能決定文化如何被呈現、哪些群體受益,以及地方文化如何被保存、發展與傳承。因此,社區計畫即使以活化地方為名,仍須檢視其是否保障居民參與、尊重多元文化並避免利益分配失衡。

解題方法

可依「政策目標與知識基礎—參與與權力—資源與執行—文化及社會影響—監督與永續」逐層辨識風險。每一項先說明風險來源,再點出可能造成的結果;如此比只羅列抽象名詞更能呈現分析能力。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文化基本法》要求政府保障人民文化權利及文化永續發展,並規範重大政策、法律及計畫有影響文化之虞時,提出文化影響分析報告作為決策參考。這項精神可作為本題檢視風險的政策依據。

主要文化政策風險

  1. 問題界定與資訊失真風險 若政策制定者未充分調查地方歷史、文化資源、居民需求及社群差異,或以單一指標代表全體意見,政策可能誤判問題、設定錯誤目標,形成與地方生活脫節的計畫。

  2. 參與不足與代表性失衡風險 若決策只納入行政機關、少數地方領袖或資源較多的團體,未提供一般居民、青年、長者、原住民族、新住民、身心障礙者等適當參與管道,將使部分群體的文化需求被忽略,也可能引發不信任、抗爭或政策正當性不足。

  3. 權力集中與地方自主受損風險 若補助條件、評選標準或成果指標過度由上而下設定,社區組織可能為符合申請規則而調整方向,削弱在地自主與居民自發性;行政機關或外部專業者也可能取代社區決定文化發展方向。

  4. 文化同質化與文化挪用風險 為方便行銷或觀光,政策可能把複雜、多元的地方文化簡化為單一「特色」,忽視社群內部差異,甚至將特定族群的文化符號商品化,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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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運用文化資產保存法成為無形文化資產(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傳統知識與實踐等),具有法定賦予的公共性,並成為重要文化財。請敘述無形文化資產其文化公共財之特性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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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無形文化資產的「文化公共財」特性。作答時須區分兩個層次:文化資產經主管機關依法指定或登錄後,取得法定文化資產身分;而其文化公共性,則來自它對社群、社會及世代傳承所具有的共同價值。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3 條所稱無形文化資產,包括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及傳統知識與實踐。此類文化資產不只是可供個人占有的物件,也包含世代傳承的知識、技術、表現形式與實踐。

解題方法

先以經濟學公共財的兩項典型特性作為答題骨架,再說明無形文化資產的文化脈絡:

  1. 非敵對性:一人欣賞、學習或接觸某項文化表現,通常不會因此減少他人欣賞或學習的機會。
  2. 非排他性:文化表現一旦公開流傳,難以完全排除他人接觸或受其影響。
  3. 文化上的公共效益:其價值不限於個別持有人或傳承者,也包含文化認同、社群記憶、多元文化及世代傳承等共同利益。

答題時也須指出,公共性不等於任何人都能不受限制地使用或改編。無形文化資產仍涉及傳承社群、保存者、文化脈絡及相關權利,保存與活化應尊重其來源及實踐方式。

無形文化資產作為文化公共財的特性

一、具非敵對性:共享不會耗損文化內容

文化技藝、傳說、儀式知識與表演形式,通常能由多人同時欣賞、學習或傳習。一場傳統戲曲演出讓觀眾共同觀賞,不會因觀眾增加,就使其他人無法欣賞;一項傳統技藝的知識被傳授,也不會因此從原傳承者手中消失。

因此,無形文化資產的文化內容具有共享與擴散的可能,公共近用與傳習有助於延續其生命力。

二、具非排他性:文化影響難以完全圈限

口述傳統、民俗、音樂、表演形式與傳統知識,往往透過社群生活、公開展演、日常實踐及世代傳授而流傳。文化內容一旦進入公共生活,通常難以把所有接觸者排除在外,也不容易由單一個人或團體完全控制其社會影響。

但非排他性不表示無須尊重權利或文化規範。使用者仍應注意保存者權益、傳承社群的文化脈絡,以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法律限制。

三、具有集體性與社群認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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