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高普考高考三級 環境工程 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包括相關法規) 考古題詳解

112 年・高普考・高考三級・環境工程
試題代碼 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包括相關法規)

第 一 題20 分

試根據現有噪音管制相關法規,分別說明進行「風力發電機組」環境噪音檢測評估時,其所檢測噪音之頻率範圍、量測高度、噪音值評定基準、量測時氣象條件等項目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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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析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之《噪音管制法》、《噪音管制標準》(第 8 條)及環境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環境噪音測量方法》(NIEA P201)與《低頻噪音測量方法》(NIEA P205)為準。

風力發電機組(Wind Turbines)運轉噪音兼具葉片氣動噪音(Aerodynamic Noise)與機艙機械運轉振動(Mechanical Vibration),因此在環境噪音管制法規中,將其列為專項管制對象,重點在於區分「全頻噪音」與「低頻噪音」,並解決「自然風引發之麥克風風切聲」與「機組運轉噪音」相互干擾的量測問題。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應針對題目所要求的四大項法定規範,依據法條與標準檢測方法逐一展開論述:

  1. 頻率範圍:切入點為法規管制之頻率界定,分別說明全頻與低頻之物理範圍及權衡網路(Weighting Network)。
  2. 量測高度:切入點為受測點(室外與室內受影響戶)麥克風架設之幾何位置與反射面退讓距離。
  3. 噪音值評定基準:切入點為法定指標(LeqL_{\text{eq}} 與 Leq, LFL_{\text{eq, LF}})、管制區與時段分類、背景噪音扣除修正機制。
  4. 量測時氣象條件:切入點為降雨限制、風速限制與防風設備規範、同步環境監測項目。

解題技巧

  1. 關鍵數字記憶:
  • 低頻範圍:20 Hz∼200 Hz20\text{ Hz} \sim 200\text{ Hz}。
  • 麥克風高度:1.2∼1.5 m1.2 \sim 1.5\text{ m},離周遭反射面至少 1 m1\text{ m}。
  • 風速門檻:地面風速大於 5 m/s5\text{ m/s} 須停止測量或採特殊防風措施。
  • 背景噪音修正:「差值 ≥10 dB\ge 10\text{ dB} 不修、差值 3∼9 dB3 \sim 9\text{ dB} 查表修正、差值 <3 dB< 3\text{ dB} 無效」。
  1. 常見陷阱防範:
  • 切勿漏寫「低頻噪音」:風力發電機最常引發民眾陳情的即是低頻嗡嗡聲,故法規訂有專門之低頻均能音量標準。
  • 風速限制的特殊性:風力機必須有風才轉,但噪音計又怕風切聲(Pseudo Noise),因此必須在氣象條件中精確說明「防風罩配備」及「地面風速監測」之規定。

【答案】

依據民國 112 年之噪音管制相關法規及環境檢驗標準方法,進行「風力發電機組」環境噪音檢測評估時,各項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檢測噪音之頻率範圍

  1. 全頻噪音(Full-frequency Noise):
  • 評定人耳可聽聞頻率範圍(一般為 20 Hz∼20 kHz20\text{ Hz} \sim 20\text{ kHz})。
  • 儀器採 A 權衡特性(A-weighting Network) 加權測定,以模擬人耳對不同頻率的聽覺感應特性。
  1. 低頻噪音(Low-frequency Noise):
  • 指頻率在 20 Hz20\text{ Hz} 至 200 Hz200\text{ Hz} 範圍內之聲音。
  • 以 1/31/3 八音度頻帶濾波器分析該頻段內之各中心頻率聲音,經 A 權衡特性加權計算所得。

二、量測高度與設置位置

  1. 室外量測:
  • 量測高度:麥克風應架設於離地面或樓板 1.2 公尺1.2\text{ 公尺} 至 1.5 公尺1.5\text{ 公尺}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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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0 分

試根據現有空氣污染防制相關法規之定義,說明何謂「有害空氣污染物(Hazardous air pollutants, HAPs)」,並請列舉被列入之 HAPs 污染物,可能因為具有哪些特性而被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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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考生對我國空氣污染防制法規架構中「有害空氣污染物」(Hazardous Air Pollutants, HAPs)法定地位之掌握,以及環境毒理學中污染物篩選與列管特性的整合能力。

  1. 法規定義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 條第 2 款。
  • 《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 2 條。
  • 法規動態備註: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民國 112 年 8 月已正式改制為「環境部」,法規實質管制內涵不變。
  1. 毒理與環境宿命特性:
  • 「傳統標準空氣污染物」(如 SOxSO_x、NOxNO_x、PM10PM_{10}/ PM2.5PM_{2.5}、CO、VOCs)側重於區域總量與大氣品質指標評評估;HAPs 則側重於微量即具高毒性、高致癌性、健康風險累積性之物質管制。
  • 篩選列管因子包含:致癌性(Carcinogenicity)、致突變性(Mutagenicity)、致畸胎/生殖毒性(Teratogenicity / Reproductive Toxicity)、急慢性器官毒性(Systemic / Organ Toxicity)及環境持久蓄積性(PBT 特性)。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法令法規與工程毒理申論題,配分約 20~25 分,採兩階段答題架構:

  1. 法規定義切入:先引述《空氣污染防制法》母法定義,再補充子法《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毒理定義範疇,以展現法規連貫性與深度。
  2. 納入特性切入:不可僅寫空泛的「毒性很大」,應自「環境毒理機制」與「環境化學宿命」展開,歸納出六大關鍵特性,並搭配代表性 HAPs 物質(如苯、氯乙烯、三氯乙烯、砷、戴奧辛、六價鉻等)做例證,形成結構完整的論述。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問答題,無選擇題選項。但針對考題所問「被列入之 HAPs 污染物特性」,應分類進行系統化解析如下:

  • 致癌性特徵:由國際權威機構(如國際癌症研究機構 IARC、美國環境保護署 US EPA IRIS)分類為確定人類致癌物(Group 1)或極可能致癌物(Group 2A)。
  • 基因與生殖特徵:無安全閾值(Non-threshold)或具極低作用劑量之致突變性、致畸胎與胚胎發育毒性。
  • 器官毒性特徵:具高暴露潛勢且對特定標的器官(肝、腎、神經、呼吸道)具不可逆病變傷害。
  • 環境介質行為特徵:半衰期長、難以光解或生物降解,具食物鏈生物濃縮放大效應(PBT 物質)。

解題技巧

  1. 名詞定義萬不可「自創白話」:法規名詞首重精準,必須完全吻合法條中的關鍵字(如「具有毒性」、「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足以直接或間接損害人體健康或生活環境」)。
  2. 記憶口訣「三致、二毒、一蓄積」:
  • 三致:致癌(Carcinogenic)、致突變(Mutagenic)、致畸胎(Teratogenic)。
  • 二毒:急性毒性(Acute Toxicity,如光氣、氯氣)、慢性系統器官毒性(Chronic Organ Toxicity,如鉛、鎘、汞)。
  • 一蓄積:環境持久性與生物蓄積性(Persistence & Bioaccumulation,如戴奧辛、多氯聯苯)。
  1. 加分關鍵:列舉特性時,每項特性務必至少寫出 1~2 種代表性污染物質,展現考生對實務管制清單(我國公告之 72 種或 22 種固定污染源優先列管 HAPs)的熟悉度。

【答案】

一、有害空氣污染物(HAPs)之法規定義

依據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之現行空氣污染防制相關法規,HAPs 之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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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0 分

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是空污費徵收計算時所需要之基本資訊,請列舉估算「固定污染源之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的可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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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推估與計量技術」之掌握程度,並結合我國《空氣污染防制法》與《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現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改制為環境部)之法定申報計量階層。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之量化,係環境管理、許可申請、總量管制與空污費徵收之科學基石。計量原理主要涵蓋:

  1. 直接監測/檢測(Direct Measurement):直接量測排氣流率與污染物濃度。
  2. 物料守恆原理(Conservation of Mass):輸入系統之物料質量必等於輸出量、反應消耗量、流失量與系統累積量之總和。
  3. 經驗統計與關聯性推估(Empirical & Statistical Estimation):利用活動強度(Activity Data)搭配標準排放係數(Emission Factors)或數值模式。

解題方法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之估算,在環工實務與法規規範上,依精確度與執行層級由高至低通常涵蓋以下五大方法:

一、 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法(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s, CEMS)

  • 原理:於排放管道(煙道)安裝經認證之連續自動監測儀器,即時且連續量測廢氣體積流量與污染物濃度。
  • 計算公式: 在監測時間區間 [t0,t1][t_0, t_1] 內之總排放量 EE 為: E=∫t0t1C(t)×Q(t) dt≈∑i=1nCi×Qi×ΔtiE = \int_{t_0}^{t_1} C(t) \times Q(t) \, dt \approx \sum_{i=1}^{n} C_i \times Q_i \times \Delta t_i 其中:
  • CiC_i:第 ii 筆有效監測時段之污染物乾基/校正濃度(mg/Nm3\text{mg/Nm}^3 或 ppm\text{ppm} 換算為質量濃度)。
  • QiQ_i:第 ii 筆有效監測時段之標準乾基排氣體積流率(Nm3/hr\text{Nm}^3/\text{hr})。
  • Δti\Delta t_i:監測時段長度(hr\text{hr})。
  • 適用場合:法規公告應設置 CEMS 之公私場所大型燃燒設施、發電廠、焚化爐及煉油裂解爐等,具最高準確度與法定優先採納位階。

二、 現場檢驗測定法(Stack Testing / Source Sampling)

  • 原理:依主管機關公告之標準檢測方法(NIEA 標準方法),由合格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派員至現場排放管道進行手工採樣與儀器分析,測得代表性操作條件下之污染物排氣濃度與廢氣流率,再外推至全期操作時段。
  • 計算公式: E=Cˉ×Qˉ×T×10−6E = \bar{C} \times \bar{Q} \times T \times 10^{-6} 或以生產活動強度推算自廠檢測排放係數: EFtest=Cˉ×Qˉ×TAEF_{\text{test}} = \frac{\bar{C} \times \bar{Q} \times T}{A} E=A×EFtestE = A \times EF_{\text{test}} 其中:
  • Cˉ\bar{C}:檢測平均濃度(mg/Nm3\text{mg/Nm}^3)。
  • Qˉ\bar{Q}:檢測平均排氣流量(Nm3/hr\text{Nm}^3/\text{hr})。
  • TT:申報期間之操作運轉總時數(hr\text{hr})。
  • AA:檢測期間之原料使用量、燃料消耗量或產品產量。
  • 適用場合:未安裝 CEMS 但依法具定期檢測申報義務之製程與防制設備排放口。

三、 質量平衡計算法(Mass Balance Method)

  • 原理:基於質量守恆定律,分析製程之進料、產出、循環、殘留及防制設備捕捉銷毀情形,推算進入大氣環境中之排放量。
  • 計算公式: Input=Product+Waste+Accumulation+Reaction+Emission\text{Input} = \text{Product} + \text{Waste} + \text{Accumulation} + \text{Reaction} + \text{Emission} 若考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收集與處理,大氣排放量 EE 可表示為: E=[Mraw×win−(Mprod×wprod+Mwaste×wwaste)]×[(1−ηcollect)+ηcollect×(1−ηtreat)]E = \left[ M_{\text{raw}} \times w_{\text{in}} - \left( M_{\text{prod}} \times w_{\text{prod}} + M_{\text{waste}} \times w_{\text{waste}} \right) \right] \times \left[ (1 - \eta_{\text{collect}}) + \eta_{\text{collect}} \times (1 - \eta_{\text{treat}}) \right] 其中:
  • Mraw,Mprod,MwasteM_{\text{raw}}, M_{\text{prod}}, M_{\text{waste}}:原料、產品與廢棄物之總質量。
  • win,wprod,wwastew_{\text{in}}, w_{\text{prod}}, w_{\text{waste}}:標的化學品或元素於各流股之質量分率。
  • ηcollect\eta_{\text{collect}}:廢氣收集效率(Collection Efficiency)。
  • ηtreat\eta_{\text{treat}}:防制設備去除效率(Removal/Destruction Effici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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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0 分

焚化程序常用來去除揮發性有機物(VOCs),請說明採用焚化技術處理含 VOCs 製程廢氣之主要考量因素,並請列舉當焚化處理操作不良時,可能會衍生哪些空氣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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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重點為揮發性有機物(VOCs)之熱氧化(Thermal Oxidation / Incineration)破壞去除原理、工程設計與安全操作考量,以及燃燒系統在非理想狀態下所引發之二次空氣污染機制。

  1. 熱氧化破壞原理與 3T+O 原則:高溫下有機碳氫化合物與氧氣進行氧化反應,完全氧化產物為 CO2\mathrm{CO_2} 與 H2O\mathrm{H_2O}。操作核心取決於燃燒四要素:溫度(Temperature)、滯留時間(Time)、亂流混合(Turbulence)與氧氣濃度(Oxygen)。
  2. 安全防爆標準:依據工業安全規範,含可燃性有機廢氣導入燃燒系統時,其濃度通常須嚴格控制在爆炸下限(Lower Explosive Limit, LEL)的 25%25\% 以下,避免管線回火或爐體氣爆。
  3. 燃燒副產物與大氣化學反應機制:當 3T 條件不足、空燃比不當或廢氣含有異質原子(如 Cl\mathrm{Cl}、S\mathrm{S}、N\mathrm{N})時,將發生不完全燃燒、高溫熱力氧化或異相催化合成,衍生一氧化碳(CO\mathrm{CO})、氮氧化物(NOx\mathrm{NO_x})、酸性氣體(HCl\mathrm{HCl}、SOx\mathrm{SO_x})及多氯二聯苯戴奧辛/呋喃(PCDD/Fs)等污染物。

解題方法

本題屬環境工程(空氣污染防制)之經典申論題型,答題切入點應分為兩大主軸進行架構化陳述:

  1. 考量因素之體系化分類:
  • 避免僅單純列舉 3T,應自「進氣特性與安全限制」、「燃燒動力學與操作參數」、「設備型式與能耗經濟」及「法規排放與後處理匹配」四個工程維度切入,層次分明。
  1. 衍生污染物之化學機制化分類:
  • 依成因機制劃分,涵蓋「不完全燃燒副產物(PICs)」、「高溫固定副反應(Thermal NOx\mathrm{NO_x})」、「分子雜原子轉化(酸氣)」以及「低溫再合成劇毒物(戴奧辛)」,並註明其生成條件,以展現答題深度。

解題技巧

  • 審題關鍵字定位:題目要求「主要考量因素」與「操作不良衍生污染物」,版面分配建議為 55%:45%55\% : 45\%。
  • 作答口訣:
  • 考量因素記「質、安、操、能」:廢氣性質、爆炸安全、3T操作、節能熱回收。
  • 衍生污染物記「碳、氮、酸、毒、煙」:未燃碳(CO\mathrm{CO}/PICs)、氮氧化物(NOx\mathrm{NO_x})、酸性氣體(HCl\mathrm{HCl}/SO2\mathrm{SO_2})、劇毒戴奧辛(PCDD/Fs)、碳煙黑顆粒(Soot)。
  • 常見失分陷阱:
  • 考量因素只寫「溫度、時間、亂流」,忽略廢氣熱值(Heat Value)、防爆限制(25%25\% LEL)及雜質對耐火材或觸媒的劣化影響。
  • 衍生污染物未提及廢氣含有特殊元素(例如含氯有機溶劑分解後的 HCl\mathrm{HCl}、光氣及戴奧辛),導致給分落於中後段。

【答案】

一、採用焚化技術處理含 VOCs 製程廢氣之主要考量因素

採用焚化技術(包含直接燃燒式 TO、蓄熱式 RTO、觸媒式 CO 及蓄熱觸媒式 RCO)處理含 VOCs 廢氣時,工程設計與操作主要考量因素如下:

  1. 廢氣物理與化學特性:
  • VOCs 濃度與熱值(Heating Value):廢氣中 VOCs 濃度決定其燃燒熱值。高濃度廢氣具自持燃燒(Self-sustaining combustion)潛力;低濃度、大風量廢氣則需大量輔助燃料,需考量導入轉輪濃縮系統或配置蓄熱式(RTO)換熱機制。
  • 廢氣流量與變動性:製程排氣之風量與濃度波動幅度會衝擊爐內溫度穩定性與燃燒效率,設計時需考量調節緩衝裝置與燃燒器之調控比(Turndown ratio)。
  • 異質原子與雜質組分:若廢氣含硫(S\mathrm{S})、氯(Cl\mathrm{Cl})、氟(F\mathrm{F})、矽(Si\mathrm{Si})或重金屬,燃燒後易腐蝕爐體耐火材料;若採觸媒焚化,矽化合物、重金屬等雜質會造成觸媒被覆或中毒失效,需預先增設前處理洗滌或過濾設備。
  • 水分與粒狀物含量:高水分會稀釋爐溫並耗損熱能;粒狀污染物易引發阻塞或覆蓋蓄熱陶瓷介質與觸媒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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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題20 分

試說明「工業用大型靜電集塵器」與「家用靜電濾網」去除粉塵粒狀污染物時,兩者在除塵機制上之相同及相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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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氣狀流體中懸浮微粒控制技術」中靜電分離原理的掌握程度,核心在於辨析**主動外加電場型(工業用大型靜電集塵器)與被動儲存電荷型/複合過濾型(家用靜電濾網)**在微觀捕集機制、能量來源與工程應用上的本質差異。

  1. 工業用大型靜電集塵器(Electrostatic Precipitator, ESP):
  • 放電與荷電機制:利用高壓直流電(HVDC,約 30∼100 kV30 \sim 100\text{ kV})引發電暈放電(Corona Discharge),使氣體分子游離產生大量電子與氣體離子。微粒藉由**電場荷電(Field Charging,微粒粒徑 dp>1 μmd_p > 1\,\mu\text{m} 主導)與擴散荷電(Diffusion Charging,微粒粒徑 dp<0.2 μmd_p < 0.2\,\mu\text{m} 主導)**獲得飽和電荷量 qq。
  • 集塵驅動力:荷電微粒在放電極與集塵極形成的巨觀靜電場 EE 中承受庫侖力(Coulomb force)Fe=qEF_e = qE,產生朝向集塵板的有效驅進速度(Migration velocity)ww: w=qECc6πμrpw = \frac{q E C_c}{6 \pi \mu r_p} 其中 CcC_c 為坎寧安滑動修正係數(Cunningham correction factor),μ\mu 為氣體黏滯係數,rpr_p 為微粒半徑。集塵效率遵從德意志—安德森方程式(Deutsch-Anderson Equation):η=1−exp⁡(−A⋅wQ)\eta = 1 - \exp\left(-\frac{A \cdot w}{Q}\right)。
  1. 家用靜電濾網(Electret Filter):
  • 電荷來源:採用**駐極體(Electret)**高分子纖維材料(如聚丙烯 PP),在製造過程中經高壓電暈、摩擦或水力荷電技術將電荷(或偶極矩)永久或準永久「凍結」於纖維內部或表面,操作時不需持續消耗電能建立外加電場。
  • 複合捕集機制:結合傳統纖維過濾之機械機制(慣性撞擊、截留、布朗擴散、重力沉降)與微觀非均勻電場引發的靜電力。對於自然帶電微粒施以庫侖吸引力;對於未帶電之中性微粒,則藉由纖維周圍的強發散電場使其內部產生感應偶極(Induced dipole),進而施加感應極化引力(Dielectrophoretic force / Polarization force): Fpol∝∇∣E∣2F_{pol} \propto \nabla |E|^2

解題方法

本題屬「比較型論述題」,解題策略應採取「先同後異、結構化對比」的方式:

  1. 歸納相同點:從「微粒受力本質(靜電效應)」、「主要去除對象(微細粒狀物)」及「流體力學特徵(低壓降優勢)」三方面切入。
  2. 剖析相異點:從以下五大維度展開對照:
  • 供電與電場來源(主動外加高壓 vs. 被動駐極體)
  • 微粒荷電與受力途徑(離子碰撞荷電+庫侖力 vs. 預荷電/中性極化感應力+機械過濾)
  • 單段式/二段式與副產物(負電暈產生臭氧 vs. 駐極體無臭氧)
  • 清灰與再生維護(機械振落/水洗連續再生 vs. 飽和拋棄或水洗更換)
  • 氣體動力條件與處理規模(高風量大斷面 vs. 低面速密閉空間通風)

解題技巧

  1. 關鍵術語不可遺漏:
  • 工業 ESP 務必寫出「電暈放電」、「電場/擴散荷電」、「庫侖力」、「驅進速度」、「振落(Rapping)」。
  • 家用靜電濾網務必點出「駐極體(Electret)」、「感應偶極/極化引力(Polarization force)」、「機械攔截複合效應」。
  1. 切忌落入刻板陷阱:
  • 陷阱一:誤以為家用靜電濾網也需要插高壓電進行放電。市售「家用靜電濾網」多為被動式纖維濾布(如冷氣、清淨機加裝之濾網);若是插電式的清淨機內部集塵板,則屬於「二段式低臭氧電子集塵器(Penny-type)」,兩者機制不同,作答時須指明以主流之「駐極體靜電濾材」為主。
  • 陷阱二:誤以為未帶電中性粒子無法被靜電濾網捕集。中性微粒在不均勻電場下會被極化(Polarization)而受吸引,這是靜電濾網能高效捕集亞微米粒子(Submicron particles)的關鍵。

【答案】

一、除塵機制之相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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