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高普考高考三級 環境工程 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包括相關法規)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移動源污染管制之發展歷程可分成三個階段,請分別說明這三個階段之發展原因、管制對象及主要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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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我國移動污染源(Mobile Sources)管制策略演進脈絡之通盤理解。移動源因具備「數量龐大、高流動性、排氣高度接近人體呼吸帶」等特性,為都市空氣品質(尤其 、、、 及臭氧前驅物)之主要肇因。
本題主要涉及之法規與觀念(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架構為準):
- 法源基礎:《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第四章「移動污染源管制」(第 36 條至第 46 條),涵蓋新車排放標準、製造/進口車型審驗、油品成分標準、使用中車輛定檢、召回改正及怠速熄火管制等;另包括第 40 條「空氣品質維護區」之劃設與移動源進出管制。 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民國 112 年 8 月改制為「環境部」,法規主管機關現行由環境部承接,解題依命題當年架構為準。
- 管制演進思維:歷程依技術成熟度與政策工具,由「末端管制(排氣標準/觸媒技術)」推進至「源頭與在用保養(油品改善/定檢制度)」,最終邁向「系統轉型與智慧零排放(運具電動化/空氣品質維護區)」。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政策發展與工程技術結合型申論題。閱卷評分關鍵在於結構對稱性與時間歷程邏輯。解題切入點應嚴格依循題目設定的「三個向度」(發展原因、管制對象、主要管制措施),並按歷史時間軸切割為三大階段展開說明:
- 縱向開展:分段列出「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第三階段」,每階段均獨立回答「發展原因」、「管制對象」、「主要管制措施」,切忌混雜混寫。
- 橫向呼應:將污染物控制技術(如三元觸媒轉換器、柴油碳微粒濾清器 )、燃料品質(超低硫化)以及管理制度(車型審驗、 檢驗、空品維護區)精準配置在各個對應階段。
- 彙整收斂:在各階段詳述完畢後,歸納「三階段演進對照表」,使答案具備教科書級的完整度與可讀性。
選項分析
本題為高普考申論題型,無選擇題選項。此處針對考生應掌握之評分要點與答題關鍵要素進行拆解分析:
- 第一階段關鍵得分點:必須點出「引進國際新車排氣標準」、「三元觸媒技術普及」以及「汽油無鉛化」。若未提及無鉛化與新車審驗,該階段失分較多。
- 第二階段關鍵得分點:核心在於「使用中車輛()」與「油品成分」。必須寫出「機車定期檢驗( 制度)」及「燃油降硫(超低硫汽柴油)」、「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
- 第三階段關鍵得分點:核心在於「綠色/電動運具」與「空間/智慧管制」。必須寫出「運具電動化路徑(2050 淨零)」與民國 107 年空污法修正後全面落實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智慧辨識執法」。
解題技巧
- 記憶口訣:「一新二油三電區」
- 一新:第一階段著重新車末端審驗與排放標準(引進觸媒、汽油無鉛化)。
- 二油:第二階段著重在用保養()與潔淨油品(超低硫、淘汰二行程)。
- 三電區:第三階段著重運具電動化(零排放)與空氣品質維護區(空間智慧管制)。
- 避坑指南:
- 勿將「固定污染源」管制手法(如連續自動監測 、許可證制度)誤置於移動污染源。
- 務必區分「新車」與「使用中車輛」之管制手段差異(新車重在「排氣審驗與耐久保證」;使用中車輛重在「定檢保養與汰舊換新」)。
- 「空氣品質維護區」為民國 107 年空污法修法亮點,屬第三階段之空間管理措施,切勿誤植至早期階段。
【答案】
我國移動污染源污染管制歷經數十年發展,依管制思維、技術演進與政策工具,整體發展歷程可劃分為三個階段,各階段之發展原因、管制對象及主要管制措施說明如下:
一、第一階段:末端排放管制與新車審驗期(約民國 70 年代至 80 年代初)
- 發展原因:
- 台灣經濟快速成長,都會區汽機車持有數量呈爆炸性增加,交通工具排氣造成嚴重之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及光化煙霧(含臭氧及過氧乙醯硝酸酯 )問題。
- 當時汽油普遍添加四乙基鉛作為抗震劑,導致都市空氣鉛污染嚴重,威脅人體健康。
- 國際間(如美國聯邦清潔空氣法案、加州空氣資源局 )已發展出排氣後處理技術與排放標準,台灣遂參採國際經驗建立法規。
- 管制對象:
- 製造端與進口端之新車(包括國產及進口之汽油小客車、機器腳踏車及柴油大客貨車)。
- 車用油品之重金屬含量(汽油含鉛量)。
- 主要管制措施:
- 發布移動源排放標準:訂定發布「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推動第一期、第二期標準),分階段加嚴各車種之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氮氧化物()及黑煙排放限值。
- 建立新車型審驗制度:實施新車型排氣審驗、新車抽驗()及耐久性保證制度,未取得排氣審驗合格證明者不得領牌照。
- 推動排氣後處理元件技術普及:強制汽油小客車全面配備含氧感知器與三元觸媒轉換器(),大幅降低尾氣污染物。
- 推動汽油全面無鉛化:導入無鉛汽油,分階段調降汽油含鉛量,最終全面禁用有鉛汽油,避免觸媒轉換器鉛中毒失效並消除鉛危害。
- 路邊黑煙攔檢:對使用中柴油車實施路邊黑煙目測判煙與儀器檢驗,以遏止烏賊車。
二、第二階段:潔淨燃料與在用車維護管理期(約民國 80 年代中至 100 年代初)
第 二 題25 分
石化燃料燃燒主要排放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等三種空氣污染物。對於空氣污染的控制可分為燃燒前、燃燒中、燃燒後等三個階段。
試就此三種空氣污染物,分別說明這三個階段控制的相對重要性,以及可行的控制方法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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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固定污染源燃燒程序之空氣污染全程序控制技術(Full-process Air Pollution Control),探討石化燃料(煤、重油、天然氣等)在「燃燒前(Pre-combustion)」、「燃燒中(In-combustion)」與「燃燒後(Post-combustion)」三階段的污染防制策略。
核心觀念聚焦於三種主要污染物的物理化學成因與對應工程控制:
- 粒狀物(Particulate Matter, PM):主要由燃料中不可燃之無機礦物質(灰分,Ash)高溫燒結轉化為飛灰(Fly ash),以及燃燒不完全生成的碳黑(Soot)所構成。
- 硫氧化物(,主要為 與少量 ):屬於「燃料型(Fuel-bound)」污染物,係燃料中所含之有機硫與無機硫(如黃鐵礦 )氧化而成;其生成量取決於燃料之含硫量。
- 氮氧化物(,主要為 與 ):生成機制涵蓋:
- 熱力型(Thermal ):高溫下()燃燒空氣中之 與 經謝爾多維奇機制(Zeldovich mechanism)生成。
- 燃料型(Fuel ):燃料內化學結合之氮原子在高溫裂解並氧化生成。
- 快速型(Prompt ):碳氫基團在火焰前緣與空氣中 反應生成。
解題方法
申論此題須採**「矩陣式比較結構」作答。以「三種污染物」為主軸,分別探討「燃燒前、燃燒中、燃燒後」三階段的相對重要性判定(極高/高/中/低)與具體工程控制技術**。
判定相對重要性的依據在於:
- 技術成熟度與去除效率。
- 經濟效益與可行性(成本/效能比)。
- 工程實務主流規範(如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
解題技巧
- 重要性評級記憶口訣:
- 粒狀物:後(絕對主力) 前 中。
- 硫氧化物:後(末端達標核心) 前(源頭減量關鍵) 中。
- 氮氧化物:後(高標深度去除) 中(基礎源頭抑低) 前。
- 精準名詞與縮寫並列: 作答時務必寫出規範之專有名詞與國際通用縮寫,如靜電集塵器(ESP)、袋濾式集塵器(Baghouse/FF)、排煙脫硫(FGD)、選擇性觸媒還原(SCR)、低氮氧化物燃燒器(LNB)。
- 陷阱提醒:
- 煤炭的灰分與硫分無法單靠燃燒中控制消除;但燃燒中控制是控制「熱力型 」的最關鍵源頭策略。
- 燃燒前控制若涉及「燃料更換」(如燃煤改燃天然氣),對三種污染物皆具根本性成效,但若限於同類燃料的物理/化學前處理,其成效則因污染物種類而異。
【答案】
總覽:三種污染物三階段控制相對重要性彙整
| 污染物 | 燃燒前控制 | 燃燒中控制 | 燃燒後(管末)控制 |
|---|---|---|---|
| 粒狀物(PM) | 中等(煤炭水洗脫灰、改用低灰分燃料) | 低至中等(促進完全燃燒抑低碳黑) | 極高(ESP、袋濾式集塵器為達標主力) |
| 硫氧化物() | 極高(加氫脫硫、改用低硫燃料或天然氣) | 中等(流體化床爐內添加石灰石吸附) | 極高(排煙脫硫 FGD,去除率達 90~98%) |
| 氮氧化物() | 低(燃料脫氮成本過高,僅限選用低氮燃料) | 極高(LNB、OFA、FGR 抑制熱力型生成) | 極高(SCR、SNCR 為達成嚴格排放標準必備) |
一、粒狀物(Particulate Matter, PM)之三階段控制
1. 相對重要性分析
- 燃燒前控制(重要性:中等):針對燃煤等固體燃料進行洗選可降低部分礦物灰分,或直接轉換為超低灰分之液體/氣體燃料;但對既有大型燃煤設備而言,單靠燃燒前處理無法免除末端集塵設備。
- 燃燒中控制(重要性:低至中等):燃燒調整僅能減少因「燃燒不完全」所衍生的碳黑與未燃碳粒子(Unburned Carbon),對燃料本身所含無機灰分轉化為飛灰的總量無抑制效果。
- 燃燒後控制(重要性:極高):為工廠與發電廠粒狀物防制之絕對核心,目前工業界均仰賴高效管末集塵設備達到法定排放標準。
2. 可行技術與方法
- 燃燒前:
- 煤炭物理洗選(Coal Cleaning/Washing):利用重力分離去除伴生之頁岩與無機礦物雜質。
- 燃料轉換:改用低灰分低硫重油、柴油或液化天然氣(LNG)。
- 燃燒中:
- 燃燒最佳化調整:提高霧化品質(液體燃料)、維持最佳過剩空氣係數(Excess Air Ratio),避免缺氧生成碳黑。
- 微粉煤細度控制:確保煤粉研磨細度均勻以提高燃盡率。
- 燃燒後:
- 靜電集塵器(Electrostatic Precipitator, ESP):利用高壓直流電暈放電使粒子帶電並在集塵板捕集,處理風量大、壓損低,除塵效率可達 以上。
- 袋濾式集塵器(Fabric Filter / Baghouse):利用濾布之攔截、慣性碰撞、擴散及濾餅過濾機制,對微細懸浮微粒()去除效率極高()。
第 三 題15 分
某人在室外從口中釋出氣動粒徑為 之飛沫氣膠,釋出高度為 ,設飛沫氣膠密度接近水但不會蒸發。試求:
(一) 此飛沫氣膠之沉降速度(m/s)?
(二) 此飛沫氣膠著地前在空氣中的停留時間(s)?
(三) 若室外水平風速為 ,此飛沫氣膠著地前可以傳輸之水平距離(m)?
沉降速度公式:
其中, 為空氣黏滯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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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微粒力學(Particle Mechanics)中氣膠於大氣環境下的重力沉降與傳輸行為,涉及以下核心觀念與公式:
- 司托克定律(Stokes' Law)沉降速度: 當微粒雷諾數處於層流區( 或 )時,微粒所受重力、浮力與流體阻力達成平衡,終端沉降速度(Terminal Settling Velocity)為:
- :微粒密度,題目設定接近水,取標準水密度 。
- :重力加速度,常取 (若以 計算亦可)。
- :微粒粒徑,氣動粒徑 。
- :空氣黏滯係數,。 (註:因粒徑 空氣分子平均自由徑 ,坎寧漢滑脫修正係數 ,且題目已明列計算式,故直接代入公式即可。)
-
微粒在垂直方向之等速沉降運動: 大粒徑氣膠之弛豫時間(Relaxation time)極短(約數毫秒以內),釋出後幾乎立即達到終端沉降速度,故垂直運動可視為等速沉降: 其中 為釋出高度(), 為停留時間(著地時間)。
-
微粒在水平方向之對流傳輸運動: 在無阻力衰減的水平風場假設下,微粒隨風速 進行等速水平傳輸: 其中 為水平傳輸距離, 為水平風速()。
解題方法
(一) 計算飛沫氣膠之沉降速度
將各已知條件換算為 SI 制標準單位:
代入題目給定之沉降速度公式:
計算分子:
計算分母:
第 四 題20 分
空氣品質模式可用來模擬空氣污染物從污染源排放至大氣環境後,對空氣品質的影響過程,並預測濃度的增量。試說明空氣品質模式在現行法規面的應用有哪些?除法規面應用外,請說明空氣品質模式在空氣品質管理與科學議題上還有哪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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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空氣品質模式(Air Quality Models, AQM)」在環境工程實務、環境法規與大氣科學研究之全方位整合能力。
- 模式基本定義與分類:空氣品質模式係利用數學與物理化學方程式,模擬污染物排放至大氣後之傳輸、擴散、化學轉化及沉降過程。依尺度與機制主要分為:
- 高斯擴散模式(Gaussian Plume/Puff Models):如 AERMOD、CALPUFF,適用於局部近場、點源或非均勻地形之一次污染物濃度增量評估。
- 光化網格模式(Photochemical Grid Models / Eulerian Models):如 CMAQ、CAMx,適用於區域尺度之二次污染物(如 、)生成與長程傳輸模擬。
-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6 條防制區劃定與增量限制、第 8 條總量管制區新設或變更源評估)。
- 《環境影響評估法》及《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預測評估開發行為對環境空氣品質之衝擊)。
- 《空氣品質模式模擬規範》(公告指定模式、氣象資料處理、受體點設定及增量限值判定標準)。(現行法規提醒:主管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民國 112 年 8 月改制為環境部,相關法規之主管機關名稱已配合修正,但模式技術規範核心要旨不變)。
- 《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
- 《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有害空氣污染物暴露濃度推估)。
- 管理與科學核心議題:源受體關係(Source-Receptor Relationship)、污染來源解析(Source Apportionment)、光化反應敏感度分析(如 EKMA 曲線)、空氣品質預報與極端事件應變。
解題方法
本題屬申論題型,答題時應採用「二分層次法」,分別針對「現行法規面」與「空氣品質管理與科學議題面」進行系統化架構:
- 法規面切入:按環境行政管制的生命週期(規劃 許可審查 環評 總量管制)切入,點出模式在各項法規程序中扮演的「定量判定門檻」角色,並精確引用法條與規範名稱。
- 管理與科學面切入:區分為「政府行政管理策略」與「前瞻科學機制探討」兩大支柱:
- 管理面:聚焦於政策效益評估、日常預報、緊急應變降載、跨區傳輸責任釐清及監測站網布設。
- 科學面:著重於大氣物理/化學機制(二次氣膠成因、 敏感度)、長程跨國傳輸與氣候變遷交互作用。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就答題申論維度與模式技術匹配性分析如下:
- 維度一:局部源影響評估(法規符合性) 主要採用穩態高斯模式(如 AERMOD)。分析重點在於確認新設或變更污染源之「最大著地濃度增量」是否低於法定「空氣品質增量限值」(Air Quality Increment),避免耗盡該區域之大氣涵容能力。
- 維度二:區域性二次光化污染(管理與科學議題) 針對光化煙霧()與二次氣膠(),單純的高斯擴散無法計算複雜大氣光化學反應,必須採用三維尤拉網格模式(如 CMAQ、CAMx)。分析重點在於前驅物減量之非線性效應,不可套用簡單的一次線性稀釋邏輯。
解題技巧
- 法規名稱與關鍵名詞精準呈現:務必寫出《空氣品質模式模擬規範》、《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以及關鍵名詞如「著地濃度增量」、「敏感受體」、「涵容能力」、「源解析技術(如 PSAT/OSAT)」。
- 列舉知名模式增加專業度:適度帶出國際與台灣常用模式名稱(如 AERMOD、CMAQ、CAMx、WRF-Chem),展現對實務工具的熟悉度。
- 避免遺漏「科學議題」:考生常將管理與科學混為一談,答題時應單獨列出「大氣化學反應機制」、「非線性二次氣膠生成」、「長程跨界傳輸」等科學議題,方能拿取完整分數。
【答案】
一、空氣品質模式在現行法規面的應用(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空氣品質模式在法規面扮演客觀、定量的科學審查工具,主要應用如下:
- 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估法》及相關作業準則)
第 五 題20 分
許多營建工地位於住宅區附近,施工期間常因施工作業及機具使用,產生營建噪音,影響周邊民眾生活品質。請說明營建工地可以採行的噪音防制設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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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探討營建工程噪音之工程防制對策,考驗考生對「音源-傳播路徑-受音者」防制原理在營建工地工程實務上的具體應用能力。
-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 《噪音管制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營建工程等場場所產生之聲音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
- 《噪音管制標準》第 6 條針對各類噪音管制區內之營建工程,依時段(日間、晚間、夜間)分別明定「最大音量()」與「均能音量()」限值。
- 《噪音管制法》第 8 條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公告特定時段(如夜間、例假日)不得從事使用高噪音動力機械之施工行為。
- (附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民國 112 年改制升格為環境部,現行管制法規標準架構維持相同。)
- 防制工程基本原理: 營建噪音具備間歇性、衝擊性、隨工期進度移動等特性。工程防制設施著重於:
- 音源減噪設施:針對機具本體加裝消音、吸音、制振設備。
- 傳播路徑阻隔設施:利用聲波繞射、幾何發散、阻隔衰減與吸音機制,阻止噪聲波傳遞至周界敏感住宅點。
解題方法
本題屬政策法規與控制工程綜合應用的問答題。解題關鍵在於切中題幹要求之「設施」(硬體工程裝備與構造物),而非單純陳述作息調配等行政管理手段。
答題架構應依照「噪音控制工程物理機制」由外而內、系統化開展:
- 周界傳播阻隔設施(全區性/邊界防護):防音圍籬、防音帷幕。
- 音源局部遮蔽設施(點源式路徑阻隔):移動式防音屏障、局部隔音罩。
- 機具本體消音與防振設施(音源工程改善):排氣消音器、減振基座/避震墊、防衝擊阻尼襯墊。
- 低噪音機具與工法輔助設施(替代型防制設施):靜音型發電機、液壓靜壓型破碎/植樁替代機具。
選項分析
本題為高考三級專業科目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分析。
解題技巧
- 答題結構分類清晰:閱卷委員極為重視分類邏輯。若雜亂條列容易遺漏失分,依循「周界阻隔 局部遮蔽 機具本體抑制」三維層次鋪陳,能展現工程整全思考。
- 切忌「管理手段」反客為主:許多考生會大量書寫「夜間不施工」、「申請許可證」、「加強睦鄰宣導」等軟性行政作為。題幹明確要求「防制設施」,硬體工程設施必須佔據篇幅 80% 以上,行政自主管理措施僅適合作為最後補充。
- 結合專業術語與數值規範:答題時適度帶入「微孔吸音板」、「多孔性吸音棉」、「插入損失(Insertion Loss)」、「表面質量密度 」、「隔振效率」等專業名詞,能顯著提升得分級距。
【答案】
營建工地鄰近住宅區時,為符合《噪音管制標準》並維護周邊民眾生活環境品質,可採行之工程防制設施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