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高普考高考三級 航海技術 航行設備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30 分
請依衛星群的高度及其週期、定位方法與其求解時間,以及定位精準度和其限制等,說明 MEOSAR(Medium Earth Orbit Search and Rescue),並有系統且完整敘述 SAR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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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核國際 COSPAS-SARSAT 系統中最新一代的 MEOSAR(Medium Earth Orbit Search and Rescue,中軌道搜救衛星系統),屬於全球海上遇險與安全系統(GMDSS)中衛星示位發報(EPIRB/PLB/ELT)示位定位技術之核心內容。答題須掌握三大主軸:
- 衛星星系參數:軌道高度、週期、覆蓋特性。
- 定位方法與求解時間:都卜勒定位 vs. 到達時間差/到達頻率差(TDOA/FDOA)多點定位,以及即時性(near real-time)之意義。
- 定位精度與限制:與 LEOSAR、GEOSAR 之比較,及殘存限制。
同時題目要求「有系統且完整敘述 SAR 程序」,即整個 COSPAS-SARSAT 系統從遇險示位發報器發射信號,到救援單位出動的完整作業流程(Cospas-Sarsat 標準流程:Beacon → Space Segment → Ground Segment → RCC → SAR Forces)。
解題方法(架構化作答)
答題應分兩大部分:(一)MEOSAR 系統說明、(二)SAR 程序,並在 MEOSAR 部分依題目指定的四個子項逐一鋪陳,方能拿到配分。
一、MEOSAR 系統說明
1. 衛星群高度及週期
MEOSAR 係利用中軌道導航衛星(GPS、GLONASS、Galileo、北斗)搭載之 SAR 酬載(SAR/Galileo、SAR/GPS、SAR/GLONASS 統稱 MEOSAR),其軌道參數為:
- 軌道高度:約 19,100~23,222 公里(依所搭載之導航星系不同,例如 GPS 約 20,200 km、Galileo 約 23,222 km、GLONASS 約 19,100 km)。
- 軌道週期:約 12~14 小時(中軌道衛星特性)。
- 每一衛星視野極廣(因高度高),單顆衛星覆蓋地表範圍可達地球表面約 1/3,且因採用多星系聯合部署,任一時刻至少有 5~6 顆以上衛星同時在視界內,形成幾乎全時全球覆蓋(near-instantaneous, near-global coverage),此為 MEOSAR 相較於 LEOSAR(低軌道,約 850 km、週期約 100 分鐘、需等待衛星過境)與 GEOSAR(地球同步軌道,35,786 km,固定覆蓋但無都卜勒效應)最大優勢。
2. 定位方法與其求解時間
- 定位方法:由於同時有多顆 MEOSAR 衛星可見遇險示位發報器(406 MHz),地面之 MEOLUT(MEOSAR Local User Terminal)可同時接收多顆衛星轉發之信號,採用 TDOA(Time Difference of Arrival,到達時間差)與 FDOA(Frequency Difference of Arrival,到達頻率差)多點定位法進行解算,而非早期 LEOSAR 單靠都卜勒頻移(Doppler shift)需衛星飛越產生角度變化才能定位之方式。 - TDOA:利用信號到達不同衛星之時間差,求出雙曲線交會位置。 - FDOA:利用信號到達不同衛星之都卜勒頻率差,輔助解算,提升精度並消去模糊解(ambiguity)。
- 求解時間:由於多顆衛星同時可見、可即時轉發(bent-pipe transponder,近乎零延遲),MEOSAR 具備 「近即時偵測(near real-time detection)」與「近即時定位(near real-time location)」 能力,典型偵測至第一次定位時間可縮短至 數分鐘以內(一般約 5~10 分鐘,甚至數十秒至數分鐘等級),遠優於 LEOSAR 平均需 45 分鐘至 1~2 小時才能等到衛星過境完成都卜勒定位。
3. 定位精準度
- MEOSAR 因採多星多點交會定位(TDOA/FDOA),定位精度可達 約 100 公尺以內(典型值約數百公尺至 5 公里,優於 LEOSAR 之 5 km 都卜勒單解或 20 km 單通過解),且無 LEOSAR 都卜勒法常見之「南北鏡射模糊解(ambiguity solution)」問題,因多顆衛星交叉定位可直接消解此模糊性。
- 若示位發報器內建 GNSS(GPS)座標編碼,並隨遇險信息一併發射,則地面系統可直接解出編碼位置,精度可達 100 公尺以內,此為目前最精確之做法。
4. 限制
- MEOSAR 定位仍須地面設有足夠之 MEOLUT 站涵蓋接收,且須至少同時接收到 3 顆以上衛星信號方可進行 TDOA/FDOA 多點解算;若可見衛星數不足,精度將下降或退化為都卜勒法。
第 二 題30 分
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第 V 章的規定,安裝 VDR 所記錄資料可供事故後調查之用。請說明資料可記錄在哪些媒體(medium),又其所記錄的資料長度及其保存期間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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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 SOLAS 第V章第20條(Regulation 20)「航行資料記錄器(Voyage Data Recorder, VDR)」的性能標準,其法源依據為 IMO 決議案 Res. A.861(20),及其後續修正案 MSC.163(78)(VDR 性能標準)、MSC.214(87)(S-VDR 性能標準),並於 2012 年整合為現行單一版本 MSC.333(90)。VDR 的功能相當於航空器的「黑盒子(Flight Data Recorder)」,用途是在船舶發生海難(碰撞、擱淺、火災、沉沒)後,提供調查單位重建事故發生前後之航行狀況。
作答時必須清楚區分三個層次的概念,這也是本題配分的三個子項:
- 記錄媒體(medium):資料實際儲存在什麼裝置上。
- 記錄資料長度:VDR 持續保有的資料涵蓋多長的時間範圍。
- 保存期間(耐候存活規格):該媒體須能耐受何種惡劣環境多久,以確保事故後資料仍可完整取出判讀。
考生最常見的失分點,就是把第2點(12小時資料長度)與第3點(耐火、耐壓等存活測試時間)混為一談,這是本題設計的關鍵區辨點。
解題方法(逐點展開)
一、記錄媒體(Medium)
依 IMO 性能標準,VDR 系統架構分為前端「資料擷取單元(Data Acquisition Unit, DAU)」與後端「最終記錄媒體(Final Recording Medium)」:
- 資料擷取單元(DAU):負責彙整船舶各感測器與系統介面(GPS 位置、船速、航向、雷達影像、AIS、舵令/舵角回饋、主機令/回應、聲納測深、風速風向、船體開口/水密門狀態、船橋語音等)之訊號。
- 最終記錄媒體:實際儲存資料的裝置,必須置於一個具耐候能力的**保護艙(Protective Capsule)**內,型式分為兩種,兩者皆為 SOLAS/IMO 認可之合法安裝方式:
- 固定式(Fixed type):永久固定於船體結構(通常在上層建築高處或易接近處),供船舶沉沒後由潛水員或水下機器人打撈取回。
- 自由漂浮式(Float-free type):船舶沉沒時可自動脫離船體並浮出海面,並附裝定位訊標裝置,供搜救單位定位尋獲。
一般消費性儲存媒體(如記憶卡、硬碟)不符合規定,因為 VDR 規範要求的是通過嚴格環境測試的「保護艙」,而非單純的電子儲存元件。
二、記錄資料長度
VDR 應以循環覆寫(loop recording)方式,持續保有最近12小時的航行資料;亦即新資料會自動覆蓋12小時前的舊資料,任何時刻打開保護艙皆可取得「事故發生前12小時」的完整紀錄。事故發生後,依 IMO 相關作業指引(MSC/Circ.1024),船上人員應立即以人工方式將該段資料另行保護/備份,避免持續航行過程中遭新資料覆寫。
三、保存期間(保護艙耐候存活規格)
此處的「保存期間」,指的是保護艙須能耐受下列各項惡劣環境考驗達多久,資料仍須維持可完整讀出:
第 三 題20 分
若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因故關閉或誤差過大導致失效時,則此現象對本船的 ARPA Radar 以及 ECDIS 等航行設備,將造成哪些不良的影響?而其因應之道又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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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題:GNSS失效對ARPA Radar與ECDIS之影響及因應之道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GNSS在整合式航行系統中的角色,以及GNSS失效態樣對下游航儀的連鎖衝擊。作答前必須先掌握以下三個基礎觀念:
1. GNSS的本質是提供PVT(Position, Velocity, Time)三項核心資訊 GNSS並非只提供「經緯度」,還同時提供對地速度(SOG)、對地航向(COG),以及精確的UTC時間同步。ARPA與ECDIS作為整合式航儀,皆大量仰賴這三項資訊,因此GNSS失效的衝擊是「多面向」的,不能只答「船位不準」。
2. GNSS失效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態樣,因應對策也不同
- 訊號中斷(Jamming/干擾致關閉):接收機失鎖,系統通常會主動跳出「NO FIX」「POSITION LOST」等警報,值班員容易察覺。
- 訊號欺騙(Spoofing)或誤差過大但未失鎖:接收機仍持續輸出位置資料,但資料是錯誤的,系統往往不會跳警報,這種情況比完全斷訊更危險,因為ARPA、ECDIS會「無感地」使用錯誤資料進行運算與顯示,值班員若未落實交叉查證,極易誤判。
本題題幹「因故關閉或誤差過大」正是刻意涵蓋這兩種態樣,答題時應明確區分討論,才能展現對題意的完整掌握。
3. 相關規範依據
- SOLAS 第V章有關航行設備攜帶標準與當值要求。
- STCW公約與STCW Code中,關於當值駕駛員(OOW)應具備傳統天文、地文定位能力之訓練要求(以因應電子導航失效)。
- IMO Resolution MSC.232(82):ECDIS性能標準,其中明訂位置輸入異常時應有完整性監控(integrity monitoring)與警報機制。
- IMO MSC.1/Circ.1503及後續通函:關於GNSS易受干擾脆弱性(GNSS vulnerability)及船舶因應措施之指引,此為近年IMO反覆強調「不可過度依賴單一定位系統(Over-reliance on GNSS)」的重要文件依據。 以上為命題當年(民國113年)之規範狀態,考生作答時直接引用即可,惟需留意國際規範持續滾動修正,實務上應以最新公告為準。
解題方法
答題架構建議採「先講GNSS在系統中的資料角色 → 分述對ARPA之影響 → 分述對ECDIS之影響 → 統整因應之道」的四段式鋪陳,邏輯清楚,閱卷者容易給分。
一、GNSS失效對ARPA Radar之不良影響
ARPA的目標追蹤與顯示運算,除雷達本身的方位、距離回跡外,仍需要本船運動資料(own ship's motion)作為向量運算基準,這些資料多來自GN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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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運動(True Motion)顯示模式失真或凍結 若ARPA設定於對地真運動模式,本船符號的位置更新依賴GNSS定位。GNSS失效時,本船位置無法即時更新,畫面上本船符號可能停滯不動或發生跳動(jump),導致值班員對周遭態勢判讀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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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量穩定基準(Stabilization Mode)被迫改變,衍生海流誤差 現代ARPA可選擇「對地穩定(Ground-stabilized,用GNSS之SOG/COG)」或「對水穩定(Sea-stabilized,用計程儀船速+羅經航向)」。GNSS失效後系統多會自動或須手動切換為對水穩定模式,此時所有相對運動向量的計算不再扣除海流影響,導致目標船之相對航向、相對速度出現偏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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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TCPA計算誤差擴大,直接衝擊避碰決策 CPA(Closest Point of Approach)與TCPA(Time to Closest Point of Approach)的計算,是以本船與目標船之相對向量為基礎。本船運動資料一旦不準(尤其在Spoofing情境下,系統仍持續輸出「看似正常但錯誤」的SOG/COG),計算出的CPA/TCPA會產生系統性偏差,可能低估碰撞風險,嚴重影響避碰判斷(COLREG避碰決策的核心依據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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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追蹤穩定度下降、易發生Target Swap 部分ARPA演算法(如α-β濾波器、Kalman Filter)會利用GNSS提供的高精度時間戳輔助雷達影像座標轉換與追蹤更新頻率校正。GNSS失效或時間基準跳動,將降低追蹤演算法的收斂穩定性,增加目標丟失或誤判為新目標(target swap)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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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疊圖基準不一致 許多整合式雷達會將AIS目標疊加於雷達影像上做比對。本船GNSS失效時,本船定位基準與AIS系統(依賴本船及他船各自GNSS)之基準不一致,造成AIS目標與雷達實際回跡產生位置偏差,形成「假性偏移」,混淆值班員判斷。
二、GNSS失效對ECDIS之不良影響
ECDIS的核心功能——安全航行監控——幾乎完全建立在連續、準確的自動定位之上:
- 喪失自動定位能力,本船符號凍結或顯示定位遺失警報 ECDIS會顯示「POSITION LOST」「NO POSITION」等告警,本船圖徵停留於最後定位點,若值班員未及時察覺並手動介入,將在不知船位的狀
第 四 題20 分
若某船舶在夜間於基隆外木山附近外海發生事故,發出遇險訊號後,並搭乘動力救生艇逃生,且因岸上燈光可以目視,即向海岸方向行駛,然因故未能與岸上人員以 VHF 取得聯繫。請問在岸邊的搜救人員,如何運用傳統聲光視覺通訊,指引救生艇船員前往外木山漁港登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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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岸上搜救人員與海上遇險船艇(含救生艇)在無法使用無線電(VHF)通訊時,如何以傳統燈光(火焰)及聲音信號指引其安全登陸」**,這是國際海事搜救體系中的標準作業程序,其法源與依據為:
- 《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 1974)第V章第16條(Regulation V/16, Life-Saving Signals):規定沿海國家應建立並公布一套通用的「人命救助信號」(Life-Saving Signals),供岸上單位與遇險船舶、救生艇、救生筏之間,在無法以無線電通訊時使用。
- 《國際搜救手冊》(IAMSAR Manual, Volume III – Mobile Facilities)附錄:完整收錄上述信號表,是各國搜救單位(我國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與商船、遊艇、救生艇通訊之共同準則。
- 《國際信號規則》(International Code of Signals, INTERCO)補篇:亦收錄相同信號系統,供日、夜間及能見度不良時之視覺通訊使用。
考生須掌握的重點是:這套信號僅限「白色」燈光或火焰,並以「動作方式」(垂直、水平、放置+方向指示)來傳達語意,而非以顏色或旗號區分(因為夜間旗語不可辨識)。
(提醒:以命題當年民國113年之國際規範為準;SOLAS及IAMSAR歷年雖有技術性修訂,但 Life-Saving Signals 之基本架構自公告以來並未變更,現行有效版本仍延續此標準。)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應從題目給出的三個限制條件反推考點:
- 夜間→排除日間旗號、煙霧信號等視覺方式,僅能使用燈光或火焰。
- 岸上燈光可目視、朝岸方向行駛→表示雙方具備視覺聯繫的物理條件,符合使用 Life-Saving Signals 的前提(必須「看得見」對方的光源)。
- VHF失效→必須改用非無線電的替代通訊手段,即題目要求的「傳統聲光視覺通訊」。
因此,正確答案架構應依序回答:
- 岸方應如何選用信號工具(白色手電筒、探照燈、車頭燈或火炬);
- 依 SOLAS/IAMSAR 標準,三種動作信號各代表何種指示(安全登陸、危險勿近、危險並指示更佳方向);
- 救生艇方應如何回應確認(避免岸方重複發送造成誤判);
- 可輔以摩斯燈光碼做精確方向補充;
- 可輔以聲音信號(哨音、擴音器、汽笛)加強效果;
- 針對外木山漁港地形(多礁岩、水道狹窄)提出實務注意事項。
重點內容逐一展開(本題為申論題,改以標準信號逐條說明,並標示常見誤答)
(一)岸方對海上救生艇之指示信號(Shore-to-Boat)
- 白色燈光或火焰緩慢垂直(上下)移動 → 意義:「此處為最佳登陸地點」(This is the best place to land)。
- 白色燈光或火焰水平(左右)移動 → 意義:「此處登陸極為危險」(Landing here highly dangerous)。
- 白色燈光或火焰先水平移動,再放置於地面,另持第二支燈光或火炬朝指示方向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