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高普考高考三級 航海技術 航海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某航行員觀測某天體時所在緯度為 N,天體赤緯為 N,當地時角為 。試使用計算機方法,求該天體之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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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天文航海中由緯度 、天體赤緯 與當地時角 求天體真方位。以北緯為正、北赤緯為正;當地時角以西時角為正。方位角由真北起順時針量至天體,範圍為 至 。
計算機解法先求天體高度 ,再由高度方程求方位角。高度方程為
方位角可由下式求得:
同時利用 、 的正負判定方位所在象限。
解題方法
代入題目資料:
先由高度方程計算:
第 二 題20 分
試述船舶交通服務(Vessel Traffic Service)對船舶提供多種服務中之「交通管理服務」的功能及運作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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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船舶交通服務(Vessel Traffic Service, VTS)三種服務之一的交通管理服務(Traffic Organization Service, TOS):VTS 如何預先規劃並管理船舶交通,以避免壅塞與危險情況,並維持 VTS 區域內船舶交通安全、有效率地運行。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適用的國際準則為準,主要依據為國際海事組織(IMO)A.857(20) 決議《船舶交通服務準則》及《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第五章第 12 條。VTS 至少應提供資訊服務,並可視需求提供航行協助服務及交通管理服務。IMO 於 2021 年通過 A.1158(32) 決議更新 VTS 指引;本題仍依命題當年的 A.857(20) 說明。
解題方法:依「目的—時機—措施—權責」作答
一、目的與核心功能
交通管理服務是對船舶交通進行操作上的管理,並對船舶動態作前瞻規劃,主要目的包括:
- 預防危險海上交通情況形成。
- 避免交通壅塞,維持船舶安全、有效率地通過 VTS 區域。
- 透過規劃船舶的通行時序、空間分配與航行安排,降低船舶交會、交叉或集中進出時的衝突風險。
因此,交通管理服務的重點不只是向船舶提供資訊,而是由 VTS 依整體交通狀況協調船舶的進出、通行順序及交通流向。
二、適用時機
交通管理服務特別適用於:
- 船舶交通密度高,容易發生壅塞或會遇衝突時。
- 特殊運輸船舶通行,可能影響其他船舶交通流時,例如大型、低速或需特別安排航行的船舶。
- 需要協調船舶優先順序、通行空間或航行時程時。
VTS 依掌握的船舶動態、交通狀況及航道條件,預先安排交通流,而非等到危險情況發生後才處置。
三、主要運作措施
依 IMO A.857(20) 決議,交通管理服務可採取下列措施:
- 航行許可或通行管制:建立並運作交通許可制度,管理船舶何時可以進入、離開或通過特定水域。
- VTS 航行計畫:由 VTS 與船長就船舶在 VTS 區域內的移動計畫取得協議,協調各船的通行安排。
第 三 題20 分
試引用國際海上避碰規則說明:
(一) 公海上航行中的動力船舶(長度五十公尺)、氣墊船與水面上之水上飛機間之責任為何?
(二) 前述三者於夜間依規定應顯示之號燈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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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際海上避碰規則》(COLREG)中「船舶間責任」與「航行中動力船舶號燈」的適用。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主要依據為第 18 條、第 23 條及第 31 條。
題目所稱氣墊船,須分清其是否在「非排水航行模式」運作:它在該模式下仍須顯示動力船舶的號燈,並加顯一盞環照閃黃燈。水面上之水上飛機則依第 18 條一般應遠離所有船舶;如有碰撞危險,須遵守避碰規則。
解題方法
先依第 18 條判定彼此責任,再依第 23 條整理動力船舶及氣墊船號燈,最後用第 31 條處理水上飛機無法按一般船舶位置配置號燈的情形。
(一)三者間之責任
- 五十公尺動力船舶與氣墊船
氣墊船在水面上航行時,依第 23 條顯示動力船舶號燈;其與題述動力船舶間,沒有因「氣墊船」身分而另生的優先權。兩船相遇時,應依實際會遇情形適用第 13 條追越、第 14 條對遇或第 15 條交叉等規則判定讓路責任。
- 水面上之水上飛機與其他兩船
第 18 條規定,水面上之水上飛機一般應遠離所有船舶,並避免妨礙其航行;如有碰撞危險,則須遵守避碰規則。因此,水上飛機負有一般性的避讓及避免妨礙義務。碰撞危險發生時,仍須依適用的會遇規則採取行動。
(二)夜間應顯示之號燈
- 五十公尺動力船舶
依第 23 條,航行中動力船舶應顯示:
- 前桅燈一盞;
- 後桅燈一盞,且位置高於前桅燈;
- 左舷紅燈、右舷綠燈;
- 艉燈一盞。
因船長恰為五十公尺,屬「五十公尺或以上」,須顯示前、後兩盞桅燈。
- 氣墊船
第 四 題20 分
請說明於國際間進行海空搜索與救助時,「現場協調官(On-Scene Co-ordinator,OSC)」的功能與其任派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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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國際海空搜索與救助(SAR)的現場指揮協調架構。依《國際航空與海上搜索救助手冊》(IAMSAR),現場協調官(OSC)是在事故現場協調各參與救助單位的人員;其工作重點是依搜救任務協調者(SMC)的整體計畫,統合現場各單位的行動。OSC 負責現場執行協調,SMC 則負責任務層級的規劃與指揮,兩者職責不同。
解題方法:先分清任務層級,再說明職責與任派順序
作答可分成兩部分:先列出 OSC 在現場的主要功能,再依「SMC 指派;尚未指派時由第一個抵達的適任單位暫代」說明任派機制。
OSC 的主要功能
- 協調現場搜救單位:依 SMC 指示及搜救計畫,協調各船舶、航空器與其他救助單位的現場作業,避免重複搜索、彼此干擾或留下搜索空缺。
- 分配與調整任務:視現場情況,協調搜索區域、搜索方式、行動順序及各單位的配合;必要時提出調整建議,並向 SMC 回報。
- 掌握現場態勢並保持通訊:記錄參與單位的抵達、離開時間及任務狀況,維持現場單位間以及與 SMC 間的聯繫,回報搜索進度、發現與現場變化。
- 協調救助及後續處置:在搜獲生還者或遇難者時,協調現場救援、接送與移交等安排,並將重要情況通知 SMC。
- 在授權範圍內採取必要行動:依 SMC 指示行事;若通訊受限或情況急迫,依既定計畫及可用資訊採取必要的現場協調行動,並儘速回報。OSC 不因此取代 SMC 的任務指揮權。
OSC 的任派機制
第 五 題20 分
試述今日所謂的「氣象導航」能幫助越洋航線上船舶達到那些航海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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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試述今日所謂的「氣象導航」能幫助越洋航線上船舶達到那些航海目的?
核心觀念
**氣象導航(Weather Routing / Ship Routing)**是結合氣象學、海洋學與船舶操縱性能,為越洋航行船舶規劃「最佳航線(Optimum Track Ship Routing, OTSR)」的一門應用技術。其學理基礎包含:
- 船舶興波阻力與風浪增阻理論:船速在惡劣海象(風浪、湧浪)中會因興波阻力增加、螺旋槳空轉損失、船體搖擺而顯著降低,此即「速度損失(speed loss)」現象。
- 大圓航線與恆向線航線的修正:越洋航線傳統上以大圓航線(最短距離)或恆向線航線(航向固定)規劃,但氣象導航是在此基礎上,依據沿途實際及預報氣象海象資料,動態調整航線,使其成為「最經濟/最安全」航線,而非單純「最短距離」航線。
- 資料來源:現代氣象導航仰賴數值天氣預報(NWP)、衛星遙測(風場、浪高、海流)、岸台氣象服務公司(如美國 Ocean Routes、英國 Met Office、日本 JWA 等)所提供之北太平洋、北大西洋等洋面之風浪預報圖與海流圖,配合船舶本身之操縱性能曲線(船速—浪高—相對風向對照表),以電腦軟體運算出建議航線。
本題考的並非計算,而是要求考生闡述氣象導航之航海目的(實用功能),屬於「航海學概論」中氣象導航章節的整理性申論題,命題重點在於考生能否有條理地列出並解釋各項具體效益。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列點闡述型」申論題,解題步驟如下:
第一步:破題,先簡述氣象導航的定義(見上核心觀念),點出其目的是「趨吉避凶、經濟安全」八字原則。
第二步:分項列舉並闡述航海目的,建議依「安全面」「經濟面」「時間面」「舒適面」四大類展開,每類下再細分具體項目,並簡要說明其原理,切忌只寫標題不解釋。
第三步:結論,扣回氣象導航是船舶運航管理(Ship Operation Management)現代化、科學化的體現,呼應 IMO 對於船舶安全營運與能源效率(如 EEXI/CII)之要求。
以下為完整內容:
一、確保航行安全,避開惡劣海象(安全目的)
氣象導航最主要之目的在於使船舶避開熱帶氣旋(颱風、颶風)、溫帶氣旋、強風區與大浪區等危險海象,降低船體因暴風浪造成之:
- 貨損(尤其是甲板貨、貨櫃船之貨櫃倒塌、鬆脫)
- 船體結構應力過大(Green water、扭曲應力)
- 人員傷亡與作業風險
透過提前掌握氣象系統之生成、移動路徑與強度,船舶可提前變更航向或延遲出港、減速通過危險半圓,達到「趨吉避凶」之航行安全目的。
二、縮短航程時間,達成最佳到達時間(經濟目的—時間)
利用順風、順流之洋面(如利用北大西洋灣流 Gulf Stream、北太平洋黑潮 Kuroshio 之順流效應),或選擇風浪較小、船速損失較少之航線,使船舶能在相同油耗或相同主機出力下,縮短實際航行時間,準時或提前抵達目的港,滿足船期(ETA)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