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高普考高考三級 職業安全衛生 機電防護與防火防爆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製造者或輸入者對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列入型式驗證之機械、設備或器具,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驗證機構實施型式驗證合格及張貼合格標章,不得產製、運出廠場或輸入。請問: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41 條中,有哪些機械、設備或器具公告列入型式驗證?(14 分)
- 勞動部於中華民國 107 年又有哪些公告新增型式驗證項目?(4 分)
- 請繪出型式驗證合格標章。(7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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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8 條的型式驗證制度,以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41 條所列機械、設備或器具。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第 41 條列出雇主應使其具安全構造、並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辦理的項目;其中是否屬於《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8 條的「公告列入型式驗證」產品,仍應看中央主管機關的個別公告。作答時宜先完整列出第 41 條,再說明 107 年的新增公告項目。
解題方法
依題目三個子題分別作答:
- 按《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41 條逐項列出。
- 指明 107 年公告新增的型式驗證產品、生效日期及相關標準。
- 依《安全標示與驗證合格標章使用及管理辦法》第 4 條,畫出標章圖式與識別號碼的排列方式,並註明識別號碼組成。
第一小題:第 41 條所列項目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41 條列有下列機械、設備或器具:
- 動力衝剪機械。
- 手推刨床。
- 木材加工用圓盤鋸。
- 動力堆高機。
- 研磨機。
- 研磨輪。
- 防爆電氣設備。
- 動力衝剪機械之光電式安全裝置。
- 手推刨床之刃部接觸預防裝置。
- 木材加工用圓盤鋸之反撥預防裝置及鋸齒接觸預防裝置。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法規用語要分清楚:**第 41 條列的是應具安全構造並依安全標準辦理的項目;第 11 款則保留主管機關指定公告的範圍。第 8 條所稱應實施型式驗證的產品,須以主管機關公告列入者為準,不能僅因某項產品列在第 41 條,就一概認定它必須辦理型式驗證。
第二小題:107 年新增公告項目
勞動部於民國 107 年 2 月 14 日公告,將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列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8 條第 1 項的型式驗證設備,並自民國 107 年 7 月 1 日
第 二 題25 分
- 請解釋何謂 VCE(Vapor cloud explosions)?(6 分)
- VCE 發生的步驟為何?(13 分)
- 易燃性氣體或蒸氣外洩時,在什麼條件下會形成 VCE(Deflagration 和 Detonation)?(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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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VCE(Vapor Cloud Explosion,蒸氣雲爆炸)是指易燃性氣體或蒸氣大量外洩,與空氣混合形成可燃雲團;雲團遇到點火源後,在一定條件下快速燃燒,並因燃燒波與周遭障礙物、設備或建築物作用而產生顯著超壓,造成爆炸破壞。
VCE 的關鍵不只是「有可燃蒸氣遇火燃燒」,還包括雲團具有足夠規模與適當濃度,且燃燒加速到能形成破壞性壓力波。VCE 通常以爆燃(Deflagration)為主;在特定條件下,燃燒波也可能轉為爆轟(Detonation)。
解題方法
依「外洩形成雲團 → 雲團擴散與混合 → 點火 → 火焰加速與壓力效應」說明發生步驟,再分別從可燃範圍、雲團規模、點火時機及環境障礙條件,整理爆燃與爆轟的形成條件。
1. VCE 的意義
易燃性氣體或蒸氣由設備、管線或容器外洩後,與空氣混合形成蒸氣雲。若雲團中可燃物濃度落在爆炸下限(LEL)與爆炸上限(UEL)之間,且遇到有效點火源,便會發生快速燃燒。
若火焰在雲團中傳播時受到障礙物或受限空間影響,造成火焰加速、紊流增強與壓力快速上升,即形成具有破壞性的 VCE。爆炸壓力可能破壞設備、建築物,並引發火災或二次事故。
2. VCE 發生的步驟
- 可燃物外洩:易燃性氣體或蒸氣自管線、儲槽、反應器、法蘭或閥件等處洩漏。
- 雲團形成與擴散:外洩物與空氣混合,依其密度、溫度、風速及地形等條件擴散;部分區域的濃度進入可燃範圍。
- 雲團累積或延遲點火:外洩物未立即點燃,因而有時間形成具有一定體積的可燃雲團。雲團越大,燃燒後可能涉及的能量越多。
- 遇到點火源:雲團接觸火焰、熱表面、電氣火花、靜電放電或其他足以點燃混合氣的點火源。
- 火焰傳播:燃燒自點火位置向可燃混合物傳播,通常先以爆燃方式進行。
第 三 題25 分
本質安全的工廠設計,一般具有哪些特性?請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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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本質安全設計」(Inherently Safer Design)的原則:在製程、設備與工廠規劃階段,直接降低危害物質或危害條件的存在與影響,使事故不易發生,或即使發生也不致造成重大後果。它著重從源頭消除或減少危害,而非只依賴警報、連鎖控制、圍堵或個人防護具等外加防護措施。
本題屬於工程安全設計觀念題,無須計算,也沒有特定法條適用。
解題方法
作答可依本質安全設計的四項核心策略分述:減量、替代、緩和、簡化。每項說明其設計方向,並配合工廠情境舉例,即能完整呈現「如何從源頭降低風險」。
本質安全工廠設計的特性
-
減量(Minimization) 降低危害物質的使用量、儲存量或製程中間存量,縮小可能釋放的規模。 例如採用連續製程或小批量操作,減少大型儲槽與大量危險物料的存放;發生洩漏時,可降低暴露量及事故後果。
-
替代(Substitution) 以危害性較低的物質、製程或設備取代危害性較高者。 例如以毒性較低、易燃性較低的物質取代高毒性或高度易燃物;選用較安全的反應途徑或清洗方法,減少火災、爆炸或中毒風險。
第 四 題25 分
丁烷()6 小時的使用量為 ,爆炸界限為 。今有一實驗室,其排氣設備為每分鐘排出氣體 的空氣。若丁烷發生外洩,請問:
- 在理想狀態下,最後實驗室是否有爆炸危險?(10 分)
- 最後室內丁烷的濃度為多少 ?(5 分)
- 如果要將實驗室內丁烷的濃度降至爆炸下限的 30% 以下,請問通風換氣量每分鐘至少需排出多少公升的空氣?(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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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可燃性氣體外洩時的穩態通風稀釋計算,以及室內氣體濃度與爆炸範圍的比較。假設丁烷在 6 小時內均勻逸散、室內完全混合,且排氣量等於補入的空氣量,則逸散速率為:
穩態下,丁烷的逸散量由通風帶走。若丁烷逸散率為 、通風量為 ,則室內丁烷濃度為:
其中 用 、 用 ,所得 為 。計算爆炸危險時,則須把丁烷濃度換算成體積百分比,與爆炸下限(LEL) 及爆炸上限(UEL) 比較。
解題方法
每分鐘排氣量為 。在完全混合的穩態條件下,丁烷體積分率可由逸散的丁烷體積流率除以總排氣量求得。
以標準狀態下丁烷密度約 計算,其體積流率為:
因此室內丁烷體積分率約為:
丁烷濃度高於爆炸上限 。但高於爆炸上限不代表沒有危險:室內若與空氣混合稀釋,氣體會經過爆炸範圍,因此仍有爆炸危險。
第 1 題:最後實驗室是否有爆炸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