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高普考高考三級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居住正義是近來受重視的福利議題,住宅法是第一部關於政府住宅政策的基本法,請就住宅法中,社會住宅設置的比例與原則,以及優先照顧弱勢者居住需求的具體措施,加以探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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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我國社會福利政策中「居住權」與「居住正義」的具體法制化體現,主要涵蓋以下法源與概念:
- 法源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之《住宅法》為準。
現行法已於民國 110 年修正《住宅法》第 4 條,將社會住宅提供弱勢者之比率由「至少百分之三十」提高至「至少百分之四十」,但解題仍以命題當年法規為基準。
- 社會住宅定義與功能:依《住宅法》第 3 條,指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住宅及其必要附屬設施。其本質為非市場導向的社會福利實物給付,旨在矯正市場失靈並落實居住人權。
- 立法意旨與原則:衡酌區域均衡發展、社會融合(去污名化、防標籤化)、可負擔性、公平公開等原則。
- 弱勢照顧體系:法定的經濟與社會弱勢身分認定、優先配額、租金負擔能力分級、多元補貼(租金、自購、修繕補貼)、包租代管以及反歧視條款。
解題方法
本題屬標準的「法規結合政策」之申論題,答題架構應依據國家考試標準三段論法布局:
- 破題(前言):簡述《住宅法》作為我國首部住宅政策基本法之里程碑意義,引導至居住正義理念。
- 主體第一部分(比例與原則):切入題幹前半段,精確列出法定比例(命題當年為 30%),並整合住宅法相關條文(第 18 條、第 25 條、第 34 條等)歸納出「社會融合」、「區域均衡」、「財務永續與負擔能力」、「公平公開」等興辦原則。
- 主體第二部分(照顧弱勢措施):切入題幹後半段,採「多管齊下」的體系化寫法,從「實物供給(配租保障)」、「財務支援(差別租金與住宅補貼)」、「活化市場(包租代管)」到「人權防護(反歧視條款)」進行層次鋪陳。
- 結語:綜整評析,點出軟硬體整合及未來法規修正趨勢,展現資深考生的宏觀視角。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分析。考生作答時應以法規條文為骨架、福利政策理論為血肉,採列點條理化陳述,切忌僅以口號宣導或抒發個人情感。
解題技巧
- 數字與修法考點判斷:
- 審題時必須注意命題年份為民國 109 年,當時《住宅法》第 4 條之弱勢比例為「至少百分之三十」(30%)。
- 在答案中主動補充「現行法(民國 110 年修正公布)已將比例提高至百分之四十(40%)」,能向閱卷委員展現對法規演進脈絡的精確掌握,是獲取高分的關鍵加分點。
- 法條群組記憶法:
- 「第 4 條」(弱勢身分與法定比例)
- 「第 18、19 條」(興辦原則與興辦方式)
- 「第 25 條」(租金與負擔能力)
- 「第 40 條」(居住反歧視)
- 常見失分陷阱:
- 僅回答「興建社會住宅」,漏掉民間空屋活化的「包租代管」以及「租金補貼」等互補措施。
- 忽略「社會融合(避免標籤化)」原則,這在社會行政類科中是社會學與社會福利政策的核心價值,評分比重極高。
【答案】
一、前言 住宅為基本人權之一,亦是落實社會安全體系不可或缺的一環。民國 100 年制定公布、歷經多次修正之《住宅法》,為我國首部確立居住人權與住宅政策方針之基本法,象徵我國住宅政策由過往「補貼購屋」轉向「保障弱勢居住權益」之典範轉移。透過社會住宅的興辦與推動,政府積極引導資源配置以實現居住正義。
二、社會住宅設置之比例與原則(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第 二 題25 分
民國 109 年立法院三讀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其性質是個人帳戶制,請探討個人帳戶制的本質及其基本運作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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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以民國 109 年立法院三讀通過之《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為命題背景,核心測驗老年經濟安全體系中**「個人帳戶制」(Individual Accounts)**的理論本質與制度運作要件。涉及核心理論與法規觀念如下:
- 年金財務與給付模式:
- 確定提撥制(Defined Contribution, DC):繳費費率固定,給付金額取決於提撥本金及其長期投資累積收益。
- 完全提存準備制(Fully Funded):每一期提撥之資金均轉入個別帳戶累積,帳戶資產足以完全支應未來的給付責任,無隱藏性負債。
- 所得重分配功能之中立性:個人帳戶制強調「精算公平」與「個人責任」,無跨世代(inter-generational)移轉或同世代內(intra-generational)高低所得者之間的重分配效果。
- 法規背景: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立法院於民國 109 年 6 月三讀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自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施行)。該條例由農民與政府按月對等提繳儲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的儲金個人專戶,填補我國農民過去僅有福利津貼(老農津貼)而欠缺職業年金第二層保障的缺口。(現行法後續條文雖有技術性微調,但個人專戶之基本架構維持不變。)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公共政策與社會立法申論題,作答策略採取「理論定位 本質剖析 運作要件歸納 實務連結」的系統性解構架構:
- 界定制度定位:以世界銀行(World Bank)多層次年金架構切入,點出個人帳戶制在社會保障體系中扮演「第二層職業儲蓄」的角色。
- 多維度剖析「本質」:從「財務屬性」(DC與完全提存)、「產權屬性」(個人專屬與可攜性)、「風險分配」(個人承擔市場與長壽風險)及「重分配效果」(個人自我負責,無世代移轉)四個核心維度進行定性。
- 體系化歸納「基本運作要件」:依照制度運行的生命週期,劃分為「資格與專戶設立」、「提撥機制」、「基金營運與監理」、「給付精算與請領」四項必備制度要件。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試題,無選擇題選項。依據命題核心意旨,進行題目核心構件之對比與辨析:
- 「個人帳戶制」與「隨收隨付確定給付制(PAYGO-DB)」對比:
- PAYGO-DB(如勞保、公保):採世代連帶責任,當期工作人口繳費支付當期退休人口給付,具所得重分配功能,但易受少子高齡化衝擊導致財務失衡。
- 個人帳戶制(如農退儲金、勞退新制):個人的錢自己存、自己用,無精算赤字與財務轉嫁問題,具抵抗人口結構老化的優勢,但缺乏社會共濟抗貧功能。
- 本質與運作要件的對應關係:
- 本質是「個人自負其責的儲蓄機制」;運作要件則是支撐此機制的「法制配套」(如對等補助、保證收益、專戶可攜與生命表年金化)。
解題技巧
- 避免純背法條:切忌將作答篇幅全數用於默背《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條文。題目核心在於「福利經濟學與社會政策理論中,個人帳戶制的通則理論」,農退儲金僅為引言切入點。
- 緊扣核心關鍵字:閱卷老師尋找的評分重點包含「確定提撥(DC)」、「完全提存準備」、「產權明確」、「可攜性(Portability)」、「無所得重分配」、「投資風險」與「最低收益保證」。
- 政策整合論述:最後可適度點出個人帳戶制雖具財務永續性,但無法抵抗通膨與長壽風險,因此實務上必須與第一層確定給付或公費補助制度(如老農津貼、國民年金)形成互補,以展現高分考生具備的宏觀政策視野。
【答案】
第 三 題25 分
請就長期照顧服務法,社區式服務與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二種服務項目之特性及服務內容,試申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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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焦點在於我國長期照顧體系的核心骨幹——《長期照顧服務法》(以下簡稱《長照法》)之服務輸送型態。本科(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命題慣例特別注重法規範圍與福利服務輸送模式的對應。 本題解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對本題所涉條文之實質內容並無重大變更。
- 社區式長照服務之法源與理論基礎:
- 法條依據:《長照法》第 11 條。
- 核心理論:「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與「去機構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強調以社區為基礎,兼具家庭照顧與專業機構照顧的優點,維持長者原有的社會關係網絡。
-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之法源與理論基礎:
- 法條依據:《長照法》第 3 條(家庭照顧者定義)、第 13 條(支持服務項目)。
- 核心理論:將「非正式照顧者」(家庭照顧者)從長期的「照顧資源提供者」轉化為「被服務的主體」,透過賦能(Empowerment)與壓力減緩機制,預防照顧耗竭(Caregiver Burnout)與長照悲劇。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法規定義+政策內涵」雙併型申論題,答題結構應採取「分題並列、層次清晰」的論述架構:
- 破題定位:明確點出兩者在《長照法》中的條文依據與政策定位。
- 社區式服務剖析:先從社會學/社福政策角度提煉「特性」(如在地性、日間回歸家庭、彈性多元),再精準引用法條列出「法定服務內容」(身體照顧、日常生活、臨時住宿、日照、家托、團體家屋、小規模多機能等)。
-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剖析:先說明其跳脫「失能者單一中心」的轉向「特性」,再完整列舉法定五大服務內容(資訊轉介、技能訓練、喘息、情緒支持與其他提升品質之服務)。
- 結語整合:綜合兩者之互補性,說明兩者如何共同支撐我國「在地老化」與家庭防護網之實踐。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之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答題配分重點與子題剖析如下:
- 子題一:社區式服務之特性與服務內容(佔約 12~13 分):
- 特性佔 5~6 分,須寫出在地老化、去機構化、多元整合;
- 服務內容佔 7 分,必須涵蓋《長照法》第 11 條之法定項目(特別是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小規模多機能、團體家屋等專屬社區式的型態)。
- 子題二: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之特性與服務內容(佔約 12~13 分):
- 特性佔 5~6 分,重點在於確立照顧者為權利主體、預防耗竭;
- 服務內容佔 7 分,必須精確點出《長照法》第 13 條明定的五大項目。
解題技巧
- 切忌混淆法規與行政計畫: 題目指名「就長期照顧服務法」,考生須以《長照法》本文規範為主,切勿只寫「長照 2.0 社區整合型服務體系(ABC級據點)」,而遺漏法定的社區式服務類型。
- 精準區隔居家式 vs. 社區式:
- 居家式(第 10 條):服務員到宅提供服務。
- 社區式(第 11 條):長者走出家門,至社區特定設施或場所接受服務。
- 法條項目記憶口訣:
- 社區式(第 11 條)八大項:身(身體照顧)、日(日常生活照顧)、臨(臨時住宿)、日(日間照顧)、家(家庭托顧)、團(團體家屋)、小(小規模多機能)、其(其他)。
第 四 題25 分
社會風險的介入是社會福利制度的源起,風險亦有其時代性與現代性,在不同年代與社會結構中,社會風險內涵並不相同,有新舊風險之分,請探討新舊社會風險的內涵並就其區別比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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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福利社會學與社會政策核心理論——「社會風險之典範轉移」(The Paradigm Shift of Social Risks),由英國學者泰勒古比(Peter Taylor-Gooby, 2004)於《新風險、新福利》(New Risks, New Welfare)所倡議,並結合艾斯平-安德森(Gøsta Esping-Andersen)與波諾里(Giuliano Bonoli)之後工業社會福利體制觀點。
- 社會風險(Social Risk):指個人在社會生活中因特定生命事件或結構轉變,導致生活陷於匱乏、失能或所得中斷的威脅,具備隨經濟型態、家庭結構與人口變遷而演進之「時代性」與「現代性」。
- 舊社會風險(Old Social Risks):奠基於工業社會(Industrial Society)與福特主義(Fordism)生產模式。假設家庭為「男性單薪養家者模式」(Male-breadwinner model),風險主要源自主要所得者因年老、疾病、失能、職業災害或景氣循環失業導致的主要收入中斷。
- 新社會風險(New Social Risks):源自後工業社會(Post-industrial Society)、服務與知識經濟轉型、人口少子高齡化及性別角色變遷。風險主要源自工作與家庭照顧的衝突(照顧赤字)、非典型就業與工作貧窮、以及勞動技能快速折舊或低技術邊緣化。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比較分析型」申論題,答題關鍵在於**「結構成雙、層次對稱」**:
- 破題引言:點出社會風險介入與福利國家的歷史共生關係,說明從工業社會邁向後工業社會的宏觀結構轉變(去工業化、人口少子高齡化、女性投入職場)。
- 分述內涵:
- 析論「舊社會風險」之成因、對象、主要樣態與制度保障取向。
- 析論「新社會風險」之成因、對象、主要樣態與制度保障取向。
- 比較對照(核心得分點):從「經濟生產模式」、「人口與家庭結構」、「受衝擊弱勢族群」、「風險成因本質」、「政策干預典範」及「給付與處遇型態」六大維度建立清晰對比。
- 結語昇華:闡釋福利國家典範由「被動補償型福利」(Passive Compensation)轉向「積極性社會投資型國家」(Social Investment State)之政策意涵,並呼應我國政策實務(如少子化對策、幼托公共化與長期照顧 2.0)。
選項分析
本題為高等考試三級之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針對申論評分規準之四大評分核心與論述完整性進行解析:
- 評分要點一:舊社會風險內涵之完整性
- 正確論述:必須指出以「男性標準受僱勞工」為核心,主要風險樣態為貝弗里奇(Beveridge)報告所指出的匱乏、疾病、無知、骯髒與怠惰,反映在社會保險的五大事故(老、病、死、殘、失業)。
- 常見缺失:僅列出風險項目,未點出背後的「福特主義」及「男性養家模式」結構假設。
- 評分要點二:新社會風險內涵之深刻性
- 正確論述:需依據 Taylor-Gooby 或 Bonoli 之分類,點出四大核心新風險群體:兒童與幼兒(照顧與早期發展)、雙薪家庭與女性(工作與家庭衝突)、非典型就業與青年(低薪與邊緣化)、失能高齡者與其照顧者(長期照顧負荷)。
- 常見缺失:誤將新風險視為舊風險的「程度加劇」,忽略其本質是「結構質變」與「生命歷程去標準化」。
- 評分要點三:比較架構之對稱性與嚴謹度
- 正確論述:不可各說各話,需透過「社會結構基底」、「脆弱族群」、「制度介入策略」等對稱維度進行橫向對比。
- 常見缺失:缺乏統整性架構,導致論述破碎。
- 評分要點四:政策工具與轉型路徑之精準度
- 正確論述:區分「所得維持(去商品化 De-commodification)」與「賦能促動(去家庭化 De-familialization、積極性勞動市場政策 ALMP)」。
- 常見缺失:未能連結福利國家政策典範之轉移。
解題技巧
- 心智架構速記法:
- 舊風險=「工、男、現、補」(工業社會、男性養家、現金給付、事後補償)。
- 新風險=「後、女、服、投」(後工業社會、女性就業與少子化、服務實物、事前社會投資)。
- 答題版面佈局:
- 申論題版面共四頁,本題配分 25 分,建議書寫約 1.5 至 2 頁(約 800 至 1,000 字)。
- 第二大項「比較分析」務必使用清晰的 Markdown 表格呈現,能大幅提升閱卷委員的視覺清晰度與給分效率。
- 避免常見陷阱:
- 避免將新社會風險誤解為「全球暖化、恐怖主義、核災」等 Ulrich Beck 所稱之「現代科技與環境製造的風險」(Manufactured Risks);本題探討的是「社會福利與社會政策範疇」之社會經濟與人口結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