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高普考高考三級 史料編纂 本國近代史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試述 1860 年英法聯軍發生的背景原因及其對臺灣社會、經濟所產生的變化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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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命題旨趣在於測驗考生能否掌握「晚清涉外條約體系的延伸」與「臺灣近代歷史發展分期之樞紐轉折」。主要涉及以下歷史脈絡與制度概念:
- 條約體系與通商口岸之擴大:第一次鴉片戰爭後《南京條約》僅開東南沿海五口,列強為進一步全面打開中國市場,藉由「修約糾紛」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英法聯軍),促成 1858 年《天津條約》與 1860 年《北京條約》之簽訂,通商口岸正式由大陸沿海推進至長江流域與邊陲海島(臺灣)。
- 臺灣歷史分期的根本轉折:1860 年開港通商標誌著臺灣由清中葉封閉、依附大陸東南沿海的「區域性朝貢/米糖內貿體系」,徹底被納入「近代全球資本主義市場體系」(世界體系理論中的半邊陲/原料輸出地)。
- 經濟與社會連鎖效應:經濟上的產業變革(茶、糖、樟腦成為外銷主力、貿易出超、經濟重心北移、郊商衰退與洋行買辦興起),帶動了社會結構的劇烈重組(新興資產階級崛起、基督教宣教與現代醫療教育引入、山區開發加劇漢番衝突、傳統分類械鬥轉型等)。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背景成因+區域結構連鎖變遷」申論題,作答應採取「外力衝擊-條約連結-內部結構變遷」的因果鏈條切入,具體架構安排如下:
- 縱向探源(英法聯軍之背景):不能僅簡述導火線,須分為「根本原因(經濟修約與市場擴張)」、「直接導火線(亞羅號事件與西林教案)」與「戰事擴大及換約衝突(大沽口戰役至進軍北京)」,顯現歷史因果分析的深度。
- 樞紐連結(臺灣開港法源):簡短說明《天津條約》議定臺灣(安平)、淡水開港,並於 1860 年《北京條約》批准換約後落實,後續續開打狗(高雄)、雞籠(基隆)為附港,建立事件與臺灣的直接法理鏈結。
- 橫向剖析(經濟與社會雙軌影響):題目明定「社會」與「經濟」兩個面向,答題不可混為一談,須分立大標題、採多維度條列式作答:
- 經濟構面:貿易型態轉變、商品產銷(三寶)、經濟重心轉移、商業與海關制度近代化。
- 社會構面:階級結構變遷(買辦與富商)、西方宗教與文化衝擊、內山拓墾與族群衝突、生活文化與流民吸納。
- 宏觀總結:結尾簡評臺灣從「邊陲孤島」轉為「東亞防務與商貿前哨」,引導出後續牡丹社事件與洋務建省的新格局。
選項分析
本題為高考三級「史料編纂」類科之申論題,並無選擇題選項。 在閱卷評分構面上,本題配分重點通常分為三大塊:
- 英法聯軍背景成因:佔約 35%~40%。若遺漏「修約問題」而僅答兩起突發事件,得分將落在中下區間。
- 對臺灣經濟的影響:佔約 30%~35%。評分核心在於「國際貿易化」取代「區際貿易」,以及「茶糖樟腦」與「經濟重心北移」之論述完整度。
- 對臺灣社會的影響:佔約 30%。評分關鍵在於能否跳脫經濟層面,指出新階級(買辦)、宗教(西方傳教士)、文化現代化(醫療教育)及族群關係(漢番)之動態演化。
解題技巧
- 破除常見盲點:
- 很多考生易將 1860 年《北京條約》直接當成「規定開港的條約」。事實上,明文約定臺灣開港的是 1858 年《天津條約》,1860 年《北京條約》則是換約確認與正式開展執行的起點。精確交代此法理細節是拿取高分的關鍵。
- 切忌「重經濟、輕社會」。許多考生花費大量篇幅寫茶、糖、樟腦與洋行,社會變遷僅用一兩句帶過,會導致後半部失分慘重。
- 歷史名詞精準化:
- 作答時應精準嵌入關鍵歷史名詞:如「洋行」、「買辦(Comprador)」、「郊商」、「領事裁判權」、「海關稅務司」、「馬偕」、「馬雅各」、「淡水-大稻埕」、「開山撫番之前奏」等,能大幅提升閱卷老師的專業認同。
- 排版格式標準:
- 遵循公職考試申論題「壹、一、(一)、1.」之標準階層縮排,條理分明,嚴禁一大段長文毫無分點。
【答案】
壹、1860 年英法聯軍發生的背景原因
英法聯軍(第二次鴉片戰爭,1856–1860 年)之爆發,係西方資本主義工業列強企圖全面擴張在華市場與特權,與清廷傳統天朝體制劇烈衝突之產物,其背景可分為根本原因與直接導火線:
一、根本原因:全面擴大在華權益與「修約」爭端 自第一次鴉片戰爭簽訂《南京條約》及各國附約後,清廷開放五口通商,但五口市場之購買力未能滿足英國等工業國家的商品傾銷需求。
第 二 題25 分
試述民國初年廣州軍政府創立的目的及護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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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民國初年(民國 6 年至 11 年,即 1917 至 1922 年)的憲政法統爭奪與南北軍閥政局演變。涉及的核心觀念包含:
- 法統合法性基礎:以民國元年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及「第一屆國會(民元國會)」為正統象徵。
- 府院之爭與復辟後續:段祺瑞藉張勳復辟瓦解黎元洪政權,隨後「再造共和」卻拒絕恢復《臨時約法》與原國會,改設非法之「臨時參議院」並籌組「安福國會」。
- 軍政府體制變遷:廣州軍政府自「大元帥制」轉變為「七總裁合議制」,展現革命黨人與西南軍閥之間的合作、妥協與破裂。
- 護法的分期與終結:包含「第一次護法(民國 6~7 年)」與「第二次護法(民國 9~11 年)」的演進脈絡及陳炯明事變。
解題方法
本題屬標準的「歷史論述型申論題」,破題與布局應採「背景脈絡 核心目的 歷程分期 歷史影響」之結構切入:
- 目的部分:不可僅寫「反段祺瑞」,必須自「法律正統(約法)」、「代議制度(國會)」與「政權實質(對抗北洋軍閥獨裁)」三個層次進行剖析。
- 過程部分:須條理清晰地按時間軸劃分為「第一次護法」與「第二次護法」兩大階段,精準點出「非常國會」、「軍政府成立」、「改組七總裁」、「粵軍回粵」、「非常大總統」及「陳炯明兵變」等關鍵節點。
- 因果串聯:突顯孫中山「藉助軍閥打擊軍閥」的內在矛盾,解釋護法最終失敗的必然性與後續影響。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申論題型,無選擇題選項。依考選部評分標準,試題採分段給分,評分爭點拆解如下:
- 爭點一:創立廣州軍政府之目的(配分約佔 40%)
- 須完整點出「護法(捍衛《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與「護會(恢復第一屆民選國會)」。
- 須闡明對抗北京段祺瑞違法廢法、解散國會之專制體制,重新建立南方正統政權。
- 爭點二:護法過程之具體演進(配分約佔 50%)
- 第一階段(第一次護法):海軍南下、非常國會召開、大元帥就任、南北軍閥勾結改組七總裁、孫中山憤而離粵。
- 第二階段(第二次護法):重返廣州、就職非常大總統、北伐歧見、陳炯明事變、護法運動告終。
- 爭點三:結論與歷史評價(配分約佔 10%)
- 總結護法失敗的原因(缺乏自有武力、南北軍閥本質相同),以及此役如何促成孫中山後續「聯俄容共」、改組中國國民黨與創辦黃埔軍校之決策。
解題技巧
- 雙核平衡,不可偏廢:題幹要求「目的」與「過程」,部分考生花費過多篇幅在軍事戰況,導致「目的」流於口號。兩者篇幅配比建議為 。
- 精確標誌分期架構:護法並非單一事件,必須明確區分民國 6 年的第一次護法與民國 9 年的第二次護法,展現清晰的歷史時序感。
- 法律名詞切勿混淆:
- 廣州召開的是「國會非常會議」(非正式國會全體大會,因未達法定人數)。
- 孫中山初期職稱為「中華民國軍政府海陸軍大元帥」,後期為「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
- 避開常見陷阱:切勿將西南軍閥(陸榮廷、唐繼堯)視為真正的「護法者」;西南軍閥僅是借「護法」之名行「劃界割據、爭奪兩湖地盤」之實。
【答案】
壹、廣州軍政府創立之歷史背景與目的
民國 6 年(1917 年)5 月,北京政府因對德宣戰問題引發「府院之爭」,國務總理段祺瑞遭大總統黎元洪免職。段祺瑞策動督軍團抗命,黎元洪引長江巡閱使張勳入京調停,反致張勳擁溥儀復辟。
第 三 題25 分
今年適逢六四天安門事件發生三十週年,試問該事件發生的背景原因及其對現代中國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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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屬於現代中國史(中共黨史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重大專題,考查考生對 1980 年代中共「改革開放」體制內部矛盾的理解,以及該事件如何形塑 1990 年代以降現代中國的政治、經濟與社會治理結構。關鍵核心概念涵蓋:
- 雙軌制與體制性腐敗:價格雙軌制衍生之「官倒」特權投機現象與惡性通貨膨脹(物價闖關挫折)。
- 政改停滯與思潮碰撞:胡耀邦逝世(導火線)、新權威主義與自由民主思潮論爭、八〇年代「文化熱」與政治改革的步調落差。
- 「政左經右」威權發展體制之確立:政治上強化一黨專政與「穩定壓倒一切」維穩體系;經濟上透過 1992 年鄧小平南巡講話加速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歷史專題申論題,架構應遵循「背景剖析(導火線+深層結構) 事件演變簡析 對現代中國之多維度深遠影響」之邏輯:
- 背景分析(多因互扣):不可僅停留在「悼念胡耀邦」之單一導火線,必須從「經濟結構失衡(經濟因)」、「政治體制僵化與黨內路線歧異(政治因)」、「知識分子民主啟蒙與外在環境(社會思潮與國際因)」三個層次層層解析。
- 影響分析(領域結構化):現代中國的定義指 1989 年迄今之政經格局。論述應由近及遠,涵蓋「政治維穩體系確立」、「經濟發展模式轉向(1992 南巡與威權資本主義)」、「意識形態重塑(民族主義興起與公民社會退場)」以及「對外戰略轉變(韜光養晦)」。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單一選項可供勾選,但就閱卷評分指標與題旨所隱含之評分維度,可拆解為兩大評分核心塊:
- 子題一:背景原因(佔分約 40%–50%)
- 核心要素:必須具備「經濟困境(通膨與官倒)」、「政治導火線(胡耀邦逝世與黨內保守/改革派分歧)」與「思想動能(八〇年代啟蒙與反特權要求)」。若僅寫學生追求民主自由而忽略當時物價飛漲、雙軌制腐敗等民生問題,將失之片面。
- 子題二:對現代中國的影響(佔分約 50%–60%)
- 核心要素:重點在於「現代中國」的後續定型。必須論及事件後政治體改停擺與江澤民體制確立,以及 1992 年鄧小平南巡打破停滯,形成「政治高壓、經濟開放」的威權發展模式。若僅敘述西方的外交制裁,而未論及對中共內部政治治理與經濟發展路徑的長遠塑造,則無法切中題旨。
解題技巧
- 避免情緒化道德批判,強化制度結構分析:公職考試(特別是史料編纂類科)注重史料脈絡與結構化分析,應著眼於制度運作(如雙軌制弊端、黨內權力結構)與客觀歷史後果,展現專業史學論述深度。
- 務必連結「1992 年鄧小平南巡」:很多考生論述影響時只停留在 1989 年的戒嚴與政治高壓,忽略了六四促使中共高層反思統治合法性,最終轉向「以經濟績效支撐政權合法性」的關鍵轉折點,此點為高分必備關鍵。
- 時間座標精準定位:善用重要時節(1988 物價闖關、1989 年 4 月胡耀邦逝世、5 月戈巴契夫訪華、1992 南巡講話),能大幅提升答案之精準度與專業感。
【答案】
一、前言
1989 年春夏之交發生於北京天安門的六四事件,是當代中國歷史發展的關鍵分水嶺。該事件不僅是青年學生與民眾爭取民主自由的政治抗爭,更是 1980 年代中國大陸經濟體制改革引發的社會矛盾、政治體制改革停滯不前,以及黨內高層路線分歧的總爆發。該事件深刻重塑了當代中國的政治生態、經濟路徑與意識形態架構。
二、六四天安門事件爆發之背景原因
- 經濟矛盾加劇:價格雙軌制、通貨膨脹與「官倒」猖獗
- 價格雙軌制的弊端:1980 年代中期,中共推行市場與計畫並存的「價格雙軌制」,促成擁有物資配額審批權的幹部及其親屬(即「官倒」)進行倒買倒賣、從中牟取暴利,引發社會對特權階級尋租腐敗的極度不滿。
第 四 題25 分
臺灣女性歷史的書寫雖常受輕忽,然其地位與價值卻不容抹滅,試述日治時期臺灣女性可能有的教育、職場發展及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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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重點為「日治時期臺灣社會文化史」與「性別史(女性史)」的交織面向,核心概念包含:
- 殖民現代性(Colonial Modernity)與性別重構:總督府透過近代國家公權力,推動解纏足、公學校與中等教育,將女性身體與心智納入近代化國家體制。
- 近代教育制度演進:臺灣女性教育由基礎識字過渡至《臺灣教育令》(1919 年初頒、1922 年修正)架構下的中等女學校、師範教育及專門技術訓練,其核心方針為「良妻賢母主義」。
- 近代性別分工與新職業階層:資本主義市場與近代公共事務擴張,催生出「職業婦女(新女性)」,涵蓋專業白領(教師、醫護)、近代服務業(交換手、車掌、店員)及基層勞動女工。
- 交織性壓迫(Intersectionality):臺灣女性受到「傳統漢人父權體制」、「日本殖民民族差別待遇」與「資本階級剝削」的多重制約,呈現發展中的邊緣性與局限。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歷史專題申論題,採用「制度與社會實態對照法」及「面向剖析法」切入:
- 分項拆解題幹指令:題目明確劃定三大作答區塊——「教育發展」、「職場發展」與「發展限制」,作答時應以三足鼎立的架構依序開展,不可偏廢。
- 縱向脈絡與橫向範疇並進:
- 教育層面:梳理從基礎初等教育(公學校)到中等教育(高等女學校、師範部)、實業補習,乃至赴日留學高等教育的縱深體系。
- 職場層面:依專業門檻與勞動型態橫向鋪陳,區分「專業知識型」、「近代都會服務型」及「產業勞動型」。
- 批判性反思(限制層面):剖析教育與職場背後的「殖民工具性」與「階級、民族不平等」,說明近代化給予女性發展機會的同時,如何重新築起結構性屏障。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依考選部評分規準,各論點之取分要件與常見論述落差分析如下:
- 教育面向之審查重點:
- 必得分點:必須點出從公學校放足斷髮開始,進展到高等女學校(高女)與師範學校女子部的建立;提及指標性方針「良妻賢母主義」及赴日留學之突破。
- 失分缺失:若僅籠統陳述「開始讀書識字」,未區分初等、中等教育與師範/專門技術管道,或未說明教育方針之性質,分數偏低。
- 職場面向之審查重點:
- 必得分點:完整列舉專業階層(女醫師、產婆、看護婦、女訓導/教師)與近代都會新興職業(電話交換手、車掌小姐、百貨專櫃員),以及底層之茶葉/製糖/罐頭工廠女工。
- 失分缺失:若僅著重底層女工或僅寫個別名醫,缺乏對近代都會白領服務業(新興「職業婦女」形象)的掌握,論述完整度不足。
- 限制面向之審查重點:
- 必得分點:必須明確點出「民族差異(日臺不平等/同工不同酬)」、「性別角色定型(良妻賢母、婚後離職)」及「階級限制(菁英專屬)」。
- 失分缺失:若僅歸咎於「傳統重男輕女」,未察覺日本殖民政府本身制度性的國籍與薪資歧視,屬缺乏批判性史觀。
解題技巧
- 架構布局採「總—分—總」格式:開頭以破題段點出日治時期臺灣女性歷經「從家庭私領域走向公共領域」的近代化轉型;正文依「教育」、「職場」、「限制」三分立論;結尾總結其歷史定位。
- 精確標註專業歷史名詞:答題時善用專有名詞拉高作答專業度,例如:「天然足會」、「良妻賢母主義」、「公學校與高等女學校」、「電話交換手」、「同工不同酬」、「性別與民族雙重束縛」。
- 避免時代錯置(Anachronism):切忌以現代女權運動標準苛責歷史發展;需說明總督府釋放女性勞動力的初衷是服務國家與資本擴張,而非追求純粹的性別平權,展現史料編纂與史學分析的客觀視角。
【答案】
臺灣女性在傳統漢人社會中多受纏足、男尊女卑及「女子無才便是德」等禮教約束,生活侷限於家庭私領域。日治時期,隨著殖民現代化建設的引進與近代國家的治理需求,女性逐漸解開身體枷鎖、邁向公共領域。茲就其教育發展、職場發展及各項客觀限制分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