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專技高考高等考試 建築師 建築構造與施工 考古題詳解
第 1 題1 分
木材在纖維飽和點以下時,有關其各方向之膨脹率,下列排序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 纖維飽和點(Fiber Saturation Point, FSP): 木材內的水分分為「自由水」(存在於細胞腔中)與「結合水/吸著水」(存在於細胞壁內)。當細胞腔內的自由水完全蒸發,而細胞壁內仍飽含結合水時的含水狀態稱為纖維飽和點,含水率通常約為 (平均約 )。
- 當含水率高於 FSP 時:水分增減僅影響自由水,木材體積幾乎不變。
- 當含水率低於 FSP 時:細胞壁中的結合水開始增減,微纖維間距隨之改變,木材會產生顯著的乾縮(脫水)與膨脹(吸水)。
- 木材非等向性(Anisotropy)與方向性定義: 木材為天然有機纖維多孔材料,在不同軸向的物理與力學性質差異極大。主要分為三個方向:
- 纖維方向(縱向/軸向,Longitudinal direction):平行於樹木樹幹生長軸與細胞長軸之方向。
- 徑向(Radial direction):垂直於年輪、由髓心向外輻射(沿木質線方向)之方向。
- 弦向(Tangential direction):平行於年輪切線之方向。
解題方法
木材在纖維飽和點以下時,其吸水膨脹率與脫水乾縮率之大小變化機制相同,各方向變形率數值大小順序如下:
- 弦向(Tangential)最大: 弦向膨脹(乾縮)率約為 。因木材晚材(秋材)之密度與壁厚顯著大於早材(春材),年輪切線方向主要受連續排列之厚壁細胞主導膨脹行為;且缺乏如木質線之徑向束縛,變形量最大。
- 徑向(Radial)次之: 徑向膨脹(乾縮)率約為 。
第 2 題1 分
有關 Low-E 玻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綠建築節能玻璃」與「建築物理熱環境」的核心概念,涵蓋以下重點:
- Low-E(低輻射鍍膜)的物理定義:放射率(Emissivity, )之定義與熱輻射傳遞特性。
- 玻璃光學與熱工性能評估指標:遮蔽係數(Shading Coefficient, )、太陽熱能取得率(Solar Heat Gain Coefficient, )與熱傳透率( 值)之定義與關聯。
- Low-E 玻璃製程與膜層構造:真空磁控濺射鍍膜法(Magnetron Sputtering Vacuum Deposition, MSVD)與功能性鍍銀層(Ag)對光譜(可見光、紅外線)的選擇性穿透與反射特性。
解題方法
本題採取「材料物理機制」與「性能指標定義比對法」切入解題:
- 檢驗名詞與物理定義:核對 (A) 中 Low-E 與 Emissivity 的定義,以及 (B) 中遮蔽係數()與熱能阻隔的對應關係。
- 檢驗製造工藝與微觀構造:核對 (C) 複層玻璃之濺鍍工藝與 (D) 銀層對紅外線波段之光學物理反應。
- 辨析官方定案答案之爭議點:以官方答案 (B) 為基準,詳加剖析其在物理學標準定義與考選部命題語意脈絡下的錯誤成因。
選項分析
-
(A) 正確 Low-E 為 Low Emissivity 之縮寫,意指「低放射率(低輻射)」。依據熱力學定義,放射率(Emissivity, )為物體表面放射熱輻射能量的能力與同溫度下完全黑體(Black Body)放射能力的比值()。一般清玻璃表面放射率約為 ,吸收熱量後易向外大量輻射二次放熱;Low-E 玻璃透過鍍膜將放射率大幅降低至 ,有效抑制吸收熱量後的熱輻射釋放。
-
(B) 錯誤(本題官方標準答案) 本選項被官方判定為錯誤,主要包含「命題語意與直覺誤區」及「熱工指標混淆」兩大成因:
- 命題委員之名詞直覺誤區(爭議核心):
第 3 題1 分
在臺灣的建築物外牆設計上,下列何者方式可最有效提高隔熱性能?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建築物理環境」與「綠建築外殼防熱構造」在臺灣氣候條件下的應用原則。
- 臺灣氣候特性與熱負荷組成:臺灣地處亞熱帶與熱帶(高溫、高濕、高日射量),夏期建築外殼的熱負荷中,太陽輻射熱得(Solar Heat Gain)佔總冷房負荷的大宗(通常達 60%~80%),遠高於室內外空氣溫差所引起的純熱傳導得熱。
- 建築外殼熱得公式: 單位面積的外殼總熱得 主要由兩部分組成: 其中:
- 為外壁熱傳透率()
- 為室內外溫差()
- 為日射照度()
- 為外殼日射透過或吸收折減係數
- 防熱策略優先順序: 在強日射氣候區,防熱策略首重「阻截日射」(源頭控制),其次為「外隔熱」,再次為「內隔熱」與「材料反射率調整」。
解題方法
在臺灣的外殼節能與防熱設計中,關鍵切入點為**「源頭阻絕」勝於「事後阻擋」**:
- 控制最大熱源:直接日射照度 在盛夏可高達 。若直接照射在建築外表,即使有隔熱材,外壁表面溫度仍可飆升至 以上,造成龐大的熱傳導驅動力。
- 遮陽效能比較:外遮陽(如水平遮陽板、垂直遮陽板、格柵)可在日射能量抵達外牆或窗面之前將其反射或吸收阻擋,可削減 60%~80% 以上的外殼日射熱,是亞熱帶氣候最根本、最有效的防熱構造手法。
選項分析
- (A) 正確: 於外牆增設外部遮陽板,能直接阻斷大部分直達日射與部分散射日射,防止牆面因吸收大量輻射熱而升溫。
第 4 題1 分
下列何項不是新建建築物在選擇「屋頂防水」的材料及工法的主要考量因素?
核心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建築防水工程設計與施工計畫中,「屋頂防水工法與材料之選定條件」,以及**「迎水面(正水壓側)與背水面(背水壓側)之適用部位差異」**。
在建築構造與防水工程規劃時,材料與工法的選擇依賴下列主要變數:
- 使用功能與外力荷重:步行型(需耐磨、抗衝擊、設置保護層)或非步行型(輕量、外露抗紫外線)。
- 基底條件與相容性:結構構造種類(RC、鋼構、木構之變形與振擺特性)、素地平整度、乾燥度及底漆接著性。
- 施工環境耐受度:天候(溫度、濕度、風速、降雨)對液體塗膜固化或片狀防水毯接著之影響。
- 受水部位之物理環境:屋頂防水在新建工程中皆施作於外側迎水面(正水壓側);「正水壓側或背水壓側」之選型考量主要見於地下室外牆、連續壁或無法由外側施工之修繕工程。
解題方法
由題幹關鍵字**「新建建築物」及「屋頂防水」**切入判斷:
- 物理邊界分析:屋頂為建築外殼頂部,新建工程施工時,結構體頂部為完全外露之作業面,防水層必然設置於「迎水面(正水壓側)」,由結構體外側阻絕雨水滲入混凝土孔隙與鋼筋層。在新建屋頂規劃中,不存在「要施作於正水壓側還是背水壓側」之抉擇空間。
- 排他性篩檢:步行人數(A)決定保護層型式;天候與素地濕度(B)決定材料硬化與接著可行性;構造與素地種類(D)決定防水層耐變形伸長率與接著材料。僅有(C)為地下工程或室內止漏工程之決策指標,非新建屋頂之主要考量。
選項分析
- (A) 有多少人會在屋頂行走(錯誤,為主要考量因素) 屋頂之步行頻率與活動型態(如設備維修非步行屋頂、屋頂花園、人行動線平台等),決定了防水系統屬於「外露型」或「非外露(覆蓋)型」:
- 非步行屋頂:可選用外露型塗膜防水(如抗 UV 之壓克力、聚氨酯 PU 塗膜)或礦砂自黏防水毯,以減輕自重與施工成本。
第 5 題1 分
某建築師欲以六種吸水率不同的陶瓷面磚,選用於某河濱公園設計案的戶外地坪。若以 CNS 9737「陶瓷面磚」對於吸水率的區分規定,下列組合中何者全部屬於 II 類?
①吸水率 14% ②吸水率 5% ③吸水率 18% ④吸水率 12% ⑤吸水率 2% ⑥吸水率 7%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 CNS 9737「陶瓷面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標準為準)對於面磚依「吸水率」區分的類別定義及其標準範圍。
依 CNS 9737 之規定,陶瓷面磚依吸水率區分為三類,常對應於材料學上的瓷質、石質與陶質:
- I 類面磚(瓷質面磚):吸水率在 以下。坯體緻密、玻化程度高、抗彎強度大且耐候抗凍,適用於室內外地坪及外牆。
- II 類面磚(石質面磚):吸水率在 以下(實務分類介於 超過至 以下)。具一定緻密度,常用於外牆及室內外地坪。
- III 類面磚(陶質面磚):吸水率高於 (標準上限通常在 或部分版次 以下)。坯體多孔易吸水、強度較低且不耐凍融,僅適用於室內牆面,嚴禁鋪設於戶外地坪。
解題方法
判定陶瓷面磚所屬類別的切入點,在於檢視吸水率是否落在 的 II 類區間內。
逐一檢視題幹所列之六種面磚吸水率:
- ① 吸水率 :,屬於 III 類(陶質面磚)。
- ② 吸水率 :介於 與 之間,屬於 II 類(石質面磚)。
- ③ 吸水率 :,屬於 III 類(陶質面磚)。
- ④ 吸水率 :,屬於 III 類(陶質面磚)。
- ⑤ 吸水率 :,屬於 I 類(瓷質面磚)。
第 6 題1 分
針對路易士康(Louis Kahn)在印度管理大學的磚拱細部設計(如圖所示),下列敘述何者最不適當?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磚拱的受力特性,以及路易士康在印度管理大學立面中,如何將磚拱與鋼筋混凝土(RC)構件結合。
磚材抗壓性能佳,拱圈可將上方荷重沿拱形傳至兩側支承。但拱腳也會產生水平外推力,傳統上須以較厚的牆體或其他支承構造抵抗。RC 構件則可利用其抗彎、抗拉能力協助承受或平衡這股推力,並形成建築立面的設計元素。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磚拱負責傳遞壓力、RC 構件協助處理外推力與開口構造」這個受力邏輯。題目問「最不適當」,關鍵是分辨磚拱與 RC 過梁是否彼此取代:兩者在此細部中各有作用,磚拱存在不代表 RC 過梁就沒有必要。
選項分析
- (A) 磚是形成拱圈的良好材料。正確。 磚材適合承受壓力,拱圈能使荷重以壓力形式傳至兩側支承,因此磚是形成拱圈的合適材料。
第 7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木構造防火設計?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木構造建築物之防火設計原理與法規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四章「木構造」之規定為準(現行法規架構亦同)。
大斷面木構架在遭受火害時,外層會形成炭化層(Char layer),該炭化層導熱係數極低,能阻緩火勢向內部傳遞。因此,木構造結構防火的核心並非防止表面燃燒,而是採用**「殘餘斷面設計法」**——即確保扣除防火時效內炭化消耗之深度後,內部未燃燒之木材斷面仍能承受結構載重;同時,針對導熱極快的金屬接合構件與具有中空腔體的框組壁工法,必須分別施作防火被覆與阻擋延燒構造(Firestopping)。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法規比對與木材火害熱阻力學原理」進行判斷:
- 法規依據:比對《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171 條之 2 至第 171 條之 4 等木構造防火專章規定。
- 力學與工法辨析:分析各選項敘述是否為被認可的防火設計工法。木構造的防火性能必須透過「計算碳化速率與有效承載斷面」或「依規範配置防火被覆/阻延構造」來達成,並非以表面預先碳化作為結構防火手段。
選項分析
-
(A) 屬於木構造防火設計(敘述正確)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171 條之 2 規定:「木構造梁柱構架構材之最小斷面應依防火時效設計,於時效內燃燒之殘餘斷面須符合結構設計承載能力所需之最小斷面尺寸規定。」大斷面木材在標準火災下碳化速度相對穩定(單板木材約 ),只要依規定時效預留足夠的「犧牲炭化層」,內部有效殘餘斷面即可維持承載力。
-
(B) 屬於木構造防火設計(敘述正確)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171 條之 3 規定:「木構材接合部位以金屬扣件接合時,應使用適當之防火被覆材或將金屬扣件設置於規定防火時效之安全斷面內,以確保接合部之強度。
第 8 題1 分
關於鋼材的性質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建築工程中各類常用鋼材之材料力學行為、施工規範與金屬材料特性,核心重點包含:
- 鋼材之受力特性與挫屈(Buckling)行為:鋼材抗拉與抗壓強度均佳,但受壓構材易受細長比與挫屈控制。
- 鋼骨鋼筋混凝土(SRC)之握裹機制與防銹規定:包覆於混凝土內之鋼骨不可塗刷防銹漆;表面緊密輕微之浮銹不影響斷面且有助於增加鋼材與混凝土間之握裹與摩擦剪力。
- 水淬鋼筋之金相特性與加工限制:水淬鋼筋外硬內韌,經車牙或高溫銲接會破壞其表面硬化層,影響強度。
- 輕量型鋼與金屬防蝕材料名詞定義:熱浸鍍鋅鋼片與不鏽鋼(合金鋼)為完全不同之材料。
解題方法
本題為綜合性質觀念題,解題切入點為依據工程材料學理與內政部營建施工規範標準,逐一檢驗選項敘述之真偽:
- 檢視 (A) 鋼材於受壓狀態下的破壞模式(材料破壞 vs. 挫屈失穩破壞)。
- 檢視 (B) 結構混凝土包覆環境下,微量浮銹對握裹力的正負面影響及防銹漆塗佈之規範要求。
- 檢視 (C) 水淬鋼筋製程結構弱點(外層硬化麻田散鐵層)對續接器加工(車牙削切)之適用性。
- 檢視 (D) 工程材料俗名與材料本質(熱浸鍍鋅 vs. 不鏽鋼)之分類與定義。
選項分析
-
(A) 錯誤: 鋼材之降伏強度高,兼具優異之抗拉與抗壓能力。然而,鋼材通常被製成薄板或細長斷面構件,當鋼構件「單獨承受壓力」時,其強度往往並非由材料本身的降伏強度決定,而是由**細長比過大所導致的側向挫屈(Buckling)**控制,使得斷面抗力無法完全發揮。工程實務上,純壓力構材更適合採用抗挫屈剛度大、截面體積較大的混凝土,或結合成鋼管混凝土(CFT)柱以抑制挫屈。因此鋼材最能發揮效能者為受拉構材,並非適合作為單獨承受壓力的構材。
-
(B) 正確: 依據《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設計規範與解說》及相關施工規範,包覆於結構混凝土內的鋼骨表面嚴禁塗刷防銹漆,因漆膜會大幅降低鋼骨與混凝土之間的接觸摩擦力與握裹剪力。
第 9 題1 分
目前塗料在建築及室內使用日漸廣泛,關於塗料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建築構造與施工》中「建築塗裝工程」之材料特性、機能分類及施工要領:
- 塗料組成與性能決定要素:塗料由主要造膜物質(樹脂)、次要造膜物質(顏料)、溶劑(稀釋劑)及添加劑組成。其中「樹脂種類」是決定塗膜耐候性、耐化學性與機械強度的最核心成分。
- 環保與室內空氣品質:溶劑型塗料使用有機溶劑,釋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受《建築技術規則》綠建材章節嚴格管制。
- 素地處理(基層處理)原則:工程界有「七分素地、三分塗裝」之原則。塗膜厚度極薄,基層的平整度、乾燥度、清潔度是確保塗層附著力與耐久性的基本前提。
解題方法
本題為否定題(選出錯誤敘述),解題切入點如下:
- 檢驗材料科學基礎(選項 B、C):確認塗料化學成分(樹脂、溶劑)與物理性能(耐候性、VOC 逸散)之對應關係是否正確。
- 檢驗實務機能分類(選項 A):確認特殊機能性塗料之定義與常見用途。
- 檢驗施工工法邏輯(選項 D):從塗裝施工規範與破壞機制檢視「基面處理」之要求。塗裝非厚漿型結構補強,不可透過不平整面來獲取耐久度。
選項分析
- (A) 正確: 塗料除一般著色裝飾機能外,依特殊使用機能要求,可添加特定成分製成機能性塗料,包括:耐候塗料(外牆防紫外線)、耐火塗料(鋼結構膨脹型防火漆)、光學機能塗料(反射隔熱漆、抗眩光塗料)、防銹塗料(含鋅粉、紅丹、環氧防銹底漆)及防霉防藻塗料(添加抑菌劑)等。
第 10 題1 分
某鋁窗依據 CNS 3092「鋁合金製窗」規定進行如下圖之試驗規劃,試問該鋁窗所進行的試驗為何者?
(原卷圖示:鋁窗及重錘試驗配置圖。)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CNS 3092「鋁合金製窗」所列窗戶性能試驗的辨識。圖中在窗扇操作位置繫上繩索並懸掛重錘,利用重錘施力,檢驗窗扇能否以規定的力量開啟,屬於開啟力試驗。
解題方法
先看施力位置與目的:重錘繫在窗扇的操作位置,施力是為了帶動窗扇開啟;圖示沒有以整片窗面承受壓力,也沒有顯示對窗框邊料施加強度荷重。這種配置是在檢驗窗扇的開啟操作性能,因此選 A。
選項分析
第 11 題1 分
木材在進行含水率測試時,常用絕乾法進行。絕乾法為將試片置於烘箱中乾燥至恆量之過程。若有一試片乾燥前質量 為 ,乾燥後之質量 為 ,試問本結構用木材之含水率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結構用木材之「含水率(Moisture Content, MC)」定義與 CNS 452「木材含水率試驗法」之絕乾法(烘箱乾燥法)標準計算公式。
在建築材料與木構造工程規範中,木材含水率係採用**乾基(Dry basis)計算,即以絕乾質量(乾燥後之恆量 )**為基準分母,而非以乾燥前之濕重為基準。
木材含水率計算公式如下:
- :木材含水率()
- :乾燥前試片質量(初質量,)
- :乾燥後試片質量(絕乾質量,)
- :試片內所含水分之質量()
解題方法
- 確認已知數據:
- 乾燥前質量(初重)
- 乾燥後質量(絕乾重)
-
計算水分質量:
-
代入公式計算含水率: 以絕乾重 作為分母:
第 12 題1 分
低輻射鍍膜玻璃或稱 Low-E 玻璃,其放射率(輻射率) 值須達到 CNS 15833 規定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綠建築節能玻璃材料規範,核心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國家標準 **CNS 15833《低輻射鍍膜玻璃》**之名詞定義與性能指標(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標準為準):
- 放射率(Emissivity, )物理意義: 放射率是物體表面發射熱輻射(遠紅外線)能力與同溫度下黑體(Black body)的比值,介於 到 之間。數值愈低,代表表面再輻射熱能的能力愈弱、阻擋熱輻射傳遞的效果愈佳。
- Low-E 玻璃之定義規範: 普通浮法清玻璃(Clear float glass)的放射率通常約為 。而低輻射鍍膜玻璃(Low Emissivity Glass,簡稱 Low-E 玻璃)是藉由在玻璃表面鍍上奈米級銀層或金屬氧化物薄膜,大幅反射室外或室內的遠紅外線。依 CNS 15833 之規定,放射率(或修正放射率)必須小於 0.2(),方得稱為低輻射鍍膜玻璃。
解題方法
本題解題切入點分為「物理特性方向判斷」與「CNS 標準關鍵數值記憶」:
- 方向性切入: 「Low-E」的「Low」即代表追求低放射率,以達到保溫或隔熱之目的(數值愈低性能愈佳)。因此規範要求必然是設定上限值(即「小於」某數值),絕不可能設定下限值要求「大於」,故直接剔除選項 (C) 與 (D)。
- 法規門檻比對:
第 13 題1 分
關於外牆磁磚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考生對建築外牆飾面材料與施工實務的整合性理解,核心觀念涵蓋以下四大層面:
- CNS 9737《陶瓷面磚》國家標準分類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與國家標準為準,現行 CNS 9737 陶瓷面磚分類標準,係參照國際標準(ISO 13006)以「成型方式(擠出成型 A 類、乾式壓製成型 B 類)」與「吸水率(Water Absorption)」作為分類劃分指標,而非原料成分。
- 外牆填縫工法選用原則:磁磚填縫工法主要區分為「抹縫(鏝縫)」與「勾縫(壓縫/擠縫)」。工法選用主要取決於面磚表面質地與尺寸;外牆磚多為粗糙面或立體紋理,施作填縫時必須防止表面污染。
- 馬賽克磁磚之材料力學與施工特性:馬賽克面磚單元尺寸小、自重輕且縫隙密度高,能有效分散熱脹冷縮與基底變形應力,為外牆常見材料。
- 營建工程常用面磚規格術語:台灣工程界俗稱之「丁掛磚」源自日治時期磚造模數,其中「二丁掛」指涉特定長條尺寸規格。
解題方法
本題為四選一的觀念辨析題,解題切入點在於逐一檢視各選項陳述的「科學定義」、「施工實務」與「專有名詞內涵」:
- A 選項:檢視 CNS 規範之分類「核心指標」是否為原料成分。
- B 選項:從外牆施工抗污要求與磁磚表面質地,檢視「抹縫」之適用性。
- C 選項:從材料單元尺寸與附著應力機制,評估馬賽克磚於外牆之實際適用性。
- D 選項:回歸工程材料規格名詞之由來與定義。
選項分析
- (A) 錯誤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CNS 9737 規範為準,磁磚依吸水率 分類為:
- 第 I 類(低吸水率):Ia 類()、Ib 類()
- 第 II 類(中吸水率):IIa 類()、IIb 類()
- 第 III 類(高吸水率):III 類() 由此可知,Ia、Ib、II、III 的分類基準是**「吸水率」**,而非「原料成分」(傳統稱磁質、石質、陶質之分類才是以原料土質與燒成溫度區分,但 CNS 等級代號本質為吸水率指標)。
第 14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混凝土表面(不與模板接觸面)在完成澆置及修飾後可選用之養護方法?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混凝土養護(Concrete Curing)」之原理及施工規範要求,依據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施工綱要規範》第 03390 章「混凝土養護」與內政部《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之規定。
混凝土在完成澆置與表面修飾後,為使水泥水化反應(Hydration)完全進行、強度如期發展,並防止塑性收縮裂縫(Plastic Shrinkage Cracking)與乾燥收縮,必須維持充足的濕度與適當的溫度。對於不與模板接觸之露明表面,標準養護方式主要可歸納為三大機制:
- 持續供水(Water Curing):直接補充水分,使表面處於飽和狀態。
- 保濕或阻隔蒸發(Moisture-Retaining / Sealing Covers):以覆蓋材或膜狀養護劑阻斷水分散失。
- 加速養護(Accelerated Curing):以蒸氣加溫加速水化,但須嚴格限制最高溫度。
解題方法
本題切入點在於檢視各選項是否能達成「維持水分、防止蒸發散失」之養護物理機能:
- 若採取被覆薄膜法養護,其阻隔水分揮發的前提是材料必須具備不透水性(如塑膠布、防水紙)。
- 若材料為「透水性」,內部的水分與蒸氣將直接穿透蒸發至大氣中,完全喪失密封保濕功能,除非該材料具吸水保濕性並隨時施以持續灑水補水。因此,單純使用「透水覆蓋材料」不符合規範所認可之養護方法。
選項分析
- (A) 持續灑水、噴霧或滯水:正確(為合格養護方法) 此為典型的「水養護法」。滯水(Ponding)常用於水平平板(如樓面板、屋頂板);噴霧(Fogging)可在初凝前後維持高濕度並防止塑性收縮;灑水(Sprinkling)則可持續維持構件表面濕潤。三者皆符合規範要求。
第 15 題1 分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物應使用綠建材,建築物室內裝修材料、樓地板面材料及窗,其綠建材使用率應達總面積百分之多少以上,但窗未使用綠建材者,得不計入總面積檢討?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七章「綠建築基準」中關於綠建材使用率之法定門檻與檢討範圍。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內政部於民國 108 年 8 月 19 日修正發布《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21 條,並明定自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現行法規亦維持此規定)。
其法源依據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21 條:
「建築物應使用綠建材,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但因構造或施工防護需要,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審查認定者,不在此限: 一、建築物室內裝修材料、樓地板面材料及窗,其綠建材使用率應達總面積百分之六十以上。但窗未使用綠建材者,得不計入總面積檢討。 二、建築物戶外地面材料,其綠建材使用率應達總面積百分之二十以上。但戶外地面材料未使用綠建材者,得不計入總面積檢討。」
解題方法
-
法規文字直接對應: 本題題幹直接引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21 條第 1 款前段及但書之條文敘述:「建築物室內裝修材料、樓地板面材料及窗,其綠建材使用率應達總面積百分之多少以上,但窗未使用綠建材者,得不計入總面積檢討?」。
-
計算定義公式: 室內綠建材檢討之法定計算公式如下:
第 16 題1 分
關於國內再生綠建材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推動之「綠建材標章」制度中再生綠建材的法定定義、評估範疇,以及其與台灣綠建築評估家族(EEWH)指標體系的扣合關係。 (本題評估標準與法源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綠建材解說與評估手冊》及《綠建築評估手冊》為準。)
- 再生綠建材的定義與本質:指利用本國產出之廢棄物,經適當再製過程生產,且確保基本物理/化學性能及環境安全性,達到節約天然資源、減少環境負荷與資源永續循環之建材。
- 再生綠建材之分類:主要分為「木質再生綠建材」、「石質再生綠建材」及「混合材質再生綠建材」三大類。
- 綠建築指標連結:再生建材取代高耗能之原生原料(如水泥、原生砂石),可顯著降低建材隱含碳(Embodied Carbon),對應「二氧化碳減量指標」;同時大量消納營建或事業廢棄物,減少棄置負擔,對應「廢棄物減量指標」。
解題方法
本題採「法規定義與指標連動對照法」:
- 核對核心價值:綠建材評估核心在於「環境負荷減輕」與「安全性管制」,非單純商業性的「經濟效益」。
- 核對分類法規:檢視《綠建材解說與評估手冊》規定的標準分類名稱。
- 核對 EEWH 指標:檢視再生建材在綠建築九大指標中發揮的實質扣合效益。
- 排除絕對化與非標準用語:識別含有缺乏品質控管意味的模糊敘述(如「廣泛大量」)。
選項分析
- (A) 錯誤 依《綠建材解說與評估手冊》,再生綠建材的審查宗旨為「降低環境衝擊、節約天然資源、維護人體健康與確保工程品質性能」。再生建材之研發、分類純化及認證檢驗成本較高,在市場推廣上主要追求「環境永續效益與產品安全性」,並非以「符合經濟效益」作為定義或評定標準。
第 17 題1 分
MHL 工法的地下連續壁其施工順序為何?
①澆置混凝土 ②以挖掘斗挖掘壁溝 ③設置導牆與導溝 ④吊放鋼筋籠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地下連續壁(Diaphragm Wall)之標準施工流程」及「MHL 工法(液壓抓斗連續壁工法)」之基本作業順序。
地下連續壁為深開挖工程中兼具擋土、防滲與永久地下室外牆功能的主流工法。無論開挖機具採用傳統鋼索懸吊抓斗、MHL(Mitsubishi Hydraulic Long-bucket,液壓長斗)或迴轉切削機(如 BCR/Hydrofraise),其標準單元施工基本程序皆相同,主要工序如下:
- 導牆與導溝構築:定位基準、維持表土溝壁穩定、提供穩定液水頭及承掛鋼筋籠。
- 槽溝掘削(配合穩定液防坍):以專用抓斗開挖單元壁溝至設計深度。
- 清底作業:抽除溝底沉泥。
- 端版/止水板吊放(單元接頭處理)。
- 鋼筋籠吊放:地面組立完成後吊裝入槽,固定於導牆。
- 特密管水下混凝土澆置:由槽底由下而上置換出泥漿穩定液。
解題方法
依據營建工程施工之因果邏輯與工序先後必要性進行推理:
- 第一步(定位與護壁)— ③ 設置導牆與導溝 地表開挖壁溝前,必須先放樣施作導溝與導牆。導牆具備引導挖掘機具垂直精度、防止地表鬆軟土層坍孔、蓄存泥漿維持正水頭壓力,以及後續承掛懸吊鋼筋籠等多重關鍵功能。未作導牆,後續機具開挖將無從定位且表土必坍,故 ③ 必為首道工序。
- 第二步(成槽開挖)— ② 以挖掘斗挖掘壁溝 導牆完成並灌入膨潤土穩定液後,MHL 液壓抓斗機具進場,沿著導牆界線向下開挖槽溝至設計深度,故接續為 ②。
- 第三步(構件組裝)— ④ 吊放鋼筋籠 槽溝開挖完成並施行清底(去除沉泥)後,方能進行壁體內部骨架之吊裝,將預先編紮之鋼筋籠以吊車分節吊放入溝並懸吊固定,故接續為 ④。
- 第四步(主體成型)— ① 澆置混凝土 鋼筋籠定位就位後,架設特密管(Tremie Pipe)由溝底開始進行水下混凝土澆置,藉由比重差由底向上將泥漿穩定液置換排出,完成連續壁單元施工,故 ① 必為收尾工序。
第 18 題1 分
一棟有地下室並採用直接基礎的建築物,下列何者對於防止土壤液化問題較無助益?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土壤液化之工程防制對策與機制區分」**,依據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及內政部《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第十章「土壤液化評估與防制對策」。
防制土壤液化危害的工程手段主要可劃分為三大機制:
- 防止或抑制液化發生(改善地盤工程性質):藉由提高土層密度、膠結土顆粒或降低地下水位,提升土壤抗液化剪力強度。
- 隔絕或避開液化土層(地工構造圍束與置換):深開挖挖除液化土層、將基礎貫入非液化層,或利用地下連續壁提供側向圍束限制剪應變累積。
- 提高上部結構容許變形能力(減輕結構損害):強化結構整體剛度以承受不均勻沉陷,但無法抑制或改變土層液化的物理現象。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精確釐清**「防止土壤液化發生/消弭液化源」與「容許液化發生但提升結構抗沉陷剛度」之本質差異,並結合題幹給定之前提條件——「一棟有地下室並採用直接基礎的建築物」**:
- 題幹問的是對「防止土壤液化問題」較無助益者。
- 土壤液化之核心物理機制為飽和疏鬆砂土在地震反覆剪剪應力作用下,超額孔隙水壓()急遽上升致使有效應力()降至零。
- 若工法無法改變砂土密度、無法阻絕側向剪應變、亦未避開液化土層,僅能提供上部剛性以「被動承受災後沉陷」,即屬於對「防止土壤液化本身」最無助益之選項。
選項分析
-
(A) 採用筏式基礎【正確,符合題意為最無助益者】
-
作用機制:筏式基礎(Raft Foundation)為全面積連續鋼筋混凝土基礎板,其功能是藉由高剛性整體版抵抗地震液化所造成的「不均勻沉陷(差異沉陷)」與傾斜,保護上部結構免於嚴重撕裂破壞。
-
為何無助益:筏式基礎屬於結構補強手段,完全無法改變地盤本身的粒徑級配、密實度或孔隙水壓上升趨勢。土層液化現象依然會如常發生,基礎底面仍會面臨承載力驟降、下陷或浮起等液化後續問題;且題幹已設定為「有地下室之直接基礎」,通常其底板即已具備筏基形式,單純配置筏式基礎對「防止土壤液化地質問題」本身並無消弭效果。
-
(B) 採用連續壁工法【錯誤,對防止土壤液化有助益】
-
作用機制:地下連續壁為高剛性、高阻水性之地工圍護體。
第 19 題1 分
有關鋼構造的各種柱斷面形狀與構造特性關係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鋼骨構造(Steel Structure)常用柱斷面之「力學方向性」、「工廠組裝加工難易度與銲接工量」以及「梁柱接頭施工性」等實務構造特性。
主要涵蓋斷面形式與工程特性:
- 方向性與慣性矩:斷面二次矩(慣性矩) 與 、迴轉半徑 與 之比值。若強弱軸差異顯著,則斷面性能受方向控制;對稱斷面則無方向性。
- 加工與銲接經濟性:熱軋成型型鋼(如熱軋 H 型鋼)不需縱向組合銲道;而鋼板組合斷面(Built-up Section,如箱型柱、十字柱)需沿長度方向施作多道全滲透或部分滲透角隅銲道,且內部需加設橫隔板(Diaphragm),大幅增加銲接長度與造價。
- 梁柱接合界面幾何:接合面為平面者利於螺栓搭接或開槽銲接;接合面為曲面者(如圓管柱)不易平整貼合,多仰賴全銲接或工廠預製梁托(Bracket)。
解題方法
從各斷面之「幾何形狀 力學軸向特性 工廠組配銲接量 現場接頭施工方式」之邏輯鏈進行檢視與比對:
- 比對各選項敘述是否符合材料加工常理與施工規範。
- 箱型柱係由四片厚鋼板以箱型組焊而成,柱身全長包含四道連續縱向角隅銲道,加上柱內配合梁翼板位置設置之連續橫隔板(Diaphragm),其銲接長度極長、檢驗程序(UT 超音波探傷等)繁瑣,製造成本最高。選項 (C) 稱其「銲接長度較短,較具經濟性」,明顯與工程實務相反。
選項分析
-
(A) 正確: H 型鋼或 I 型鋼屬於單對稱或非雙向同剛度之斷面,其強軸( 軸)與弱軸( 軸)斷面二次矩差距甚大(),斷面剛度、抗彎與抗側移性能具極顯著之方向性差別。應用於建築柱構件時,必須嚴格配合結構系統之強弱方向配置,故其斷面性能受到方向的嚴格控制。
-
(B) 正確: 圓鋼管柱外表為連續三維曲面,缺乏平整貼合之接觸面,無法直接利用高抗剪鋼板及高強度螺栓進行平面摩擦型搭接。因此,圓鋼管柱與梁之接合,通常採用貫通橫隔板式(Through Diaphragm)或外部環狀橫隔板,且接頭組配件與管身、梁翼板之間必須採用「全銲接施工」(全滲透開槽銲接 Complete Joint Penetration, CJP)以確保應力均勻傳遞。
第 20 題1 分
下列關於鋼骨鋼筋混凝土(SRC)構造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內政部發布之《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設計規範與解說》及相關施工規範為準,核心在於測驗考生對鋼骨鋼筋混凝土(SRC)構材之配筋細部要求與鋼骨開孔施工限制之掌握:
- 構材幾何基本配筋:矩形斷面四角之主筋配置功能。
- 梁主筋之空間排列:梁主筋配置於鋼梁翼板外側之施工與應力要求。
- 鋼筋與鋼骨間最小淨間距:混凝土骨材流動通道與握裹包覆需求。
- 腹板貫穿孔之位置限制:鋼梁腹板開孔距離銲道之安全餘裕(避免熱影響區材質脆化與應力集中)。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規範規定與關鍵尺寸記憶題,解題切入點如下:
- 區分施工流體尺度與銲接熱影響區尺度:
- 鋼筋與鋼骨間需要供混凝土粗骨材(粒徑通常為 至 )流動,淨間距絕不可能小於骨材粒徑,基準值為 。
- 鋼板開孔避開銲道熱影響區(HAZ)的安全邊距則為 。
- 檢視接頭幾何與施工性:
- 梁柱接頭區若將主筋排在鋼梁翼板正上方或正下方,主筋將直接與鋼柱翼板碰撞而無法貫穿或錨定,且阻礙翼板下方澆置搗實,故規範嚴格禁止。
- 逐一比對各選項之規定與尺寸,即可找出錯誤陳述。
選項分析
- (A) 正確:依《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設計規範與解說》規定,矩形斷面之 SRC 構材(如矩形梁、柱),其斷面之四個角落至少應各配置一根縱向主筋。主要目的在於穩固繫結外圍剪力閉合箍筋、提供基礎之圍束效應,並防止構材邊角受拉或受壓時早期龜裂剝落。
- (B) 正確:SRC 梁之主筋應配置於鋼梁翼板之外側(左右兩側)。
第 21 題1 分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壁式預鑄鋼筋混凝土造之建築物,其簷高最高不得超過多少公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預鑄混凝土構造」之法規高度與層數限制規範,核心法條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六章「預鑄混凝土構造」之設計規定。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42 條規定:
「壁式預鑄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之簷高不得超過十五公尺,並不得超過五層。但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者,不在此限。」
(註:本條規定迄今未修正,現行法亦維持相同標準。)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建築法規數值記憶題。解題切入點在於精確掌握各類結構系統(如磚造、木構造、預鑄壁式等)在法規上的「簷高」與「樓層數」門檻限制:
-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42 條本文規定,一般未經特殊結構評估認可之「壁式預鑄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法定簷高上限明確規定為 公尺,層數上限為 層。
- 題目詢問「簷高最高不得超過多少公尺」,直接對應條文之法定定額數字 公尺,故直接選定 (A)。
選項分析
- (A) 15:正確。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42 條規定,壁式預鑄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之簷高不得超過 15 公尺(且不得超過 5 層)。
第 22 題1 分
使用結構用木材來進行木造建築施工時,在木材之選擇上,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木構造建築物中結構用木材的選材原則與材質特性」,涉及材料物理力學性質、生長組織構造(未成熟材 vs. 成熟材)、受力構件應力分佈與接合部細部施工要求。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四章「木構造」與《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標準為準):
- 含水率標準:結構用木材須經適當乾燥處理,平均含水率不得超過 ,以確保尺寸穩定性與耐久性。
- 應力分佈與缺陷限制:受力關鍵區段(如受彎構材中央高應力區)對木材天然缺陷(如節疤、裂縫、斜紋)極度敏感,選材時應嚴格限制。
- 木材解剖與材質品質:樹心附近的幼齡材(未成熟材)力學強度低且變形量大,結構材應避免使用。
- 接合部完整性:金屬鐵件接合區須滿足法定的承壓面積、端距與緣距,構件斷面邊角必須完整。
解題方法
本題為觀念與規範判斷題,透過以下材料力學與施工實務之切入點進行綜合檢視:
- 木材組織特徵:檢視未成熟材(Juvenile wood)相較於成熟材(Mature wood)的物理力學特性,確認其是否符合結構承載需求。
- 梁之抗彎應力分佈:依材料力學原理,簡支受彎構材之最大彎矩 出現在跨度中央,該斷面外緣纖維承受最高之拉應力與壓應力,特別是下緣拉應力區,木材瑕疵將引發嚴重應力集中與脆性開裂。
- 接合部應力傳遞:檢視鐵件接合區(螺栓、金屬扣件)的破壞模式,角隅缺損會折減有效端距(End distance)與緣距(Edge distance),導致支壓或抗剪劈裂破壞。
- 規範乾燥門檻:檢驗結構用材之乾燥基準線(含水率限制值)。
選項分析
- (A) 正確: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158 條之相關規定(以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結構用製材原則上應採用乾燥木材,其平均含水率須在 (含)以下(即符合 S-DRY 規範標準)。含水率若高於 (生材或未乾燥材),木材易受木腐菌侵蝕而腐朽,且在完工後的自然乾縮過程中會產生乾裂、翹曲與斷面縮小,導致螺栓等接合金屬扣件鬆脫,嚴重危害整體結構勁度與安全。
第 23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中空樓板優點?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中空樓板(Voided Slab / Biaxial Hollow Core Slab)」之構造力學原理與建築物理性能特性:
- 力學效益:樓板承受彎矩時,斷面拉力與壓力主要由上下層鋼筋與外側混凝土承擔;中性軸(Neutral Axis)附近的混凝土僅承受較小之彎曲應力,但自重大。中空樓板在此中性軸區域置入輕質空心球體(如高密度聚乙烯球、保麗龍球體或管狀模具),置換未受充分利用之核心混凝土,形成類似雙向 I 形梁(工字形梁)之斷面機制。
- 厚度與剛度特性:為了容納空心球體(直徑常為 )並確保上下層受力翼緣板(Flange,各約 以上)及保護層厚度,中空樓板的斷面總厚度通常比傳統實心 RC 樓板厚(中空樓板總厚度多在 之間,傳統實心樓板則多為 )。
- 性能展現:斷面慣性矩 與厚度立方成正比(),雖然挖空核心,但藉由加大全截面厚度 獲得高抗彎剛度 ,大幅減輕結構自重,進而達成大跨度與良好隔音。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中空樓板的「幾何尺寸代價」與「力學/物理性能優勢」:
- 檢驗幾何尺寸:中空樓板內部具有空心球體或成孔管,構造上需保留足夠包覆厚度,因此總截面厚度必然高於一般單純雙層配筋之實心樓板。故「降低樓板厚度」不符合實際構造特性。
- 檢驗性能優勢:
- 剛度:以較大之有效結構厚度形成較大之斷面二次矩(),提高整體抗彎剛度。
- 跨度:因去除多餘核心混凝土,板自重減少約 ,自重彎矩大幅下降,能提供 以上之大跨度無小梁空間。
- 隔音:較厚之板體加上中空封閉氣室,能有效衰減聲音震動與傳遞。
選項分析
第 24 題1 分
混凝土裂縫原因甚多,從設計、材料及施工面上,關於裂縫之防範對策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混凝土裂縫成因及其在設計、材料、施工面向之防制對策」。 混凝土抗拉強度僅約為抗壓強度的十分之一,當內部因水化熱膨脹、冷卻溫降、乾燥收縮或塑性收縮產生之拉應力大於混凝土當下的抗拉強度時,即會產生開裂。 防範對策需由三方面整合著手:
- 設計面:依《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於樓板與牆體等大面積受拉構件配置足額之「收縮與溫度鋼筋」(Shrinkage and Temperature Reinforcement),以分散應力並限制裂縫寬度;適當設置伸縮縫或控制縫。
- 材料面:控制水膠比、避免高水泥量(減少水化熱與乾燥收縮),適當選用摻合劑(如減水劑、飛灰、爐石粉或膨脹劑)以改善工作性、降低溫升與抑制收縮。
- 施工面:落實充分且即時的保濕養護(避免水分過早蒸發形成塑性收縮裂縫),控制澆置速率與振動搗實品質。
解題方法
本題為構造與施工的基本對策判斷題,解題切入點為檢視各選項敘述是否符合混凝土材料力學與施工常理:
- 材料與化學面判斷:多用水泥會增加水化反應放熱與體積收縮,故富配比更易開裂。
- 力學與構造面判斷:混凝土受溫差與收縮變形受到束制時會產生拉應力,配置溫度鋼筋為抵抗拉應力、控制裂縫擴展的標準規範手段。
- 施工養護面判斷:水分蒸發是造成初期塑性收縮裂縫的主因,保濕養護為不可或缺之工序。
選項分析
- (A) 錯誤: 增加水泥量(富配比)會大幅增加水泥水化過程釋放之水化熱,導致結構內外溫差加大而產生嚴重的熱應力裂縫;
第 25 題1 分
「混凝土鋼承板樓板」是鋼構造常用的組合樓板構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鋼構造工程中**混凝土鋼承板樓板(Steel Deck Concrete Floor Slab)**的力學行為、施工特性、構造細部與防火設計原則。相關規範與理論基礎涵蓋:
- 構件力學行為:鋼承板具明顯波肋方向性,結構設計多屬「單向板(One-way slab)」。
- 施工支撐與跨距關係:鋼承板薄鋼板斷面之勁度有限,免臨時支撐施工(Unshored construction)的跨距受限,平面規劃需搭配合理的小梁間距。
- 防火被覆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鋼結構相關設計規範為準):非結構型(僅充當底模)鋼承板之防火性能由具防火時效的鋼筋混凝土板自力承擔時,鋼承板底面免施加防火被覆。
解題方法
本題屬「工程實務與構造原理」的綜合判斷題,核心切入點在於鋼承板的斷面力學限制與構架梁位配置邏輯:
- 鋼承板是由 之薄鋼板冷壓軋製成型,其抗彎剛度無法支持大跨距之無支撐濕混凝土澆置載重。
- 為了實現「免設樓板下臨時支撐(鷹架)」以加速工期,結構配置上必須縮短小梁跨距、增加小梁數量,而非減少小梁。從施工與受力特性的矛盾點即可快速鎖定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
(A) 正確: 鋼承板依功能可分為「合成鋼承板(結構計入鋼板抗拉)」與「留置底模鋼承板(非結構用模板)」。若僅作為灌漿時之無拆模底模,設計上其載重強度完全不計入完工後的長期結構承載力,樓板之承載力與法規要求的防火時效(如 1 小時或 2 小時)完全由上方具足夠厚度與配筋的鋼筋混凝土(RC)板自立承擔。火災時即使鋼承板受熱軟化降伏,RC 樓板結構仍能維持安全,因此鋼承板底部不必額外施作防火被覆(噴覆防火泥),此為工程實務大幅降低造價的常見作法。
-
(B) 錯誤(本題應選):
- 鋼承板抗彎勁度有限,自承重(無支撐狀態)之極限跨距通常僅在 之間,並不具備大跨距特性。
第 26 題1 分
關於木質構造的特性,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木質構造的材料變形與接合部變形。木材具有方向性,順紋與橫紋的力學性質不同;此外,木質構造的整體變形不只來自木材本身,接合部的滑移與變形也會造成影響。
判斷時要分清楚兩件事:木材受力時的變形能力,以及木材因含水率變化產生的乾縮、濕脹。木材的乾縮濕脹並非微小,尤其橫紋方向的尺寸變化較顯著;而「沒有明顯降伏點」也不能直接推論為「伸縮量小」。
解題方法
逐項檢視敘述是否符合木質構造的變形特性:
- 檢查 A 是否把木材的降伏行為、變形量與脆性破壞直接連結。
- 檢查 B、D 是否正確描述扣件接合部的變形,以及其對構造體總變形的影響。
- 檢查 C 是否符合接合部變形能力對木質構造韌性的影響。
題目問「何者錯誤」,應選出觀念混淆或推論不成立的一項。
選項分析
(A) 錯誤。 木材沒有明顯降伏點,不能因此直接推論其「伸縮量小」並進而認定較容易脆性破壞。木材會因含水率變化產生乾縮、濕脹,且橫紋方向的尺寸變化尤其明顯。
第 27 題1 分
帷幕牆依使用之主要材料分類,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帷幕牆(Curtain Wall)是指「懸掛於建築物主要結構骨架上,僅承載自身重量、地震力與風壓,不承擔建築物垂直載重的非承重外牆系統」。
在建築構造與施工學理中,帷幕牆依「主要面材材料」之傳統標準分類,主要包含:
- 金屬帷幕牆(鋁板、不銹鋼板、琺瑯鋼板等)
- 玻璃帷幕牆(膠合玻璃、複層中空玻璃、低輻射玻璃等)
- 預鑄混凝土帷幕牆(PC 帷幕牆板)
- 複合帷幕牆/石材複合帷幕牆(石材面材結合鋁蜂巢板、乾式吊掛金屬骨架或 PC 背板)
天然石材屬於脆性材料,其抗拉與抗彎強度極低,無法單獨承受大跨距正負風壓與層間變位,因此在建築構造學理與工程實務分類中,**絕無「純石材帷幕牆」**這種構造形式。
解題方法
本題屬「建築構造構件分類」之記憶與觀念整合題。解題切入點有二:
- 依教科書之標準分類檢視: 台灣建築技術規則及建築構造權威教材(如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帷幕牆設計手冊、各大專院校建築構造教材)中,帷幕牆按材料分類之經典三大類為「金屬帷幕牆」、「玻璃帷幕牆」與「預鑄混凝土帷幕牆」。
- 依材料力學與構造工法檢視: 石材若要應用於帷幕牆系統,必須透過金屬副框與背擴孔錨栓進行乾式吊掛,或與金屬蜂巢板、預鑄混凝土(PC)結合製成複合板,其結構傳力核心為金屬骨架或背襯基材,並非純由石材自立支撐。因此「純石材」在力學與構造上均不成立。
選項分析
- (A) 正確(非本題所選): 金屬帷幕牆(Metal Curtain Wall)為標準分類之一。
第 28 題1 分
下列四種運動場地標準作法的大樣圖,何者錯誤?
(原卷包含圖 A、圖 B、圖 C、圖 D,內容如下。)
圖 A:草皮。構造由上而下包括草皮、原土夯實、不織布、透水管、瀝青混凝土。 圖 B:砂土。構造由上而下包括砂質壤土植草、碎石透水層、原土夯實、不織布、透水管、砂土。 圖 C:瀝青。構造由上而下包括瀝青面層、瀝青整平層、彩色面塗層、原土夯實、不織布、碎石透水層。 圖 D:合成材。構造由上而下包括合成材面層、點焊鋼絲網、混凝土、碎石級配、原土夯實。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運動場地面層與基層的配置順序,以及各種場地材料的功能。判讀大樣圖時,應由上而下確認面層、整平或承載層、透水層與夯實地盤的相對位置。
解題方法
瀝青場地的彩色面漆是最上方的使用面層;其下為瀝青面層、瀝青整平層,再往下才是碎石透水層及夯實地盤。比對圖 C 的標示與層次,彩色面漆與瀝青層的上下配置不符,因此圖 C 錯誤。
選項分析
- (A) 圖 A:草皮,正確。 草皮場地上方為植草土層,下方配置碎石透水層;排水管設於排水層內,並以不織布等構造配合夯實地盤,有助於排水及穩定地基。
- **(B) 圖 B:砂土,正確。
第 29 題1 分
下列關於屋頂防水工程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屋頂防水工程」的材料物理特性、細部構造處理、工序檢驗標準及搭接施工規範。核心在於區分「油性/溶劑系防水材料」與「水性/水泥系材料」對素地面乾濕度的不同要求,並掌握防水層完成後的品質檢驗時機與節點處理原則。 註:相關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 07111 章瀝青防水、第 07141 章冷作塗膜防水」及相關建築施工技術標準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建築施工與材料特性判斷題,切入重點在於:
- 材料物性與基底條件(油水不相容原理):熱熔瀝青與瀝青油毛氈屬於非極性有機材料,施作時對混凝土軀體的乾燥程度有極嚴格的要求。
- 施工流程與風險控制:隱蔽工程(隔熱層覆蓋)前,必須先進行破壞性/功能性檢驗(蓄水試驗)。
- 應力集中與節點防護:角隅處的幾何倒角與補強布的有效疊接長度。
選項分析
-
(A) 敘述錯誤(本題應選): 進行瀝青油毛氈防水工程(熱工法或冷工法)時,混凝土軀體面嚴禁潮濕,必須保持充分乾燥(基底含水率一般要求在 以下),並先塗佈瀝青底油(Primer)以增強固著力。 若混凝土基底含有水分,高溫熱瀝青(施作溫度約 )塗抹時會使孔隙水瞬間汽化膨脹,產生極大的蒸氣壓力,導致防水層鼓起(起泡)、空鼓、碳化及剝離,完全喪失黏著與防水功能。 (只有水泥系防水材料或矽酸質滲透結晶型防水,因反應需要水化作用,才需預先將基底澆水濕潤)。
-
(B) 敘述正確: 屋頂防水層施作完畢且充分固化後,必須封閉落水口進行積水試驗(淹水試驗/蓄水試驗),蓄水高度通常為屋面最低處至少
第 30 題1 分
下列有關外牆貼面磚鋪貼施工,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外牆面磚工程」之施工程序、基底處理、構造伸縮縫設置、養護時程及品質檢驗標準,主要依據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 09310 章「面磚」**與外牆飾面工程實務規範。
外牆面磚施工涉及界面黏著與應力釋放,核心考點包含:
- 基底處理:防止底層過度吸水導致水泥砂漿失水粉化(燒體)。
- 變形協調:結構體伸縮縫須連續反映至飾面層,以彈性材填塞避免熱脹冷縮擠壓開裂。
- 養護與檢驗期程:水泥水化反應需要時間,叩診(打診)檢查必須在黏著層達到足夠硬化強度後方可進行,過早敲擊會破壞未成熟之黏結界面。
- 拉拔試驗與處置:接著強度未達標準即屬不合格,為確保公共安全須打除重做。
解題方法
本題採「施工程序與物理材料特性對照法」切入: 水泥系黏著劑與打底砂漿仰賴水化反應生成強度,其關鍵品質檢查(敲擊檢查、拉拔試驗)皆需配合水泥硬化週期。在水泥水化初期(如鋪貼後 2 天),材料內部微結構尚未成型、接著強度極低,若施以敲擊檢驗,外力震動反而會造成原本完好的黏結面產生剪力破壞與人為脫落。因此,檢驗時機通常設定於具備基本強度之養護期(至少 7 天)之後。比對各選項之工序與數據,即可迅速鎖定不合常理與規範規定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正確:打底水泥砂漿粉刷前,混凝土或砌石牆面若處於乾燥狀態,會迅速吸乾新拌砂漿中之水分,導致水泥因缺水無法充分水化,進而產生粉化、乾縮龜裂及界面剝離(俗稱燒體)。因此施工前須徹底清除粉塵、浮漿、油脂等雜質,並提前充分澆水濕潤(達面乾內飽和狀態),或塗布高分子吸水調整材(界面劑),以維持正常水化並提升黏結強度。
第 31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水電、消防材料之檢測方法?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機電與消防工程品質管理」中,設備與材料檢驗程序的範疇界定。依據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體系(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及各類機電消防施工規範通則為準),材料與設備之品質管制涵蓋「出廠至完工」各階段之實體抽樣、試驗與功能驗證;而工程進度款之核算與支付則屬「契約行政與財務管理」層面,兩者本質不同。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屬性分類法」切入解題:
- 分析題幹標的:題目詢問的是「材料之檢測方法」,即針對水電、消防材料的規格、物理特性、電氣安全或作動機能所進行的工程技術性檢查與試驗。
- 檢視生命週期檢驗階段:水電與消防材料設備之檢驗流程,依工序分為:
- 製造與出廠階段:廠驗/廠測(出廠檢驗)。
- 工地進場階段:進場抽驗(材料送審與取樣試驗)。
- 安裝與試運轉階段:性能測試(單機測試、水壓試驗、絕緣測試等)。
- 完工驗收階段:系統整合測試、竣工檢驗(含消防主管機關之竣工查驗)。
- 剔除非技術檢驗項目:辨識何者屬於行政/商務計價行為,而非材料品質的工程檢測技術。
選項分析
- (A) 估驗計價:非檢測方法(符合題意,為正確選項) 估驗計價係業主與承攬廠商之間,依契約約定於施工期間按期(如每月)或按里程碑,核對已完成工程項目與數量後,給付部分工程進度款的「契約商務與財務管理程序」。雖然工程實務上常以「材料檢驗合格」作為准予估驗計價的先決條件,但「計價」本身純屬財務撥款作業,絕非材料檢測的技術方法。
第 32 題1 分
某建築師接受業主委託,執行企業總部大樓地上第十八層的招待所之室內設計,而所選用的各種室內材料如①~⑦所示:
①設置於舞台,提供簡報或發表用之投影布幕。 ②鋪設於出入口,面積 1.5 平方公尺的門墊地毯。 ③垂掛於室內,展示企業形象的廣告合板。 ④放置於展示區的絨布製企業吉祥物,高 1.1 公尺。 ⑤安裝於窗邊的布製橫葉式百葉窗簾。 ⑥供來賓使用之真皮沙發與吧台區的布製椅墊高腳椅。 ⑦鋪設於室內造景區之人工草皮,面積 8 平方公尺。
若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所訂定之「防焰性能認證實施要點」,下列何者組合均不屬於被規範的室內防焰物品?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建築師在執行高層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時,對於消防安全法規中「防焰物品」管制範圍之判定能力。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法規為準(現行法規之防焰物品品項定義與門檻精神維持一致):
- 管制場所:依《消防法》第 11 條規定,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之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其室內使用之窗簾、地毯、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之防焰物品,應具有防焰性能。本題為總部大樓地上第 18 層,屬法定列管場所。
- 防焰物品品目界定: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7 條及內政部訂定之《防焰性能認證實施要點》第二點,防焰物品之法定範圍如下:
- 窗簾:布製窗簾、百葉窗簾、直葉式百葉窗簾、橫葉式百葉窗簾、捲簾、羅馬簾等。
- 布幕:舞台布幕、投影布幕、暗幕等。
- 地毯:梭織地毯、簇絨地毯、針軋地毯、平織地毯、人工草皮等地面鋪設物。但面積在 2 平方公尺以下之塊狀地毯(門墊等),不在此限。
- 展示用廣告板:合板、纖維板等硬質廣告板,以及布製廣告板、旗幟等。
- 活動家具與陳設物:一般家具(沙發、椅子)及活動陳列物(玩偶、吉祥物等),非屬內政部公告列管之防焰物品。
解題方法
採「品目對照與排除法」,逐一檢驗材料 ①~⑦ 是否屬於《防焰性能認證實施要點》所規範之室內防焰物品:
- ① 舞台之投影布幕:屬於規範之「布幕」類(投影布幕),屬於防焰物品。
- ② 出入口之門墊地毯(面積 ):雖為地毯,但面積 ,符合法規「面積在 2 平方公尺以下之塊狀地毯(門墊等),不在此限」之排除規定,不屬於被規範之防焰物品。
- ③ 企業形象展示廣告合板:屬於規範之「展示用廣告板」類(合板),屬於防焰物品。
第 33 題1 分
下列何種銲道非破壞性檢測,檢測時間過長時對人體較有危害?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鋼結構工程中**銲道非破壞性檢測(Non-Destructive Testing, NDT)**之原理與施工安全防護。依據內政部《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施工規範》及游離輻射防護相關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標準為準),銲道內部與表面檢驗方法主要有:目視檢驗(VT)、滲透液檢驗(PT)、磁粉檢驗(MT)、超音波檢驗(UT)與放射線照相檢驗(RT)。其中放射線檢驗因使用高能射線,具有生物組織傷害之輻射危害特性。
解題方法 從各檢驗方式所運用的「物理媒介與能量型態」進行人體安全危害評估:
- 表面及次表面檢測(VT、PT、MT):分別利用可見光光學觀察、毛細現象化學溶劑滲透、低壓磁場與磁粉吸附,無游離輻射產生,對人體組織無放射性破壞。
- 內部缺陷檢測(RT、UT):
- 超音波檢驗(UT)使用高頻機械聲波,對人體無害。
- 放射線檢驗(RT)使用 X 射線或 射線(如銥-192 等放射性同位素),此類高能量電磁波屬於游離輻射(Ionizing Radiation)。依輻射生物效應原理,人體吸收的輻射劑量與暴露「時間」呈正比(累積劑量 劑量率 時間),暴露時間過長將導致細胞染色體斷裂、組織壞死、造血機能受損乃至誘發癌變,危害最大。
選項分析
- (A) 目視(VT, Visual Testing):【錯誤】。以肉眼搭配放大鏡、銲道規檢測表面幾何尺寸、銲冠高度、表面裂紋及咬邊等。
第 34 題1 分
俗稱「Masago」的油壓長壁挖掘機,是國內開挖連續壁最普遍應用的機具之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地下深開挖工程中連續壁(Diaphragm Wall)之機具特性、施工精度管制與異常狀況處置。依據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相關工程規範(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施工綱要規範第 02266 章 連續壁》及內政部《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
- 導溝(Guide Wall)之功能與定位:提供成槽機具之行進導引、儲存泥漿液位、防止表土崩坍,並拘束挖掘機之初段垂直度。
- 垂直度偏差管制:連續壁垂直度一般要求偏差率不得大於 (高精度要求甚至達 以上)。偏差過大會引發壁體厚度不足、鋼筋籠無法就位、單元接頭開裂漏水及侵入鄰地等重大安全與產權問題。
- 成槽施工異常處置:挖槽遭遇堅硬地層或發生坍孔時,需依地質與工況採取相應之置換、回填或預鑽措施。
解題方法
本題採「工程品管原則」與「結構/防水安全風險」為切入點進行綜合判斷: 連續壁通常兼作地下室永久性外牆及擋土防水分隔體。工程品質管理講求「源頭控制與即時修正」;成槽垂直度必須於掘進階段以儀器(如超音波孔形檢測儀)即時監控。若偏差超標,必須在未澆置混凝土前予以糾偏,絕不可任其澆置後「事後打除」,因為打除壁體將直接破壞結構主筋斷面與保護層,更無法解決接頭漏水與背向侵界問題。
選項分析
-
(A) 正確: 連續壁油壓抓斗機(Masago)入土初期缺乏地層側向約束,極易搖擺偏斜,必須依靠深度約 (通常至少深於表土回填層)的鋼筋混凝土導溝作為起始導引與垂直度拘束。此外,考量導溝牆體本身厚度(約 )、抓斗導向翼鈑寬度、施工機械迴轉餘裕,以及防止泥漿溢流與預留垂直度微量偏差不侵入鄰地,連續壁施工線通常必須退縮地界或鄰房建築線 以上。
-
(B) 錯誤(本題應選此項): 若開挖垂直度偏差超過規範值,絕對不能「於開挖後打除凸出的壁體即可」,原因如下:
第 35 題1 分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有關架空吊車所受橫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鋼構造廠房與工業建築中「架空吊車(Overhead Crane)」所產生之橫力規定,法源依據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一章「基本規則」第 22 條【架空吊車所受之橫力】(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規內容亦維持相同)。
架空吊車於運轉時,對廠房支承結構(吊車梁、軌道、柱及支撐)產生的橫向水平力包含四項設計基準:
- 行駛方向之剎車力(縱向力):取剎止各車輪載重之 ,作用於軌道頂。
- 擺動之側力(橫向力):每側車道梁承受吊車車輪重之 ,作用於車道梁之軌頂。
- 斜向牽引工作:構材受力部分之應力應予核計。
- 地震力:依吊車本體重量核計,作用於軌頂,不計懸吊載重。
解題方法
本題為純粹的建築法規數值記憶題。解題時直接檢核「縱向行駛剎車力」與「橫向擺動側力」之法定百分比:
- 吊車順著軌道「行駛方向(縱向)」急剎時所產生的慣性力較大,法定規範值為 。
- 吊車橫跨廠房運行晃動之「擺動側力(橫向)」每側分擔值為 。 比對選項所列數值與法條規定,即可迅速找出被偷換數值的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 (A) 敘述錯誤(本題應選):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22 條第 1 款規定,架空吊車行駛方向之剎車力,應為剎止各車輪載重之「百分之
第 36 題1 分
有關各種地盤改良工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地盤改良工法(Ground Improvement Methods)」的分類、基本原理、適用地質條件及施工限制。地盤改良主要是藉由物理、力學或化學手段改善不良地盤的工程性質(如提高承載力、減少沈陷量、防止液化或阻絕地下水)。
考生須清楚區分地盤改良工法的適用土層對象:
- 黏性土地盤(軟弱黏土):透水性差、壓密沈陷歷時長。改良主要針對「脫水、排水加速壓密、離子交換與固化」,常用工法包含:預壓載重法、垂直排水工法(砂排水樁、紙帶排水帶、塑膠排水板 PVD)、生石灰樁法、深層攪拌工法等。
- 砂質地盤(疏鬆砂土):透水性佳、受剪力時易發生液化或剪度不足。改良主要針對「振密、擠壓、固化」,常用工法包含:振實工法(動態壓密、振動浮實)、擠壓砂樁法、灌注(灌漿)工法等。
解題方法
解題時應採取「改良原理 適用土層 施工尺度」之對照檢核法:
- 比對適用土質:排水固結(紙帶、砂墊)與水化吸水膨脹(生石灰)皆是以排出或吸收土中孔隙水為手段,目的在解決軟弱「黏土」的壓密沈陷問題;砂土本身透水性極高,不需要靠打設排水帶或吸水樁來排水。凡將排水壓密工法連結至「砂質地盤」者皆為命題陷阱。
- 檢視材料與功能機制:灌注法(灌漿)係以各類型化學或無機漿液充填土體孔隙或岩盤裂隙,達到強化結構(增加強度)或阻隔滲流路徑(止水防滲)之雙重功效。
選項分析
-
(A) 選項錯誤:
-
定義混淆:題目敘述「將基地內上層較軟弱的土層全部挖除,再填上緊密的砂土層並將其壓實」實為掘削置換法(Replacement Method),而非單純之砂墊法。**砂墊法(Sand Mat Method)**通常是在軟弱地盤表層鋪設約 厚度之透水良質砂層,主要功能為提供重型施工機具行走之工作平台,並作為垂直排水工法中超額孔隙水壓排出後之水平排水通道。
-
深度與土質錯誤:置換法若挖除過深,將面臨極大之開挖擋土與地下水問題,經濟施工深度通常在 以內,極限深度鮮少超過 ,絕不可能「超過 20 公尺」。此外,表層砂墊置換通常用於改良表層「軟弱黏性土」,而非砂質地盤。
-
(B) 選項錯誤:
-
適用地質錯誤:生石灰樁工法係利用生石灰()與地下水發生劇烈水化反應:
第 37 題1 分
下列何種地質狀況於地震時最可能發生液化之現象?
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建築工程與土壤力學中**土壤液化(Soil Liquefaction)**之發生要件與力學機制。
依據中華民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基礎構造」之相關設計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標準為準),土壤液化主要發生於飽和之疏鬆砂質土壤在承受地震引發的反覆剪應力作用時。其核心力學原理為泰沙基(Terzaghi)有效應力原理:
其中 為有效應力, 為總應力, 為孔隙水壓。
無凝聚力砂土之抗剪強度()由有效應力與內摩擦角()決定:
土壤液化的必備三要素為:
- 土質條件:無凝聚力且排列疏鬆的砂性土壤(尤以細砂、粉土質砂為主)。
- 飽和條件:地下水位偏高(土層孔隙完全被水填滿,處於飽和狀態,通常發生在地下深度 15~20 公尺以內之淺層)。
- 動力激發:強烈地震引發的持續反覆剪應力作用。
解題方法
判斷地層是否容易發生液化,應從「土質種類(顆粒黏性/凝聚力)」與「地下水狀態(是否飽和)」兩大維度切入:
- 土質維度(砂土 vs. 黏土):
- 砂性地層:顆粒間缺乏黏滯凝聚力(),受地震搖晃時顆粒重新排列,體積欲趨向緊密。因震動瞬間排水不易,荷載直接轉移由孔隙水承受,導致超額孔隙水壓(Excess Pore Water Pressure, )急遽上升。
第 38 題1 分
下列何者為地下室開挖擋土牆設施一般常用最經濟方式?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建築工程地下室深基坑開挖中,各種常見「擋土壁設施」之施工特性、適用性與造價經濟性比較。
地下室擋土壁設施主要分為軟性擋土壁(如鋼板樁、主樁橫擋板等)與剛性擋土壁(如預壘排樁、連續壁等)。各工法之造價經濟性,主要取決於施工機具動員門檻、工期長短,以及關鍵的**「型鋼材料是否可拔除回收再利用(折舊或租賃)」**。一般而言,剛度越高、水密性越佳者,造價越昂貴。
解題方法
從擋土工法的「材料可重複利用性」與「施工設備成本」進行比較:
- 材料回收攤提:傳統鋼板樁於開挖回填後,多數可全數拔除回收,工程上普遍以「租賃月租」計算材料成本,材料折舊極低;反觀排樁、連續壁等就地澆置混凝土工法,材料無法回收,造價必定較高。
- 施工機械成本:傳統震動打拔樁機普及、施工快速、動員費用低;連續壁需大型抓斗、皂土循環設備,造價最高;靜壓鋼板樁需精密油壓設備,造價亦遠高於傳統打設工法。
- 造價級距排序(由低至高概略排序): 因此,在一般常用工法中,以「鋼板樁」最為經濟。
選項分析
- (A) 鋼板樁:正確 鋼板樁(常用 U 型或 Z 型鋼板樁)採用打擊或震動方式打入地層,相鄰樁體透過公母榫互相咬合形成連續隔水擋土面。
第 39 題1 分
以鋼構造柱梁系統為例,何者不是增加水平勁度(抗風或抗震)的有效方式?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鋼構造柱梁系統抵抗水平載重(風力、地震力)時的**整體側向勁度(Lateral Stiffness)來源,以及鋼結構加勁板(Stiffeners)**的實際力學功能。
- 結構側向勁度與側移控制: 抗側力構架之水平勁度以 表示( 為層剪力, 為層間側移)。要降低側移量、提高勁度,須透過增加構件之截面抗彎剛度()、接頭轉動剛度,或導入幾何形狀穩定的軸力系統(如斜撐、抗風構件)。
- 反彎矩構架(Moment Resisting Frame)之側力行為: 在風力或地震等側向力作用下,柱梁構架產生側向剪切變形,梁端與柱端承受最大的彎矩與剪力,梁跨度中央通常為反彎點(Inflection Point,彎矩接近零之處)。
- 加勁板的功能邊界: 加勁板主要用於防止鋼構件薄板(如梁腹板、柱翼板)發生「局部挫屈(Local Buckling)」、抵抗集中載重或傳遞集中應力,並不能實質改變構件斷面的全截面慣性矩 ,對提升構架的「整體水平抗側勁度」無實質貢獻。
解題方法
從整體結構側向位移控制機制出發,逐一檢驗各選項之構造作法是否具備抑制結構側向位移()的力學效果:
- 整體力學行為 vs. 局部力學補強:評估該措施是改變整體構架剛度,或僅改善構件局部受力狀態。
- 側向力下的應力分佈:檢視加勁板銲接位置是否落在抗側力的主要應力集中區。
選項分析
- (A) 增加梁的深度或於梁的中間段銲加勁板【非有效方式,本題選此項】
第 40 題1 分
一般集合住宅採用預鑄混凝土工法時,其施工順序何者較為合理?(以其中一層標準層的作法為例)
①梁柱接頭封模 ②梁與版構件吊裝 ③柱接頭無收縮水泥灌注 ④澆置混凝土 ⑤柱構件吊裝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預鑄混凝土工法(Precast Concrete Construction)」於集合住宅建築結構標準層的施工程序與邏輯。
預鑄工法(特別是台灣常見之預鑄柱、預鑄梁、半預鑄版搭配場鑄節點的合成預鑄系統)施工遵循「先立垂直構件 節點灌漿固結 架設水平構件 節點封模 場鑄澆置一體化」之結構受力與施工安全原則:
- 結構承載與安全性:預鑄柱吊裝定位後,底部接頭(如鋼筋續接套筒)必須先灌注「無收縮水泥砂漿」使其具備承載自重與施工載重之剛性,方能承受上方梁、版之吊裝重量。
- 節點整合(濕式接頭):梁、版構件吊裝定位後,梁柱交接處(接頭區)需封模並與樓版面層(壓頂混凝土,Topping Concrete)一同澆置混凝土,使整體構架形成剛接之整體結構。
解題方法
依據預鑄工程標準層施工動線與結構力學傳遞邏輯,解題步驟推導如下:
- 第一步:⑤柱構件吊裝 樓層放樣完成後,首先吊裝垂直向主要受力構件(預鑄柱),並利用斜撐臨時固定、校正垂直度與高程。
- 第二步:③柱接頭無收縮水泥灌注 柱吊裝完成後,必須立即進行柱底灌漿(或套筒無收縮水泥砂漿灌注)。此步驟是為了讓柱底鋼筋續接牢固並確保應力傳遞,使預鑄柱具備安全自持力與承載上方載重能力。
- 第三步:②梁與版構件吊裝 柱底穩固後,接續吊裝水平承重構件(預鑄梁),接著鋪設預鑄樓版(或半預鑄預力樓版)。
- 第四步:①梁柱接頭封模 水平構件就位後,進行梁柱接頭區(梁柱節點)鋼筋綁紮、水電配管與接頭外圍之模板組裝封模。
- 第五步:④澆置混凝土 最後階段將梁柱接頭核心區及樓版壓頂層混凝土一併澆置,完成該樓層的整體剛性結合。
第 41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 CNS 3299-12「陶瓷面磚試驗法-第 12 部:防滑性試驗法」進行各種面磚樣品的防滑性能測試規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我國國家標準 CNS 3299-12「陶瓷面磚試驗法-第 12 部:防滑性試驗法」(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標準為準)之試驗原理、設備儀器、環境條件及試體規範:
- 試驗原理與指標:採用「滑片滑動拉引法」(參考日本 O-Y・PSM 試驗機構原理),量測滑片在面磚表面滑動時之牽引力與垂直荷重比值,計算出防滑係數(Coefficient of Slip Resistance, C.S.R)。
- 模擬情境:
- 模擬穿鞋步行:以硬質橡膠作為滑片材料,求得穿鞋防滑係數()。
- 模擬赤腳步行:以軟質微孔橡膠作為滑片材料,求得赤腳防滑係數()。
- 試驗設備與試體規範:試驗使用滑動片拖曳拉伸設備,而非擺錘式設備。任何國家標準試驗對試體之幾何尺寸、有效接觸面積與夾持台座均有明確公差與尺寸規範,絕非尺寸不受限制。
解題方法
本題屬「何者為非」的法規與規範判斷題。解題切入點有二:
- 試驗儀器類型比對:CNS 3299-12 所規範的防滑試驗係以拉引滑片求取「防滑係數()」,而非以擺錘擺動能量損耗測定「擺錘防滑值(BPN)」。
- 科學常識與規範通則檢視:在標準化材料測試中,試驗載台、滑動行程及傳感器量程皆為固定幾何構造,試體尺寸必定有下限或標準拼組規格,絕不可能「不受限制」。
選項分析
- (A) 正確:符合 CNS 3299-12 規範。該試驗之基本原理係對貼附特定橡膠材料之滑片施加預定垂直載重,再水平拉引該滑片,藉由測定滑片在試體表面滑動之滑動抗力以換算出防滑係數,藉以評定陶瓷面磚之防滑性能。
- (B) 正確:符合 CNS 3299-12 規範。
第 42 題1 分
建築物施工場所除利用電梯孔、管道間清運垃圾外,應設置夾板或金屬板之垃圾清除滑落孔道,並應防止垃圾自上落下時四處飛散。滑落孔道至少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建築物施工場所垃圾清除滑落孔道」的最低尺寸。依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適用的《臺北市建築物施工中妨礙交通及公共安全改善方案》垃圾清潔規定,施工場所除利用電梯孔、管道間清運垃圾外,應設置六十公分見方以上的夾板或金屬板滑落孔道,並防止垃圾下落時四處飛散。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電梯孔、管道間」及「夾板或金屬板之垃圾清除滑落孔道」等關鍵文字,對照垃圾清潔規定即可。規定明訂最低尺寸為六十公分見方,因此選擇符合該尺寸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43 題1 分
關於地基調查的相關內容,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中「地基調查」之法規標準、調查深度及調查方法之實務選用。本題涉及之法規依據與學理如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規定亦維持一致):
- 法規依據: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64 條(地基調查點數、位置及深度原則)。
- 內政部《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第 2 章「地基調查」:
- 第 2.2.1 節「調查點數及配置」
- 第 2.2.2 節「調查方法」(表 2.2-1 調查方法之適用性)
- 第 2.2.3 節「調查深度」
- 大地工程學理:
- 應力球泡(Stress Bulb)理論:基礎底面傳遞之垂直附加應力 隨深度增加而擴散衰減。大地工程界一般以附加應力折減至基礎底面平均接觸壓力 之 (即 )處作為顯著影響深度。對於一般方形或圓形獨立基腳,此深度範圍約為基底以下 至 倍基腳寬度()。
解題方法
解答本科目地基調查題型,應從三個面向循序切入檢驗:
- 調查方法定位:檢視工法特性與目標是否相符。衝鑽法速度快、擾動大,專用於探查堅硬岩盤面或承載層深度;岩石鑽心取樣則用於取得岩心以評估岩體品質。
- 調查深度規定:查驗淺基礎調查深度之法定倍數。規範明確界定為基礎寬度之「 至 倍」,而非單一門檻之「至少二倍」。
- 調查點數門檻:檢驗法定密度數值是否符合「基地面積每 或基礎涵蓋面積每 設一處、每基地至少二處」之規定。
選項分析
- (A) 正確: 依據《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第 2.2.2 節表 2.2-1「調查方法之適用性」,衝鑽法(Percussion Drilling)係利用重錘擊碎岩石或地層前進。此方法之擾動較大、無法取得高品質未擾動土樣,但具有施工快速、設備簡易且成本低廉之特點。若調查目的純為「探查堅硬承載層或岩盤之深度(界定岩盤面高程)」,採用衝鑽法可有效節省工期及經費。
第 44 題1 分
鋁門窗的性能,以 CNS 11526 門窗抗風壓性試驗法進行試驗。其抗風壓性能,允許門窗變形範圍內所能承受的荷載能力,分為五個等級。下列何者不是等級範圍?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國家標準為準。
本題考核金屬門窗工程之性能檢驗標準,主要依據 CNS 3092「鋁合金製門窗」 及 CNS 11526「門窗抗風壓性試驗法」。
在建築構造與施工實務中,鋁門窗之基本物理性能(俗稱「門窗三性」)包含:抗風壓性、氣密性與水密性。其中「抗風壓性能」係指門窗在風壓作用下,允許框料及玻璃等構件在特定變形限度內(主要受力桿件撓度不得超過其支撐跨距之 ,且不得產生有害之殘餘變形、破損或脫落),所能承受的耐風壓強度。
依據 CNS 規範,一般鋁門窗之耐風壓性等級由低至高明確劃分為五個等級:
- (約 )
- (約 )
- (約 )
- (約 )
- (約 )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為直接檢視 CNS 門窗標準中「抗風壓性等級」的五級數值範圍:
- 等級數值比對:規範所列五級為 、、、 及 。
- 極限值判斷:標準分級之最高上限即為 。
- 篩選非規範等級:比對各選項數值,選項 (A)、(B)、(C) 均在五個標準等級內,僅 (D) 超出 CNS 標準分級範圍,故 (D) 不是等級範圍。
第 45 題1 分
木構造之防火設計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最不適當?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內政部頒布之《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為準。(現行法規中關於防火材料認定與規格已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持續滾動編修,但核心防火時效厚度基準不變。)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木構造建築物之防火設計原則」,核心概念包含三大面向:
- 重木與集成材構材之炭化防護(殘餘斷面法):木材受火燃燒時表面會炭化形成隔熱層(炭化速率約每分鐘 ),其防火時效設計主要檢核火災燃燒指定時效後,扣除炭化深度之「殘餘有效斷面」是否仍能支承結構載重。
- 輕質木框組壁體之防火被覆厚度規範:非重木之輕型框組構材(如 2×4 工法)必須依賴外部板材(石膏板等)與腔體內填充岩棉提供防火時效。不同防火時效對覆蓋石膏板的「厚度」有嚴格門檻。
- 隱蔽空間阻火防延燒(Fireblocking / Draftstopping):木構造內部之中空腔體容易形成煙囪效應,交接處與板材接縫必須設置阻絕延燒之實體構造。
解題方法
木構造防火設計題目,首先區分構件屬於「大斷面木材(靠炭化層保護)」或「輕型框組壁體(靠被覆材料保護)」:
- 涉及結構構材本身防火設計者,以「防火時效內之炭化深度與殘餘斷面承載力」判定。
- 涉及壁體與樓板之被覆防火時效者,直接審查「板材厚度」與「防火時效等量關係」。
- 涉及構造細部者,審查是否具備防止「煙囪效應竄流」與「接縫開裂受火」之阻火措施。
選項分析
- (A) 敘述正確 依據《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10.3 節「重木及集成材構材之防火設計」,重木或集成材之防火性能採「炭化層分析法」。木材在火災暴露規定時效(如 1 小時或 2 小時)後,表面炭化層喪失承載力,因此防火時效內扣除炭化深度所剩餘之有效斷面(殘餘斷面),其幾何尺寸與強度仍必須滿足常時載重及火災時載重組合所需之最小結構承載需求。
第 46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高性能節能玻璃綠建材」規範範圍?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高性能節能玻璃綠建材」的評定指標。玻璃評定著重三項性能:遮蔽係數、可見光反射率與可見光穿透率;熱傳透率 值並非這項玻璃評定基準中的指標。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的規範,主要門檻為:
- 遮蔽係數
- 可見光反射率
- 可見光穿透率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不是規範範圍」,再將選項與節能玻璃的三項評定指標及其門檻比對。前三項中的 、可見光反射率與可見光穿透率,都是玻璃評定指標; 值則是熱傳透率,常用於評估建築構造或外殼的熱傳性能,不屬於本題所問的玻璃評定項目。
選項分析
第 47 題1 分
下列何者係屬於變質岩之天然裝修石材?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建築材料中天然石材的地質學分類及其建築裝修特性。 建築用天然石材按地質生成原因可區分為三大類:
- 火成岩(岩漿岩):由地幔或地殼深處岩漿冷卻凝固而成,依冷卻深度分為深成岩(如花崗岩、閃長岩)與噴出岩/火山岩(如安山岩、玄武岩)。
- 沉積岩(水成岩):由既有岩石風化、剝蝕之碎屑物,經搬運、沉積與壓密膠結固化而成(如砂岩、頁岩、石灰岩)。
- 變質岩:既有之火成岩或沉積岩,因地殼變動承受高溫、高壓及化學熱液作用,使原有礦物結晶組織與構造發生質變而重新形成之岩石(如大理石、板岩、片麻岩、石英岩)。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為直接檢視題幹所列之四種天然裝修石材的地質成因分類:
- 逐一檢視四種石材的母岩與形成環境,辨識出「由既有岩石經地殼高溫高壓再結晶作用」而生成的石材。
- 大理石係由沉積岩中的「石灰岩」經變質作用結晶而成,屬於典型的變質岩天然裝修石材。
選項分析
-
(A) 花崗岩(錯誤): 屬於酸性深成火成岩。主要由長石、石英及少量雲母等礦物在地殼深部緩慢冷卻結晶而成。其結構緻密、硬度高(莫氏硬度約 6~7)、吸水率低、耐磨且極耐酸鹼風化,為建築外牆乾掛與高人流地坪最常用之裝修石材。
-
(B) 安山岩(錯誤): 屬於中性噴出火成岩(火山岩)。岩漿噴出地表或接近地表時快速冷卻凝固而成,台灣著名的「觀音山石」即為安山岩。
第 48 題1 分
營造工地偶遇拆除結構物遇到既有的油氣管,考量安全防護與災害擴大,其施工的順序以下列何者為優先作業?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建築物拆除作業安全防護」與「公用危險管線(油氣管)防阻災害之標準作業程序(SOP)」。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57 條規定,雇主對於建築物之拆除,被拆除建築物之瓦斯、電力、水等管線,應於拆除前切斷或予以有效遮斷,以防止感電、火災或爆炸等災害之發生;另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相關火災爆炸預防規範,對於存有危險物之配管拆卸前,應先將該危險物自配管內排除並予以實體隔離。
拆除結構物遇既有油氣、天然氣或瓦斯管線時,因油氣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其處理原則為落實「危害源隔絕」與「管內可燃物排空」,嚴禁在未確認安全之情況下擾動管線。
解題方法
本題切入點在於「工安災害防阻的優先順序與本質安全化處置」:
- 源頭阻斷:優先聯繫相關管線事業機構切斷閥門,停止供應油氣,切斷能量來源。
- 殘氣排除(Purging):管線內部仍有滯留之高壓或殘存油氣,必須進行抽排、通風或以惰性氣體吹驅,降低管內可燃氣體濃度至爆炸下限(LEL)以下。
- 實體封閉隔離:抽排後應立即封閉、盲封管口(Blind Flange)或加蓋封死,避免外部空氣進入形成混合爆炸氣體,或殘氣逸散至工區引發火災。 完成上述程序並經氣體偵測安全無虞後,始得交由後續機具進行拆除。因此,符合防災防護優先順序者為 (A)。
第 49 題1 分
下列鋼構造柱梁接合圖中,何者屬於剛接之接合方式?
(原卷包含四種鋼構造柱梁接合圖。)
核心觀念
剛接的判斷重點,是梁柱接頭能否傳遞彎矩,並限制梁相對柱的轉動。彎矩通常由梁上、下翼板形成的拉壓力偶傳遞,腹板接合則主要負責傳遞剪力。可用下式理解:
其中 是翼板的拉力或壓力, 是上下翼板間距。接頭若只有腹板剪力接合,通常無法有效傳遞梁端彎矩,會按鉸接或近似鉸接處理。
解題方法
先看梁端的接合構件是否形成可傳遞彎矩的力偶,再看腹板是否有接合構件承擔剪力。圖示 D 的梁端配置角鋼、肋板及腹板螺栓接合,能以梁翼板附近的構件傳遞彎矩,並由腹板接合傳遞剪力,因此屬於剛接。
選項分析
第 50 題1 分
鋼構件有防火需求時,常用的防火工法或材料不包含下列那種?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鋼構造防火被覆工法與材料」的基礎分類與材料物性。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章「防火避難設施與消防設備」第三節(防火構造)及鋼結構施工規範為準:
- 鋼材之耐火特性:鋼材本身雖為不燃材料,但導熱性高且高溫下強度衰減迅速。當溫度上升至約 時,其降伏強度降至常溫的約 ;超過 則承載力幾乎喪失殆盡。因此,具防火時效要求的鋼結構柱、梁、樓板及桁架,依法必須施作「防火被覆(Fireproofing)」。
- 常見防火被覆工法分類:
- 濕式/噴附工法:水泥系噴附、石膏/礦纖/蛭石系噴附被覆。
- 乾式/板片包板工法:矽酸鈣板、耐燃石膏板、岩棉板、預鑄輕質混凝土板(ALC)。
- 塗裝工法:膨脹型防火漆(受熱膨脹發泡形成隔熱碳化層)。
- 濕式澆置工法:混凝土包覆、磚石砌築圍蔽、鋼管內灌注混凝土(CFT)。
解題方法
本題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防火隔熱工法」與「結構補強/防蝕工法」**的材料物性本質:
- 防火被覆材料必須具備「不燃性」、「高溫化學穩定性」與「極低熱傳導率」。
- 選項中含有「樹脂(Resin)」的複合系統屬於高分子有機聚合物,不僅在高溫下極易燃燒分解,且其玻璃轉移溫度()極低(通常僅約 ),遇火迅速軟化並失去結構黏結性。此類系統主要用於耐震補強或表面防蝕,絕非防火材料。
選項分析
- (A) 錯誤(屬於常用防火工法,不符題意): 外覆矽酸鈣板(Calcium Silicate Board)或石膏板係屬標準的「乾式板片包板工法」。
第 51 題1 分
關於金屬鋁包板及玻璃欄杆施作順序,下列何者正確?
(原卷包含施工順序示意圖,圖中步驟為①~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陽台玻璃欄杆與金屬鋁包板的施工先後,以及構件安裝時的作業面與成品保護。圖示構件為:①不鏽鋼方管扶手、②不鏽鋼方管立柱、③強化玻璃、④氟碳烤漆鋁板、⑤C 型鋼骨架。題目沒有涉及特定法條或公式。
解題方法
先按構件功能判斷施工順序:立柱是扶手的支撐構件,應先定位固定,再安裝扶手;C 型鋼骨架與鋁板屬於包板構造,應在欄杆金屬構件完成後施作;強化玻璃是易受碰撞的成品,安排在相關骨架及包板作業完成後安裝,可降低施工損傷風險。
依此順序為:
選項分析
第 52 題1 分
下圖為某國小校園之透水鋪面詳圖,地坪材料為連鎖磚,其透水性能主要由磚與磚的乾砌間隙達成,而下方的基層則由透水性良好的砂石級配構成。若依據綠建築評估手冊(2019 年版)規定,該鋪面要達到「基地保水」指標,其基層本身可依孔隙率 0.05 與體積計算其保水量,但基層厚度以多少公分為上限?
(原卷圖示標示:鋪面層、表層、基層、墊砂層、級配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綠建築評估手冊(2019 年版)》中透水鋪面計算「基地保水量」的基層厚度限制。依題意,透水功能主要來自連鎖磚間的乾砌間隙與下方砂石級配層;計算基層保水量時,以基層體積乘上孔隙率估算:
題目給定孔隙率為 ,但基層厚度有上限,計算時最多採用 25 公分。
解題方法
依手冊規定,先辨認本題所問的是下方砂石級配構成的「基層」,再套用基層厚度上限。即使實際基層厚於 25 公分,計算保水量時也只能按 25 公分計入;孔隙率 是保水量計算參數,不會改變厚度上限。
第 53 題1 分
框組壁式工法(亦稱為 工法)為常見於北美的一種木構造工法,其特徵為各木構件均以規格化之斷面尺寸進行施工及設計,試問臺灣此工法常見之構件尺寸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木構造中「框組壁式工法」(Light Wood Frame Construction,俗稱 工法)之標準化規格材斷面定義,涉及「名目尺寸(Nominal Dimension)」與「實質尺寸(Actual / Dressed Dimension)」之轉換原理。
依據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與 CNS 14631《框組壁工法結構用製材》標準:
- 名目尺寸:木材原木鋸解時之毛料尺寸(粗鋸尺寸),以英吋標稱(如 )。
- 實質尺寸:木材經人工乾燥(Kiln-Dried)及四面刨光修整(S4S, Surfaced 4 Sides)後之成品淨尺寸。
- 設計依據:於建築構造實務、結構計算與現場施工中,構件斷面必須以刨光後之「實質尺寸」為準。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名稱標稱」與「實際工程尺寸」之差異,並進行英制至公制之轉換推導:
- 英制尺寸扣減規則: 在北美規格材製造標準中, 範圍內之斷面尺寸,刨光加工與乾燥收縮之扣減量約為 (半吋)。
- 厚度:
- 寬度:
- 公制單位換算():
- 厚度實值:
- 寬度實值:
- 結論:臺灣引進北美框組壁工法後,CNS 規範與實務設計均標準化採用 (或標示為 )作為主要壁體立柱(Stud)與橫桁(Plate)之實際斷面尺寸。
選項分析
第 54 題1 分
下列何者屬於典型的框組壁式工法?
(原卷包含四種木構造工法示意圖。)
核心觀念
本題考「框組壁式工法」的受力方式與構造特徵。此工法又稱 2×4 工法,以規格化木料組成牆框、樓板框及屋架,並以覆面板等材料形成牆、樓板與屋頂。荷重由牆體框架分散承受,牆面也能協助抵抗水平力;不同於以少數柱、梁作為主要承重骨架的柱梁式構造。
解題方法
辨認圖中主要承重構件:若可見密集排列的立柱(stud)、上下框料(plates)及牆面框架,且樓板與牆體逐層組裝,屬於框組壁式工法的典型特徵。圖示 C 呈現牆框與樓層構件的組合,符合此工法。
本題為構造工法辨認題,沒有適用的法條或計算公式。
選項分析
第 55 題1 分
關於無障礙昇降機入口處引導標誌相關尺寸(公分)規定,何者正確?
(原卷圖示標示尺寸 A、B、C、D。)
核心觀念
本題考《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中,無障礙昇降機入口的引導標誌、樓層觸覺標示、呼叫鈕及前方地面處理尺寸。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尺寸均以樓地板面為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圖中 A、B、C、D 所量測的對象,再對照規範數值:
- 主要入口樓層無障礙標誌的下緣,距樓地板面 190~220 公分。
- 昇降機入口的樓層觸覺裝置,其中心點距樓地板面 135 公分。
- 梯廳及門廳下組呼叫鈕的中心線,距樓地板面 85~90 公分。
- 設有點字呼叫鈕前方 30 公分處,應設長 60 公分、寬 30 公分的不同材質地面。
因此,圖示 B 對應的 135 公分符合規定。
選項分析
第 56 題1 分
除獨棟或連棟建築物另有規定外,依據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下列有關室外通路之規定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規範亦維持相同規定)第二章「室外通路」之各項基本尺寸與安全構造限制。
核心考點在於辨析室外通路與室內通路的數值差異,特別是:
- 通路淨寬之法定下限(室外 vs. 室內之常考陷阱)。
- 地面順平坡度與無障礙坡道之判定分界線( 與 之區隔)。
- 行人通行之防碰撞垂直淨高標準(200 公分)。
- 排水格柵防止輪椅前輪、拐杖陷入之最大孔隙開口限制(1.3 公分)。
解題方法
本題為法規記憶型選擇題,解題切入點在於精確檢索《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202 節「室外通路」之條文數值:
- 優先檢視最具鑑別度的「淨寬」規範。建築技術規則及無障礙規範中,室內走廊淨寬原則為 120 公分,而室外通路淨寬法定標準為 130 公分。
- 逐一比對各選項數值,找出與條文不符者即為錯誤選項(本題所求)。
選項分析
-
(A) 地面坡度不得大於 【正確,不選】 依據規範第 202.3.1 節規定:「地面坡度不得大於 ;超過 者,應依第 206 節坡道規定設置。」室外通路若未設無障礙坡道扶手及平台,其自然整地或順平地面坡度上限即為 ;一旦大於 ,即依法必須視為坡道並受坡度不得大於 之規範限制。
-
(B) 通路淨寬不得小於 120 公分【錯誤,符合題意,為本題答案】 依據規範第 202.2.1 節規定:「室外通路淨寬不得小於 130 公分。
第 57 題1 分
有關木製材料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木製材料與工程木質板材(Engineered Wood Products)」的製造構造特徵、物理加工特性及木構造接合工法:
- 合板(Plywood)的積層構造與對稱原則:單板(Veneer)以奇數層、相鄰層木理呈 正交配置熱壓膠合,以平衡內應力並消除木材各向異性。
- 木材之各向異性(Anisotropy)與裁切加工性:天然實木具明顯木理方向,順紋極易劈裂;合板藉由正交疊層達成各向同性化(Isotropy),大幅提升平面各向強度與裁切自由度。
- 塑合板(Particleboard / 粒片板)之物理性質:木屑粒片混入合成樹脂熱壓成型,其吸水率與吸水厚度膨脹率之材料特性。
- 木構造接合法之專業術語:木構件常用接合(榫接、指接、搭接、膠合等)與管線工程工法(如壓接)之區別。
解題方法
從板材製程、幾何對稱性、材料物理各向異性以及施工接合用語切入:
- 檢驗合板疊層層數:確認維持應力對稱平衡所需的層數奇偶性。
- 檢驗木理對加工之影響:比對實木與合板在抗劈裂性、正交紋理配置下的裁切適應性。
- 比較板材吸水特性:檢視塑合板富含樹脂膠合劑之配比對吸水率之影響。
- 辨析工法專有名詞:確認木構造接合工法之規範用語,排除混淆之金屬或水電配管術語。
選項分析
- (A) 錯誤: 合板必須由奇數層(如 3、5、7、9 層)之薄木單板膠合而成。奇數層構造可確保以中心層為基準,兩側對稱位置的單板木理方向一致,使板材在乾縮濕脹時的收縮應力相互抵消平衡,有效防止翹曲(Warping)與扭曲變形;若採偶數層,則表背兩面木理方向互相垂直,極易因非對稱應力而產生嚴重翹曲。
第 58 題1 分
有關 SRC 施工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鋼骨鋼筋混凝土」(SRC)柱構件之配筋細則與施工規定,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內政部頒布之《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設計規範與解說》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為準。 核心考點包含:
- 矩形斷面縱向鋼筋(主筋)之基本幾何配置。
- 頂層柱梁柱接頭處柱主筋之錨定工法多樣性。
- 柱主筋最大間距限制及縱向(軸向)補助筋之最小公稱粒徑/號數規定。
- 鋼骨板面與平行鋼筋間之最小淨間距,以及粗骨材最大粒徑之倍數限制。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標準的「法規構造細則與施工數據記憶題」。解題切入點採用「規範基準核對與消去法」:
- 先檢驗敘述中是否存在過度絕對之詞彙(如「僅可以」),排除違反工程施工彈性之選項。
- 檢驗鋼筋號數之結構定位(縱向受力筋 vs. 橫向圍束剪力筋),判斷號數配置之合理性。
- 比對規範對鋼骨與鋼筋間淨距離及粗骨材通過性之數值門檻。
選項分析
-
(A) 正確: 依據《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設計規範與解說》相關構材配筋規定,矩形斷面構材為確保角隅混凝土之圍束效果,並提供橫向閉合箍筋或繫筋端部彎鉤彎折、定位之支撐骨架,斷面之四個角落處至少應各配置一根主筋。
-
(B) 錯誤: 選項指稱「僅可以標準彎鉤錨定之」與規範及實務不符。頂層柱主筋之頂端,常因頂部梁柱接頭內受鋼骨梁翼板、柱內加勁板或鋼骨柱頭阻礙,導致標準彎鉤之水平伸展空間不足或施工困難。
第 59 題1 分
下列針對鋼結構「全滲透開槽銲」與「填角銲」之比較,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鋼結構工程中兩大主要銲接型式——**全滲透開槽銲(Complete Joint Penetration Groove Weld, CJP)與填角銲(Fillet Weld)**在力學傳力性能、施工程序、技術要求與成本上的綜合比較。
依據鋼結構施工與耐震設計原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規範架構為準):
- 全滲透開槽銲(CJP):銲道完全熔透母材全厚度,接頭斷面連續均勻,應力傳遞順暢且無幾何截面突變造成的應力集中,其容許應力與承載強度等同於母材本身;但需經坡口開槽加工、反面鏟根(Back gouging)或加設襯板,並需實施嚴格的射線(RT)或超音波(UT)非破壞檢測。
- 填角銲(Fillet Weld):施作於兩相交構件表面(通常為 T 型接頭、搭接或角接),無須預先切削坡口;但傳力線需轉折,於銲道根部(Root)與趾部(Toe)容易產生嚴重的應力集中,耐疲勞與抗震能力較開槽銲差。
解題方法
以「結構傳力行為與破壞安全性」為核心切入點,再比對兩者之「工序/工資/材料成本」:
- 安全性判斷:全滲透開槽銲能發揮母材 100% 的設計強度,且抗震與耐疲勞等級最高,是鋼結構關鍵接頭(如梁柱接頭梁翼板)不可或缺的銲接方式;反之,填角銲內部有未熔透處與應力集中現象,安全性顯然低於全滲透開槽銲。
- 題意鎖定:題目要求選出「錯誤」者,故將安全性倒置的敘述即為正解。
選項分析
- (A) 全滲透開槽銲成本較高:正確。 全滲透開槽銲在銲接前須對母材進行斜口坡口(Grooving)精密加工,施作時常需配置襯板或進行背面清根鏟槽,銲後必須進行高規格之超音波(UT)或射線(RT)非破壞檢驗(NDT)。其工序繁複、耗費工時長、檢測費用高,整體加工與施工成本遠高於填角銲。
第 60 題1 分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基樁以整支應用為原則,樁必須接合施工時,其接頭應不得在基礎版面下多少公尺以內,樁接頭不得發生脫節或彎曲之現象?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中關於「基樁基礎(打入樁)」之接樁施工規範及耐震構造要求(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規定亦維持一致)。
- 法源依據: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二章「基礎構造」第五節「基樁基礎」第 94 條(打入樁)第 1 款明定:
「基樁以整支應用為原則,樁必須接合施工時,其接頭應不得在基礎版面下三公尺以內,樁接頭不得發生脫節或彎曲之現象。」
- 力學機制與構造理由: 基樁承受地震力等橫向水平載重時,樁身所受之最大彎矩(Bending Moment)與剪力(Shear Force)皆集中在樁頂至地表下數公尺範圍內(一般為基礎版下 至 倍樁徑範圍內)。接頭(如焊接接頭、機械式接頭)為力學強度與連續性相對脆弱之斷面,若位於最大應力區極易發生脫節、剪斷或彎曲失穩,故法規嚴格限制基礎版面下 內不得設置接頭。
解題方法
本題屬標準的法規記憶與工程施工常識題,切入重點在於掌握基樁接頭之「禁置區深度」:
- 法規數值套用: 根據法規條文,基樁接頭不得設置於基礎版面下 以內。
- 推論結論:
第 61 題1 分
依「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下列對於鋼筋的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考生對內政部頒布之「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中鋼筋加工、排置、搭接及施工許可差之法規細節掌握度。
涉及的核心法規與條文依據:
- 鋼筋搭接限制:依「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第 3.3.4 節(續接)及「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第 5.12 節,受拉構件之粗鋼筋不得任意搭接,大於 D36(即標稱直徑 36 mm,相當於舊制 #11 號)之鋼筋原則上不得搭接,須採用焊接續接或機械式續接器。
- 彎曲內直徑:依「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第 3.2.2 節,鋼筋彎折內徑依鋼筋號數大小分級管制(、、、),並非單一固定倍數。
- 加工溫度條件:依「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第 3.2.1 節,鋼筋以常溫(冷彎)加工為原則,但經許可仍有加熱加工之例外彈性。
- 施工許可差(公差):鋼筋排置及保護層厚度之許可差並非均勻對稱之正負區間,特別針對保護層減小處有嚴格單向限制。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法規記憶與觀念綜合題,切入點如下:
- 數字與分界點檢核:確認鋼筋搭接上限號數是否為 D36。
- 絕對字眼過濾:注意法規條文中「原則與例外」的關係,凡出現「全部」、「均須」等絕對字眼,通常忽略了工程司(監造單位)核准下的例外規定或單向公差要求。
- 分級標準核對:比對彎曲半徑是否隨直徑變大而增大,而非固定為 5 倍。
選項分析
-
(A) 正確: 依「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第 3.3.4 節及「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第 5.12 節規定:「大於 D36 之鋼筋,除另按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規定者外,不得搭接。」 大於 D36 之鋼筋直徑粗、勁度大,搭接長度過長且應力傳遞不易,容易造成局部應力集中與混凝土開裂,因此原則上禁止搭接(除非符合受壓搭接之特別規定,或特定基礎基腳受壓傳力之例外情況),必須採用機械式續接或銲接。
-
(B) 錯誤: 依「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第 3.2.2 節規定,鋼筋彎折之最小內直徑( 為鋼筋標稱直徑)係依號數分級設定,並非一律為 5 倍:
- 剪力筋與肋筋(D10 至 D16):最小內直徑為 。
第 62 題1 分
依「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下列關於混凝土品質管制的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及「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為準。核心考點在於:
- 粗粒料標稱最大粒徑之限制:澆置時為確保充填密實且不發生骨材卡阻或蜂窩現象,粗粒料標稱最大粒徑受構件邊界尺寸與鋼筋淨距之嚴格限制。
- 混凝土配比目標強度()之統計要求:依歷史強度紀錄之標準差 ,以統計保證率決定設計安全增量(非僅增加 1 個標準差)。
- 混凝土品管資料組數要求:產製單位無 30 組試驗紀錄時之彈性處理途徑(修正係數或查表增量法)。
- 水膠比與混凝土性質之關係:拌和水量對硬化混凝土之強度、體積穩定性及耐久性之反向影響。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法規規範判讀與材料力學原理對照法」切入:
- 檢驗選項 (A)、(B)、(C) 是否精確符合規範條文之文字與數值限制。
- 檢驗選項 (D) 是否符合材料基本常識(亞伯蘭定律 Abrams' Law:水灰比越低,強度越高、耐久性越佳)。
選項分析
-
(A) 選項錯誤: 依規範規定,計算標準差 之強度試驗紀錄「以具備連續 30 組以上為原則」;但若產製單位僅有 15 至 29 組 連續試驗紀錄時,規範允許將計算所得之標準差乘以「標準差修正係數」(介於 至 之間)後採用。若檢驗紀錄少於 15 組或無歷史紀錄,亦可直接採用規範規定的「無統計紀錄增量表」決定目標強度。因此,並非「必須」提供 30 組以上。
-
(B) 選項錯誤: 配比目標強度 (試配強度)之設定目的,係確保完工混凝土低於規定抗壓強度 之機率不超過容許範圍(統計常態分佈單尾約 1%)。當具有 30 組以上合格紀錄求得標準差 時, 必須取下列兩式之較大值:
第 63 題1 分
關於冷軋型鋼構造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冷軋型鋼構造(薄壁輕鋼構,Cold-Formed Steel Construction)之材料成型力學特性、連接工法規定,以及工地現場儲存與施工規範要求。法規與技術依據為內政部頒布之《冷軋型鋼建築結構設計規範》及《冷軋型鋼構造施工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標準為準)。
冷軋型鋼使用之鋼板厚度薄(多介於 之間),構件多呈開口薄壁斷面,具有顯著的弱軸(面外)剛度極小、易發生局部挫屈與扭轉變形之特性。組裝完成之框組壁體與桁架/屋架構材,在施工現場之裝卸、搬運與堆置方式具有嚴格的防變形規範。
解題方法
本題應從構件面外剛度受力行為與施工規範儲運管理標準切入判斷:
- 結構力學行為:屋架(桁架)與框組牆架係依據「平面內(強軸)」受力所設計之大尺寸深梁或桁架系統,其垂直於平面之「面外(弱軸)」抗彎剛度極低。
- 堆置方向判別:若將大跨度屋架或大面積框組「平放堆置」,重疊放置時構件將以弱軸承受自重與疊加荷載,造成嚴重的永久性面外撓曲、扭曲與局部挫屈變形;故規範嚴格要求現場必須採「直立(垂直)堆置」,配合斜向防傾支撐。由此可迅速判定 (C) 選項之敘述與規範規定相反。
選項分析
- (A) 正確:冷軋型鋼結構之接合方式包含自鑽/自攻螺絲、銲接及螺栓接合。依規範規定,螺栓接合除可採用 ASTM A307 等普通碳鋼螺栓外,亦可依設計強度需求採用 ASTM A325、A490 等高強度鋼螺栓(或 CNS 相對應規格之高強度鋼螺栓)進行受剪或受拉承壓型接合。
第 64 題1 分
依據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 9310 章「鋪貼壁磚」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本題出自民國 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64 題。本題解析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之「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 09310 章「鋪貼壁磚」為準。
核心觀念
本題核心在於考驗「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 09310 章〈鋪貼壁磚〉」中,關於基底處理(避免水化不良)、伸縮縫防水密封處理、施工檢驗期程(拉拔試驗)及防水砂漿材料配比之基本施工技術與物理機制:
- 水硬性水泥水化作用:水泥基材料(砂漿、水泥基接著劑)硬化需充足水化水分;若基底過度吸水將導致「燒乾(急乾)」,引起接著力不足或粉化。
- 變形縫與防水收頭:面層與打底層伸縮縫必須與結構體變形縫對齊連貫,且必須填充彈性密封材以兼顧位移彈性與防水密閉性。
- 接著強度驗收期程:水硬性膠結材之接著強度隨養護齡期發展,不可於初期(如隔日)實施強度破壞性檢驗。
- 防水砂漿本質:防水砂漿係於規定配比之水泥砂漿中摻入防水劑調製而成,材料語意與功能不容混淆。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主要為「材料物理反應特性」與「施工介面邏輯」:
- 化學水化觀點:水泥硬化屬於水化反應(Hydration),高孔隙、吸水率高的結構面會搶奪新鮮砂漿之水分,因此規範明定可使用「吸水調整材(Primer/Sealer)」調節表面吸水量,避免假凝與接著不良。
- 構造防漏觀點:外牆粉刷壁磚層的縫隙若留為空縫,雨水必順縫滲入結構體,故伸縮縫絕不可留空縫,必須施作背襯並填充彈性密封材。
- 品管試驗規範:拉拔試驗(黏著強度試驗)須待接著劑達預期設計強度後方得施測,常態需養護 14 天至 28 天以上。
- 逐項檢核四個選項的陳述合理性與規範條文原意即可迅速判定。
選項分析
- (A) 選項錯誤: 依據規範與工程常理,面磚之黏著強度試驗(拉拔試驗)必須在貼著並經過充分養護期後方能進行(通常需養護至少 14 天或 28 天,或依製造商技術規範及監造單位指定之齡期)。
第 65 題1 分
依據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基地開挖若採用邊坡式開挖,其基地狀況通常必須具有之各項條件,下列何者最不適宜?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規範為準)中關於「基坑開挖—邊坡式開挖(Open-cut Excavation)」之適用條件與邊坡穩定機制。
邊坡式開挖係指開挖過程中不設置擋土壁體(如連續壁、排樁、鋼板樁等),純粹利用基地空間將土側依安全傾角放坡開挖。其穩定性完全取決於土壤本身的抗剪強度: 其中 為有效凝聚力, 為有效正應力, 為有效內摩擦角, 為孔隙水壓。凡是會降低有效應力、增加滲流破壞風險(如流砂、管湧)或存在結構弱面的地質水文條件,均不適宜採用無擋土支撐的邊坡式開挖。
解題方法
切入點在於評估「土壤自立能力」與「地下水破壞潛能」:
- 地質與地形條件:地層須具備足夠剪力強度、周圍無弱面,且有足夠平整腹地以利放坡。
- 水文條件:砂性土壤主要仰賴顆粒間摩擦力(),若處於「高地下水位」且「透水性良好」,開挖產生之水頭差會誘發強烈滲流。當向上滲流力使有效應力降至零(即水力坡降達臨界水力坡降 )時,即發生流砂(Quick Sand)或管湧(Piping)破壞,導致邊坡坡腳掏空、全坡潰決。因此,此類地層最不適宜採用單純的邊坡式開挖。
選項分析
第 66 題1 分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辦公室或類似應用之建築物,如採用活動隔牆,應按每平方公尺多少公斤均佈活載重設計之?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中關於建築物活載重(Live Load)之折算與設計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規本項數值維持不變)。
在建築結構設計中,辦公空間常因應租戶進駐、部門重組或空間彈性使用,頻繁更動室內輕質隔間(輕鋼架、輕隔間板材)的位置。由於結構設計階段無法精確預知未來隔牆的實際佈置與變動位置,為確保樓地板與梁構件具備足夠承載力,法規將此類不定位置的非承重輕隔間重量,視為等效之**均佈活載重(Partition Load)**附加計算。
解題方法
- 法規依據: 依據民國 110 年《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17 條第 2 項之明文規定:
「辦公室或類似應用之建築物,如採用活動隔牆,應按每平方公尺一百公斤均佈活載重設計之。」
- 工程物理量解析:
- 單位換算:每平方公尺 即重力制之 ,約相當於公制之 (實務與國際規範常約定為 或美規 ASCE 7 之 )。
- 設計計入方式:辦公室一般樓地板之基準最低活載重為 ;
第 67 題1 分
以 16 層樓以上的集合住宅為例,完工後始進行室內裝修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高層建築物之室內裝修管制」與「消防安全設備連動實務」,法規核心包含:
- 高層建築物定義與消防設備: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27 條,樓層數在 16 層以上或高度在 50 公尺以上之建築物為「高層建築物」。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11 層以上樓層全面強制設置「自動撒水設備」與「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 天花板裝修對消防避難之影響:施作平頂天花板時,撒水頭與感應探測器若被遮蔽在天花板上方,火災發生時熱氣流與濃煙無法即時觸發元件,將使設備喪失防護功能。
- 廚房防火區劃:高層建築物設有燃氣設備(如瓦斯爐)之廚房,受法規嚴格防火時效區劃管制。
- 裝修材料規範差異:嚴格區分「耐燃等級(耐燃材料)」與「防火時效(防火構件)」之定義差異,以及綠建材法規要求的「使用比例」而非全數符合。
解題方法
- 抓取題幹關鍵字:「16 層樓以上集合住宅」 判定為法規之「高層建築物」。
- 連結工程實務與消防法規:完工交屋後住戶進行二次裝修,若有封板作天花板之行為,必須檢視既有消防末端感知與滅火設備之相對位置是否失效。
- 刪除絕對性字眼選項:選擇題中若出現「所有建材皆需……」、「所有木質板材皆需……」,往往混淆了法規「比例門檻」或「特定構件限制」之要求。
選項分析
- (A) 正確: 16 層以上之集合住宅依法各樓層均須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與自動撒水設備。毛胚或交屋時,消防配管多預埋於結構樓板下方;當住戶完工後進行室內裝修施作懸吊式平頂(天花板)時,若未將管線延伸,探測器與撒水頭將被封閉於天花板天花夾層內。火災發生時,煙與熱氣將在新作天花板下方蓄積,天花板上方的設備無法及時感應與噴水滅火。因此,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撒水頭之感應部及火警感應器必須隨配管延伸並拉設至新作天花板面或其下方,以確保有效防護半徑與動作功能。
第 68 題1 分
有關環氧樹脂砂漿地坪 Epoxy 之施工方式,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環氧樹脂砂漿地坪的基面處理、缺陷修補方式,以及一般型與厚塗型的分層構造和厚度要求。環氧樹脂屬於樹脂系地坪材料,施工前須使混凝土基面潔淨、堅實、乾燥且具適當粗糙度;基面缺陷應採用與環氧系統相容的材料修補,避免影響接著。
解題方法
逐項檢核兩類施工要求:
- 基面處理是否能去除污染物並提供足夠接著面。
- 缺陷修補材料是否適合環氧地坪。
- 一般型與厚塗型的層次、砂漿層厚度及完成總厚度是否符合題目所列要求。
其中,修補材料是辨識錯誤選項的關鍵:不能以一般水泥砂漿修補後,就直接視為適合施作環氧地坪的基面。
選項分析
- (A) 正確。 施工前須檢查基面狀況,清除碎塊、油漬、瀝青、膠類等污染物,並研磨突出處及鏝刀接痕。過於光滑的區域也須打磨粗化,以增加環氧材料的機械咬合作用與接著效果。
第 69 題1 分
一棟 7 樓 RC 公寓欲進行外柱鋼板補強,下列何種補強策略兼顧安全與經濟效益?
(原卷包含四種外柱鋼板補強策略示意圖。)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RC 外柱以鋼板補強時,如何依柱的受力需求安排補強範圍,同時兼顧耐震安全與施工成本。補強範圍應涵蓋柱的關鍵受力區,並依各柱需求配置;全棟、全柱一律補強,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材料與施工成本。
解題方法
先看圖中鋼板補強的分布與高度,再比較是否將補強配置在需求較高的柱,以及是否避免對需求較低的部位過度補強。圖示 C 將外側柱補強至較高處,往內側逐步縮短補強高度,能依柱的需求分配鋼板,兼顧補強效果與經濟性。
選項分析
第 70 題1 分
為降低交通道路建設時對自然環境及生物棲息地造成衝擊,採用下列四項規劃原則的優先順序應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交通道路工程中「生態工法」與「環境影響減輕對策階層架構」(Mitigation Hierarchy)的核心規劃原則。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工程實務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交通部《公路工程生態友善機制手冊》之指導精神為準,道路建設開發行經自然敏感區時,為保護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處理衝擊之防制對策具備嚴格的先後層級邏輯:
- 源頭預防:以完全避開敏感帶為最高指導原則。
- 限縮衝擊:在不可避免的開發條件下壓縮破壞範圍與工項規模。
- 實質補救:對已造成且不可逆的殘餘衝擊進行實體或棲地回饋補償。
- 效益調適:針對補償與既有設施進行長期生態整合與效益最適化調整。
解題方法
解析本題四項規劃原則時,應從「環境擾動控制的介入時機與成本效益」切入:
- 第一優先:迴避(Avoidance) 於規劃設計初期(可行性研究及綜合規劃階段),利用路廊線形選線、高架化或隧道改道等方式,全面避開環境敏感區(如珍貴稀有動植物棲地、國家重要濕地、保安林地等),從根本上防止生態破壞的發生。
- 第二優先:最小化(Minimization) 若因特定地形、地質或交通安全限制無法完全迴避,則應採取工程手段將開發衝擊降至最低。例如縮小路基寬度、減少邊坡開挖面積、降低土方開挖量、控制夜間施工光害及噪音等。
- 第三順位:補償(Compensation) 當工程已落實最小化但仍不可避免地造成棲地破碎化或局部生物量損失時,須採取積極的補償措施,如異地復育、建置動物通道(生態廊道、防護格網、導引圍籬)、設置補償濕地或人工林等,以平衡區域生態淨損失。
- 第四順位:最適化(Optimization)
第 71 題1 分
下列那項構造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中二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要求?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章「建築物之防火」中有關法定「防火構造規格」之規定。考生需熟記不同耐火構件(牆壁、柱、樑、樓地板)在特定「防火時效」(半小時、一小時、二小時、三小時)下對應之構造種類與最小幾何尺寸要求。 (註: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法規為準,現行規定亦維持一致)。
關鍵法條依據: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72 條(具有二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構造):
- 牆壁:
- 鋼筋混凝土造或鋼骨鋼筋混凝土造,厚度在 以上,且鋼骨鋼筋混凝土造之混凝土保護層厚度在 以上者。
- 以高溫高壓蒸氣保養製造之輕質泡沫混凝土板(ALC板),其厚度在 以上者。
- 柱:短邊寬應在 以上,並符合鋼筋混凝土造、鋼骨鋼筋混凝土造,或鋼骨混凝土造(保護層厚度在 以上)者。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73 條(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構造):
- 牆壁:鋼筋混凝土造、鋼骨鋼筋混凝土造或鋼骨混凝土造,厚度在 以上者。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比對各構件之「構件部位(牆/柱)」、「材料規格」與「最小法定尺寸」,檢驗其是否跨過「二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門檻:
- 題目鎖定「不符合二小時以上防火時效要求」之構造。
- 針對牆壁構件,鋼筋混凝土造與鋼骨鋼筋混凝土造之二小時門檻為厚度 ,若僅有 則僅滿足「一小時」防火時效。
- 針對柱構件,二小時門檻為短邊寬度 。
- 針對輕質泡沫混凝土板牆壁,二小時門檻為厚度 。
選項分析
- (A) 厚度在 10 公分以上之鋼筋混凝土造牆壁:【符合二小時防火時效】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72 條第 1 款第 1 目規定,鋼筋混凝土造牆壁厚度在 以上者,具有二小時以上
第 72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綠化屋頂之主要效益?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綠建築技術中屋頂綠化(Green Roof)之機能與效益。 在建築構造與環境控制領域中,屋頂綠化係藉由植栽、生長介質、排水防根層等構造層次,改變屋頂之物理界面特性。其核心效益主要涵蓋三大面向:
- 物理環境與節能效益:藉由植栽遮陽與介質土層之熱阻特性阻絕日射熱,並透過植物蒸散作用帶走潛熱,降低頂層室內冷房負荷;同時減緩防水層受紫外線與極端溫差老化之衝擊。
- 都市生態與微氣候效益:取代傳統高蓄熱鋪面,減緩都市熱島效應(Urban Heat Island Effect);發揮保水與滯洪功能,延遲降雨逕流高峰。
- 空間使用與景觀效益:增加建築綠覆率,提供生物棲地,並可結合精緻型綠化塑造屋頂花園、都市農園,增加都市住民之戶外休憩活動空間。
屋頂違建防杜屬於建築管理、產權意識與法規執法範疇,非屋頂綠化構造本身所能產生之技術效益。
解題方法
本題為負向選擇題(選出「不是」主要效益者)。 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建築物理/微氣候/空間機能」之實質工程效益,與「行政建管法令/使用違規」之治理範疇。 逐一檢視各選項是否為綠建築規範、環境物理理論中所載明之機能:
- 若屬於「改善熱環境、水文循環、空間活化」等客觀工程與環境效益者,即屬屋頂綠化之主要功能,予以排除。
- 若屬於無直接因果關係的行政法規管理事項,即為非技術效益之正解。
選項分析
- (A) 隔熱節能:【屬於主要效益】 屋頂覆土與植栽層具有良好的熱阻(R-value)與蓄熱能力,植被葉片亦能阻擋直射太陽輻射,結合植物生理蒸散作用(Evapotranspiration),能顯著降低屋頂表面溫度與頂層天花板
第 73 題1 分
依據我國「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規定,何者不屬於新建集合住宅「住宅維護性能」評估基準 A 級至 C 級的規定檢討項目?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住宅法》授權訂定之《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及「新建住宅性能評估基準——日常維護保養性能」(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規架構亦延續此維護評估核心原則)。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中,「日常維護保養性能(住宅維護性能)」之評估核心在於設備管線的可檢修性、可抽換性與更新便利性,以避免日後修繕破壞主體結構或引起住戶產權糾紛。評估基準(等級評定)主要檢討:
- 配管設置方式:專用與共用配管(污水管、排水管、給水管、電氣幹管等)是否埋設於結構體內、是否配置於專用或共用空間。
- 系統獨立性:水系統與電系統管道間是否各自獨立設置,避免漏水引發短路或安全事故。
- 檢修空間與介面:管線在管道間之排列方式、檢修口的位置與尺寸大小是否足供人體或工具伸入進行維護更換。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設備維護評估之實質指標」與「防火構造之材料規範」**:
- 維護性能評估之目的:確認「管線能不能拆換」、「人能不能伸手進去維修」、「水管漏水會不會漏到別人家或電盤」。因此評估指標聚焦於「位置(埋設與否)」、「系統獨立性」、「排列方式」及「檢修口尺寸(空間幾何限制)」。
- 檢修口門的材質:屬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防火區劃(管道間牆壁及維修門之防火時效、遮煙性能等)之規定,並非住宅性能評估用於評定設備管線維護難易度(A 級至 C 級)的評估基準項目。
第 74 題1 分
根據懸吊式輕鋼架天花板耐震施工指南之燈具安裝,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訂之《懸吊式輕鋼架天花板耐震施工指南》(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規範為準)中,非結構構件「附屬燈具安裝之耐震防墜規定」。 地震時,天花板內嵌式或懸吊式燈具若受震擺動、掉落,極易阻礙逃生動線並造成人員傷亡。其核心原則為:
- 構件功能不可混用:導線管(無論硬管或軟管)僅具電氣包覆功能,嚴禁作為懸吊或固定結構用途。
- 重量分級與獨立懸吊:燈具依重量設有不同支撐要求;超重燈具必須獨立固定於上方結構體,避免將地震慣性力傳遞至天花板骨架。
- 安全備援線規範:嵌式燈具一般須加設備用防墜懸吊線,但在符合特定骨架強度等級與模矩條件下得予免除。
解題方法
本題屬「耐震工法之施工規範細節題」,切入點為「結構力學傳力路徑與電氣工項之界面安全性」:
- 電氣配管(硬式電線管)接頭抗剪與抗拉強度極低,且受震時管件脫節會引發導線破損、漏電或走火,絕對不可兼作結構載重構件。
- 考生在審題時,見到「以電線管作為設備固定/支承」之敘述,違反基本構造原理,可立即鎖定其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 (A) 正確: 依施工指南規定,重量超過 (約 磅)之大型或重型燈具,因其地震慣性力過大,天花板主副骨架無法承載,必須使用經審驗核可之獨立懸吊鉤具(如吊架、膨脹螺栓)直接連接錨定於上方建築結構體(RC 樓板或鋼梁),不得由輕鋼架天花板骨架承重。
第 75 題1 分
有關地基調查報告,採地下探勘方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基礎工程地基調查中「應進行地下探勘之法定要件」與「得免進行地下探勘之例外規定」。相關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64 條為準(現行規定亦同)。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64 條規定:
- 應進行地下探勘之基準:建築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進行地下探勘:
- 第一款:五層以上之建築物。
- 第二款: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
- 第三款:建築面積在六百平方公尺以上者。
- 第四款:開挖深度在五公尺以上者。
- 第五款:地層有液化潛能、軟弱黏土層、崩塌、滑動或活動斷層等潛在危害者。
- 第六款:基地位於填土區者。
- 第七款:基地位於坡度超過百分之三十之坡地者。
- 第八款:其他經主管建築機關指定者。
- 得免進行地下探勘之例外條件:
-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建築物(即五層以上、供公眾使用、或建築面積達 600 平方公尺以上),如開挖深度在五公尺以內,且得引用鄰地既有可靠之地下探勘資料設計基礎者,得免進行地下探勘。但有前項第五款至第八款(地質災害潛勢、填土區、陡坡、主管機關指定)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解題方法
本題為法規記憶與數字要件判讀題。解題切入點如下:
- 對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64 條列舉的「應進行地下探勘」之基本規模(樓層、面積、深度、使用性質)。
- 檢視法定臨界數字是否正確,特別注意開挖深度的管制門檻為「5 公尺」而非「6 公尺」。
- 檢視「引用鄰地探勘資料而得免探勘」的法定要件與適用對象。
選項分析
第 76 題1 分
下列何者為價值工程(VE)最佳使用效益?
核心觀念
價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 VE)係透過系統化、組織性的分析手法,研究產品或工程之機能(Function)與成本(Cost)關係,旨在以最低之生命週期成本(Life Cycle Cost, LCC),達成工程所需的必要機能、安全性與品質。
其價值評估的核心數學定義為: 式中:
- 為價值(Value)
- 為機能、性能或品質(Function / Quality)
- 為成本或生命週期費用(Cost)
依據此公式,提升價值()主要有五種途徑:
- 且 :品質提高,成本降低(最理想、最佳效益)。
- 且 :品質不變,成本降低。
- 且 :品質提高,成本不變。
- 且 :品質大幅提高,成本小幅增加(使比值仍大於原本)。
- 且 :品質小幅降低(仍在可接受範圍內),成本大幅降低。
解題方法
本題題幹詢問「最佳使用效益」。
依價值公式 進行極值分析:
- 若要使價值 產生最大幅度的增長,數學上分子(品質/機能 )必須朝正向增加(),同時分母(成本 )朝負向減少()。
第 77 題1 分
依我國現況,下列對於木質材料或構造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台灣木構造與木質材料之產業經濟現況、永續認證機制,以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對木構造建築的高度與規模限制。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與產業現況為準。
相關核心概念如下:
- 國產材產業現況與規模經濟:台灣人工林(如柳杉、臺灣杉等)受地形陡峭、林道搬運困難、人工伐採成本高及產業鏈規模縮減影響,整體單位成本高於國際大規模機械化生產之進口結構材。
- 木材環境認證體系: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森林管理委員會)之負責任森林管理與產銷監管鏈認證(CoC),係國際認可之環境友善與永續循環材料依據。
- 法規之構造規模限制: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四章「木構造」相關條文,木構造原則上受樓層數及簷高限制,但針對具備同等防火性能證明或特定建築類型訂有放寬與排除條款。
解題方法
本題為綜合性產業現況與法規概念題,切入重點為「我國林業市場結構與經濟現況」:
- 先由市場供需與成本結構切入:台灣長期仰賴進口木材(自給率低於 2%),進口結構材(如北美 SPF、歐洲雲杉)多採大面積林場機械化採伐與高度自動化製材,具有龐大規模經濟優勢;反之,台灣國產材生產與加工量小,現階段成本居高不下,由此可迅速鎖定選項 (B) 之敘述與現況矛盾。
- 接著檢核 (A)、(C) 之林業政策與環境效益,以及 (D) 之法規容許例外條件,確認無誤後選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第 78 題1 分
下列何者為計畫評核術(P.E.R.T.)與要徑分析(C.P.M.)之共同點?
①尋求要徑觀念 ②尋求最佳工期 ③合理資源分配 ④顯示各作業相互關係 ⑤調整成本費用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營建管理中兩大經典網狀圖排程技術——**計畫評核術(PERT, Program Evaluation and Review Technique)與要徑法/要徑分析(CPM, Critical Path Method)**之基本架構、核心功能與異同比較。
- 基本定義與沿革:
- PERT(計畫評核術):由美國海軍於 1958 年研發北極星飛彈計畫時提出,適用於高度不確定、缺乏歷史數據之研發或創新型專案。採「事件導向(AOA)」為起點,採用「三時估計法」(樂觀時間 、最可能時間 、悲觀時間 )推估期望工期 ,著重於工期完成的機率評估。
- CPM(要徑法):由美國杜邦公司與雷明頓蘭德公司於 1957 年發展,適用於作業性質重複、經驗數據充足之營建與製造工程。採單一確定性時間估計,著重於工期壓縮與時間—成本折衷分析(Time-Cost Trade-off)。
- 兩者共同本質: 兩者皆屬「網狀圖排程技術」(Network Techniques),其共同骨幹在於:
- 明確界定作業先後邏輯關係(Logic Precedence)。
- 計算作業之最早/最晚起訖時間,進而求出「浮時」(Float / Slack)。
- 找出零浮時之「要徑」(Critical Path)以控制專案總工期。
- 利用非要徑作業之浮時彈性,進行資源平滑與調配(Resource Allocation & Leveling)。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時,切入點為區分**「網狀圖技術的通用基本功能(兩者共有)」與「個別技術的專屬衍生特性」**:
- 網狀圖基本功能(共同點):必定包含「作業邏輯關聯展示(④)」、「計算浮時並尋找要徑(①)」以及「依浮時做資源合理調配(③)」。
- 專屬技術特性(非共同點):
- 「尋求最佳工期(②)」在專案管理學上有嚴格定義,特指時間與成本折衷分析下使「總成本(直接成本+間接成本)最低」所對應的工期,此為 CPM 的專屬分析方法。
- 「調整成本費用(⑤)」亦為 CPM 之核心(利用成本斜率進行趕工或成本壓縮),傳統 PERT 僅針對「時間」進行機率分析,不直接包含成本調整。
綜合判斷,共同點為 ①、③、④,故選 (C)。
選項分析
【各敘述逐項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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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尋求要徑觀念(正確,為共同點) PERT 與 CPM 均透過網狀圖計算作業之最早時間(ES, EF)與最晚時間(LS, LF),定義出浮時(Float)或寬裕時間(Slack)。由要徑作業所串聯、主導專案最短完工時間的「要徑」(Critical Path),皆為兩者監控專案瓶頸與進度的核心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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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尋求最佳工期(錯誤,非共同點,屬 CPM 之特點)
第 79 題1 分
配比設計時,決定最經濟用漿量的方法,通常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混凝土配比設計中**「水泥漿用量與骨材級配」**的經濟性關係:
- 混凝土體積與成本結構:混凝土體積約有 由骨材填充,其餘 為水泥漿(水與水泥)。水泥是混凝土材料中成本最高、且會產生水化熱與乾燥收縮的成分。
- 最經濟用漿量的物理依據:配比設計欲達到「最經濟」,核心在於將水泥漿用量降至最低,同時確保工作性(稠度與流動性)及硬化後強度。
- 骨材空隙率與級配:水泥漿的主要功能為「填滿骨材間的空隙」並「包覆骨材顆粒表面以提供潤滑作用」。骨材若具備良好的連續級配,大顆粒間的孔隙由中顆粒填補,中顆粒孔隙再由細顆粒填補,使骨材堆積的空隙率(Void Ratio)達到最小。
- 試驗標準:測定骨材粒徑分佈、評估級配優劣並求得粗細模數(Fineness Modulus, FM)的標準試驗即為**「篩分析試驗(Sieve Analysis)」**(依 CNS 486 / ASTM C136 規範)。
解題方法
- 建立邏輯關係式: 所需最少水泥漿體積 可表示為: 其中 為骨材堆積後的空隙體積, 為潤滑骨材顆粒表面所需的富餘漿體體積。
- 尋求極值條件: 欲使 最小化(即達到「最經濟用漿量」),最根本且有效的手段就是將 降至最低。
- 對應試驗方法: 骨材空隙率的大小完全由「骨材級配(粒徑分佈)」決定。
第 80 題1 分
預鑄工法相較於一般現場澆灌工法的最大優勢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預鑄混凝土工法」(Precast Concrete Construction, 簡稱 PC 工法)與「傳統現場澆置工法」(Cast-in-Place Concrete, 簡稱 CIP 工法)之技術特性與優缺點比較。核心觀念聚焦於工廠化生產(Factory Production)相較於工地現場施作對構件品質管控所帶來的絕對優勢與工程代價。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應從「生產環境的受控程度」切入:
- 現場澆置工法:受天候(降雨、溫濕度)、現場模板支撐精度、鋼筋綁紮人為誤差、澆置振動密實度及現地養護條件等諸多不可控因素影響,構件品質變異性較大。
- 預鑄工法:將構件移至工廠標準化產線生產,具備固定鋼模、精密計量、受控溫濕度或蒸氣養護(Steam Curing)以及嚴格的出廠品管檢驗。
- 據此對照題目各選項所列之「成本」、「應用範圍」、「構件品質」與「技術門檻」,即可精準選出預鑄工法的最核心優勢。
選項分析
- (A) 錯誤:
- 預鑄工法需大量規格化生產以攤提昂貴的廠房、鋼模與起重吊裝設備,若生產數量不足或重複率低,其製造與營建之初期總成本通常高於現場澆灌工法。
- 雖然預鑄工法可大幅減少現場粉塵、泥漿、噪音及模板廢棄物,符合綠建築減廢環保要求,但前半句「成本較低」不符合工程實務事實。
- (B) 錯誤:
- 一般現場澆灌工法可隨模板組拆塑造出任何自由曲面、非對稱或複雜造型,適用基地限制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