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 交通技術 運輸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一)長鞭效應(bullwhip effect)
(二)第三方物流
(三)B 型路權
(四)A3 類交通事故
(五)市區道路(依法規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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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長鞭效應(Bullwhip Effect)
**核心觀念:**長鞭效應是指供應鏈中,終端市場需求的微小變動,沿著零售商、批發商、製造商至原料供應商等環節向上游傳遞時,逐級放大為更大的訂單與需求波動。愈上游的業者,愈可能把扭曲後的訂單資訊誤認為實際市場需求。
**解題方法:**作答時掌握「下游需求小幅波動,向上游傳遞後逐級擴大」這個核心,並補充成因與影響。例如,各企業分別預測需求、資訊不透明、訂購批量過大、前置時間較長、促銷或缺貨時超額下單,都可能加劇長鞭效應。其結果是庫存與缺貨同時增加,造成生產、採購及運輸調度失衡,並提高供應鏈成本。
**解題技巧:**辨認「需求資訊波動沿供應鏈向上游放大」即可區別長鞭效應與單一企業的庫存變動。改善方向包括共享終端需求與庫存資訊、縮短前置時間、協同預測與補貨,以及避免因促銷或短缺而扭曲訂單。
(二)第三方物流
**核心觀念:**第三方物流(Third-Party Logistics, 3PL)是指貨主企業將原由自身執行的部分或全部物流活動,委託給獨立的專業物流業者辦理。物流業者依契約提供服務,常見項目包括運輸、倉儲、配送、訂單處理、存貨管理、流通加工及物流資訊管理。
**解題方法:**作答時交代三項關係:貨主為委託方、專業物流業者為第三方服務提供者、雙方以契約約定服務內容與責任。其價值在於運用專業能力與物流網絡,協助貨主降低自建物流設施與人力的負擔,並使其能集中資源於核心業務。
解題技巧:「委外」是重要關鍵,但第三方物流不等於只找一家貨運公司承運;它可能整合多項物流功能。也要和第四方物流區分:第三方物流直接提供物流服務,第四方物流則偏重整合不同服務商與資源,負責整體供應鏈方案的規劃與協調。
(三)B 型路權
**核心觀念:**B 型路權是大眾運輸系統的部分隔離路權。運輸工具在一定路段或區域內,使用與一般地面交通分隔的專用空間;但路線仍可能與其他交通在平面交會,或在部分路段與道路交通交織,因此隔離程度未達全線完全獨立。
**解題方法:**以「隔離程度」和「與其他交通交會情形」判斷。A 型路權為完全獨立的專用路權,原則上不受其他地面交通干擾;B 型路權有部分隔離或專用設施,但仍存在平面交會或交織;
第 二 題25 分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近年積極推動智慧港口,並訂定五大行動方案,請詳述五大行動方案之目的與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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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臺灣港務公司推動智慧港口時,如何以數位科技處理港口的船舶航行、港區安全、設施管理、海氣象風險及港區交通等問題。作答時應列出五項行動方案,並分別說明其目的與主要功能。
港務公司以「作業安全、營運效率、服務品質、永續發展」為智慧港口發展核心,透過科技與資料整合,提升港口作業安全、管理效率及服務水準。本題屬政策與實務題,無須援引特定法條或公式。
解題方法
可按港口營運的空間與管理需求整理五項方案:
- 海側船舶航行安全:船舶操航智慧警示輔助系統。
- 港區安全監控:智慧監控管理系統。
- 港區設施與空間管理:3D智慧營運管理平台。
- 海氣象監測與預警:商港海氣象資訊系統。
- 陸側交通服務:港務168-港區路況即時資訊服務網。
依此架構逐項說明「要解決的問題」及「系統提供的功能」,即可完整回應題目。
五大行動方案之目的與主要功能
一、船舶操航智慧警示輔助系統
**目的:**協助船舶交通中心(VTS)掌握港區船舶動態與異常航行情形,降低碰撞及事故風險,維護船舶進出港安全與港口正常營運。
**主要功能:**提供船舶超速、偏航、走錨、船舶間碰撞、船舶與碼頭碰撞,以及船舶入侵等警示,並整合各類感應器資訊。船舶發生異常狀況時,系統以聲音及閃光通知VTS人員,使其能即時掌握情況並通知船方採取避碰措施。
二、智慧監控管理系統
**目的:**強化港區安全與關鍵基礎設施監控,讓監控中心迅速掌握各港現場狀況,提升突發事件的通報與應變效率。
**主要功能:**整合港區監視攝影機影像,提供集中監控;利用影像辨識偵測異常事件並自動告警;建置線上災害通報流程,迅速通知港區相關公民營單位,以利提早預警、即時處置。
三、3D智慧營運管理平台
第 三 題25 分
各縣市大眾捷運系統(含採用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型態)規劃報告書係由中央主管機關報請或核轉行政院核定,請詳細說明規劃報告書依法應包含之十二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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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大眾捷運法》第 12 條:大眾捷運系統規劃報告書的法定內容,以及採用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時須額外載明的內容。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條文列出的是十一項基本內容;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系統另須記載一項交通衝擊分析與道路交通管制配套計畫。因此,題目所問「十二個項目」,是將這項額外要求與十一項基本內容合併計算。至於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型態,並沒有這項額外記載要求。
解題方法
依《大眾捷運法》第 12 條逐項列舉,再將第二項的特別要求列為第十二項。作答時應兼顧「規劃報告書的核定程序」與「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的附加內容」,避免將《大眾捷運法》第 11 條的規劃考量因素,誤當成第 12 條所列的報告書項目。
十二項法定內容
- 規劃目的及規劃目標年:說明規劃緣由、政策目的,以及規劃所採用的目標年。
- 運量分析及預測:分析服務需求,並預測未來運量,供路線、設施及運能規劃參考。
- 工程標準及技術可行性:交代工程採用的標準,以及相關技術是否可行。
- 經濟效益及財務評估:評估計畫效益與財務條件,說明投資建設及營運的可行性。
- 路網及場、站規劃:說明路網配置,以及機廠、車站等設施的規劃。
- 興建優先次序:說明各路線或路段的建設先後安排。
- 財務計畫:交代建設經費、資金來源及財務安排;依同法第 5 條,建設所需經費及各級政府分擔比例,應納入財務計畫。
第 四 題25 分
何謂多元化計程車服務?經營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之業者,依法應提供哪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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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多元化計程車的法規定義,以及經營業者對乘客應提供的資訊、安全提醒、支付、評價與營運資料服務。法源為《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2 條及第 91 條;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依第 2 條,計程車客運業為因應特定消費型態所需,得經營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其定義是:以網際網路平台整合供需訊息,提供預約載客的計程車服務。
解題方法
先由第 2 條掌握服務的核心:透過網路平台配對乘客與車輛,並以預約載客。再依第 91 條整理業者應提供的服務項目,按乘車流程記憶:叫車前資訊、乘車時提醒、支付方式、乘車後評價,以及營運資料保存與主管機關查詢權限。
業者依法應提供的服務
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91 條,經營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的業者應提供:
- 消費者叫車時的相關資訊
- 車輛資訊:至少包括車輛廠牌、牌照號碼、出廠年份及車門數。
- 駕駛人資訊:至少顯示有效的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並提供消費者乘車評價。
- 路線及車資資訊:提供預估行駛路線及應付車資;若以計費表計收車資,則應提供預估車資。
- 變更車資的收費規定:消費者確認應付車資後,如因故須變更車資,應提供相關收費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