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警察升官等考試警正 消防人員 消防搶救實務(包括消防勤務、消防戰術、緊急救護、民力運用)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110 年 10 月份高雄市某複合建築物火災事件,造成多位民眾傷亡,而災害現場常需大量協勤人力,義勇消防人員有其重要性。
請依「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說明新進義勇消防人員應具備哪些資格,以及應配置使用哪些協勤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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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消防搶救實務」中之「民力運用」核心法規與現場安全維護,以民國 110 年高雄城中城複合建築物火災為背景,實質考核《消防法》授權訂定之子法《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之法規標準為審查基準:
- 新進義勇消防人員資格要件:依《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 6 條,涵蓋年齡、居住地/國籍、消極犯罪紀錄限制及體格健康標準。
- 協勤裝備配置:依《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 16 條及消防搶救安全規範,地方消防局應依各編組之任務性質與服勤需要,配置個人防護裝備(PPE)、基本識別服裝及團體救災通訊器材。
法規動態提醒:本題以民國 111 年考試當時法規為準;現行《消防法》雖於民國 112 年 6 月大幅修正公共安全與消防人員權益條款,但義消遴聘資格與協勤裝備之核心規範架構維持不變。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法規題結合實務情境題,切入點應採「依法列條、分類陳述」的方式解題:
- 第一部分(新進義消資格):依法規條文將積極資格(年齡、地域、健康)與消極資格(品德素行)逐款羅列,並註明外籍人士居留規定與特殊專長人員之放寬但書,展現作答的完整度。
- 第二部分(協勤裝備配置):切忌只寫出單一火災搶救裝備。複合用途建築物火災現場需要多元民力協勤,因此作答應依「編組任務特性」分類,明確區分「救災義消」、「救護義消」、「防火宣導義消」及「特種專業編組」之個人裝備,並輔以通訊與單位救災裝備,方能獲取高分。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個別選項,其評分核心子題拆解如下:
- 新進資格子題:評分重點在於法條要件的精準度。包含「年滿 18 歲」(民國 110 年底修正調降)、「居住/設籍條件與特種放寬」、「未受有期徒刑宣告確定(過失犯除外)」及「體檢合格」,漏列任一要件皆會被扣分。
- 協勤裝備子題:評分重點在於裝備體系化。應兼顧「個人防護安全(生命安全)」與「勤務執行需要(通訊、破壞、救護)」,若僅籠統書寫「消防衣鞋」,未分門別類針對救災、救護、宣導詳述,將無法取得滿分。
解題技巧
- 法規修正時點陷阱:民國 110 年 12 月 28 日修正之《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已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將新進年齡由「年滿二十歲」修正為「年滿十八歲」,並開放具居留許可之外籍人士參加,作答時切勿誤寫舊法規之「年滿二十歲」。
第 二 題25 分
內政部消防署為提升救護人員執行緊急救護勤務安全,透過改善救護車可辨識度,促使其他用路人及早警覺,優化行車安全。
請依「各級消防機關救護勤務安全指導原則」說明救護車外觀標識原則,以及如何設置警示設施及安全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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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命題核心在於「消防緊急救護行車安全與防禦性辨識機制」,主要測驗考生對於救護車被動防護(外觀能見度)與主動防護(聲光警示、行車安全配備)規範的掌握程度。
法源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內政部消防署頒布之「各級消防機關救護勤務安全指導原則」為準(現行相關規範與救護車車身巴騰堡格紋推動指引亦延續此架構),並兼涉《緊急醫療救護法》、《救護車裝備標準及管理辦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核心精神。救護勤務行車安全的核心在於「及早被用路人察覺(Conspicuity)」與「降低交岔路口碰撞及後艙人員甩出風險」。
解題方法
本題屬申論題(問答題),採「雙核心對稱論述法」切入,緊扣題目兩大子題作答:
- 外觀標識原則:依「色、紋、字、質」四個層次開展,重點說明底色規範、巴騰堡格紋(Battenburg markings)之引進目的與配置位置、前向鏡像字設計及反光材料標準。
- 警示設施及安全配備設置:區分為「聲光警示設施(主動預警)」與「車載安全配備(防禦防護)」,從車外聲光穿透度、視野死角輔助,一路推展至後艙人員固定與個人安全防護裝備。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型,無選項。評分重點與架構剖析如下:
- 子題一(外觀標識原則)占分約 50%:若僅寫「車漆白色、貼119」,得分偏低;必須點出「反向鏡像字」、「高辨識度反光材質(如微棱鏡型)」以及近年重點推動之「巴騰堡格紋/紅白或黃綠相間反光標識」之具體配置部位(車側、車尾)。
- 子題二(警示設施及安全配備)占分約 50%:需切分為「警示設施」(全方位LED排燈、多音頻電子警報器、爆閃燈)與「安全配備」(多鏡頭行車紀錄器、盲區視野輔助、後艙安全座椅與多點式安全帶、擔架鎖定機構、反光背心與防護頭盔),切忌偏題寫成醫療急救耗材(如 AED、抽吸器)。
解題技巧
- 記憶口訣:
- 外觀標識記**「底、紋、鏡、材」**(白底、巴騰堡格紋、鏡像反字、高反光耐候材)。
- 警示安全配備記**「光、聲、影、座、身」**(360度LED與爆閃燈、多音調警報、多鏡頭行車紀錄、安全帶與座椅固定、反光背心與安全帽)。
- 答題陷阱提醒:
- 題目問的是「警示設施及安全配備」,切勿洋洋灑灑默寫「救護車耗材與急救箱標準配備」,否則將失焦扣分。
- 答題時應帶出「設計目的」,例如「鏡像字便於前車照後鏡辨識」、「黃綠相間格紋提高晝夜間遠距離可視度」,展現專業縱深。
【答案】
依民國 111 年「各級消防機關救護勤務安全指導原則」及救護車辨識度強化相關指引,救護車外觀標識原則、警示設施與安全配備之設置規定如下:
一、救護車外觀標識原則
救護車外觀標識之設計核心在於「全天候高可辨識度(High Conspicuity)」,促使其他用路人於晝夜間均能及早警覺、採取禮讓避讓措施:
- 車身底色與基本識別:
- 車身主體底色應為白色。
- 車身兩側及後方應明確標示「所屬直轄市、縣(市)消防局名稱」、「執行分隊名稱」及「救護車編號」,字體大小應清晰可辨。
- 車頭反向鏡像標識:
第 三 題25 分
111 年 3 月桃園市某倉儲火災,歷經 21 天長時間火災搶救,彰顯相關火場安全管制十分重要。
請依「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規範之火災搶救作業要領,說明個人責任回報、建置緊急求救訊號(Mayday)及成立緊急救援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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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火場安全管制(Fireground Safety & Accountability)」之核心機制,法源依據為內政部消防署頒布之《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已修正精進安全幕僚與搶救作業規範,但解題仍以命題當年為準)。
火場安全管制體系旨在防止人員傷亡、掌握火場內部人員動態及提供受困人員即時救援,其三大關鍵支柱為:
- 個人責任回報(Personnel Accountability Report, PAR):動態清點與掌控人員位置、任務與安全狀態之機制。
- 緊急求救訊號(Mayday):救災人員在生命遭受立即威脅或受困時,標準化發布求救之無線電程序與內容。
- 成立緊急救援小組(Rapid Intervention Team, RIT):於火場外部專責待命、隨時準備入室搜救受困或失聯消防人員之編組。
解題方法
本題屬標準的「法規要點+實務作法」申論題,題幹以 111 年桃園倉儲大火(如幼獅美福倉儲、家樂福楊梅物流中心)之長時間搶救背景切入,重點在於測驗考生對《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第四點(火災搶救作業要領)中安全管制措施的熟稔度與作答架構能力。
解題架構採「三段式破題」,依序對應題目要求之三大子題:
- 個人責任回報(PAR):從「定義目的」、「發動時機」及「回報程序」展開。
- 建置緊急求救訊號(Mayday):從「呼叫時機」、「發報內容(如 LUNAR 原則)」及「指揮官/頻道應變措施」說明。
- 成立緊急救援小組(RIT):從「成立時機」、「人員編組」、「應備裝備」及「任務紀律(專責待命)」完整論述。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需逐一辨析。各子題之作答爭點與閱卷評分重點剖析如下:
- 子題一:個人責任回報(PAR)之爭點剖析
- 核心重點:不能僅答「點名」,必須精確點出「指揮官下達時機」(戰術由攻轉守、結構部分倒塌、閃燃/滾燃、定時回報如每 15 至 20 分鐘、火勢控制等)。
- 評分關鍵:帶隊官回報之要素包含「人員數量、所在位置、目前任務、安全狀況(氣瓶氣量)」。
- 子題二:建置緊急求救訊號(Mayday)之爭點剖析
- 核心重點:受困同仁之呼叫口訣(連續 3 次「Mayday」)以及無線電頻道的處置(頻道淨空、轉移常規作戰頻道)。
- 評分關鍵:回報內容是否條理化(實務上採用 LUNAR 原則:地點、單位、姓名、空氣存量與任務、所需資源)。
- 子題三:成立緊急救援小組(RIT)之爭點剖析
- 核心重點:不可將 RIT 與「一般人命搜救小組」混淆,RIT 是「專責搜救受困消防同仁」的後備救援部隊。
- 評分關鍵:必須強調「專責性(嚴禁挪作他用)」與「專用裝備(RIT 搜救包、共生面罩、熱顯像儀、破壞器材、照明及引導繩)」。
解題技巧
- 記憶口訣化:
- PAR 發動時機:記「變(戰術改變)、崩(結構坍塌)、災(閃燃/滾燃等重大突發事件)、時(定時回報,通常 15~20 分鐘)、控(火勢受控)。
- Mayday 呼叫內容:記 LUNAR(Location 地點、Unit 單位、Name 姓名、Air/Assignment 氣量與任務、Resources 需求)。
- 避免實務答題盲點:
- 務必寫出無線電通訊管制的連帶配套(如指揮官下達「緊急交通管制/Radio Silence」,淨空無線電頻道供求救者發話)。
- 務必強調 RIT 人員「絕不可兼任火場射水、排煙或搬運其他物資」,必須保留全部體力隨時應變。
【答案】
依《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第四點之火災搶救作業要領規範,針對「個人責任回報」、「建置緊急求救訊號(Mayday)」及「成立緊急救援小組」之作業要領說明如下:
一、個人責任回報(Personnel Accountability Report, PAR)
第 四 題25 分
111 年 9 月 26 日韓國大田商場(Outlet)火災事件,造成多位民眾傷亡,火災發生疑似為商場內部停車場充電樁與電動車所引發。國內在 109 年 7 月臺北市民權大橋下也曾發生儲能櫃火災。
有鑑於新能源(電力)系統發展迅速,相關案例突顯其火災搶救之危險性,請依「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搶救電動車與儲能系統安全指導原則」敘述安全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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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重點為內政部消防署《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中針對新興電力能源(電動車輛 EV 與電池儲能系統 BESS)火災搶救之安全作業規範。本題涉及法規與作業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內政部消防署頒布之《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及相關安全指導原則為準(現行實務已進一步整併精進為《消防機關搶救新興能源火災安全指導原則》,解題仍以命題當年指引為基準)。
搶救此類新興能源系統的核心危害觀念包括:
- 鋰電池熱失控(Thermal Runaway):電池內部短路或受熱引發連鎖放熱反應,反應過程自帶氧氣,易持續高溫復燃,傳統窒息法無效,必須以「大量水持續冷卻」阻斷反應。
- 高壓感電危害:電動車與儲能系統直流電壓通常高達數百伏特(DC 400V~800V 以上),超過安全電壓(DC 60V),碰觸受損高壓線路具致命危險。
- 毒性與可燃氣體爆炸(Deflagration):熱失控伴隨大量可燃性氣體(、一氧化碳、)與劇毒/腐蝕性氣體(氟化氫 、磷醯氟等),局限空間(如地下室、儲能櫃)易引發回燃或蒸氣雲爆炸。
- 剩餘電量(Stranded Energy)之復燃:受損電池組殘留未釋放電能,火勢撲滅後數小時至數日內仍具高度自燃與復燃風險。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消防戰術實務申論題,作答時切忌僅空泛描述一般火場處置,應依據指導原則架構,以「災害特徵與危害辨識」為起點,系統化切入兩大標的之安全注意事項:
- 電動車(EV)搶救安全架構:依「辨識車種 現場固定 電氣斷電 個人防護與冷卻滅火 殘火監控與拖吊移置」時序流程展開。
- 儲能系統(BESS)搶救安全架構:依「情資蒐集(單線圖/技術人員) 區域管制 斷電確認 抑燃/防爆(切勿貿然開門) 周鄰冷卻防護 殘火與交接」層次化開展。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警正升官等考試之「申論題(問答題)」,無選擇題選項。
申論作答評分剖析:
- 常見失分盲點:混淆一般車輛/建物火災搶救戰術,誤寫為「使用乾粉滅火器或泡沫窒息撲滅」或未強調「高壓橘色線路不可剪斷」與「密閉儲能櫃切勿貿然開門防爆燃」。
- 拿分關鍵:完整列出個人防護裝備等級(SCBA)、熱顯像儀(TIC)監控、安全距離、大量射水冷卻、防範復燃等專門作業程序,並分項條列,層次分明。
解題技巧
- 電動車搶救五字口訣——「辨、固、斷、冷、監」:
- 辨:辨識電動車(EV/PHEV 標誌、無排氣管、橘色高壓線)。
- 固:固定車輪輪檔(Chocks)、拉緊手煞車、排入 P 檔。
- 斷:關閉電門、晶片鑰匙移離 5~10 公尺、切斷 12V 輔助電瓶負極、拔除/切斷緊急救援迴路(First Responder Loop)。
- 冷:大量水持續針對底盤電池組冷卻(至少數千加侖)。
- 監:熱顯像儀全程監控溫度,善後持續觀察 24 小時以上防復燃。
- 儲能系統搶救防爆核心:
- 記住「防爆燃(Deflagration)第一」:若內部氣體滅火系統動作或儲能櫃已起火但櫃門緊閉,嚴禁盲目開門射水,避免新鮮空氣流入引發劇烈爆燃。
- 外部防護為優先:採取「射水防護鄰近櫃體」,內部滅火委由專責技師與自動系統,待確認斷電與抑燃後再逐步處理。
- 安全防護三大忌諱:
- 嚴禁切割、破壞橘色高壓電纜。
- 嚴禁直接穿刺高壓電池包(除非使用專用認證底盤滅火穿刺系統)。
- 嚴禁未著 SCBA 進入下風處或局限空間(防 HF 劇毒腐蝕)。
【答案】
依內政部消防署「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搶救電動車與儲能系統安全指導原則」,相關火災搶救安全注意事項分述如下:
一、搶救電動車(EV)安全注意事項
(一) 車種辨識與情資掌握
- 辨識高壓電動車輛:觀察車身銘牌(如 EV、BEV、PHEV、Hybrid)、儀表板、無排氣管結構或底盤橘色高壓電纜,確認為新能源車輛。
- 查詢救援手冊(ERG):利用車輛品牌、型號查詢專屬緊急應變指南(Emergency Response Guide, ERG),掌握高壓電池模組位置、手動斷電開關及緊急切斷迴路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