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國軍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三等 社會行政 社會研究法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假設「讀書時間、要廢時間、零用金數額、健康程度、性別」是「大學生研究法成績」的影響因素。請說明表 1 至表 3 的分析結果(最多說明 5 項統計量(statistics),每項說明 5 分,合計 25 分)。
表 1:大學生研究法成績的影響因素
分析方法為「複(多元)線性迴歸(Multiple linear regression)」。
依變數:DV(研究法成績)。
自變數:(讀書時數)、(要廢時數)、(生活支出)、(健康程度)、(性別)。
表 1 至表 3 是透過統計軟體(SPSS 21)計算而得,但研究假設及變項皆是虛構的。
| 模式 | B 之估計值 | 標準誤差 | Beta 分配 | 顯著性 | 容忍 | VIF | |
|---|---|---|---|---|---|---|---|
| 1(常數) | 20.927 | .196 | — | 106.821 | .000 | — | — |
| .002 | .000 | .753 | 38.934 | .000 | .962 | 1.039 | |
| -.027 | .003 | -.164 | -8.446 | .000 | .960 | 1.042 | |
| .000 | .006 | .001 | .045 | .964 | .997 | 1.003 | |
| -.045 | .030 | -.029 | -1.533 | .126 | .999 | 1.001 | |
| .034 | .049 | .013 | .696 | .487 | .999 | 1.001 |
表 2:模式摘要
| 模式 | 調過後的 | 估計的標準誤 | Durbin–Watson 檢定 | ||
|---|---|---|---|---|---|
| 1 | .801 | .642 | .640 | .77156 | 2.016 |
.預測變數:(常數)、、、、、。
.依變數:DV。
表 3:Pearson 相關
| DV | ||||||
|---|---|---|---|---|---|---|
| DV | 1.000 | .784 | -.310 | .011 | -.021 | .018 |
| .784 | 1.000 | -.193 | .004 | .013 | .004 | |
| -.310 | -.193 | 1.000 | -.046 | .016 | -.011 | |
| .011 | .004 | -.046 | 1.000 | .014 | .024 | |
| -.021 | .013 | .016 | .014 | 1.000 | .020 | |
| .018 | .004 | -.011 | .024 | .02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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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多元線性迴歸、係數顯著性、模型解釋力、共線性診斷、自我相關診斷,以及 Pearson 零階相關的解讀。迴歸模型可寫為:
其中, 是未標準化迴歸係數,表示控制其他自變數後,自變數增加一單位時,依變數預測值的平均變化量;Beta 是標準化迴歸係數,可用來比較不同自變數的相對影響力。顯著性欄呈現係數檢定的 值; 表示模型解釋的依變數變異比例。
解題方法與分析結果
一、模型解釋力:、 與調整後
表 2 顯示 ,代表模型預測值與實際研究法成績之間的整體相關程度為 .801。,表示五個自變數共同解釋研究法成績約 的變異;調整後 ,考量自變數數目後,模型解釋比例約為 。估計的標準誤為 .77156,代表模型預測誤差的標準差約為 .772 個依變數單位。
二、迴歸係數與顯著性檢定
在控制其他變項後, 的 、、顯著性為 .000,呈顯著正向關係; 的 、、顯著性為 .000,呈顯著負向關係。換言之,讀書時數增加時,研究法成績預測值上升;要廢時數增加時,研究法成績預測值下降。
、、 的顯著性分別為 .964、.126、.487,均未達一般 .05 顯著水準,因此本模型沒有足夠證據認定它們在控制其他變項後,對成績有顯著的線性影響。表中的 .000 應解讀為 ,不是機率等於零; 的 則是表格四捨五入後的顯示值。
三、標準化係數與相對影響力
第 二 題25 分
個案研究(Case Study)是一種常見的研究類型,在評估性研究(Evaluation Research)中亦常採用此研究型態來做新議題的探索與分析。請問在那些研究條件下較適宜採取個案研究?相反的,不適用此研究類型的情況又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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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個案研究是以一個或少數「個案」為分析單位,在其實際脈絡中蒐集多種資料,深入理解個案的特性、歷程、成因及其與環境的互動。個案可以是個人、家庭、組織、方案、社區、事件或政策執行過程。研究者常整合訪談、觀察、文件、檔案與統計資料,以不同資料來源相互印證。
個案研究的重點在於深入理解特定情境與複雜過程,而不是從大量樣本推估母群體比例。它也不等於只研究單一個人;多個個案仍可構成比較性個案研究。
解題方法
本題可從「研究問題、研究目的、研究情境、資料條件、推論需求」五個面向判斷是否適合採用個案研究:
- 研究問題是否著重「如何」發生、「為何」發生,或某一方案、事件如何運作?
- 研究目的是否在於探索新議題、描述脈絡、理解機制或形成假設?
- 研究現象是否與其所處情境密切交織,難以從環境中切割?
- 研究者能否取得足夠且多元的個案資料,進行深入分析?
- 研究結論是否以情境化理解、分析性概化為主,而非要求統計代表性或精確估計普遍因果效果?
符合前述特徵時,個案研究通常較有優勢;若研究要求廣泛代表性、精確估計平均效果,或必須控制變項以驗證因果關係,則應優先考慮其他研究設計。
適宜採取個案研究的條件
- 議題新穎或探索性高:相關知識有限、概念尚未成熟,研究者需要先掌握問題樣貌、辨認重要因素,並形成後續假設或研究問題。
- 研究問題著重「如何」或「為何」:例如探討某項社會福利方案如何在地方執行、為何特定服務流程能促成個案改變。
- 研究現象與情境難以分離:現象受到制度、組織文化、社區條件或參與者互動影響,必須放在實際脈絡中理解。
- 研究對象具有特殊性或啟發性:個案在政策執行、服務創新、制度轉型或特殊事件上具代表性、關鍵性、極端性或獨特性,值得深入分析。
- 希望了解過程、機制與多方觀點:例如方案如何推動、參與者如何回應、執行過程中發生哪些改變;且研究者可接觸相關人員、文件或現場資料。
- 評估研究需要理解「方案如何運作」:當評估不只問方案有沒有成效,還需釐清執行脈絡、服務如何到達對象、不同利害關係人如何看待方案,個案研究可補足量化成效數據的脈絡資訊。
- 重視厚實描述及整合證據:可蒐集訪談、觀察、紀錄與文件等多種資料,彼此比對以提升分析的可信度。
第 三 題25 分
便利抽樣(Convenience [volunteer] sampling)、滾雪球抽樣(Snowball [chain] sampling)、立意抽樣(Purposive sampling)等三類是常見的非機率抽樣方法。請說明(定義)這三類方法,以及各個方法的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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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三種非機率抽樣的定義、選取樣本的方式,以及各自的優缺點。非機率抽樣不以隨機程序抽取樣本,個體被選中的機率通常無法計算,因此不宜直接用來推估母群體的抽樣誤差。
三者的主要差異在於樣本如何進入研究:
- 便利抽樣:研究者接觸誰方便,就選取誰。
- 滾雪球抽樣:先找到少數合適受訪者,再由受訪者介紹其他受訪者。
- 立意抽樣:研究者依研究目的與判準,挑選資訊豐富或符合特定條件的個案。
解題方法
可從「誰決定樣本如何被選入」切入:便利抽樣取決於可接近性;滾雪球抽樣取決於受訪者轉介與人際網絡;立意抽樣則取決於研究者設定的選取標準。作答時逐一說明抽樣程序,再分別指出效率或資訊上的優點,以及代表性、偏誤或推論上的限制。
三種抽樣方法及優缺點
一、便利抽樣(Convenience sampling)
**定義:**研究者依照接觸的便利程度選取樣本,例如在校園、車站或機構中,訪問當下容易接觸且願意參與的人。重點是樣本容易取得,而非以隨機方式代表母群體。
優點:
- 執行快速、成本低,適合時間與經費有限的研究。
- 招募程序簡單,適合前測、探索性研究或測試問卷與研究流程。
- 不必先建立完整抽樣名冊,適用於初步蒐集資料。
缺點:
- 樣本容易集中於研究者活動範圍內、容易接觸或較願意參與的人,代表性有限。
- 樣本選入受便利程度影響,可能產生選擇偏誤與自我選擇偏誤。
- 抽樣機率不明,難以估計抽樣誤差,也不宜將結果直接推論至整個母群體。
二、滾雪球抽樣(Snowball sampling)
**定義:**研究者先透過少數符合條件的個案取得初始樣本,再請這些受訪者介紹或轉介其他符合條件者;新加入的受訪者也可繼續介紹人選,使樣本沿著人際網絡逐步擴展。
優點:
第 四 題25 分
焦點團體是質性研究常用的資料蒐集方法,請說明宜採用此方法的理由,及避免採用此方法的理由(請各列舉 4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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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焦點團體是由主持人引導一群具有相關經驗或共同特徵的參與者,針對特定主題進行團體討論,研究者再蒐集、分析參與者的意見、經驗及彼此互動所產生的資料。它的價值不只在於取得個別意見,也在於觀察團體互動如何引出、補充或改變參與者的看法。
本題要求說明何時適合採用焦點團體,以及哪些情況下應避免採用。作答時可從「研究目的與資料特性」切入:研究需要多元觀點、互動討論或探索性資料時,焦點團體較有優勢;研究需要個別隱私、精確測量或避免群體影響時,則不宜採用。
解題方法
先判斷研究問題是否需要參與者彼此交換經驗、回應不同觀點,或協助研究者探索議題、形成後續問卷與假設;符合這些目的時,可列為採用理由。接著檢視焦點團體的限制,包括同儕壓力、少數人主導、隱私不足及資料不易推論至母群體;若這些限制會妨礙研究目的或危及參與者權益,便應避免採用。
宜採用焦點團體的理由
-
適合探索尚不清楚的議題:當研究者對問題缺乏充分理解,或議題尚未形成明確假設時,團體討論可協助發現重要概念、經驗與觀點,作為後續研究的基礎。
-
能蒐集多元觀點並促進意見交流:參與者彼此回應、補充或提出不同看法,能呈現個人訪談較難取得的觀點差異與共通經驗。
-
能觀察團體互動及意見形成過程:研究者可了解參與者如何表達立場、回應他人,以及哪些經驗或理由影響意見形成;互動本身也是重要研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