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國軍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上校轉任 社會行政(轉任退輔會) 社會行政及社會工作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若你是一位社區工作者,想提供社區內東南亞新移民配偶服務,請問透過 Jack Rothman 的社區組織模式(社會計畫 social planning、地方發展 locality development、社會行動 social action),可有怎樣不同的作法?請說明並舉例三個社區組織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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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核心在於評量考生對美國學者 Jack Rothman 於 1968 年提出(並於 1995、2001 年持續修訂)之**「社區組織/社區實務三大模式」**的理解深度,以及能否將抽象理論靈活應用於特定弱勢族群(本題為「東南亞新住民配偶」)的實務情境。
三大模式之核心定義如下:
- 地方發展模式(Locality Development, Mode A):強調「過程導向(process-oriented)」,主張社區變革應透過廣泛的居民參與、民主自決、由下而上的集體行動與草根互助,以促進社區整合與能力建立(community capacity building)。
- 社會計畫模式(Social Planning, Mode B):強調「任務導向(task-oriented)」,主張由技術專家或專業行政人員透過科學調查、資料分析與理性決策程序,設計出具效率與效能的方案,由上而下地解決具體的社會問題。
- 社會行動模式(Social Action, Mode C):著眼於「結構與權力再分配」,假設社區內部存在利益衝突與不平等的資源分配;主張透過基層弱勢群體的覺醒與充權(empowerment),採取倡導、集結甚至對抗性策略,向既得利益者或體制施壓,以爭取權益並消除制度性壓迫。
解題方法
申論題應採取**「破題論理 逐項對比闡析與舉例 實務整合反思」**的三段式架構:
- 破題:界定 Rothman 三大模式的劃分標準(目標取向、工作者角色、變革策略、社區假設)。
- 本論:依序針對「地方發展」、「社會計畫」、「社會行動」三個模式進行嚴密論述。每一模式皆需包含兩大支柱:
- 作法說明:闡述工作目標、變革手段及工作者角色(如賦能者、專家、倡導者)。
- 實務舉例:扣緊「東南亞新住民配偶」之具體生活情境(如母國文化認同、語言與生活適應、法令權益爭取等),提出具可行性與代表性的社區介入方案。
- 結語:點出社區工作實務上並非單一模式割裂使用,而是強調視情境混合運用(mixing and phasing),展現專業廣度。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並無選擇題選項。以下針對題目指定評析的三個社區組織模式,逐一進行理論構面分析與實務作法對比:
- 地方發展模式(Locality Development)之分析:
- 理論焦點:著重社區凝聚力、鄰里接納與自主培力。
- 工作者角色:賦能者(enabler)、催化者(catalyst)、協調者(coordinator)。
- 作法重點:引導新住民配偶與本地居民平權對話,打破刻板印象,由下而上建立在地支持網絡,避免外力過度介入主導。
- 實務作法與實例:成立「社區多元文化廚房與互助志工隊」,由新住民配偶擔任主講人與講師,教導鄰里居民東南亞烹飪與語言,並在此過程中組織母職支持團體,讓新住民自主討論生活適應課題、發展自決與草根互助能力。
- 社會計畫模式(Social Planning)之分析:
- 理論焦點:著重解決新住民在語言、育兒、就業與福利資源等實質生活問題,重視專業評估與行政效率。
- 工作者角色:專家(expert)、資料分析者(data analyst)、方案規劃者(planner)、資源連結者。
- 作法重點:透過問卷、訪談等科學方法蒐集需求數據,設計標準化輔導方案,向政府爭取補助款並執行方案評鑑。
- 實務作法與實例:社區工作者執行「新住民生活狀況與托育需求調查」,根據統計分析結果,撰寫計畫爭取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開辦「階梯式中文識字與親職教育班」、「通譯人才培訓方案」,並建立單一窗口轉介就業服務站。
- 社會行動模式(Social Action)之分析:
- 理論焦點:著重對抗結構性歧視與制度不公,重塑權力結構。
- 工作者角色:倡導者(advocate)、鼓動者(agitator)、組織者(organizer)。
- 作法重點:組織具有同質困境之新住民,發掘制度壓迫(如國籍取得門檻、工作限制、居留權遭家庭綁架等),透過集體行動向決策者與公眾施壓。
- 實務作法與實例:組織「新住民權益自救促進會」,針對當年法規對外籍配偶歸化國籍需附「財產證明」或遭受家暴後居留權不保等不平等制度,串聯民意代表召開公聽會、發起連署並走上街頭向主管機關陳情,要求修訂相關法規保障基本人權。
第 二 題25 分
若你是一家老人安養機構的社工員,請問根據「活躍老化」(active aging)的概念,針對機構住民可設計哪些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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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 活躍老化(Active Aging)的定義與內涵: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 2002)於第二屆世界高齡化大會提出之定義,活躍老化係指「促進健康、參與及安全的機會最適化,以提高老年生活品質的過程」。其核心超越過往「健康老化」僅偏重疾病預防之視角,強調長者在生命歷程中擁有自主權(autonomy)、獨立性(independence)與社會價值實現。
- 活躍老化的三大支柱:
- 健康(Health):包含生理機能維持、延緩失能失智、心理調適與良好生活型態之建立。
- 參與(Participation):依個人能力與興趣,持續參與社會、經濟、文化、精神與公民事務,維護社會連結。
- 安全(Security):提供友善無礙之支持性環境、經濟保障、權益維護及身心尊嚴之保護。
- 機構特性之脈絡(老人福利法):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老人福利法》及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為準,安養機構主要服務對象為「日常生活能自理之長者」。社工員的角色並非將長者視為被動接受照顧的「客體」,而是透過「增能(Empowerment)」途徑,提供多元舞台以活化其潛能與主體性。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理論結合實務情境」之申論題,作答策略須把握「理論骨架+實務血肉」:
- 理論架構引導:以 WHO 活躍老化「健康、參與、安全」三大支柱為作答核心綱領,展現紮實的社會工作與老人福利學理底子。
- 切合機構情境:活動設計必須扣合「安養機構」住民具自理能力、生活較獨立之特質,避免規劃成養護或長期照護機構之全失能照護方案。
- 方案具體可行:每個面向均需提出具備可操作性、專業意涵且符合現代機構創新的具體活動名稱與操作內涵。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實務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之對錯辨析。考生在擬答時,應以結構化的小標題對應各項實務方案,取代零散片段的敘述。
解題技巧
- 破除平庸陷阱:避免只寫「下棋、唱歌、散步、量血壓」等流水帳。應使用社工專業詞彙包裝方案(如:代間共融、生命回顧、住民自治、生活賦能),拉開與一般考生的分數差距。
- 嚴格扣合「安養」層級:安養長者具自理能力,最大的心理危機往往是「無聊感、無用感與去個人化」。因此活動重點應放在「參與感」與「自我實現」,而非僅止於生活照顧。
- 安全支柱不可遺漏:多數考生只記得「健康」與「參與」,忽略「安全」支柱亦屬活躍老化的重要範疇(如權益宣導、防跌與環境友善、預立醫療意願),能完整呈現三大支柱者始能獲得高分。
【答案】
擬答內容
一、前言 世界衛生組織(WHO, 2002)提出的「活躍老化(Active Aging)」概念,主張透過「健康(Health)」、「參與(Participation)」與「安全(Security)」三大面向的機會最適化,提升長者晚年生活品質。
第 三 題25 分
居家服務成本低於機構安置且有助於在地老化,若你服務於老人福利的政府主管單位,請問你會如何建構服務輸送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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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在「社會行政與社會工作」範疇中,運用「政府主管機關」之宏觀行政思維,建構高齡者「社區照顧(Community Care)」與「服務輸送體系(Service Delivery System)」之政策規劃與執行能力。涉及的核心概念與法源如下:
- 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與去機構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長者在熟悉的家庭與社區生活,保有自主性與社會連結;相較於二十四小時機構住宿安置,居家與社區式照顧能有效壓低政府公帑與家庭的固定照護成本。
- 服務輸送體系核心要素(Gilbert & Terrell 社會福利架構):福利輸送體系必須兼具「可近性(Accessibility)」、「整合性(Integration)」、「連續性(Continuity)」與「問責性(Accountability)」。
- 法源與政策架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 《老人福利法》第 16 條至第 19 條:主管機關應推動各項居家式、社區式服務及身心失能老人之照護經費補助。
- 《長期照顧服務法》(民國 104 年制定、106 年 6 月正式施行)第 8 條至第 12 條:確立以主管機關照管中心統一評估、核定等級,並整合居家式、社區式與機構住宿式服務。
- 國家政策方針:行政院核定推動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0(長照 2.0)」(106 年至 115 年),建構「社區整合型服務體系(ABC 級架構)」。
- (法規補充說明:現行法後續就照顧服務給付標準與機構評鑑辦法有部分作業細節微調,但本題論述以民國 107 年制度架構為準。)
解題方法
- 角色定位轉換:題目明確設定「若你服務於老人福利的政府主管單位」,切忌寫成基層第一線社工或居家督導員的「個案工作流程」(如單純家訪、處遇、開案)。必須站在「公共行政與政策制定者」高度,從「法規研訂、網絡布建、資源整合、公私協力、品質監管、財源配置」之巨觀(Macro)系統切入。
- 結構化解題路徑:
- 連結題目「成本效益」與「在地老化」的前提,申明輸送體系設計的核心目標。
- 依據公共行政之「規劃-組織-執行-評估」邏輯,從「需求評估單一窗口」、「多元供給與公私協力」、「人力資源培力」、「資訊與科技整合」、「品質管制與退場機制」等層面完整開展。
- 融入退除役官兵轉任視角,強調榮家日照外溢、社區資源連結與軍民共享之實務整合亮點。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固定選項。在政策決策與方案選擇層面上,主管機關面臨三種「照顧體系供給模式」之權衡取捨,逐一分析如下:
- 純機構收容安置模式(不採納作為主體):
- 特性:將失能長者集中安置於安養護機構。
- 缺點:硬體興建與營運成本極高,易產生機構化症候群(依賴性、自主性喪失),割裂長者與原社區之社會網絡,違背「在地老化」初衷,僅適合作為重度失能且無家庭支持者的最後防線。
- 純公營直接輸送模式(不符效益):
- 特性:由政府機關直接聘用所有居家服務員、自辦車隊與餐飲配送。
- 缺點:公部門組織編制僵化、人事成本過高、缺乏市場彈性與競爭,難以因應人口急遽老化所衍生的大規模多元需求。
- 公私協力與社區整合型服務輸送模式(最佳定案選擇):
- 特性:政府扮演「領航者(Steering)」,掌理需求評估、資源配置、法規制定與品質監督;民間組織(NPO、社福基金會、長照合作社)扮演「操槳者(Rowing)」,負責第一線專業服務供給。
- 優勢:結合長照 2.0 之社區整合網絡(ABC 級架構),達到可近、可負擔、多元整合與持續性的居家照顧目標,兼顧財政可持續性與在地老化價值。
解題技巧
- 審題關鍵字圈選:標記「居家服務成本低」、「在地老化」、「主管單位」、「建構服務輸送體系」。答題時每段小標都要緊扣這四大軸線。
- 避開答題陷阱:
- 陷阱一:淪為口號堆疊。僅列出「加強長照、多辦活動」,缺乏體系架構。必須具體寫出機制名稱(如照管中心、照顧管理專員、個案管理師、給付支付基準、評鑑退場機制)。
- 陷阱二:忽略非正式資源。
第 四 題25 分
由於社工被案主暴力傷害的多起事件發生,使社工由傳統被視為是溫馨關懷的照護專業(caring profession)轉變成危險專業(dangerous profession),請問有哪些政府措施有助於提升社工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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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考點為**「社會工作專業風險管理」與「社工執業安全保障政策」**。 在社會福利實務中,保護性業務(兒少保護、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心理衛生社工及脆弱家庭服務之案主群體往往伴隨高衝突性、反社會性格、精神障礙或物質濫用問題,使社工由傳統單純提供資源的「照護專業(caring profession)」轉變為暴露於暴力風險下的「危險專業(dangerous profession)」。
本題涉及之核心法規與政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 《社工人員執業安全維護實施要點》(衛生福利部於民國 104 年訂定發布):確立各公私立社福機構應建置之硬體安全、人身防護、作業標準與事後支持體系。
- 行政院核定之「社工人員執業安全強化措施方案」:涵蓋警政跨網絡合作、危險加給、公務手機與求救設備配置等具體政府作為。
- 《社會工作師法》:強調保障社會工作人員之工作權益與執業尊嚴。
法規現況提醒:現行制度已納入行政院「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持續充實人身安全補助,衛福部亦於後續修訂《社工人員執業安全維護實施要點》並研擬修正《社會工作師法》增訂妨害社工執行業務之加重處罰條款,惟本題作答基礎仍以民國 107 年政策框架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政策措施型申論題,若僅零散列舉防身配備易淪為片段破碎的回答,無法拿取高分。應採取**「三級預防體系」結合「管理機制維度」**切入,建構「預防、應變、後續支持」的完整防護網:
- 法制與制度保障層面(事前預防):明定執業安全標準、風險評估機制與勞動條件待遇(如危險加給)。
- 硬體設備與出勤環境層面(現場防護):機構門禁會談空間設計與外勤防身裝備。
- 跨網絡協同機制層面(事中應變):建置高風險警政陪同家訪與緊急通報機制。
- 事後身心支持與司法救濟層面(事後復原):訴訟法律補助、心理創傷復原與職災保障。
選項分析(申論題重點面向剖析)
本題為申論題型,閱卷評分重點在於能否精準提出具可行性且已落實的公部門措施。以下針對作答時必須涵蓋的四大政府措施面向進行逐項剖析:
- 法制作業與標準作業程序(SOP)建立:
- 政府訂定《社工人員執業安全維護實施要點》,將安全保障明文化,要求機構建立「高風險案件分級評估機制」與「雙人出勤原則」,避免單一社工單獨涉險。
- 設施環境改善與人身安全配備提供:
- 機構內部:建置安全會談室(配置對外雙向出入口、求救警鈴、防暴隔板與監視系統)。
- 外勤作業:補助或配發外勤公務手機、GPS 定位裝置、個人警報器或防狼噴霧,消除外訪孤立無援之風險。
- 警政司法網絡支援機制:
- 跨部會建立高風險案件警政陪同訪視機制,將高暴力傾向案家列為治安關注點,並與轄區派出所建立快速通報與警民連線網絡。
- 權益救濟、司法協助與身心支持:
- 政府編列因公涉訟法律扶助預算,協助面對濫訴或威脅之社工;推動員工協助方案(EAP)提供創傷後心理諮商,並依危險程度核發危險職務加給(高風險工作津貼)。
解題技巧
- 破題關鍵詞對比:前言應簡述「照護專業」轉為「危險專業」之成因(如保護性業務的強制介入特性與司法對立角色),彰顯公權力介入保護社工之正當性。
- 記憶口訣:「法、備、勤、警、助」
- 法:法規指引(安全維護實施要點)。
- 備:安全裝備(門禁、會談室、隨身防暴設備)。
- 勤:出勤規範(風險分級、雙人訪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