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關務特考三等 財稅行政 財政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在實施複式貨物稅率制度的經濟社會,最適貨物稅的課徵是否能達到租稅中立(neutrality of taxation)的目的?(15分)
又最適租稅理論的主張能否達成水平公平(horizontal equity)?是否能加以調整以實現水平公平?(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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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最適貨物稅、租稅中立與水平公平之間的關係。複式貨物稅率表示不同商品課徵不同稅率;最適租稅則是在籌措政府收入的前提下,選擇能使社會福利損失最小的稅制。
- 租稅中立:租稅不改變人民原有的消費、儲蓄或生產選擇,也就是不扭曲相對價格與資源配置。
- 最適貨物稅:考量商品需求的價格彈性與政府收入需求,調整各商品稅率,以降低超額負擔。其典型原則是「反彈性法則」:需求價格彈性較低的商品,宜課較高稅率。
- 水平公平:經濟能力相同的人,應負擔相同的租稅。最適租稅理論通常以效率或社會福利極大化為目標,未必能使經濟能力相同者承擔相同稅負。
本題不涉及特定法條;無須援引法規。
解題方法
分成兩部分回答:
- 判斷最適貨物稅是否能在複式稅率下達成租稅中立。
- 判斷最適租稅理論是否自然符合水平公平,再說明如何調整稅制以納入水平公平。
關鍵在於區分「降低租稅扭曲」與「完全不扭曲選擇」:最適稅制追求的是在收入限制下減少效率損失,不代表所有商品稅率相同,也不代表所有相對價格都維持不變。
一、最適貨物稅與租稅中立
最適貨物稅無法達到完全的租稅中立。
在複式貨物稅制度下,政府對不同商品課徵不同稅率,會改變稅後相對價格,使消費者調整商品組合。依反彈性法則,需求價格彈性較低的商品通常課較高稅率;因此,最適貨物稅本身即可能造成相對價格變動與消費替代,無法符合「完全不改變消費選擇」的嚴格中立定義。
不過,最適貨物稅的目的不是讓所有商品免於價格扭曲,而是在政府必須取得一定收入時,以較小的超額負擔取得收入。換言之,它追求的是受限條件下的效率改善,而非無扭曲的完全中立。
若政府只採取對所有商品按相同比例課徵的單一稅率,且商品間沒有免稅、差別待遇或其他特殊安排,稅制可能較不改變商品間的相對價格;
第 二 題25 分
試問如何藉由民間及公共政策的方式以解決負外部性(例如環境污染)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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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負外部性及其矯正方式。負外部性是指某項生產或消費活動,使未參與交易的第三人承受未獲補償的成本。例如工廠排放污染,污染成本由附近居民承受,未完全反映在工廠的生產成本或產品價格中。
以污染為例,污染者的私人成本為邊際私人成本();將第三人所受損害納入後,形成邊際社會成本():
其中 為邊際外部成本。由於 ,自由市場依私人誘因決定的產量通常高於社會最適產量,造成資源配置無效率。矯正目標是使污染者面對外部成本,或透過協商、制度安排降低外部損害。
解題方法:分民間與公共政策說明
題目要求分別說明民間及公共政策的解決方式。作答時先交代市場失靈及矯正目標,再分兩類列出工具,並簡述各工具如何降低負外部性或使私人決策反映社會成本。
一、民間解決方式
- 協商與科斯定理
若財產權明確、交易成本很低,受害者與污染者可以透過協商,決定污染量及補償方式。只要權利界定清楚,協商可使資源流向價值較高的用途,達到有效率的結果。
例如,若工廠有排污權,居民可付費要求工廠減少排污;若居民享有清潔環境的權利,工廠則可與居民協商補償,取得一定排污許可。效率結果不因權利最初分配給哪一方而改變,但所得分配會因權利歸屬不同而不同。
這種方式的限制是污染受害者人數眾多、交易成本高、資訊不完全或權利難以界定時,協商不易達成。
- 合併或垂直整合
若污染者與受害者由同一企業或組織控制,外部成本可被內部化。例如上游工廠與下游漁業企業合併後,決策者會把污染對漁業造成的損失納入整體利潤考量。
- 社會規範與民間組織
社會規範、消費者選擇、企業自律、公益團體監督等,能促使污染者承擔聲譽成本或市場成本,進而減少污染。這些方式可補充正式政策,但效果取決於資訊透明、社會監督及利害關係人的參與。
二、公共政策方式
- 庇古稅(污染稅)
第 三 題25 分
試由各種不同觀點比較解釋財產稅的歸宿,各種觀點對於財產稅的最終負擔者、地區資本配置效率、地區住宅存量的變化等主張是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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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財產稅歸宿的不同理論,並比較各理論對三項結果的判斷:最終負擔者、地區間資本配置效率,以及課稅地區的住宅存量。
財產稅是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課徵的稅。分析歸宿時,須先辨別課稅標的是土地還是房屋建物等改良物,並說明資本能否在地區間流動、課稅是局部或普遍施行。常見觀點如下:
- 傳統觀點(traditional view):把財產稅視為對住宅資本或建物課徵的地方消費稅,著重單一地區的市場效果。
- 新觀點(new view):把財產稅視為對資本報酬課徵的資本稅,著重整體經濟的資本市場。
- 受益觀點(benefit view):把財產稅視為地方公共服務的價格,納稅人繳稅以取得地方服務。
- 資本化觀點(capitalization view):分析地方稅與公共服務如何反映在土地或房屋價格,尤其著重既有財產價值的變動。
解題方法
先確定不同理論採用的市場範圍與資本流動假設,再分別回答「誰負擔」、「資本是否重新配置」、「住宅供給是否改變」。不可把「房屋稅導致的建物供給反應」與「土地價格資本化」視為同一件事:土地供給固定,建物與住宅服務則可調整。
| 觀點 | 最終負擔者 | 地區資本配置效率 | 課稅地區住宅存量 |
|---|---|---|---|
| 傳統觀點 | 住宅使用者或租屋者,通常透過較高租金負擔;短期也可能由原屋主承擔部分稅負 | 地方稅率差異使資本流向低稅地區,產生配置扭曲 | 建物稅提高住宅供給成本,住宅存量減少 |
| 新觀點 | 整體經濟中由資本所有者承擔較多負擔 | 在全國普遍、近似一致課徵的假設下,不造成地區間資本配置扭曲 | 不主張因地方間資本流動而使某一地區住宅存量減少;但若各地稅率不同,不能直接推論完全沒有地方供給效果 |
| 受益觀點 | 受益於地方公共服務的居民或財產使用者 | 稅收對應公共服務利益時,稅負反映服務成本,不必然構成扭曲 | 若公共服務提高住宅的居住效益,可能抵銷稅負對住宅需求與價值的影響 |
| 資本化觀點 | 稅制變動前持有土地或房屋的所有人,透過財產價格下跌承擔預期稅負 | 若稅與服務被價格充分反映,地區差異會反映在價格;是否造成資本配置扭曲,仍取決於稅制與服務是否改變投資報酬 | 土地價值可因稅負資本化而下降;住宅存量是否改變,則須看稅對建物投資與住宅供給的影響 |
各觀點說明
一、傳統觀點
傳統觀點把地方財產稅視為對住宅資本或建物課徵的稅。在單一地區分析中,建物稅使興建及持有住宅的成本上升,住宅供給曲線向左移,均衡住宅租金上升、住宅存量下降。
第 四 題25 分
試依據羅斯型(Rawlsian)、利他主義型(Utilitarian)及一般折衷型的所得重分配的理念建構繪圖社會福利函數,經重分配後,何種主張相對上較能提高社會福利水準?又如何達到社會福利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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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所得重分配背後的社會福利判斷標準。社會福利函數(Social Welfare Function, SWF)將各人的效用彙整為社會整體福利;不同倫理立場,會對低所得者與高所得者的效用給予不同權重。
設社會中有 人,第 人的效用為 ,社會福利函數可寫成 。所得重分配是否提高社會福利,取決於重分配對各人效用的影響,以及社會福利函數如何評價這些效用變化。
解題方法與三種社會福利函數
- 羅斯型(Rawlsian)
羅斯型社會福利函數只看社會中處境最差者的效用:
因此,政策評價依「最弱勢者是否改善」決定。只要能提高最低效用者的效用,社會福利便提高;若最差者的效用不變,其他人的效用增加不會提高此函數所衡量的社會福利。
- 利他主義型(Utilitarian)
利他主義型社會福利函數將全體效用加總:
每個人的效用增加都會增加社會福利,重點在效用總和,而不是效用分配是否均等。若效用具邊際遞減性,將所得由高所得者移轉給低所得者,通常可使低所得者的效用增加大於高所得者的效用減少,因而提高總效用;但若移轉造成的效率損失過大,總效用仍可能下降。
- 一般折衷型
一般折衷型社會福利函數兼顧全體效用與分配公平,對不同人的效用變化給予不同權重。常用的形式為:
其中 是社會對第 人效用的權重;所得較低、處境較不利者通常被賦予較高權重。此型態既不只看最低效用,也不必然將所有人的效用等權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