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地方特考三等 建築工程 建築結構系統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請說明韌性在結構安全上之意義為何?(10 分)結構設計如何達到韌性的功能?(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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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結構「韌性(ductility)」在耐震設計與整體結構安全上的作用,以及如何透過設計與施工細節,使結構在超過彈性限度後仍能維持承載能力與變形能力。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相關觀念主要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及《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的耐震設計精神。
1. 韌性的定義
韌性係指結構構件或整體結構在進入降伏後,仍能承受相當程度的非彈性變形,且不致發生突然、脆性的破壞能力。
常用韌性係數表示為:
其中:
- :位移韌性係數;
- :構件或結構開始降伏時的位移;
- :達到極限狀態或規定破壞狀態時的位移。
韌性愈高,表示結構由降伏至極限破壞前可吸收的變形能力愈大。
2. 韌性與強度、剛度的區別
結構安全不能只依賴強度與剛度:
- 強度:抵抗外力而不超過破壞承載力的能力。
- 剛度:抵抗變形的能力,與位移控制及使用性有關。
- 韌性:超過彈性限度後,仍能承受反覆非彈性變形而不突然失效的能力。
耐震設計時,地震作用具有不確定性。若僅以彈性強度設計,結構必須承受極大的地震力,經濟性較差。因此耐震設計通常允許結構在強震下局部降伏,透過韌性變形消散能量,藉以降低設計地震力。
3. 韌性對結構安全的意義
(1)提供地震超額需求的容許能力
實際地震可能超過設計地震,或因材料、施工、分析模型及使用狀況而產生誤差。具韌性的結構在地震需求超過彈性範圍時,仍可藉由非彈性變形維持安全。
(2)吸收及消散地震能量
結構進入塑性階段後,塑性鉸的反覆轉動會消耗地震輸入能量,使地震能量不集中轉化為脆性破壞。
塑性變形所消散的能量可概念性表示為:
其中 為非彈性變形所消散的能量。結構可形成穩定的遲滯迴圈時,反覆受震下的能量消散能力較佳。
(3)避免突然破壞
韌性破壞通常具有明顯變形、裂縫及降伏徵兆,能提供警示與逃生時間。相對地,剪力破壞、錨定破壞、接頭破壞及挫屈等脆性破壞,常在小變形下快速發生,安全性較差。
(4)維持結構整體性與替代承載路徑
具韌性的結構可在部分構件受損後,透過內力重分配及其他構件共同作用維持整體穩定,降低局部破壞擴大為連鎖倒塌的風險。
(5)提高耐震可靠度
韌性不是讓結構「不受損」,而是使結構在可接受損傷下避免倒塌。耐震性能通常可分為:
- 小震:結構大致保持彈性,損傷輕微;
- 中震:允許部分非結構或結構損傷,修復性仍可接受;
- 強震:允許形成塑性變形,但須避免嚴重失穩與倒塌。
二、解題方法
本題可分為兩層回答:
- 先說明韌性對結構安全的功能;
- 再從結構系統、構件設計、材料配置及施工細節,說明如何使韌性真正形成。
答題時應掌握「允許降伏、控制破壞順序、避免脆性破壞、確保塑性變形穩定」四項主軸。
三、結構設計達成韌性功能的方法
1. 採用容量設計法,控制破壞機制
容量設計法的核心是:
先決定希望發生塑性變形的位置,再使其他不應脆性破壞的部位具有足夠超額強度。
以鋼筋混凝土構架為例,通常採取「強柱弱梁」概念,使梁端先形成塑性鉸,柱及梁柱接頭維持穩定承載能力。
可用下式表達其基本精神:
其中:
- :柱在接頭處的設計彎矩強度總和;
- :梁在接頭處的設計彎矩強度總和;
- :規範規定的安全及超額強度係數。
實際設計仍應依命題當年規範規定辦理。重點在於避免柱先形成塑性鉸,因柱的破壞會造成樓層機構,甚至導致整棟建築物倒塌。
2. 避免脆性剪力破壞
構件應先依彎矩形成塑性鉸,再由塑性鉸可能產生的最大彎矩反算剪力需求,配置足夠剪力強度。
概念上:
其中 為依構件兩端塑性彎矩及地震作用推得的剪力需求。
剪力破壞屬於脆性破壞,應使其強度高於彎曲塑性機制所需之剪力,避免構件尚未發揮韌性即發生斜裂縫快速擴展與承載力喪失。
3. 確保塑性鉸區的細部耐震配筋
鋼筋混凝土構件的塑性鉸區應配置足夠箍筋,以達到下列功能:
- 約束核心混凝土;
- 防止縱向鋼筋挫屈;
- 提高剪力強度;
- 延緩混凝土剝落;
- 增加塑性轉動能力;
- 維持反覆載重下的承載能力。
第 二 題24 分
試繪製圖 1、圖 2、圖 3 在各受到兩種不同外力作用時之彎矩圖。(24 分)
🖼️【此處有附圖,請對照原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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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剛接剛架與桁架式屋架的彎矩圖判讀,主要依據下列原則:
-
鉸支承處彎矩為零
-
固定端可承受彎矩 固定支承處通常具有非零支承彎矩。
-
構件無分布荷載時 構件剪力為常數,因此彎矩沿構件呈直線變化。
-
構件受集中力時 集中力作用處剪力發生跳躍,彎矩圖斜率改變,但彎矩本身連續。
-
構件受均佈荷載時 剪力沿構件線性變化,因此彎矩圖為二次曲線,通常呈拋物線。
-
剛接節點 梁柱或斜梁柱在節點處可傳遞彎矩,因此彎矩通常不為零;節點彎矩須滿足節點力矩平衡。
本題未提供尺寸、材料彈性模數及構件慣性矩,因此彎矩圖應繪製形狀、正負號及零點位置,不要求數值比例。
解題方法
採用「支承條件+構件荷載形式+對稱性」判斷:
- 先找出鉸支承或固定支承位置。
- 再判斷各構件是否直接承受集中力或均佈荷載。
- 沒有分布荷載的構件,彎矩圖畫直線。
- 有均佈荷載的構件,彎矩圖畫拋物線。
- 對稱荷載採對稱彎矩圖。
- 水平荷載造成剛架側移,梁柱均產生彎矩。
以下均以下凹彎矩為正、上凹彎矩為負表示;圖形上下位置可依考卷作圖慣例繪於構件兩側,但正負號必須一致。
一、圖 1
圖 1 為兩端鉸支承、梁柱剛接的門型剛架,受到 與 兩種荷載作用。
(一):梁中央集中垂直荷載
荷載為對稱垂直集中力,因此左右柱的彎矩圖互相對稱。
- 左右柱底為鉸支承,故柱底彎矩為零。
- 柱頂與梁剛接,故柱頂有非零彎矩。
- 柱內無直接橫向荷載,彎矩由柱底零值線性變化至柱頂彎矩。
- 梁柱接頭處為負彎矩,即梁端呈反曲、上凹。
- 集中力作用點兩側,梁彎矩圖為兩段直線。
- 梁中央形成正彎矩最大值。
示意如下:
負彎矩 負彎矩
╲─────────╱
╲ ╱
╲ + ╱
╲───╱
梁中央集中力
柱:由底部 0 線性增加至柱頂彎矩
左右對稱,柱底 M = 0
梁的彎矩圖為「兩端負、中間正」的折線形。
(二):左上柱頂水平集中荷載
為水平荷載,使門型剛架產生側移。
- 左、右柱底仍為鉸支承,兩柱底彎矩均為零。
- 兩柱柱頂與梁剛接,均有非零彎矩。
- 左右柱彎矩方向不同,形成抗側力偶。
- 梁上沒有垂直分布荷載,因此梁彎矩沿梁長度為直線變化。
- 彎矩圖在梁柱接頭處不為零,並於構件內可能出現反曲點。
示意如下:
左柱:M = 0 ──線性變化── 左柱頂彎矩
梁: 左端彎矩 ──直線── 右端彎矩
右柱:M = 0 ──線性變化── 右柱頂彎矩
此時彎矩圖不具左右對稱性,應呈現剛架側移所造成的反對稱特徵。
二、圖 2
圖 2 為兩端固定的門型剛架,受到均佈垂直荷載及右柱頂水平荷載作用。
(一)梁上均佈荷載
均佈荷載作用於梁全長,且荷載左右對稱。
- 梁兩端與柱剛接,梁端有負彎矩。
- 梁中央為正彎矩。
- 梁彎矩圖為對稱拋物線。
- 由於梁端及柱腳均為固定支承,左右柱的彎矩均不為零。
- 柱上沒有分布橫向荷載,故柱內彎矩圖為常值或以直線表示的端彎矩連線;在典型對稱剛架分析中,柱彎矩呈近似矩形分布。
- 左右柱彎矩大小及方向對稱。
示意如下:
負彎矩 負彎矩
╲ ╱
╲_____/ ← 梁中央正彎矩拋物線
均佈荷載
左柱:固定端彎矩,M ≠ 0
右柱:固定端彎矩,M ≠ 0
左右對稱
第 三 題32 分
圖 4 為木造的中柱式桁架(King post truss),圖 5 為木造的偶柱式桁架(Queen post truss),常出現在現有日治時期建造之古蹟與歷史建築中,假設桁架只承受來自屋頂之垂直載重,且構件 A 與構件 B 產生破壞。
(一) 試提出該兩構件之受力情形。(12 分) (二) 試提出補強或替換之建議,並繪製補強或替換之局部大樣圖。(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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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木造桁架在「節點垂直載重」作用下,各桿件的軸力性質,以及受損桿件的補強、替換與施工安全。
依圖示,採下列合理判定:
- 構件 A:圖 4 中柱式桁架之斜撐。
- 構件 B:圖 5 偶柱式桁架之下弦水平構件。
- 桁架節點視為鉸接,桿件主要承受軸力。
- 屋頂荷重集中作用於桁架節點,左右對稱。
- 無構件尺寸、荷重數值及破壞形式資料,因此以受力性質及構造補強原則作答。
(一)兩構件之受力情形
1. 構件 A:斜撐受壓
中柱式桁架的主要受力系統如下:
- 上弦桿:受壓。
- 下弦桿:受拉,作為水平繫桿。
- 中柱:受拉,將屋脊節點的垂直力傳至中央下弦節點。
- 斜撐:受壓,將上弦節點的荷重傳至中央下弦節點。
因此,構件 A 為斜撐,主要承受軸向壓力。
在 A 所連接的上弦節點,節點平衡條件為:
斜撐提供向上的支承分力,以抵抗屋頂垂直載重;其內力方向為壓力。若以受壓桿件分析,尚須注意:
並檢核細長比及挫屈強度:
細長比較大時,A 除了承受材料壓應力外,亦有受側向挫屈的危險。
2. 構件 B:下弦受拉
偶柱式桁架之下弦構件連結兩端支座,形成整體桁架的水平繫桿。屋頂垂直載重使兩側斜屋架產生向外張開的水平分力,該水平分力由下弦承受。
因此,構件 B 為下弦桿,主要承受軸向拉力。
其拉應力可表示為:
下弦同時承擔桁架兩端的水平推力,使支座不致向外移動。若 B 產生斷裂、拉裂或接頭拔脫,桁架將失去水平繫合作用,屋架兩側可能向外張開,並造成上弦、支座及接頭的連鎖破壞。
偶柱式桁架的典型受力為:
- 上弦斜桿:受壓。
- 下弦桿 B:受拉。
- 偶柱及中間水平桿:依節點配置傳遞軸力,實際拉壓性質須配合荷重位置及接頭形式判定。
- 支座:承受垂直反力及水平反力。
(二)補強或替換建議
1. 構件 A 之補強或替換
(1)優先方案:卸載後整支替換
若 A 已嚴重腐朽、斷裂、壓潰或有明顯挫屈,宜採整支替換方式:
- 先設置臨時支撐及千斤頂。
- 逐步卸除屋面及桁架傳至 A 的荷重。
- 拆除原損壞構件及腐朽接頭。
- 以同種或相容木材製作等截面、等長度新構件。
- 依原構造恢復榫接、螺栓或木栓接頭。
- 緩慢卸除臨時支撐,確認新構件受力正常。
新構件應檢核:
並檢核壓桿挫屈:
其中 為設計壓力, 為木材設計壓應力, 為壓桿挫屈承載力。
(2)局部補強方案:雙側夾木或鋼板
當損壞範圍有限且原構件仍具足夠完整性,可在 A 兩側設置同材質夾木,或採鋼板夾補:
- 夾補長度應跨越損壞區,並延伸至完整木材。
- 以螺栓或通栓傳遞剪力。
- 螺栓應錯列配置,避免木材沿順紋劈裂。
- 夾板端部須作倒角或漸變處理,避免應力集中。
- 應設置側向繫桿,降低斜撐挫屈風險。
第 四 題24 分
圖 6 為一 的平面,由 ABCD 四根簡支梁支撐之住宅建築平面,試計算 A 梁與 C 梁之載重分配總和最少分別為多少(單位 )?(12 分)及 A 梁與 C 梁之兩端點之反力最少分別為多少?(12 分)
(註:住宅建築之最小載重規定依現行建築技術規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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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住宅樓地板最低活載重,以及以「分擔寬度(tributary width)」將面載重分配至平行梁。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住宅居室樓地板之最低活載重採:
圖中四根梁平行配置,梁間距均為 ,梁長為 。
- 邊梁 A、D:分擔寬度為半個梁間距,即
- 中間梁 B、C:分擔寬度為兩側各半個梁間距,即
本題未提供樓板厚度、材料及梁自重,因此依題目所給最低載重規定,計算住宅樓地板最低活載重分配。
解題方法
梁所承受之總載重為:
簡支梁若受均勻分布載重,兩端反力相等,各為總載重的一半:
一、A 梁之載重分配總和
A 梁為邊梁,其分擔寬度為:
因此 A 梁之均佈線載重為:
A 梁總載重:
所以:
A 梁兩端反力:
故 A 梁每一端之反力為:
二、C 梁之載重分配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