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地方特考三等 景觀 景觀與都市設計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15 分
面對都市開發對都市提供的多面向效益,以及對都市社會各階層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辯護式規劃有可能成為反映社會正義的有力工具。
請說明何謂「辯護式規劃」(advocacy planning)?又辯護式規劃在核心精神、關注重點、規劃過程以及最終的結果上,與傳統的規劃有何差異?試申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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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都市規劃與設計理論中,由「現代主義理性規劃」邁向「後現代多元價值與後實證主義規劃」的典範轉移歷程。主要涵蓋以下核心學理與觀念:
- 辯護式規劃(Advocacy Planning)理論起源: 由美國學者保羅·達維多夫(Paul Davidoff)於 1965 年發表之經典論文《規劃中的辯護與多元主義》(Advocacy and Pluralism in Planning)所提出。該理論借用英美法系中「律師為當事人辯護」之對抗制訴訟精神,主張規劃師應揚棄價值中立假象,公開表明立場,為在政治與經濟結構中處於弱勢的群體(如低收入者、少數族裔、邊緣社群)爭取空間權益與資源分配。
- 公共利益觀的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 of Public Interest):
- 傳統規劃(理性綜合規劃,Rational-Comprehensive Planning):奠基於功利主義與技術理性,假定都市存在一個單一、客觀且全體一致的「單一公共利益(Unitary Public Interest)」,規劃師為超然客觀的技術官僚。
- 辯護式規劃:奠基於多元主義(Pluralism)與社會正義(Social Justice),主張社會由多重具利益衝突的階層所構成,不存在超然唯一的公共利益,都市開發實質上是資源與權力的再分配。
- 相關法制與實務呼應(命題時空背景): 本題以民國 109 年命題時法規與實務脈絡為準。在都市開發中,大型公私合作開發、都市更新或區段徵收常引發居住權與環境權的爭議。司法院釋字第 709 號解釋強調都市更新應踐行正當行政程序及保障民眾實質參與,即展現當代都市治理對程序正義與弱勢保障的高度重視。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名詞理論界定+比較分析」題型。解題切入點應分為兩大部分,層層推進:
- 名詞界定與背景建立(第一問):
- 清楚點出提出者(Paul Davidoff, 1965)、理論背景(1960年代美國民權運動、反都市更新推土機式迫遷)。
- 給出定義:規劃師扮演「辯護者(Advocate)」,將規劃視為政治程序,促成「多元規劃(Plural Planning)」,替弱勢群體賦權(Empowerment)並研擬抗衡對案(Counter-plans)。
- 四向度系統化對比(第二問):
- 題目明確指定「核心精神」、「關注重點」、「規劃過程」、「最終結果」四個面向。
- 最佳解題策略為:先以系統化綜合比較表統整架構,再針對各向度進行深入條列論述。這能讓閱卷委員一眼看清對比架構,展現結構化思考能力。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三等申論題,非選擇題型,故無選項分析。
針對考生在此類申論作答常見的論述落點與爭點解析如下:
- 概念混淆辨析:不可將「辯護式規劃」簡化等同於一般的「民眾參與(Public Participation)」或「溝通式規劃(Communicative Planning)」。民眾參與可能僅是阿恩斯坦(Arnstein)參與階梯中的象徵性諮詢;溝通式規劃強調哈伯瑪斯式的理性溝通尋求共識;而辯護式規劃具鮮明的**「對抗性(Adversarial)」與「階級/弱勢利益代表性」**,強調為弱勢擬定對案進行政策角力。
解題技巧
- 標籤化關鍵字奪分: 論述中必須精確出現學術關鍵詞:Paul Davidoff、多元規劃(Plural Planning)、反對抗案(Counter-plan)、賦權(Empowerment)、單一公共利益 vs. 多元公共利益、技術官僚(Technocrat)、空間正義(Spatial Justice)。
- 審題結構呼應題意: 題目問什麼、子標題就用什麼。答題架構應嚴格對應子題:先回答「何謂辯護式規劃」,再依次分列「核心精神」、「關注重點」、「規劃過程」、「最終結果」之比較。
- 版面配置技巧: 四向度比較先列出精簡表格,再展開內文論述。表格負責建立清晰骨架,文字負責展現專業深度,兩者相輔相成。
【答案】
一、辯護式規劃(Advocacy Planning)之意涵與背景
第 二 題15 分
土地開發行為將造成環境衝擊眾所皆知,然而在開發勢在必行,卻無法兼顧環境保育的境況下,開發與保育始終形成兩難,遂有生態補償概念的提出,可視為開發行為的救濟措施;請說明生態補償的基本理念以及可能的方式與做法。
生態補償既為開發行為的「最終」救濟措施,則在研擬生態補償方案之前,必須先經由何種前置評估程序,以確認其為「最終」救濟措施,試申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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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聚焦於景觀生態學、環境規劃與環境影響評估中之關鍵核心——生態補償(Ecological Compensation / Biodiversity Offsets)與衝擊減輕階層(Mitigation Hierarchy)。
- 核心概念與原則:
- 生態補償(Ecological Compensation):指開發行為在無可避免造成生態衝擊與生物多樣性損失時,藉由棲地復育、重建、保護或經濟給付等方式,換取對等之生態功能與價值,最終追求「生物多樣性淨零損失(No Net Loss, NNL)」甚至「淨正向效益(Net Positive Impact, NPI)」。
- 功能等值與對等性(Functional Equivalency & Like-for-Like):補償項目需與受損生態棲地具備同質性、等面積或等功能,並彌補因施工與復育時間差所造成之生態功能折減。
- 最後手段性(Last Resort):生態補償非開發許可的交換籌碼,其正當性建立於「確認無其他減輕手段可行」之嚴謹程序上。
- 法制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 《環境影響評估法》及相關環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明定預防與減輕對環境不良影響之評估義務。
- 《濕地保育法》第 27 條至第 30 條:明定開發迴避原則、衝擊減輕、異地補償及生態補償金代金機制。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108 年函頒修正版):明定公共工程各階段落實「迴避、縮小、減輕、補償」等四項策略。(現行法規已於 110 年進一步精進發布《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惟其四項核心處置順序與精神完全一致)。
解題方法
本題由兩個緊密關聯的子題構成,作答架構採「概念與實務列舉 程序與規範論證」之邏輯:
- 第一子題(理念與做法):從環境外部成本內部化及生物多樣性淨零損失(NNL)破題,確立基本理念;隨後將「方式與做法」結構化分類為棲地實體補償(現地/異地、綠基盤串聯)與制度/經濟工具(生態補償銀行、代金基金),展現景觀與都市空間規劃之跨領域整合能力。
- 第二子題(前置評估程序):以國際認可之「衝擊減輕階層(Mitigation Hierarchy)」為骨幹,詳述**迴避(Avoidance) 縮小(Minimization) 復育(Restoration)**之先後順序,論證必須確認存在「不可避免之重大殘餘衝擊(Residual Impact)」時,方能啟動生態補償,藉此扣合題旨所謂的「最終救濟措施」。
選項分析
本題為專業科目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可資分析。評分核心在於兩大部分之配分平衡:
- 子題一(約佔 50% 配分):著重理念之專業性(NNL、外部性內部化)與做法之多元性(實體棲地工程與制度機制兼備)。
- 子題二(約佔 50% 配分):著重前置評估流程之層級化(迴避、縮小、復育的論證),切忌未經減輕分析便逕自跳至補償步驟。
解題技巧
- 關鍵字精準命中:答題時務必寫出「生物多樣性淨零損失(No Net Loss)」、「衝擊減輕階層(Mitigation Hierarchy)」、「殘餘衝擊(Residual Impact)」及「生態檢核」等專業術語。
- 防範答題陷阱:許多考生常誤將生態補償寫成一般的「植栽綠化」或「景觀綠美化」。生態補償追求的是生態功能、群落結構與食物鏈服務價值之對等置換,非單純的景觀植生。
- 流程圖解化思考:在第二子題陳述前置評估時,依序按「替代方案比選 迴避 縮小 現地復育 殘餘衝擊評估 啟動生態補償」之階梯式流程作答,架構最為嚴整。
【答案】
(一) 生態補償之基本理念與可能的方式與做法
1. 基本理念
生態補償(Ecological Compensation / Biodiversity Offsets)係基於環境倫理與永續發展原則,為解決經濟開發與自然保育衝突所提出之關鍵手段,其核心理念包含:
- 生物多樣性淨零損失(No Net Loss, NNL)與淨正向效益(Net Positive Impact, NPI):確保開發後特定區域內生態系之面積、群落多樣性與生態服務功能,不低於開發前之基準水準(Baseline),甚至透過補償創造更高之生態價值。
- 生態功能等值原則(Functional Equivalency):補償並非單純之面積一對一抵換,而著重棲地品質、生態功能與結構之「同質替代(Like-for-Like)」。若因時間延遲(補償棲地成熟所需時間)產生功能折損,應提高補償倍率(如以 或 等面積折算)。
- 外部成本內部化與開發者付費原則:將土地開發所造成的自然資本耗損轉換為開發成本之一部分,由開發單位承擔補償棲地之營造與長期維護管理責任。
- 最後手段性(Last Resort):生態補償僅適用於無法被消除或減輕的重大殘餘衝擊,不可作為免除開發減輕責任之「生態贖罪券」。
第 三 題70 分
有一位於都市住宅區的河川,早期因都市排水需求而改造為三面光的排水渠道,目前河岸旁因河道與兩側道路高程落差及欄杆的阻隔,無法提供居民親水機會。市政府計畫以親近自然工法重新整建河道,使其恢復較自然的河道面貌,並提供民眾親水遊憩機會,以重新將河川與在地生活形成連結。
河道歷年豐枯水期水位變化約在 公尺範圍,目前河道通水斷面估計仍有約 的安全餘裕空間,可進行局部河道的自然化改造;河道兩旁為既成道路,經交通評估,兩旁道路可縮減一個車道寬度作為河岸步道。既有河道兩旁已列植小葉欖仁,間距約 公尺,生長良好,故設計時計畫保留。
圖面需求:圖面比例尺請自行調整,配置圖無需繪出兩旁建築物。
(一) 基地分析及設計構想說明。(5分)
(二) 河段整體配置圖。(25分)
(三) 於圖面中央兩步行橋間河段進行較細緻的景觀設計。(10分)
(四) 自行選擇 處河道斷面,繪製河道剖面圖(包含兩旁人行道及道路、建築界線),並以虛線標示原有河道剖面線。請於配置圖上標明河道剖面線位置及方向。(20分)
(五) 以示意圖說明淨水及水族棲地保全的設計概念。(10分)
🖼️【此處有附圖,請對照原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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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都市河川自然化與親水空間的整合設計,須同時處理防洪排水、河岸步行、親水安全、水質淨化與水域棲地。設計的基本原則是維持主要通洪空間,在局部河岸配置緩坡、淺灘與親水設施。
題目提供的基地條件應反映在設計中:豐枯水期水位差約 1.5 公尺、通水斷面有約三分之一安全餘裕、兩側道路各可縮減一個車道寬度,以及既有小葉欖仁間距約 5 公尺且生長良好,應予保留。
題目未提供河道實測寬度、設計洪水位、縱坡與地形高程,因此圖面以示意比例表達,實際尺寸須依測量資料及水理檢核決定。本題未要求適用法條,以下以防洪、水理與景觀設計原則作答。
解題方法
先依原配置圖辨認河道、兩側道路、街廓與橋梁,再依序完成基地分析、整體配置、中央橋間河段細部設計、三處河道剖面,以及淨水和水族棲地示意。各圖應共用一致的設計概念,並標明通洪主槽、步道、親水設施、植栽及剖面位置。
(一)基地分析及設計構想說明(5 分)
基地分析
- 河道為早期排水需求形成的三面光渠道,自然棲地與河岸緩衝帶不足。
- 河道低於兩側道路,且欄杆阻隔,居民不易接近水岸。
- 水位豐枯變化約 1.5 公尺,親水設施須能適應水位變動,並容許高水位時淹水。
- 通水斷面估計有約三分之一安全餘裕,可供局部自然化設計檢討;設計後仍須維持必要的通洪能力。
- 兩側道路可各縮減一個車道寬度作為河岸步道;既有小葉欖仁應保留。
設計構想
採「維持通洪主槽、局部河岸緩坡化、兩岸步道連續化、橋間河段設親水節點」的策略。以緩坡、植生護岸及局部階梯取代部分垂直硬質護岸;在較低處設可淹水的親水平台或踏階,高處維持連續步道與通行空間。利用橋梁與街道交會處串聯兩岸動線,並在橋間配置觀水、休憩及生態解說空間。
(二)河段整體配置圖(25 分)
依原圖的河道長向及兩側街道配置,以河道作為中央主軸,畫出下列內容:
- 河道分區:中央保留連續通洪主槽;兩側局部退縮護岸,形成淺灘、植生緩坡或可淹水草坡。親水階梯、平台及觀景點設於水流較平緩、岸坡穩定且不妨礙橋梁通水的位置。
- 兩岸步行系統:配合道路各縮減一個車道寬度,沿河設置連續步道;保留小葉欖仁,步道避開樹穴,並在樹下安排座椅與觀水點。
- 橋梁與入口:在橋梁兩端及街道與步道交會處設入口和導引,透過橋梁連結兩岸步道。
- 景觀節點:將題目指定的中央兩座步行橋之間作為主要細部設計區,配置親水平台、緩坡、休憩空間及生態解說。其他河段以連續步道、河岸植生和少量觀景點為主。
- 通洪及植栽:橋梁附近保留必要通洪斷面與視線,避免密植或設置大型設施。
- 圖面標示:標出河道方向、比例尺、步道、保留樹木、通洪主槽、親水設施、橋梁與景觀節點;另畫出 A–A′、B–B′、C–C′ 三處剖面線,剖面線應垂直穿越河道,並用箭頭標明方向。
整體配置以「步道串聯、橋間停留、局部自然化」呈現,避免全線採用相同形式或密集設置硬鋪面。
(三)中央兩步行橋間河段細部景觀設計(10 分)
將橋間河段設計為兼具通行、停留與親水功能的線性公園。兩側河岸步道連續通過,以既有小葉欖仁形成遮蔭;適當位置配置觀景平台與座椅,且不占用主要通洪斷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