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地方特考三等 職業安全衛生 工業安全管理(包括應用統計)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製程安全管理中的設備完整性(mechanical integrity),於觀念上和傳統的維修保養作法有何不同,請申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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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製程安全管理」(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 PSM)中設備完整性(mechanical integrity)的本質,以及它與一般傳統維修保養的差異。
設備完整性不是單純的「設備壞了再修」,也不是僅追求設備外觀良好,而是透過全生命週期管理,確保與製程安全有關的設備,在設計、製造、安裝、運轉、檢查、測試、維修及汰換各階段,均能持續符合其安全功能與性能要求,防止危害物質洩漏、火災、爆炸、毒性暴露及其他重大製程事故。
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本題可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相關子法、製程安全評估及危險性工作場所管理規範所揭示的預防原則說明。相關法規後續如有修正,解題仍以民國110年命題時之法規內容為準。
一、設備完整性的定義與管理範圍
設備完整性係指製程設備在其設計使用條件下,具有足夠的結構強度、功能可靠度及防護能力,並可在整個使用期間維持安全狀態。
其管理對象通常包括:
- 壓力容器、儲槽、反應器、塔槽及熱交換器。
- 製程管線、閥件、法蘭、墊片及接頭。
- 泵、壓縮機、攪拌機及其他旋轉機械。
- 安全閥、洩壓裝置、爆破片及緊急切斷裝置。
- 警報、連鎖、偵測器及儀控保護系統。
- 消防、灑水、泡沫、氣體滅火及其他緊急防護設備。
- 與製程安全有關的電氣設備、接地及防爆設施。
設備完整性管理的重點,不僅是設備「能不能運轉」,更要確認設備在發生異常時,仍能發揮其安全防護功能。例如安全閥必須在設定壓力下正確動作,緊急切斷閥必須能可靠關閉,氣體偵測器必須能在設定濃度下發出警報。
二、設備完整性與傳統維修保養的主要差異
(一)管理目的不同
傳統維修保養的主要目的,在於維持生產設備正常運轉、降低故障率、延長設備壽命及恢復生產能力。
設備完整性的主要目的,則是預防重大事故,確保設備的安全功能持續存在。其關注重點包括:
- 是否會發生製程物質洩漏;
- 是否會喪失壓力邊界;
- 安全閥及連鎖系統是否能正常動作;
- 設備劣化是否已達危害程度;
- 設備失效是否會導致火災、爆炸或大量有害物質釋放。
因此,傳統維修偏重「設備能否繼續生產」,設備完整性則同時要求「設備是否仍具備防止重大事故的能力」。
(二)管理時機不同
傳統維修常具有故障修理及定期保養的色彩,包括:
- 故障發生後修理,即事後維修。
- 依固定期間更換零件,即時間基準維修。
- 依操作人員觀察設備狀況進行簡易保養。
設備完整性則採取預防性、預測性及風險導向的管理方式,於設備尚未發生事故前,即透過檢查、測試及劣化評估掌握其狀態。
常見方法包括:
- 厚度測定;
- 非破壞檢測;
- 腐蝕速率分析;
- 振動分析;
- 紅外線檢測;
- 安全閥功能測試;
- 警報及連鎖功能測試;
- 接地及防爆性能檢查;
- 依風險訂定檢查週期。
設備完整性並非單純以固定時間為唯一依據,而是依設備重要性、失效模式、製程危害、使用條件及歷史檢查結果,決定檢查與測試的內容及頻率。
(三)判斷標準不同
傳統維修的判斷標準通常是:
- 設備是否可以啟動;
- 生產效率是否正常;
- 是否有異音、漏油或溫度升高;
- 零件是否需要更換。
設備完整性則必須依據明確的工程標準、設計條件及安全性能要求判斷,例如:
- 設計壓力與操作壓力;
- 設計溫度與操作溫度;
- 最低容許壁厚;
- 腐蝕裕度;
- 材料規格;
- 洩漏容許標準;
- 安全閥設定壓力;
- 警報及連鎖動作值;
- 設備製造及焊接品質要求。
設備即使尚能運轉,只要其壁厚低於最低容許值、安全閥無法正確動作,或連鎖系統失效,即不得認定為具備完整性。
(四)管理對象不同
傳統維修較常集中於主要生產設備及容易發生故障的機械零件。
設備完整性則特別重視「製程安全關鍵設備」,包括平時不一定頻繁動作,但在異常狀況下負責阻止事故擴大的設備,例如:
- 安全閥;
- 緊急切斷系統;
- 高低液位警報;
- 壓力及溫度連鎖;
- 可燃性或毒性氣體偵測器;
- 消防及灑水系統;
- 緊急電源;
- 圍堰及洩漏收集設施。
這些設備平時可能處於待命狀態,外觀正常不代表功能正常,因此必須透過定期功能測試加以確認。
(五)管理生命週期不同
傳統維修主要著重設備投入運轉後的保養與修理。
設備完整性則涵蓋設備全生命週期,包括:
- 設計階段:確認設備規格、材料、壓力等級及安全裕度符合製程需求。
- 採購與製造階段:確認供應商資格、材料證明、焊接品質及製造檢查紀錄。
- 安裝階段:確認設備安裝方向、管線連接、法蘭鎖固、接地及試壓結果。
- 試車階段:確認警報、連鎖、安全閥及緊急切斷功能。
- 運轉階段:依書面程序執行檢查、測試及預防性維修。
第 二 題25 分
針對職業安全事故(Occupational Safety incidents)一般會以職業安全管理進行管理,而製程安全事故(Process Safety incidents)則會以製程安全管理進行管理。請申論職業安全事故與製程安全事故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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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比較兩種事故管理觀念:
- 職業安全事故(Occupational Safety Incident):以作業人員在工作場所中因不安全行為、不安全狀況或管理缺失,導致人員受傷、死亡或健康危害為核心。
- 製程安全事故(Process Safety Incident):以製程、設備或系統失控,造成危害物質或能量非預期釋放為核心,通常涉及火災、爆炸、毒性物質外洩及重大財產損失。
兩者均屬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範疇,且可能同時發生,但管理對象、事故機制、後果型態及預防方法不同。簡言之:
職業安全著重「人員如何在工作中受傷」;製程安全著重「製程如何失控並釋放危害」。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安全衛生管理概念為準。涉及製程安全之法規,可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相關子法、危險性工作場所與製程安全評估制度說明;現行法規如有修正,並不影響本題依命題年度作答。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概念比較型申論題」,宜採下列架構:
- 先分別界定職業安全事故與製程安全事故。
- 再從事故來源、管理對象、典型事件、後果、事故指標及控制策略比較。
- 說明兩者並非互斥,而是可能相互重疊。
- 最後以整合式安全管理作結。
作答時不可只寫成「一個是一般事故、一個是製程事故」,必須指出製程安全事故的關鍵判斷要素,即:
危害物質或能量是否因製程失控而發生非預期釋放。
一、職業安全事故之意義
職業安全事故係指勞工於工作場所或執行職務過程中,因人員、設備、環境或管理因素造成傷害、死亡、失能、疾病或其他不良結果之事件。
其主要特徵如下:
1. 管理核心為個人作業安全
職業安全管理主要關注勞工在作業過程中的直接暴露,例如:
- 跌倒、滑倒、墜落。
- 被機械夾捲、切割或撞擊。
- 物體飛落、崩塌。
- 感電。
- 搬運或人因工程造成之肌肉骨骼傷害。
- 車輛碰撞及堆高機事故。
- 熱危害、噪音、粉塵等造成之職業危害。
2. 事故範圍通常較局部
事故多發生於單一作業、單一設備或局部工作區域,受害者以直接暴露的作業人員為主。
例如,勞工未設護欄即於高處作業而墜落,主要是高處作業安全防護失效;勞工遭沖床夾傷,主要是機械防護或操作程序失效。
3. 常見原因
職業安全事故常與下列因素有關:
- 未依標準作業程序操作。
- 未使用或錯誤使用個人防護具。
- 機械防護裝置缺失。
- 工作場所未設安全護欄、護蓋或安全通道。
- 教育訓練不足。
- 監督管理不足。
- 維修、清掃、換模時未執行能源隔離。
- 作業環境整理不良。
4. 主要預防方法
職業安全管理的控制重點包括:
- 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
- 安全作業標準及工作許可制度。
- 機械設備安全防護。
- 上鎖掛牌及能源隔離。
- 教育訓練與作業前安全確認。
- 個人防護具。
- 巡視、稽核及行為安全管理。
- 事故調查與矯正預防措施。
二、製程安全事故之意義
製程安全事故係指製程、設備或系統因設計、操作、維修、管理等因素失控,使危害物質或危害能量發生非預期釋放,進而造成火災、爆炸、毒性暴露、多人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環境災害之事件。
其核心不是單一勞工的操作失誤,而是整個製程系統的完整性遭到破壞。
1. 管理核心為製程及設備完整性
製程安全管理主要關注:
- 化學反應及製程條件。
- 儲槽、管線、壓力容器及反應器。
- 溫度、壓力、流量及液位控制。
- 危害物質之儲存、輸送及處理。
- 安全儀控、警報及連鎖系統。
- 設備機械完整性。
- 製程變更管理。
- 緊急應變及事故防護層。
2. 事故關鍵為危害物質或能量的釋放
常見的非預期釋放包括:
- 可燃性氣體外洩後引發火災或爆炸。
- 有毒氣體大量洩漏。
- 高壓蒸氣或液體突然釋放。
- 反應失控造成溫度、壓力急升。
- 儲槽破裂、管線破損。
- 爆炸性物質或高能量設備失效。
- 高溫、高壓、低溫或真空系統失控。
3. 後果具有擴大及連鎖特性
製程安全事故的影響通常不侷限於直接操作人員,可能擴及:
- 同一廠區其他勞工。
- 承攬商及訪客。
- 鄰近社區居民。
- 廠房、設備及公共設施。
- 土壤、水體及大氣環境。
事故亦可能產生多重效應,例如:
因此,製程安全事故即使沒有立即造成人員傷亡,仍可能是極具警示價值的重大事件。
4. 主要預防方法
製程安全管理通常包括:
- 製程危害分析(PHA)。
- 危害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
- 量化風險評估。
- 製程安全評估。
- 製程設計及安全聯鎖。
- 壓力釋放及緊急切斷系統。
- 機械完整性管理。
第 三 題25 分
職業安全管理中常利用工作安全分析(Job Safety Analysis,簡稱 JSA)來辨識作業上的危害;而於製程安全管理中則常利用危害與可操作性分析(Hazard and Operability Studies,簡稱 HAZOP)來辨識製程上的危害,臺灣常用的 HAZOP 方法為 Normal HAZOP,利用製程偏離引導以辨識出製程上的危害。
針對槽車裝、卸料,以 JSA 和 Normal HAZOP 分別進行分析,可分別辨識哪些危害?是否能完整辨識槽車裝、卸料的危害?請申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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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兩種危害辨識方法的分析對象與適用範圍:
-
工作安全分析(JSA) 以「人員實際執行的工作」為中心,將作業分解為若干步驟,逐步辨識各步驟的危害、發生原因及防護措施。
-
危害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 以「製程系統」為中心,依據設計意圖,利用導引詞造成製程偏離,例如無流量、流量過大、壓力過高、溫度過低、逆流等,分析偏離原因、後果及既有防護。
本題主要考查方法論;涉及職業安全衛生及製程安全管理時,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現行法規及相關管理要求已陸續修正,惟不影響本題依命題年度作答。
二、JSA分析槽車裝、卸料可辨識的危害
JSA應先界定作業範圍,再依工作順序逐步分析。例如槽車卸料可分為:
- 槽車進場、行駛及停車。
- 確認車輛、物料及卸料設備。
- 熄火、煞車、墊輪及設置警戒。
- 連接接地線。
- 連接液相管、氣相管或其他輸送管線。
- 開啟相關閥件及啟動泵浦。
- 監視卸料量、壓力、液位及管線狀況。
- 停止輸送、關閉閥件、洩壓及拆管。
- 拔除接地線並離場。
依各步驟可辨識下列危害:
(一)車輛及交通危害
- 槽車倒車撞擊人員、設備或其他車輛。
- 車輛未停妥、溜車或槽車移動造成管線拉裂。
- 裝卸區人車動線交錯,發生碰撞、夾壓及撞擊。
- 地面不平、濕滑造成跌倒或車輛失控。
(二)物料洩漏及人員暴露危害
- 快速接頭未鎖妥、墊片老化或軟管破裂造成洩漏。
- 拆管前未完全關閉閥件或洩除殘壓,導致液體、氣體噴出。
- 作業人員吸入毒性氣體、接觸腐蝕性液體,造成中毒、灼傷或凍傷。
- 殘留物料與其他化學品混合,產生不相容反應。
(三)火災及爆炸危害
- 可燃性物料洩漏後形成可燃性蒸氣雲,遇到火源發生火災或爆炸。
- 槽車、管線、泵浦及人員累積靜電,接地或跨接不良時產生火花。
- 作業區存在吸菸、焊接、車輛排氣、高溫表面或其他點火源。
- 未依規定使用防爆電氣設備,造成點火。
(四)設備及操作危害
- 閥件開關順序錯誤,造成超壓、洩漏或物料誤送。
- 泵浦空轉、汽蝕、異常振動或機械故障。
- 裝卸軟管受扭、彎折、磨損或超過使用壓力。
- 管線、槽車或儲槽耐壓不足,發生破裂。
- 裝卸量控制不當,造成儲槽或槽車過滿。
(五)人因及管理危害
- 作業人員未依標準作業程序操作。
- 未確認物料名稱、濃度、流向及槽位,造成誤裝、誤卸。
- 未穿戴適當個人防護具。
- 單人作業、聯絡不良或監視人員未能及時發現異常。
- 緊急停止、洩漏處理及疏散程序不熟悉。
JSA的優點是能將「人員如何做工作」與「每一個作業步驟的直接危害」具體連結,因此對車輛移動、接管拆管、閥件操作、個人防護及人員行為等危害特別有效。
三、Normal HAZOP分析槽車裝、卸料可辨識的危害
HAZOP應將裝卸系統劃分為節點,例如:
- 槽車至卸料泵浦。
- 泵浦至儲槽的輸送管線。
- 氣相回流管線。
- 儲槽進料端及相關安全閥、切斷閥、液位計。
- 裝料臂、軟管及快速接頭。
接著界定各節點的設計意圖,再配合製程參數與導引詞分析偏離。
(一)流量偏離
-
無流量:閥件未開、管線阻塞、泵浦故障、軟管折彎或槽車未正確連接。 後果可能是卸料中斷、泵浦空轉、作業人員誤判而進行不當處置。
-
流量過大:控制閥失效、泵浦出口壓力過高或操作錯誤。 後果包括儲槽液位快速上升、過滿、管線超壓及洩漏。
-
流量過小:濾器堵塞、泵浦性能下降、管線壓損過大或閥件未全開。 後果包括作業時間增加、泵浦異常及操作人員擅自調高輸送壓力。
(二)壓力偏離
-
壓力過高:出口閥關閉、管線阻塞、熱膨脹、泵浦異常或氣相回流受阻。 後果為軟管、管線、槽車或儲槽破裂,並造成大量洩漏。
-
壓力過低或真空:槽體冷卻、排料過快、通氣系統堵塞或氣相補充不足。 後果為儲槽變形、泵浦汽蝕及輸送失效。
(三)液位偏離
- 液位過高:裝料量過多、液位計失效、操作人員未監視或高液位警報失效。 後果是儲槽溢流、物料外洩及火災、爆炸或毒性暴露。
第 四 題25 分
某事故調查報告提到:事故是因 A 設備的 B 元件故障所造成。因此,事故單位的處理方式為將故障的 B 元件更換為完好的新元件。
該事故調查報告是否辨識出該事故的根本原因(root causes)?並採取適當的措施?請申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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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事故原因的層次、根本原因分析,以及事故矯正措施與預防措施的區別。
事故原因通常可分為:
-
直接原因(Immediate Cause) 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機械、設備、物質或人員不安全狀態與不安全行為。本題中,A設備的B元件故障,屬於事故的直接原因。
-
基本原因(Basic Cause) 造成直接原因的管理或工作環境因素,例如設備保養制度不良、檢查週期不當、零件品質管理不足、教育訓練不足、工作程序不完善等。
-
根本原因(Root Cause) 導致基本原因持續存在的組織與管理系統缺失,例如安全衛生政策不落實、責任權限不清、風險評估失效、資源配置不足、管理階層未追蹤改善成效,以及未建立有效的事故調查制度。
事故調查若只指出「B元件故障」,僅辨識出直接原因,尚未追查故障為何發生、為何未被事前發現,以及管理系統為何允許此一缺失存在,因此不能認定已找出根本原因。
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職業安全衛生法要求雇主對機械、設備、器具及作業場所採取必要的安全衛生措施,並負有預防職業災害及持續改善的責任。現行法規及相關管理要求已因修法與制度發展有所調整,但本題仍以民國110年命題時之規範觀念作答。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原因層次分析」與「矯正措施有效性分析」兩個方向作答。
一、先判斷調查報告所辨識的原因層次
事故報告指出:
事故是因A設備的B元件故障所造成。
這個敘述回答的是「事故直接由什麼引起」,屬於直接原因。它沒有回答下列問題:
- B元件為何會故障?
- B元件是否已超過使用壽命?
- 是否依規定進行定期檢查、保養及更換?
- 檢查人員是否具備足夠能力?
- 是否有明確的檢查標準與紀錄?
- 是否曾發現異常卻未處理?
- 設備設計、安裝、操作或維修程序是否存在缺失?
- 管理階層是否提供足夠的人力、經費與時間?
- 事故調查制度是否要求追查管理系統缺失?
因此,報告只停留在表面原因,並未完成根本原因分析。
二、再判斷處理措施是否足夠
事故單位將故障的B元件更換為新元件,這項措施只能恢復設備功能,屬於:
- 修復措施(Repair):使故障設備恢復運轉。
- 立即處置或矯正措施:消除已發現的異常狀態。
但它沒有消除造成B元件故障的原因。若未改善設備保養、檢查、設計或管理制度,新元件仍可能因相同原因故障,事故也可能再次發生。
有效的矯正措施必須同時處理:
- 已發生的設備缺失;
- 導致設備缺失的基本原因;
- 使基本原因長期存在的管理系統缺失;
- 其他具有相同風險的設備與作業。
根本原因分析
一、可使用「5 Why」追問法
本題可依下列方式逐層追查:
-
為何發生事故? 因A設備的B元件故障。
-
為何B元件會故障? 可能是磨耗、過熱、腐蝕、超載、潤滑不足、安裝不良或品質不佳。
-
為何上述異常未被及時發現或排除? 因定期檢查、功能測試、預防保養或異常監測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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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保養與檢查不足? 因缺少明確程序、檢查標準、責任分工、紀錄及追蹤機制。
-
為何制度未能有效運作? 因管理階層未落實安全衛生管理,未進行有效風險評估,未提供充分資源,亦未確認改善措施是否有效。
最後一層所呈現的管理制度缺失,才是本案應深入調查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