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地方特考四等 交通技術類科 交通工程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說明因工程施工而研提的交通維持計畫中,應至少包含哪些項目?並請說明這些項目應敘明之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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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交通維持計畫的目的,是在工程施工占用道路或改變交通條件時,降低施工對車流、行人及大眾運輸的影響,維持通行安全與道路服務。作答時可依「工程概要—交通現況—工程內容—交通維持方案」四個部分,交代施工條件、影響範圍及因應措施。
以下依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常用的工程施工交通維持計畫內容架構說明。各地方主管機關的格式與審查項目可能不同,實際計畫仍應配合道路主管機關規定。
解題方法與應列項目
一、工程概要
說明工程的基本資料,使審查者能辨識施工主體、地點與期程,至少包括:
- 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及承包商:列明工程名稱、主辦或施工單位、承包商,以及負責聯絡人與聯絡電話。
- 工作項目及範圍:說明工程內容、施工位置與影響道路範圍,並以位置圖標示。
- 施工時間、時程及方式:交代預定施工時段、各階段期程及施工方式,尤其應說明占用道路的起迄時間。
二、交通現況評估
先掌握施工前的道路與運輸條件,才能判斷施工衝擊並選擇合適的維持措施。至少包括:
- 土地使用及道路特性:說明沿線土地使用、道路寬度、路型、道路功能與車道配置。
- 交通特性:說明交通流量、車種組成、行車速率、尖峰時段、壅塞情形及服務水準。
- 公車路線與站牌分布:列明施工區周邊公車路線、站牌位置,以及受施工影響的情形。
- 路邊停車管制方式:說明現有停車格、停車需求及施工期間的管制或替代安排。
三、工程內容
說明施工本身如何進行,以及施工活動會如何占用道路,至少包括:
第 二 題25 分
請說明「交叉路口轉向交通量調查」之調查目的、步驟及方法;同時請說明如何決定「尖峰小時交通量」及「尖峰小時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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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兩項交通工程調查與分析基本功:一是如何調查交叉路口各進口道的直行、左轉、右轉交通量;二是如何從分時交通量中找出尖峰小時,並計算尖峰小時因子(Peak Hour Factor, PHF)。
轉向交通量通常依進口道及轉向方向分類統計;尖峰小時交通量則是連續一小時內的交通量總和。PHF 用來表示該小時內交通量分布是否集中,數值愈低,表示交通愈集中在該小時中的短時段。
調查目的
交叉路口轉向交通量調查可用來掌握各進口道及各轉向方向的交通需求,主要用途包括:
- 分析路口各方向的交通流向、流量大小與轉向比例。
- 作為路口容量、服務水準及號誌時制分析的基礎資料。
- 評估車道配置、轉向專用車道、禁止轉向或號誌管制等改善方案。
- 配合道路規劃、路口設計及交通衝擊評估。
- 比較改善前後的交通狀況,或協助分析壅塞與交通事故問題。
調查步驟及方法
一、界定調查範圍與時段
先確認調查路口、各進口道、需調查的轉向種類,以及調查日期與時段。調查時段應能涵蓋欲分析的交通尖峰;若要掌握上午及下午尖峰,應分別安排調查。
調查計畫也應記錄天候、施工、事故、活動或其他可能影響流量的因素,避免將特殊狀況誤當成一般交通特性。
二、確認車種與轉向分類
依調查目的訂定車種分類方式,例如小客車、大客車、機車及大型車,並將各車種按行車方向記入直行、左轉或右轉欄位。若分析需要,可將車種換算成小客車當量(PCU),但應明確記錄所採用的換算方式。
統計表通常以進口道為單位,分列各車種及各轉向方向;若調查範圍包含特殊轉向或行人、自行車需求,也應另行規劃欄位。
三、選擇調查方式並安排人力
常用方法如下:
- **人工計數:**調查員在路口觀察車流,依車種及轉向分類,將車輛記入計數器或表格。人員須能清楚辨識各進口道與轉向;繁忙或複雜路口應增加調查員,避免漏計與錯列。
- **錄影調查:**以攝影設備記錄路口,再按影片逐時段辨識與統計。適合車流複雜、需複核或需保留紀錄的調查。
- **自動化調查:**利用影像辨識或其他交通偵測設備蒐集流量資料。使用前須確認設備能正確辨識各轉向與車種,並檢查漏計、重複計數等問題。
不論採哪種方式,都應先安排好觀測位置、調查員分工、計時方式及資料記錄規則。
四、按固定時距計數並檢核
調查期間按固定時間間隔記錄交通量,常用 15 分鐘為一個統計區間。依調查表彙整各進口道、各轉向及各車種的數量,並檢查各轉向分類是否清楚、區間時間是否連續,以及總量與分項加總是否相符。
尖峰小時交通量的決定
第 三 題25 分
人本觀念在我國已逐漸形成,行人行的權利亦已受到相當重視,請說明「交通寧靜區」之定義、設置原則、設計要點及設計方法;另請分別就「流量管制設施」及「速率管制設施」各舉出三個主要設施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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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交通寧靜區」如何透過路網規劃與道路工程設計,同時減少穿越性車流、降低車速,改善住宅、商業及學校周邊的道路環境;並要求辨認流量管制與速率管制設施。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及《市區道路規範》第 12 章為準。《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 2 條所稱交通寧靜區,係指劃定某線道路或部分路段,禁止按鳴喇叭或限制車行速率,並設置車輛減速設施的地區。《市區道路規範》則進一步說明,其透過路網系統規劃及交通工程措施,減少穿越性交通、降低行車速率,並減輕機動車輛對道路環境的負面影響。
解題方法
作答宜按題目順序分成「定義、設置原則、設計要點、設計方法、設施型式」五部分。定義說明目標,原則與要點交代選址和設計考量,設計方法說明如何改變交通行為,最後各列三種流量管制及速率管制設施。
一、設置原則
- **適合設置的地點:**住宅社區、商業購物區及學校周邊的服務道路。
- **整體評估路網:**以人本交通為考量,檢視道路功能與周邊路網,安排兼顧行人、車輛需求及安全使用的道路空間。
- **兼顧必要通行:**規劃時須考量救援車輛與垃圾車的通行需求,避免設施妨礙必要服務。
二、設計要點
- 整體考量路網機能、交通安全、行人與自行車空間、路邊停車、道路景觀、噪音與振動,以及商業區貨物裝卸等需求。
- 採低速管制,最高速限為每小時 30 公里以下。
- 出入口與設施位置應配合適當標誌、標線,使駕駛人容易辨識。
- 設施配置須符合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相關指導原則。
- 車道寬度須依路段類型及車道配置檢核;例如一般路段雙車道以上的每車道,最小寬度為 2.80 公尺、標準寬度為 3.25 公尺。
三、設計方法
第 四 題25 分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道路交通合於所列八項必要條件之一時,得設置號誌;請問號誌設置之八項必要條件為何?並請說明設定這些必要條件之意涵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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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226 條,考查設置「行車管制號誌」的八類必要條件。條文所列條件彼此獨立,符合其中一項即可作為設置依據;各款分別從交通量、事故、行人需求、特殊交通情境及路口型態評估是否需要號誌分流。
解題方法與八項條件
作答時先依條文列出八款,再用一句話說明各款衡量的交通問題。交通量門檻依車道配置及市區、郊區等情境而異,考題要求列舉與說明意涵,不必逐一抄錄各表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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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小時汽車交通量:市區街道交岔路口幹、支道的每小時汽車交通量,在平均日中同時有八小時高於規定門檻;郊區交岔路口得按規定以表列數值的百分之七十計算。 **意涵:**衡量持續多時段的交通需求,判斷主要道路與次要道路間是否有穩定且顯著的車流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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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時汽車交通量:市區交岔路口幹、支道交通量,在平均日中同時有四小時高於規定門檻;郊區道路依條文規定換算門檻。 **意涵:**適用於交通需求集中在較少時段,但尖峰期間已足以形成明顯衝突的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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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小時交通量:交岔路口幹、支道在尖峰小時的汽車交通量達到規定門檻;郊區道路依條文規定換算。 **意涵:**直接檢視最繁忙一小時的交通需求,處理尖峰時段車流集中造成的延滯與通行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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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穿越交通量:交岔路口或道路中段,汽車交通量與行人穿越數達到規定門檻;郊區道路依條文規定換算。 **意涵:**以汽車流與行人穿越需求共同判斷是否需要分時放行,降低行人穿越車流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