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高普考普通考試 文化行政 文化行政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敘述在執行文化政策與法規等文化行政工作時,大量文化行政以及少量的行政管理作法,二者對地方文化發展的優點與缺點,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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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文化行政中兩個互補的治理理念:「大量文化行政」與「少量行政管理」,以及如何把兩者的優缺點連結到地方文化發展。
- 大量文化行政:不把文化政策侷限在文化主管機關,而是讓各部門在制定政策、配置資源時納入文化思維,並透過跨部會合作、溝通與協調,共同投入地方文化發展。可用「部部都是文化部」來掌握。
- 少量行政管理:政府減少由上而下的指揮與過度管制,尊重地方需求與文化專業,將規劃及執行空間適度交給地方單位、藝文團隊及專業人員。可用「由下而上的文化政策」及「管弦樂團管理」的理念來掌握:管理者說明共同目標、提供必要資訊,各團隊則依專業協作。
題目未指定特定法條;核心是治理與管理理念的應用。
解題方法
先分別說明兩種理念,再按「地方文化發展的優點與缺點」整理影響。大量文化行政著重擴大參與部門、整合資源;少量行政管理著重授權地方與專業、減少控制。因此,優點可從資源整合、文化多元、地方參與與產業發展切入;缺點則可從協調成本、監督評估負擔及權責不清切入。
答題時須呈現兩者的互補性:跨部門投入可擴大文化資源,適度授權則讓資源與決策貼近地方;但部門及參與者增加,也會帶來協調和責任歸屬問題。
大量文化行政:優點與缺點
優點
- 匯集分散資源:各部門依其職掌投入相關資源,能補足文化經費、人力及設施不足,並透過整合形成較大的地方文化發展能量。
- 擴大文化政策的涵蓋面:文化思維納入教育、觀光、產業、社區營造等政策,可促進地方文化資產活化、社區營造及地方創生。
- 促進跨域合作:跨部門合作有助於串聯文化活動、觀光服務及地方產業,健全文化產業生態,增加文化工作與產值。
- 帶動地方特色與公共參與:各部門共同認識並運用地方文化資源,有助於凝聚社區意識、推動文化平權,並呈現地方與族群的多元文化。
缺點
- 溝通協調成本增加:跨部門需要更多會議、協調與公文往返,容易拉長政策形成及執行時間,也增加行政工作量。
- 政策整合不易:各部門有不同法定任務、績效標準與預算時程,文化目標未必能與各部門既有業務順利銜接。
- 可能形成多頭馬車:參與單位增加,若缺乏共同目標與清楚分工,容易出現重複投入、資源分散或政策彼此牴觸。
第 二 題25 分
文化外交往往能突破政治的限制。請敘述文化部在文化外交上,目前的政策實施內容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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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文化外交如何運用文化的吸引力與交流網絡,增加臺灣的國際能見度、建立合作關係,並促使臺灣文化及文化產業進入國際市場。文化外交不是單向宣傳,而是透過藝文交流、共同創作、專業合作與人才往來,讓不同社會在互動中認識臺灣。
文化軟實力可用約瑟夫・奈伊的概念說明:一國藉由文化、價值與政策所產生的吸引力,影響其他社會對該國的理解與態度。文化交流的長期互信與合作,可補充正式外交的不足,拓展國際連結。
法制依據可援引《文化基本法》第19條:國家應致力參與文化相關國際組織、積極促進文化國際交流,並鼓勵民間參與;同時應維護文化自主性與多樣性。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113年)政策為準。
解題方法
題目問的是文化部「目前的政策實施內容」,作答宜從政策目標與具體工具兩層展開:先點出文化外交的方向,再以國際交流平台、海外推廣、補助合作、人才往來及產業拓展等措施說明如何落實。如此能把抽象的「文化軟實力」轉化為可辨識的行政作為。
政策實施內容
一、建立國際文化合作網絡,促進合作在地化
文化部推動藝文領域國際非政府組織來臺設點,並與駐臺文化機構、國際組織及藝文平台合作辦理論壇、展演與交流活動;也促成國際文化專業人士、重要媒體及藝文人士訪臺,安排參訪、拜會與後續合作。透過國際組織和專業網絡在臺運作,提升臺灣作為區域文化交流節點的能力。
二、運用海外文化據點,推廣臺灣文化
文化部與外交部駐外單位合作,運用海外文化據點及當地文化機構,辦理展覽、演出、文學推廣、電影放映與文化講座等活動。推廣內容呈現臺灣多元歷史、社會經驗與當代創作,並依不同地區的文化環境規劃合作,使臺灣文化能在當地藝文生態中被看見、被理解。
三、以計畫及補助支持跨國交流
第 三 題25 分
公務人員經常需要進行藝文採購。請敘述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其招標文件得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依《文化藝術採購辦法》,就哪些事項予以特別規範,以及需特別規範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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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文化藝術採購辦法》第4條:機關辦理藝文採購時,得依個案特性與實際需要,在招標文件中就特定事項作特別規範。此規定是讓招標條件能回應藝文採購的專業性、創作性與履約需求,並兼顧藝文工作者權益。
「藝文採購」依同辦法第3條,指與文化藝術相關的勞務或財物採購。本題應以命題當年(民國113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與七項規範
依第4條逐項列出七類事項,再說明各項規範所要處理的實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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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或預計金額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規範預算或預計金額。依第5條,金額應綜合考量廠商履約所需的人力與時間成本、文化藝術專業能力、合理利潤及市場行情。 **理由:**藝文服務常涉及專業創作與大量前置準備,若只以低價估算,容易造成費用不合理、履約品質受影響,也不利於藝文工作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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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項目及優先評定順序 機關得依採購標的設定評選項目,並規範項目的優先順序。 **理由:**藝文成果的價值不宜只以價格衡量,評選設計應能反映專業、創意、藝術性與執行能力等需求,使評選標準符合案件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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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原則 機關得依個案訂定決標原則。 **理由:**藝文採購的核心常在成果品質與專業適切性,招標文件應清楚說明如何依評選結果及採購需求決定得標者,讓決標方式與採購目的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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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及付款方式 機關得規範計價方式與付款條件,例如依工作階段或履約進度付款。
第 四 題25 分
請敘述博物館制訂相關政策(或計畫),其來源依據之類型及各自優缺點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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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博物館政策是機構決策與行動的原則、界線及權責依據;計畫則將政策與使命轉化為目標、工作、時程及資源安排。政策或計畫不能憑空制定,須回應博物館的法定責任、機構使命、專業要求、社會需求及實際資源。
本題重點在辨識政策/計畫的依據來源,並比較各來源的優勢與限制。作答時可按「外部制度、內部使命、專業倫理、利害關係人、實證與資源」分項說明。
解題方法
先由博物館的公共性與專業性出發,將依據分成五類,再逐一說明「依據內容、優點、缺點」。最後補充各類依據彼此可能衝突,須透過使命定位、參與諮詢與定期評估加以整合。
來源依據及其優缺點
一、法令、主管機關政策與治理機關要求
包括法律、法規命令、主管機關政策、預算及補助條件,以及董事會或治理機關的決議。例如涉及典藏管理、文化資產、公共安全、採購、個人資料及財務責任的政策,通常須以相關法令與上級要求為基礎。
- **優點:**具正式性與拘束力,可明確界定權責、最低標準及公共問責要求,降低違法與管理失序風險。
- **缺點:**可能著重程序與合規,彈性較低;若規範未能配合館藏特性、社區脈絡或新興需求,容易使政策流於形式。
二、博物館使命、願景與內部營運需求
以設館宗旨、使命、願景、館藏特色、組織策略及營運檢討為依據,據此制定典藏、研究、展示、教育、服務與人力等政策或計畫。
- **優點:**能維持各項業務的一致性,使資源配置聚焦於博物館的核心任務;也能依館藏與組織條件形成具辨識度的發展方向。
- **缺點:**若使命設定過於寬泛,或只由管理階層決定,政策容易停留在口號,難以形成可執行的工作;既有組織慣例也可能限制改革。
三、博物館專業標準、倫理守則與實務經驗
依博物館專業團體、國際專業規範、倫理守則及領域實務,訂定藏品徵集、保存、研究、展示、借展、除藏及觀眾服務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