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高普考普通考試 文化行政 文化行政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試論「文化」此概念與行動如何裨益於產業(如工業、農業)發展、提升或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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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文化」如何成為產業發展的資源與方法。文化不只是藝術、古蹟或節慶,也包括一個群體共享的價值觀、知識技術、生活方式、歷史記憶、審美與社會關係。文化既是產業可運用的內容,也是影響產業如何生產、如何與地方及社會互動的力量。
回答時宜掌握兩個層次:
- 文化作為產業資源:將文化意象、地方故事、傳統技藝、族群知識及美學轉化為產品與服務的特色,增加附加價值與市場辨識度。
- 文化作為產業行動方法:以文化視角重新檢視生產流程、勞動關係、地方連結、環境責任及消費者需求,帶動產業升級、轉型與永續發展。
文化與產業的結合並不等於在產品上加一個傳統圖案,而是讓文化知識參與產品設計、生產方式、品牌敘事、通路服務及利益分配。
解題方法
可依「資源轉化、價值提升、產業轉型、治理配套」四個面向作答。先說明文化如何成為產業創新的投入,再分別以工業、農業舉例,最後指出文化應建立在尊重社群與合理共享利益的基礎上,避免流於裝飾或消費。
一、文化資源轉化為產品與服務創新
文化所累積的地方知識、傳統技藝、生活經驗與審美觀,可以成為產業研發和設計的素材。傳統工藝與現代材料、技術結合,可發展新的產品功能與外觀;地方飲食、節慶與歷史故事,也可轉化為體驗服務、文化旅遊或品牌內容。
例如,工業產品可將地方工藝、材質特色或生活文化融入設計,形成不同於標準化量產商品的辨識度;農產品則可結合品種歷史、產地風土、耕作知識與飲食文化,發展加工品、體驗活動及地方品牌。
二、提升附加價值與市場辨識度
文化敘事有助於消費者理解產品與產地、技術及生產者之間的關係,形成較明確的品牌定位。產業因此不必只以低價或大量生產競爭,而可透過品質、設計、產地特色、工藝與體驗提升產品價值。
以農業為例,茶、咖啡、水果或米食若結合產地環境、栽培知識、加工技術及地方飲食,可由原料銷售延伸至精緻加工、品牌行銷與農村體驗。工業產品若能呈現材料來源、製作技術及設計理念,也較容易建立品牌信任與顧客忠誠。
三、促進產業升級與跨域合作
文化能連結產業原本分離的環節,使設計、製造、農業生產、觀光、教育、科技及地方服務共同創造價值。產業不只改良單一產品,也能調整服務模式與價值鏈。
例如,傳統製造業可與設計、工藝及數位科技合作,發展客製化產品或具文化特色的生活用品;農業可與食品加工、餐飲、觀光及教育合作,形成從生產、加工到體驗消費的產業網絡。跨域合作也能帶動人才、技術與市場資訊交流,增加產業適應變化的能力。
第 二 題25 分
試論如何使鄉鎮圖書館成為轉動地方的社會文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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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是公共圖書館的角色與地方文化治理申論題。重點不只在增加藏書或舉辦閱讀活動,而是說明鄉鎮圖書館如何從「借還書的場所」轉型為結合閱讀、學習、文化保存、公共參與與社區連結的地方社會文化基地。
依命題當年(民國114年)法規為準,《圖書館法》所稱公共圖書館,是以社會大眾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圖書資訊服務、推廣社會教育及辦理文化活動的圖書館;鄉(鎮、市)立圖書館屬公立公共圖書館。《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則提供設立及營運上的規範依據。作答時可據此指出:鄉鎮圖書館的基本任務包括知識近用、社會教育與文化服務,地方基地功能是對這些任務的深化與整合。
「轉動地方」可理解為以圖書館為節點,連結居民、地方知識、社區組織、學校、文化團體及政府資源,促成持續的交流、學習與行動。判斷一項作法是否切題,可看它是否回應在地需求、促進居民參與,並能形成持續的合作網絡。
解題方法
採「空間與服務—地方內容—社群連結—治理與永續」四個面向作答。先說明圖書館如何成為友善可近的公共空間,再說明如何累積及活化地方知識,接著交代如何促成多元居民參與,最後補上人力、經費、合作與成效檢核。這樣能涵蓋硬體、內容、服務與制度,不會只列舉活動。
作答要點
一、打造開放、可近、多功能的公共空間
改善空間規劃與使用方式,使圖書館兼具閱讀、自修、親子共讀、討論、展覽及小型講座等功能。可依鄉鎮生活型態設置兒童與青少年閱讀區、熟齡友善空間、地方文史展示區及社區交流空間,並提供無障礙設施、清楚指引、適當開放時段與舒適環境。
空間規劃須從居民實際使用需求出發,透過問卷、座談或使用觀察蒐集意見,避免只重建築外觀,卻缺少後續服務與活用。
二、以地方知識為核心,保存並轉譯在地文化
圖書館可蒐集地方文史、老照片、地方刊物、產業資料、口述歷史、族群記憶及母語素材,建置地方特色館藏或地方知識資料庫。透過主題書展、地方故事展、走讀活動、口述訪談及數位典藏,讓資料能被居民查找、理解與再利用。
地方知識的呈現應與居民共同進行,邀請耆老、文史工作者、地方創作者及青年參與採集與詮釋,使圖書館不只是保存資料,也能協助不同世代認識地方、傳承文化。
三、發展貼近生活的閱讀與終身學習服務
依兒童、青少年、成人、新住民、身心障礙者及高齡者等不同對象規劃服務,例如親子共讀、青少年閱讀與媒體素養、樂齡學習、數位工具教學、資訊素養課程及新住民語言文化活動。
第 三 題25 分
試擬一個文化政策協助都市原住民保存、轉譯、發展其原住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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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文化政策如何回應都市原住民族的文化權利與生活處境,並以政策設計促進文化的保存、轉譯與發展。都市原住民族並非離開原鄉便失去其文化主體性;政策應尊重族群差異與自我認同,也要看見族人在都市中的居住、工作、教育、社群連結及世代傳承需求。
解題時可掌握三個層次:
- 保存:支持文化資產、語言、知識、儀式與記憶的紀錄、傳習及延續。
- 轉譯:讓文化以族人認可的方式進入都市生活、公共教育與當代媒介,促進跨族群理解;轉譯不等於任意改編或商品化。
- 發展:由族人參與決策,支持文化創作、組織、空間、人才與產業,使文化能在當代持續實踐。
涉及原住民族權利與文化保存的法規,應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作答可援引《憲法增修條文》對原住民族文化與語言保障的規定、《原住民族基本法》所揭示的文化保存與發展原則,以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對原住民族語言傳承與發展的政策方向。政策措施並應落實族人參與及文化自主,避免由政府單方面界定何者才是「正統文化」。
解題方法
採用「文化權利原則+政策工具+執行評估」的架構,逐一回答題目所問的保存、轉譯、發展,再以治理及評估機制串連三者。這種寫法能把抽象政策目標轉化為具體作法,也能呈現政策的主體、對象與成效。
一、保存:支持族人延續文化實踐
- 建立族人主導的文化紀錄與典藏:補助都市原住民族團體、部落組織及文化工作者,記錄語言、口述歷史、祭儀知識、傳統技藝與都市遷徙記憶;由族人決定紀錄方式、公開範圍及使用條件,並尊重敏感或具保密性的文化內容。
- 強化語言與知識傳承:在都市設置族語課程、親子共學、長者與青年共學及文化師資支持方案,使文化知識能在家庭、社群與教育場域中傳承。
- 提供穩定的文化實踐空間:支持都市原住民族文化中心、社區據點及多功能活動空間,讓族人能舉辦聚會、課程、祭儀與展演。
- 保存遷徙與都市生活記憶:透過社區訪談、地方文史調查及公共典藏,呈現族人在都市形成社群、維繫親族與適應城市生活的歷程。
二、轉譯:促進文化交流而尊重文化脈絡
- 推動族人共同策展與公共教育:由族人、文化工作者與專業人員共同策劃展覽、導覽、講座及教材,說明文化脈絡、歷史經驗與當代生活,避免將原住民族文化簡化為服飾、歌舞或節慶表演。
- 發展多元媒介:支持族語影音、數位典藏、繪本、紀錄片、Podcast及互動內容,讓不同世代與族群能接觸文化,也讓都市族人得以重新連結自身文化。
第 四 題25 分
臺灣新住民人數迄今已經超越臺灣原住民人數,成為五大族群之一。試論如何透過文化政策讓新住民豐富臺灣多元文化風貌,並讓新住民得到臺灣社會的肯定與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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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多元文化主義、文化平權與文化治理,重點在說明文化政策如何讓新住民由文化活動的參與者,進一步成為文化的創作者、傳承者與公共事務的共同決策者。
新住民帶來語言、飲食、藝術、信仰、節慶及生活知識,可豐富臺灣文化;但政策不能只停留在節慶展演或異國美食介紹,也須正視新住民常面臨的文化刻板印象、參與管道不足與文化資源近用障礙。政策目標應同時包括:
- 文化多樣性:讓不同文化得以保存、表達、交流,並共同形塑臺灣文化。
- 文化平權與文化近用:降低語言、資訊、經濟、地域及制度門檻,使新住民能平等參與文化生活。
- 文化主體性與認同:尊重新住民的母國文化與生命經驗,支持其自主表達,也促進新住民對臺灣社會的歸屬感及臺灣社會對其文化貢獻的肯定。
法制與政策依據可援引《文化基本法》所揭示的文化權、多元文化及文化平權精神,以及《新住民基本法》對新住民權益保障與政府協助的規範。**本題涉及法制,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114年)法規為準。**作答時應確認所援引法規在命題年度的施行狀態,避免以後續修法內容回推。
解題方法
採「文化培力—參與共創—社會交流—制度保障—成效評估」五個層次作答。先說明文化政策的價值立場,再依序提出可執行措施,最後分別扣回題目兩個目標:「豐富臺灣多元文化風貌」與「使新住民獲得社會肯定與認同」。
作答時,可用文化部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政策中的新住民培力與社造參與作為政策例證,並提出自身的政策建議。論述須涵蓋文化供給,也涵蓋新住民能否參與決策、資源是否平等可及,以及社會態度能否改善。
具體政策作法
一、培力新住民成為文化主體
提供文化創作、策展、表演、紀錄、導覽、數位敘事與文化資產保存等培訓及補助,支持新住民以自身語言、生命故事、母國文化與在臺生活經驗進行創作。補助機制應讓新住民個人及團體能直接提案,並提供翻譯、計畫撰寫與行政諮詢,降低申請門檻。
政策重點是由新住民自行決定如何呈現文化,避免只由主流社會代言,或把新住民文化簡化成服飾、美食與節慶表演。如此能使母國文化成為臺灣當代文化的創作資源,也能提升新住民文化自信與社會能見度。
二、以社區營造促進共同參與
鼓勵新住民與在地居民、學校、圖書館、地方文化館及民間團體共同規劃社區文化行動,例如多語故事採集、地方記憶書寫、社區展演、飲食文化交流、親子共學與跨世代工作坊。政府可透過社區營造補助、提案輔導與地方文化據點,支持新住民由活動參與者進一步成為提案者及執行者。
社造不應只把新住民視為被服務的對象,而須建立共同討論及共同決策的機制,讓其生活經驗與公共議題進入地方文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