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高普考普通考試 環保技術 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考古題詳解

109 年・高普考・普通考試・環保技術
試題代碼 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第 一 題25 分

空氣品質監測為推動保護空氣品質及空氣污染防制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欲有效掌握空氣品質,需仰賴空氣品質監測系統以獲得可靠的監測數據。請說明國內空氣品質監測站種類及站址選定原則。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空氣品質監測網的功能分工與站址代表性。監測站不是單純設在污染最嚴重處,而是依設站目的,選擇能代表特定污染型態、人口曝露情形或區域空氣品質的地點。

法源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13 條及《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該準則於民國 108 年發布,命題時已適用。

解題方法

作答可分成兩部分:

  1. 先依準則列出空氣品質監測站的八種類型,並以「設置目的—適合地區」說明各站功能。
  2. 再列出站址選定的目的與六項考量因素。中央主管機關著重全國、跨縣市及長期空氣品質;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著重當地污染情形。

空氣品質監測站種類

依《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第 2 條,空氣品質監測站分為八類:

  1. 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設於人口密集、可能發生高污染或人員曝露較高的地區,監測平均污染濃度;也可設於能反映較大區域空氣品質分布的地點。
  2. 交通空氣品質監測站:設於交通流量頻繁,或能反映交通排放造成高污染的地區。
  3. 工業空氣品質監測站:設於工業區盛行風下風處,或能反映工業排放造成高污染的地區。
  4. 國家公園空氣品質監測站:設於國家公園內適當地點,以了解園區空氣品質。
  5. 背景空氣品質監測站:設於人為污染較少的地區,或總量管制區盛行風上風處,用以掌握區域背景狀況。
  6. 光化學評估監測站:設於臭氧及其前驅物濃度較高,或能反映高臭氧情形的盛行風上風處、下風處。
  7. 粒狀污染物化學成分監測站:設於粒狀污染物濃度較高,或具有區域性污染傳輸特性的地區,以掌握粒狀污染物的化學組成與傳輸情形。
  8. 其他空氣品質監測站:因其他特殊監測目的而設置的監測站。

站址選定原則

依《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第 3 條,站址選定須配合設站目的: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二 題25 分

請依據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

(一)碳匯量

(二)溫室氣體

(三)氣候變遷調適

(四)碳洩漏

(五)確證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 3 條的名詞定義,作答重點是掌握法定用語與其中的關鍵範圍。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該法後續修正並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解題仍依命題當年的條文。

解題方法

五個名詞均可直接依第 3 條作答。碳匯量要說明其淨值如何計算;溫室氣體要列出法定種類;其餘三項則抓住定義中的目的或判斷核心。

名詞解釋

(一)碳匯量

指將二氧化碳或其他溫室氣體自排放源或大氣中持續移除的數量,扣除吸收或儲存過程中產生的排放量,以及一定期間後再排放至大氣的數量後,所得吸收或儲存的二氧化碳當量淨值。

可概括為:

碳匯量=持續移除量−吸收或儲存過程排放量−一定期間後再排放量\text{碳匯量} = \text{持續移除量} - \text{吸收或儲存過程排放量} - \text{一定期間後再排放量}

所以碳匯量不是單看移除或吸收的總量,而是扣除相關排放後的淨值,並以二氧化碳當量表示。

(二)溫室氣體

指二氧化碳(CO₂)、甲烷(CH₄)、氧化亞氮(N₂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₆)、三氟化氮(NF₃),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氣體。

作答時應列出法定氣體種類,並補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避免只寫常見的二氧化碳、甲烷及氧化亞氮。

(三)氣候變遷調適

指人類系統對實際或預期的氣候變遷衝擊,或其影響所作的調整,以緩和氣候變遷造成的傷害,或利用其有利情勢。調適包括預防性與反應性、私人與公共、自主性與規劃性調適等。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三 題25 分

為達到資源循環最大化及廢棄物處理最小化之目標,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有機生物資源、有機化學資源、金屬資源、非金屬殘渣資源循環為推動重點工作,請闡述此四類資源物質之主要來源,以及適合之循環利用方式。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資源循環政策中的「四大物料」分類,以及不同物料的來源特性與適用循環方式。作答時應掌握「依物質性質分類、依特性選擇資源化路徑」的原則:能保留材料價值者優先材料化;適合轉換為肥料或能源者,採肥料化或能資源化;無法有效回收者才進入妥善處理,以達「資源循環最大化、廢棄物處理最小化」。

本題屬政策與實務應用題,重點是列出四類物質的主要來源,並將來源與合適的再利用方式配對;無須套用計算公式或特定法條。

解題方法

依「有機生物、有機化學、金屬、非金屬殘渣」四類逐項作答。每一類都說明兩件事:

  1. **來源:**物質在哪些農業、民生或產業活動中產生。
  2. **循環方式:**依其組成與性質,說明如何製成肥料、能源、再生原料或工程材料。

一、有機生物資源

主要來源: 來自動植物及其加工、消費過程,例如廚餘、食品加工殘渣、禽畜糞、水肥、下水污泥、農作物剩餘資材、稻草、果樹修剪枝及木竹資材等。

適合的循環利用方式:

  • **堆肥化:**將適合的廚餘、農業剩餘資材及動植物殘渣處理成堆肥或土壤改良資材。
  • **厭氧消化:**將適合的高含水有機物厭氧發酵,產生沼氣;沼氣可供發電或熱能利用,消化後的殘餘物經適當處理後可作肥料或土壤改良資材。
  • **木質資材利用:**枝條、稻草等可依品質作為堆肥原料、燃料或其他生質材料。

二、有機化學資源

主要來源: 主要包括塑膠、橡膠及廢輪胎、廢溶劑、廢礦物油、廢食用油,以及其他含有機化學成分的廢棄物或製程產出物。

適合的循環利用方式:

  • **材料回收:**分類、清潔及加工後,將可回收塑膠或橡膠製成再生原料,再投入產品製造。
  • **化學回收:**對不適合直接再製的有機物,視其性質採熱解、氣化等方式,轉換為油品、氣體或化學原料。
  • **能量回收:**對具有熱值且符合污染防制與管理要求的物料,可回收燃料或熱能。
  • **廢油、廢溶劑再生:**經適當分離、蒸餾或純化後,再作為工業原料或燃料使用。

三、金屬資源

主要來源: 來自廢電器及廢電子設備、資訊產品、車輛與電池、光電板,以及金屬製造或加工過程產生的下腳料、污泥、廢液與相關殘渣。常見可回收金屬包括鐵、鋁、銅,以及部分稀有或貴重金屬。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四 題25 分

每年政府所徵收到之「水污染防治費」與「下水道使用費」有明顯差異,請解釋其原因。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在比較兩種名目相近、但課徵對象、計費基礎、目的及徵收制度不同的費用。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 水污染防治費:依《水污染防治法》第 11 條,對排放廢(污)水至地面水體的事業及特定污水下水道系統,按排放水質、水量或主管機關規定的計算方式徵收,體現「污染者付費」。
  • 下水道使用費:依《下水道法》第 26 條,向使用下水道的用戶收取,體現「使用者付費」,收入用於下水道系統的營運、維護等支出;計費方式由地方政府依規定辦理。

兩者不是同一筆費用的不同名稱:前者著重污染排放,後者著重使用公共下水道服務。

解題方法

採「收誰的費、依什麼計費、收入用在哪裡、哪些人實際納入徵收」四個角度比較,就能說明年度收入為何不同。

水污染防治費依污染物排放情形計算,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的費額概念可表示為:

費額=∑i(費率i×排放水質i×排放水量)費額=\sum_i(費率_i \times 排放水質_i \times 排放水量)

因此,費額會隨排放污染物種類、濃度與水量變動;排放量較少或污染防治改善,也會影響收入。民國 109 年起,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已按全額徵收,但徵收對象仍限於法定範圍,且部分廢(污)水全量納入專用或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者,不依相同方式就該排放重複計收。

下水道使用費則是向實際使用下水道的用戶收取,常按自來水或其他用水量比例計收。其收入規模受下水道接管及服務範圍、地方政府訂定的費率,以及地方是否實際開徵等因素影響。

以民國 109 年度資料為例,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約徵收 4.79 億元;全國下水道使用費收入約 19.18 億元。兩者的數額反映各自的課徵基礎與地方執行情形,不能只因同屬污水相關費用,就推定收入應相近。

差異原因整理

  1. 對象範圍不同 水污染防治費主要向法定範圍內、排放廢(污)水至地面水體的事業及特定污水下水道系統徵收;下水道使用費則向實際使用下水道的用戶徵收,包含接管用戶。兩者的繳費群體並不相同。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

109 年高普考普通考試・其他類科的《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