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高普考普通考試 交通技術 交通工程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試說明高速及快速公路交流道設置位置之評選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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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交流道是高速公路、快速公路與地方道路之間的出入口。位置選得適當,才能讓高速公路服務主要城鎮及重要交通節點,同時兼顧主線安全、地方道路容量、工程可行性與環境影響。
本題考查的是交流道區位評選,不是交流道型式選擇。選址應以交通需求與路網功能為基礎,再綜合檢核社會、工程、環境及經濟條件。交流道的配置並無單一公式,應依實際路網、交通量、地形及規劃條件評估。
解題方法:依五個面向逐項評選
一、運輸需求與路網功能
評估候選位置能否服務足夠的交通需求,以及能否合理銜接區域路網。應檢視服務範圍內的人口、土地使用、旅次起訖、交通量及未來發展計畫,並考量是否能連接主要城鎮、港口、機場、車站、產業園區或其他重要交通節點。
交流道應有明確的服務功能;若服務範圍有限、交通需求不足,或既有交流道與地方道路已能妥善服務,增設的必要性與效益便較低。
二、交流道間距與交通安全
位置須與鄰近交流道保持適當間距,避免匝道車流在主線上造成過度交織、排隊回堵或衝突,並維持高速公路主線的安全與運轉品質。間距也不能過大,以免居民及用路人須繞行過遠才能進出高速公路。
初步評選時,可依市區、鄉區及適用的路線設計規範檢核間距;後續再分析主線與交織區的交通運轉及服務水準。間距符合規範只是必要的幾何檢核,不代表該處必然適合設置交流道。
三、工程與地形條件
候選位置須有足夠空間配置匝道、連絡道及必要的附屬設施,並配合主線線形與設計條件。應檢核平面線形、縱坡、視距、轉彎半徑、超高、橋梁與隧道配置,以及地質、水文、排水和施工條件。
第 二 題25 分
試定義車流密度與占有率,並說明兩者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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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車流的密度與車輛偵測器所量得的占有率。密度描述道路上車輛的空間分布;占有率描述車輛在一段觀測時間內占用偵測器的時間比例。兩者都與車流量有關,但代表的物理意義不同。
解題方法
車流密度 是某一時點、某一路段單位長度內的車輛數,常用單位為「輛/公里」:
其中 為路段長度 內的車輛數。實務上也可用一段時間內通過路段的平均車流量 與平均速率 表示:
占有率 是在固定觀測期間 內,車輛占用偵測器的總時間占觀測期間的比例。若共有 輛車通過,且第 輛車占用偵測器的時間為 ,則:
第 三 題25 分
請詳細說明舉辦大型路外活動交通維持計畫應納入之分析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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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大型路外活動雖未必占用道路,仍可能在短時間內集中產生大量人車,造成周邊道路壅塞、停車需求超出供給、行人與車流交織,以及大眾運輸站點負荷增加。交通維持計畫的核心,是先掌握活動需求與周邊交通條件,再分析衝擊,據以提出可執行的減輕措施,並安排活動期間的疏導、疏散及應變。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相關規定依地方政府自治法規及審查內容辦理;臺北市當時已有《臺北市大型路外活動交通維持作業辦法》及計畫書內容規範。不同縣市的適用門檻、提送期限及格式可能不同,作答時應掌握「活動概況、交通現況、交通衝擊、改善措施」的分析脈絡。此處引用的臺北市辦法截至民國 110 年仍為適用規範,無須另列後續修正提醒。
解題方法
可依「需求—現況—衝擊—對策」順序作答。先說明活動會產生多少人車及何時到達、離開,再交代周邊交通供給與既有狀況,接著分析活動新增需求對道路、停車、行人及大眾運輸的影響,最後提出相對應措施。計畫內容應以調查資料、活動規模及尖峰時段為基礎,並用位置圖、動線圖或配置圖呈現。
應納入的分析內容
一、活動計畫概要與需求預估
說明活動名稱、內容、地點、場地範圍、日期、起迄時間、活動流程,以及主辦、協辦單位與聯絡窗口。依預估參加人數、活動天數、參加者組成及到離場方式,推估活動衍生的人旅次、車旅次與尖峰到離場需求;並區分小客車、機車、計程車、遊覽車、接駁車及大眾運輸等運具。
活動人數不宜直接等同車旅次。可依運具分擔率與乘載率估算,例如:
估算時應考量活動場次、參加者進出時段及工作人員、廠商、表演者等非一般觀眾需求。
二、交通現況調查與分析
調查活動場址及周邊道路系統,說明道路位置、幾何配置、車道數、道路功能、路口及主要出入口;並呈現周邊主要道路、替代道路與通往場址的進出動線。蒐集活動前交通量、交通組成、尖峰時段、壅塞情形及重要路口運作狀況,作為衝擊比較基準。
另應盤點公車路線、站位及捷運等大眾運輸服務;調查路邊停車格、路外停車場的位置、容量、使用率與可供活動使用的數量。必要時也應掌握行人通道、穿越設施、自行車動線、上下客空間及周邊重要出入口。
三、交通衝擊分析
- **衍生交通量與道路影響:**分析活動新增車流的進出方向、到離場尖峰及其分布路線,評估主要道路與路口的負荷、排隊及壅塞情形;並檢視車流是否回堵至上游路口、影響鄰近道路或妨礙緊急車輛通行。
第 四 題25 分
請詳細說明易肇事路段改善可採取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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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易肇事路段改善的重點,是找出事故集中發生的地點、型態及原因,再採取與事故特性相符的措施,並追蹤改善成效。不能只因某處事故件數多,就直接增設號誌或加強取締;應先判斷事故是否與道路幾何、交通運作、用路行為或環境條件有關。
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常以 工程、教育、執法(3E) 為基本策略:
- 工程(Engineering):改善道路幾何、交通控制及安全設施,降低事故發生機率與嚴重度。
- 教育(Education):提高駕駛人、行人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認知,改善不安全行為。
- 執法(Enforcement):針對超速、闖紅燈、違規停車等違規行為,提升守法程度。
解題方法:依事故診斷流程提出改善方案
作答時可採「事故篩選、特性分析、原因診斷、研擬措施、執行評估」的順序。先說明如何確認問題,再依診斷結果提出改善策略,最後補上成效追蹤,形成完整的改善循環。
一、篩選易肇事地點並蒐集資料
彙整一定期間內的交通事故資料,確認事故發生的位置、時間、傷亡程度及肇事型態,並蒐集交通量、車速、道路幾何、號誌時制、標誌標線、照明及現場環境等資料。
判斷事故問題時,不宜只看事故總件數;還應考量事故嚴重程度、事故型態是否集中,以及交通量等背景因素,避免把偶發事故誤認為道路設計問題。
二、分析事故特性與碰撞型態
依事故資料分析事故發生的時段、方向、車種、用路人及碰撞型態,並繪製事故位置圖或碰撞構圖。舉例而言,路口事故若集中於左轉車與直行車碰撞,應進一步檢查左轉車流、號誌管制及視距;若追撞事故集中於下坡路段,則應檢查車速、煞車視距及前方交通狀況。
分析結果要能具體回答「事故在哪裡發生、何時發生、以何種方式發生」,才能進一步找到可改善的原因。
三、現場勘查並確認事故原因
依據事故分析結果辦理現場勘查,檢查道路及交通設施是否與事故型態相符。常見問題包括:
- 路口視距受建物、植栽、停車或設施遮蔽。
- 車道配置不清楚,轉向車流與直行車流互相干擾。
- 號誌時制、相位或行人穿越時間不適當。
- 標誌標線不清、缺漏或設置位置不易辨識。
- 車速過高、路段線形不良,或缺少必要的警示及照明。
- 行人穿越設施不連續,行人與車輛動線衝突。
現場診斷應將事故資料與實際道路條件互相對照,避免只根據單一事故紀錄推論原因。
四、依原因研擬改善策略
改善措施應與事故型態及肇因相對應,並綜合運用下列策略。
(一)交通工程改善
- 改善道路幾何與車流動線:調整車道配置、轉向車道或中央分隔設施,減少交織與衝突;必要時改善路口型式、轉角或視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