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高普考高考三級 建築工程 建築營造與估價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說明何謂混凝土養護(curing),並說明三種混凝土養護的方法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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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混凝土養護」的定義與方法,屬於混凝土施工品質管理的基本觀念,是建築營造與估價科目每年必考的重點之一。
混凝土養護(Curing)之定義: 混凝土澆置完成後,水泥與水產生水化反應(hydration)而逐漸凝結硬化並發展強度。此水化反應必須在適當的溫度與充足的水分條件下才能持續進行。所謂「養護」,即是指混凝土澆置、修飾完成後至達到預定強度之期間內,人為控制其環境條件(保持濕潤、維持適當溫度、避免受到振動衝擊或過早乾燥),使水泥能充分水化,讓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耐久性及體積穩定性的一切措施之總稱。
養護的目的可歸納為三項:
- 防止水分過早蒸發:混凝土表面若水分蒸發過快,水化反應中斷,會造成強度不足與表面龜裂(乾縮裂縫)。
- 控制溫度:避免水化熱造成內外溫差過大而產生溫度裂縫,寒季則需保溫避免凍害。
- 保護新澆置之混凝土:避免早期受外力振動、車輛荷重、乾燥風吹、日曬等影響,確保強度正常發展。
依據我國「混凝土工程施工規範」(CNS/內政部營建署訂定,命題當年即民國112年適用之規範)規定,養護期間一般不得少於7天(使用早強水泥可縮短,使用摻料或大體積混凝土則應延長,如14天甚至更久)。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名詞解釋+方法列舉」型申論題,作答架構應採「定義 → 原理 → 分類說明(至少三法,含優缺點與適用時機)」三段式鋪陳,讓閱卷者清楚看出考生確實理解養護的「為什麼」而非只是背誦名詞。以下依「保水方式」的原理,將常見養護法分為三大類作答,每類再舉一至二種代表工法,兼顧廣度與深度。
一、灑水養護法(濕治養護,Water Curing)
原理:直接以水補充混凝土表面因蒸發而流失的水分,使混凝土持續處於飽和濕潤狀態,讓水化反應不中斷。
作法:
- 混凝土澆置後於初凝完成、表面具足夠強度不致沖蝕破壞時,開始灑水,並保持連續濕潤(不可時濕時乾,否則反而因濕漲乾縮交替而產生裂縫)。
- 常見工法包括:以噴霧、灑水管持續灑水;或在混凝土表面覆蓋濕麻布袋、濕草蓆、濕砂等吸水性材料保持濕潤;或於平面(如樓板)周圍以土堤或沙袋圍成蓄水池,蓄水淹沒混凝土表面(蓄水養護法,water ponding)。
優點:養護效果最確實、降溫效果佳,適用於大面積水平構材(版、地坪)。 缺點:耗水量大、需持續人力巡查補水,垂直構材(柱、牆)施作不易,寒季易有凍害風險。
二、覆蓋(被覆)養護法
原理:以不透水或防水材料覆蓋混凝土表面,阻絕內部水分蒸發至大氣中,達到「保水」而非「加水」的效果。
作法:
- 混凝土表面覆蓋塑膠布(PE 布)、防水紙(waterproof paper)等不透水材料,緊密覆蓋並壓妥邊緣,利用混凝土本身拌合水維持濕潤環境進行養護。
- 亦可先灑水濕潤表面後再覆蓋,兼具「濕治+保水」雙重效果。
優點:施工簡便、省水省人力,適用於大面積、工地缺水或人力不足之情形;對垂直面亦可配合模板延遲拆除達到覆蓋效果。
第 二 題25 分
請說明鋼筋分項工程之施工計畫應包含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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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分項工程施工計畫的撰寫架構與內容,屬於「建築營造與估價」科目中最基本也最常考的「施工計畫書」類題型。所謂「分項工程施工計畫」,是指針對整體工程中某一特定工項(本題為鋼筋工程),在正式施工前所擬定之詳細作業計畫,其目的在於:
- 確保施工方法符合設計圖說、規範及相關國家標準(如 CNS 560 鋼筋混凝土用鋼筋規定)。
- 落實品質管理、安全衛生管理與進度管理三大目標。
- 作為監造單位查核、承包商自主管理及日後施工查驗的依據。
命題依據主要來自營建署「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中鋼筋章節之精神,以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對鋼筋混凝土施工之相關規定(以民國 112 年命題當年之規範內容為準;現行規範條文編號雖歷經修正,惟施工計畫應涵蓋之實質內容並無重大變動)。
解題方法
此類「應包含哪些內容」的申論題,答題邏輯應依施工作業的時間軸與管理面向展開,切勿條列瑣碎項目而缺乏系統,應以「總則 → 材料 → 加工 → 組立 → 品管 → 安全 → 進度/界面協調」的順序鋪陳,方能展現完整的施工管理邏輯,也便於閱卷老師給分。以下依此架構逐項說明。
一、工程概述與依據(總則)
- 工程範圍:說明本分項工程之施工範圍(基礎、柱、梁、版、牆等構件之鋼筋作業)。
- 依循之設計圖說、結構計算書、施工規範及相關國家標準(CNS 560 鋼筋混凝土用鋼筋規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 相關法令: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職業安全衛生法等。
二、材料管理計畫
- 材料種類與規格:明列使用鋼筋之等級(如 SD280、SD420、SD490W)、直徑、來源廠牌。
- 材質證明與抽樣試驗:進場時應檢附出廠證明及爐號、批號資料,並依 CNS 規定抽樣進行拉力試驗、彎曲試驗,確認降伏強度、抗拉強度符合設計要求。
- 進場檢驗:核對材料標記、尺寸、外觀(不得有裂紋、過度銹蝕、油污)。
- 儲存方式:分類分規格堆放、離地架高、加蓋防雨防銹,避免與土壤或油污接觸。
三、施工機具與人力配置
- 加工機具:切割機、彎曲機之規格與數量。
- 續接機具:機械續接器、電焊機等(如採用機械或電焊續接)。
- 人力配置:鋼筋作業技術士證照人數、綁紮工班配置與作業分工。
四、加工作業計畫
- 加工圖說:編製鋼筋加工圖(含彎曲表 Bar Bending Schedule、材料切割表 Cutting List)。
- 彎鉤與彎曲規定:依規範規定之彎鉤角度(如箍筋 135 度彎鉤)、最小彎曲內徑,避免鋼筋因彎曲角度過小產生裂紋。
- 切割方式:機械切割為原則,避免以火焰切割損及鋼筋材質。
五、組立與續接作業計畫
- 綁紮方式:綁紮點位置、綁紮間距,確保鋼筋於澆置混凝土時不位移。
- 續接方式與規定:
- 搭接續接:規定搭接長度(依鋼筋直徑倍數計算)及搭接位置錯開規定。
第 三 題25 分
辦理估驗計價並給付廠商工程款,乃為機關(業主)執行工程時之重要施工管理工作。請說明估驗計價之意義為何?並請列舉有哪些做法可以縮短估驗計價作業之審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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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工程施工管理中「估驗計價」制度的基本定義、法源依據,以及**行政效率(縮短審查時間)**的實務改善措施,屬於「營建管理」+「政府採購法規」的綜合申論題。
法源基礎(以命題當年民國112年法規為準):
- 政府採購法第70條(工程施工品質管理)、第71~73條(驗收)、第73-1條(驗收付款期限)。
- 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13條「計價與付款」、第17條「驗收」相關條款。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布之「公共工程施工估驗計價作業補充說明」及「機關辦理工程施工查核作業辦法」等行政規則。
提醒: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近年歷經多次修正(電子化採購、付款期限調整等),但本題解題仍以112年命題當年之法規內容為準。
考生作答時,須把握兩個重點:(一)估驗計價「是什麼」(定義、性質、目的);(二)估驗計價「如何加速」(制度、技術、人員三面向的具體做法)。這是一題「定義+實務對策」型申論題,得分關鍵在於分類清楚、舉例具體、有法源佐證。
二、解題方法(完整參考答案架構)
(一)估驗計價之意義
-
定義 估驗計價,係指機關(業主)於工程施作期間,依契約約定之期間(如按月、按期或按里程碑),會同監造單位對廠商已完成之工程項目、數量及品質進行核實查驗,並依契約單價或比例計算應付價款,據以核發部分工程款之作業程序。簡言之,即「期中核實、部分付款」的機制,性質上屬於「部分驗收、部分給付」,與竣工後之正式驗收(政府採購法第71~73條)不同——估驗計價是過程管理,正式驗收才是最終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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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依政府採購法第73-1條規定,機關辦理工程採購,除全部一次性付款者外,應可依契約約定分期估驗或分階段付款;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13條亦明定廠商得依契約約定期間申請估驗計價,機關應於收受估驗計價單據後之一定期限內完成審核並付款,逾期應加計遲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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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與功能
- 確保核實給付:依實際完成之工程數量與品質給付價款,避免溢付、短付或超付爭議。
- 維持廠商資金週轉:工程期間長、成本先行支出,估驗計價可使廠商即時取得部分工程款,維持人力、材料、機具之持續投入,避免因資金斷鏈影響進度與品質。
- 作為進度管控工具:機關可藉估驗金額與預定進度比對,掌握施工進度是否落後、預算執行是否合理,作為督導、預警之依據。
- 作為履約管理與爭議處理依據:估驗紀錄可作為日後驗收、計價爭議、展延工期認定之佐證資料。
- 種類(可視題目性質補充,增加完整性)
- 期中估驗(按月估驗):定期依進度核算已完成部分。
- 分段估驗(里程碑估驗):依契約約定之工程階段(如基礎完成、結構完成)辦理估驗。
- 竣工估驗:工程完工後之最後一期估驗,銜接正式驗收程序。
(二)縮短估驗計價作業審查時間之做法
作答時建議分層次舉例,展現制度面、技術面、人員面的完整思考,至少列出6項以上具體做法:
1. 契約規劃層面(事前預防)
- 於招標文件及契約中明確訂定估驗頻率、計價項目、單價分析表、計量方式及審查期限(如「廠商申請後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訂定逾期未完成審查之遲延利息或展延工期條款,以契約拘束雙方效率。
- 採用單價分析法(Bill of Quantities),事前將各分項工程之單價、計量單位、計算基準訂定清楚,減少估驗時因單價認定不一致產生之爭議與往返。
第 四 題25 分
某辦公大樓(B 工程)於 105 年 1 月完工,該工程總樓地板面積為 平方公尺,總價 億 萬元,當時的營建物價總指數為 。
現有另一新建辦公大樓工程(A 工程),須概估其所需之工程經費,以利匡列預算。假設 A 工程所規劃之總樓地板面積為 平方公尺,且目前營建物價總指數為 。
由於擬新建 A 工程與 B 工程的特性極為類似(同樣是辦公大樓、鋼筋混凝土構造,且樓層數相近),故請以 B 工程之上述數據(總樓地板面積、總價與營建物價總指數),概估新建 A 工程所需之總經費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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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工程估價實務中最基本、也是考試最愛出的技巧——「單位樓地板面積造價法」(Unit Cost per Floor Area Method),並搭配**「營建物價指數換算法」**進行時間價值調整。
這是一種「類比估價」概念:當手邊沒有新建工程(A工程)的詳細設計圖說可供編列詳細單價分析表時,若能找到一個「用途相同、構造相同、規模相近」的已完工案例(B工程),便可以:
- 先算出 B 工程「每平方公尺造價」;
- 因為 B 完工年度與現在的物價水準不同,須用營建物價總指數的比值把單價由「B 完工當時的幣值」換算成「現在的幣值」;
- 再用換算後的單價乘上 A 工程規劃的總樓地板面積,即得 A 工程的概估總經費。
這正是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各機關在編列「概算」(可行性研究階段、尚未有細部設計)時常用的手法,其學理基礎為:
解題方法
第一步:建立換算公式
設:
- :B 工程總價
- :B 工程總樓地板面積
- :B 工程完工時之營建物價總指數
- :A 工程規劃總樓地板面積
- :現在之營建物價總指數
- :欲求之 A 工程概估總經費
概估公式(單位面積造價 × 面積比 × 指數比):
此公式可拆解為兩個有物理意義的步驟,方便考場上逐步書寫、避免算錯:
第二步:先求 B 工程的單位造價(尚未調整物價)
第三步:以物價指數比,將單價調整到「現在」的幣值
先算指數比:
代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