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高普考高考三級 環保行政 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 考古題詳解

107 年・高普考・高考三級・環保行政
試題代碼 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

第 一 題20 分

請試述「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的目的及主要的執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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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評量考生對國際氣候治理核心架構——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 21 屆締約方大會(COP21)所通過之《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的掌握程度。命題涵蓋兩大核心:

  1. 協定之崇高目的:依據《巴黎協定》第 2 條,規範減緩全球暖化、強化氣候適應韌性以及引導低碳資金流向之三大支柱。
  2. 協定之執行架構:協定拋棄《京都議定書》過去「由上而下」(Top-down)的強制攤派模式,改採「由下而上」(Bottom-up)的自主承諾機制,並透過國家自主貢獻(NDC)、棘輪機制(Ratchet Mechanism)、透明度架構(ETF)、全球盤點(GST)與市場合作機制共同落實。

法規與時代背景提示:本題評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與國際進程為準,當時我國應對氣候變遷之法源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現行法已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並正式納入 2050 淨零排放目標)。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雙核心名詞申論題,作答時宜採「總分總」架構,層次分明:

  1. 引言破題:簡述《巴黎協定》通過時間(2015 年)與生效時間(2016 年),點出其由「由上而下」轉為「由下而上」的歷史轉折意義。
  2. 第一子題(目的):緊扣《巴黎協定》第 2 條條文,提煉出「長期升溫限制」、「適應能力與氣候韌性」、「低碳資金流動」三大要旨,不可僅寫「減碳」二字。
  3. 第二子題(執行內容):依據協定具體操作條款(第 3 至 14 條),分類為「減緩策略與承諾」、「適應與損失補償」、「支持機制(資金、技術、能力)」及「履約監督體系(透明度與盤點)」四個維度,條列展現厚度。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試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之辨析。評分關鍵在於考生能否精準引用協定專用詞彙(如 NDC、Global Stocktake、Transparency Framework),並完整涵蓋「目的」與「執行機制」之各項法定內涵。


解題技巧

  1. 數字與關鍵詞記憶法:目的部分務必寫出精確升溫數值「2∘C2^\circ\text{C}」與「1.5∘C1.5^\circ\text{C}」;執行機制部分務必掌握「由下而上」、「每 5 年更新(棘輪原則,只進不退)」、「全球盤點(GST)」三大命題眼。
  2. 常見失誤與陷阱:
  • 誤將《京都議定書》的減量責任(僅要求附件一國家承擔具法律拘束力的量化減量目標)套用於《巴黎協定》。《巴黎協定》要求「所有締約方」均須提出國家自主貢獻。
  • 遺漏「資金、技術移轉與能力建構」以及「透明度架構」,導致執行內容篇幅失衡,僅有減碳而無整體治理體系。

【答案】

一、「巴黎協定」之目的(Purpose)

《巴黎協定》於 2015 年 12 月在 UNFCCC COP21 通過,並於 2016 年 11 月 4 日正式生效。其總體目標在於加強落實《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提升全球應對氣候變遷威脅之能力,具體規定於協定第 2 條,包含三大核心目的:

  1. 抑制全球升溫幅度(長期溫度目標): 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較工業革命前水平高出 2∘C2^\circ\text{C} 之內,並努力追求將氣溫升幅限制在 1.5∘C1.5^\circ\text{C} 之內,以顯著降低氣候變遷帶來的風險與衝擊。
  2. 增強氣候韌性與適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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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0 分

請說明室外「空氣品質標準」與「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在管制空氣污染物項目之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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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我國空氣品質管制體系雙核心法規之掌握程度,主要涵蓋以下法源與定義(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1. 室外空氣品質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5 條規定訂定,用以防護廣域大氣環境、維護生活環境及國民健康。民國 107 年適用之《空氣品質標準》共管制 8 項 污染物:總懸浮微粒(TSP\text{TSP})、懸浮微粒(PM10\text{PM}_{10})、細懸浮微粒(PM2.5\text{PM}_{2.5})、二氧化硫(SO2\text{SO}_2)、二氧化氮(NO2\text{NO}_2)、一氧化碳(CO\text{CO})、臭氧(O3\text{O}_3)及鉛(Pb\text{Pb})。(現行法已修正:環境部於民國 109 年修正發布之標準中已刪除 TSP\text{TSP},但本題解題依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2.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 7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用以改善密閉或半密閉公眾使用空間之通風與人體暴露危害,預防「病態建築症候群(Sick Building Syndrome, SBS)」。依《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第 2 條規定,共管制 9 項 污染物:二氧化碳(CO2\text{CO}_2)、一氧化碳(CO\text{CO})、甲醛(HCHO\text{HCHO})、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text{TVOC})、細菌(Bacteria\text{Bacteria})、真菌(Fungi\text{Fungi})、懸浮微粒(PM10\text{PM}_{10})、細懸浮微粒(PM2.5\text{PM}_{2.5})及臭氧(O3\text{O}_3)。

解題方法

本題為經典的法規比較題,應採取「先總述法意差異、再列舉共同項目、後深入差異成因」之比較分析法,並以對照表格輔助論述,展現條理:

  1. 建立雙方管制清單:精確列出兩法於民國 107 年時的法定管制項目全稱與化學符號。
  2. 交集分析(相同點):提煉兩者共同管制的 4 項大氣常見污染物(CO\text{CO}、PM10\text{PM}_{10}、PM2.5\text{PM}_{2.5}、O3\text{O}_3),並說明其在室內外皆屬直接健康危害因子。
  3. 差集分析(相異點):
  • 僅室外管制(4 項):源自高溫燃燒、石化工業、汽柴油燃油之傳統點源與移動源。
  • 僅室內管制(5 項):源自人體代謝、建築裝潢材料、化學噴霧及生物性溫濕度孳生源。
  1. 環境機制深化:點出室內外污染物的相互滲透(I/O 比值)與暴露特徵之本質不同,提升答案深度。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作答時應避免僅列條文名稱,須將管制項目歸納為「物理/粒狀物」、「化學氣態物」、「生物性氣膠」三大維度進行項項剖析。


解題技巧

  1. 數字記憶口訣:
  • 室外標準共 8 項(民國 107 年時):記「三懸(TSP\text{TSP}、PM10\text{PM}_{10}、PM2.5\text{PM}_{2.5})+ 四氣(SO2\text{SO}_2、NO2\text{NO}_2、CO\text{CO}、O3\text{O}_3)+ 一重金屬(Pb\text{Pb})」。
  • 室內標準共 9 項:記「雙微粒(PM10\text{PM}_{10}、PM2.5\text{PM}_{2.5})+ 雙碳(CO\text{CO}、CO2\text{CO}_2)+ 雙化學(HCHO\text{HCHO}、TVOC\text{TVOC})+ 雙生物(細菌、真菌)+ 單臭氧(O3\text{O}_3)」。
  1. 常見陷阱提防:
  • 絕不可將 CO2\text{CO}_2 誤寫入室外空氣品質標準(大氣環境中 CO2\text{CO}_2 屬溫室氣體而非傳統空氣污染物項目;但在室內它是指標性換氣不良參數)。
  • 勿漏列室內的「生物性氣膠」(細菌、真菌)與「建築逸散性有機物」(甲醛、TVOC\text{TVOC})。

【答案】

室外「空氣品質標準」(民國 107 年適用之 8 項標準)與「室內空氣品質標準」(9 項標準)在管制空氣污染物項目之異同說明如下:

一、管制項目彙總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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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0 分

某空氣品質監測站測得空氣中臭氧(O3O_3)8 小時平均值為 0.075 ppm0.075\ \mathrm{ppm},細懸浮微粒(PM2.5PM_{2.5})24 小時平均值為 30 μg/m330\ \mu\mathrm{g}/\mathrm{m^3},二氧化氮(NO2NO_2)小時平均值為 200 ppb200\ \mathrm{ppb}。

請依下表計算此三種空氣污染物所對應的空氣品質指標(AQI)值;並且在忽略不計其他污染物的情況下,說明該監測站所測得的 AQI 值。

空氣品質指標(AQI):

AQI 指標O3O_3(ppm)8 小時平均值PM2.5PM_{2.5}(μg/m3\mu\mathrm{g}/\mathrm{m^3})24 小時平均值NO2NO_2(ppb)小時平均值
0–50(良好)0.000–0.0540.0–15.40–53
51–100(普通)0.055–0.07015.5–35.454–100
101–150(對敏感族群不健康)0.071–0.08535.5–54.5101–300
🖼️ 本題原卷含圖表。基於試題來源之版權考量,本站不轉載原卷影像; 題目文字已完整轉錄,圖表請自行參閱考選部公告之試題原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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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1. 空氣品質指標(AQI)之定義與架構: 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已改制為環境部,現行法計算架構相同)規定,空氣品質指標(Air Quality Index, AQI)係將多種空氣污染物濃度透過非線性分段、線性轉換的方式,簡化為單一無因次之指標數值(0 至 500),以提供民眾即時且易於理解的健康指引。
  2. 副指標計算公式(線性內插法,Linear Interpolation): 針對單一污染物 pp,其副指標值(Sub-index, IpI_p)之計算公式如下: Ip=Ihi−IloBPhi−BPlo×(Cp−BPlo)+IloI_p = \frac{I_{hi} - I_{lo}}{BP_{hi} - BP_{lo}} \times (C_p - BP_{lo}) + I_{lo}
  • CpC_p:測得之污染物濃度。
  • BPhiBP_{hi}:涵蓋 CpC_p 濃度區間之分級上限值(Breakpoint High)。
  • BPloBP_{lo}:涵蓋 CpC_p 濃度區間之分級下限值(Breakpoint Low)。
  • IhiI_{hi}:對應於 BPhiBP_{hi} 之 AQI 上限值。
  • IloI_{lo}:對應於 BPloBP_{lo} 之 AQI 下限值。
  • IpI_p 經線性內插計算後,依法規慣例四捨五入取至整數。
  1. 測站綜合 AQI 判定(最大值原則,Maximum Principle): 監測站測得之整體 AQI 值,取該站所測得之所有污染物副指標中的最大值(Max): AQI=max⁡(IO3,IPM2.5,INO2)\mathrm{AQI} = \max(I_{O_3}, I_{PM_{2.5}}, I_{NO_2}) 該具有最大副指標值之污染物即為當下的「指標污染物」(Critical Pollutant)。

解題方法

1. 臭氧(O3O_3)副指標計算

  • 測得數值:CO3=0.075 ppmC_{O_3} = 0.075\ \mathrm{ppm}(8 小時平均值)。
  • 查表判定區間: 落在 0.071∼0.085 ppm0.071\sim 0.085\ \mathrm{ppm} 區間,對應之 AQI 區間為 101∼150101\sim 150。
  • BPlo=0.071 ppmBP_{lo} = 0.071\ \mathrm{ppm},BPhi=0.085 ppmBP_{hi} = 0.085\ \mathrm{ppm}
  • Ilo=101I_{lo} = 101,Ihi=150I_{hi} = 150
  • 代入公式計算: IO3=150−1010.085−0.071×(0.075−0.071)+101I_{O_3} = \frac{150 - 101}{0.085 - 0.071} \times (0.075 - 0.071) + 101 IO3=490.014×0.004+101I_{O_3} = \frac{49}{0.014} \times 0.004 + 101 IO3=3500×0.004+101=14+101=115I_{O_3} = 3500 \times 0.004 + 101 = 14 + 101 = 115
  • 臭氧副指標值 IO3=115I_{O_3} = 115。

2. 細懸浮微粒(PM2.5PM_{2.5})副指標計算

  • 測得數值:CPM2.5=30 μg/m3C_{PM_{2.5}} = 30\ \mu\mathrm{g}/\mathrm{m^3}(24 小時平均值)。
  • 查表判定區間: 落在 15.5∼35.4 μg/m315.5\sim 35.4\ \mu\mathrm{g}/\mathrm{m^3} 區間,對應之 AQI 區間為 51∼10051\sim 100。
  • BPlo=15.5 μg/m3BP_{lo} = 15.5\ \mu\mathrm{g}/\mathrm{m^3},BPhi=35.4 μg/m3BP_{hi} = 35.4\ \mu\mathrm{g}/\mathrm{m^3}
  • Ilo=51I_{lo} = 51,Ihi=100I_{hi} = 100
  • 代入公式計算: IPM2.5=100−5135.4−15.5×(30−15.5)+51I_{PM_{2.5}} = \frac{100 - 51}{35.4 - 15.5} \times (30 - 15.5) + 51 IPM2.5=4919.9×14.5+51I_{PM_{2.5}} = \frac{49}{19.9} \times 14.5 + 51 IPM2.5=710.519.9+51≈35.70+51=86.70I_{PM_{2.5}} = \frac{710.5}{19.9} + 51 \approx 35.70 + 51 = 86.70
  • 四捨五入取整數,得細懸浮微粒副指標值 IPM2.5=87I_{PM_{2.5}} =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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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0 分

(一) 對於何種頻率特性的噪音必須使用吸音的工程控制?其依據學理為何?(10 分)

(二) 請說明當使用吸音材料作為控制方法後,其吸音材料內之音能散失的主要機制。(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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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環境噪音工程控制中​「吸音(Sound Absorption)」​之核心學理與微觀物理耗能機制的掌握程度:

  1. 傳播途徑控制(吸音 vs. 隔音):吸音工程主要用於降低室內封閉或半封閉空間內的「反射音(殘響音場)」,而非阻擋「直達音」。
  2. 波動光學與聲學關聯(四分之一波長定律):聲速、頻率與波長之基本關係式為 c=f⋅λc = f \cdot \lambda。聲波在剛性表面反射形成駐波時,能量耗散與介質質點振動速度息息相關。
  3. 多孔材料微觀耗能物理學:多孔質吸音材料(如玻璃棉、岩棉、發泡海綿)內部聲能衰減的微觀物理歷程(黏滯摩擦、熱傳導、結構阻尼)。

解題方法

  1. 第 (一) 子題(適用頻率與學理推導):
  • 切入點:從工程常用之多孔吸音材料出發,指出其最佳適用範圍為​「中、高頻率」噪音(通常為 500 Hz500\text{ Hz} 以上,特別是 1000 Hz∼4000 Hz1000\text{ Hz} \sim 4000\text{ Hz})。
  • 學理依據:
  • 利用波動方程式之駐波邊界條件推導:剛性壁面處聲壓最大(波腹),但空氣質點速度為零(波節)。距離壁面 λ4\frac{\lambda}{4} 處質點速度達到最大值。
  • 吸音材料藉由摩擦消能,必須置於質點速度較大處;因此材料厚度 tt 通常須滿足 t≥λ4t \ge \frac{\lambda}{4} 才能發揮最佳吸音效益。
  • 結合波長公式 λ=cf\lambda = \frac{c}{f},論證高頻波長短、厚度需求薄(具工程可行性);低頻波長極長、所需厚度過大(工程上不符經濟效益與空間限制)。
  1. 第 (二) 子題(能量耗散微觀機制):
  • 切入點:將聲波視為機械波,當其進入多孔介質之微細孔隙與迂曲管道(Tortuous pores)時,分類剖析流體力學與熱力學之不可逆轉換過程。
  • 三階段機制:
  1. 流體黏滯摩擦損失(Viscous Dissipation):質點運動受孔壁剪切黏滯阻力,動能轉為熱能。
  2. 熱傳導不可逆損失(Thermal Conduction Loss):微孔內絕熱/等溫過程轉換,溫度波動藉由極大比表面積與孔壁熱交換而衰減。
  3. 材料結構機械阻尼損失(Structural Mechanical Damping):彈性纖維骨架微振動之內部摩擦損耗。

選項分析

本題為高考三級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各小題之標準申論架構與評分論述已詳列於【答案】。


解題技巧

  1. 避免混淆名詞:考場上切忌將「吸音(Absorption)」與「隔音(Insulation)」混為一談。吸音材料多為「多孔、輕質、透氣」;隔音材料多為「緻密、重質、不透氣」。
  2. 數值實例佐證:論述 λ4\frac{\lambda}{4} 時,代入常溫常壓音速 c≈340 m/sc \approx 340\text{ m/s} 舉例(例如 1000 Hz1000\text{ Hz} 之 λ4≈8.5 cm\frac{\lambda}{4} \approx 8.5\text{ cm};100 Hz100\text{ Hz} 之 λ4≈85 cm\frac{\lambda}{4} \approx 85\text{ cm}),能展現深厚的工程實務計算素養,是獲取滿分的關鍵。
  3. 機制分類明確:說明能量耗散機制時,務必區分「黏滯流動(流體)」與「熱傳導(熱力學)」,切忌含糊籠統以一句「變成熱能」帶過。

【答案】

(一) 必須使用吸音工程控制之噪音頻率特性與依據學理

  1. 適用之頻率特性:
  • 噪音工程控制中,使用多孔吸音材料之控制技術主要適用於​「中頻至高頻」​之噪音(一般為 500 Hz500\text{ Hz} 以上,特別是 1000 Hz∼4000 Hz1000\text{ Hz} \sim 4000\text{ 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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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題20 分

位於住宅區(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的某社區大樓,室外每 2 小時測得的全天環境噪音音量如下表。(每小題 10 分,共 20 分。)

(一) 請計算當日的 24 小時均能音量。

(二) 請計算當日的日夜音量。

時間LeqL_{\mathrm{eq}}(dBA)時間LeqL_{\mathrm{eq}}(dBA)
06:00–08:006518:00–20:0075
08:00–10:007020:00–22:0070
10:00–12:007522:00–24:0060
12:00–14:007000:00–02:0050
14:00–16:007002:00–04:0050
16:00–18:007504:00–06:0055
🖼️ 本題原卷含圖表。基於試題來源之版權考量,本站不轉載原卷影像; 題目文字已完整轉錄,圖表請自行參閱考選部公告之試題原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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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1. 均能音量(Equivalent Continuous Sound Level, LeqL_{\mathrm{eq}}): 在指定時間 TT 內,將變動之噪音能量進行積分後除以時間所得之等效連續音量。若量測時間切割為 nn 個等長(TiT_i)或不等長之時段,其綜合計畫公式為: Leq,T=10log⁡10(1T∑i=1nTi⋅10Li/10)L_{\mathrm{eq}, T} = 10 \log_{10} \left( \frac{1}{T} \sum_{i=1}^{n} T_i \cdot 10^{L_i / 10} \right) 本題全天 24 小時劃分為 12 個區間,每區間皆為 Ti=2T_i = 2 小時,故各時段權重均為 Ti/T=2/24=1/12T_i / T = 2 / 24 = 1/12。

  2. 日夜音量(Day-Night Average Sound Level, LdnL_{\mathrm{dn}}): 評估全天環境噪音對人體干擾之指標。因夜間環境安靜且民眾處於休息睡眠狀態,對噪音敏感度提高,故定義上將夜間時段之噪音音量加計 10 dBA10\text{ dBA} 的加權懲罰(penalty)後再進行 24 小時能量平均: Ldn=10log⁡10[124(∑i∈日間Ti⋅10Li/10+∑j∈夜間Tj⋅10(Lj+10)/10)]L_{\mathrm{dn}} = 10 \log_{10} \left[ \frac{1}{24} \left( \sum_{i \in \text{日間}} T_i \cdot 10^{L_i / 10} + \sum_{j \in \text{夜間}} T_j \cdot 10^{(L_j + 10) / 10} \right) \right]

  3. 管制區時段劃分標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題幹特別指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住宅區)」,依《環境音量標準》第 2 條規定,第一、二類管制區之時段劃分為:

  • 日間:06:00 至 20:00
  • 晚間:20:00 至 22:00
  • 夜間:22:00 至翌日 06:00 在評估 LdnL_{\mathrm{dn}} 時,時段採二分法:夜間為 22:00 至翌日 06:00(共 8 小時);06:00 至 22:00 則合併視為廣義日間時段(共 16 小時)。此法規劃分恰與題表每 2 小時整點量測之區間完全吻合。(現行《環境音量標準》之時段定義亦維持相同規定)。

解題方法

(一) 計算當日的 24 小時均能音量 (Leq,24hL_{\mathrm{eq}, 24\mathrm{h}})

  1. 整理各音量數值與出現頻率: 全天 24 小時由 12 組 2 小時區間構成,統計各音量出現次數:
  • 75 dBA75\text{ dBA}:3 組(10:00–12:00、16:00–18:00、18:00–20:00)
  • 70 dBA70\text{ dBA}:4 組(08:00–10:00、12:00–14:00、14:00–16:00、20:00–22:00)
  • 65 dBA65\text{ dBA}:1 組(06:00–08:00)
  • 60 dBA60\text{ dBA}:1 組(22:00–24:00)
  • 55 dBA55\text{ dBA}:1 組(04:00–06:00)
  • 50 dBA50\text{ dBA}:2 組(00:00–02:00、02:00–04:00) 總組數合計 12 組。
  1. 計算各組相對能量總和: 以 10710^7 為基準提出公因數,展開 ∑i=11210Li/10\sum_{i=1}^{12} 10^{L_i / 10}:
  • 3×107.5≈3×3.1623×107=9.4868×1073 \times 10^{7.5} \approx 3 \times 3.1623 \times 10^7 = 9.4868 \times 10^7
  • 4×107.0=4.0000×1074 \times 10^{7.0} = 4.0000 \times 10^7
  • 1×106.5≈0.3162×1071 \times 10^{6.5} \approx 0.3162 \times 10^7
  • 1×106.0=0.1000×1071 \times 10^{6.0} = 0.1000 \times 10^7
  • 1×105.5≈0.0316×1071 \times 10^{5.5} \approx 0.0316 \times 10^7
  • 2×105.0=0.0200×1072 \times 10^{5.0} = 0.0200 \times 10^7

加總全天能量: ∑i=11210Li/10≈(9.4868+4.0000+0.3162+0.1000+0.0316+0.0200)×107=13.9547×107\sum_{i=1}^{12} 10^{L_i / 10} \approx (9.4868 + 4.0000 + 0.3162 + 0.1000 + 0.0316 + 0.0200) \times 10^7 = 13.9547 \times 10^7

  1. 求 24 小時均能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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