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高普考高考三級 環保行政 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請試述「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的目的及主要的執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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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評量考生對國際氣候治理核心架構——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 21 屆締約方大會(COP21)所通過之《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的掌握程度。命題涵蓋兩大核心:
- 協定之崇高目的:依據《巴黎協定》第 2 條,規範減緩全球暖化、強化氣候適應韌性以及引導低碳資金流向之三大支柱。
- 協定之執行架構:協定拋棄《京都議定書》過去「由上而下」(Top-down)的強制攤派模式,改採「由下而上」(Bottom-up)的自主承諾機制,並透過國家自主貢獻(NDC)、棘輪機制(Ratchet Mechanism)、透明度架構(ETF)、全球盤點(GST)與市場合作機制共同落實。
法規與時代背景提示:本題評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與國際進程為準,當時我國應對氣候變遷之法源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現行法已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並正式納入 2050 淨零排放目標)。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雙核心名詞申論題,作答時宜採「總分總」架構,層次分明:
- 引言破題:簡述《巴黎協定》通過時間(2015 年)與生效時間(2016 年),點出其由「由上而下」轉為「由下而上」的歷史轉折意義。
- 第一子題(目的):緊扣《巴黎協定》第 2 條條文,提煉出「長期升溫限制」、「適應能力與氣候韌性」、「低碳資金流動」三大要旨,不可僅寫「減碳」二字。
- 第二子題(執行內容):依據協定具體操作條款(第 3 至 14 條),分類為「減緩策略與承諾」、「適應與損失補償」、「支持機制(資金、技術、能力)」及「履約監督體系(透明度與盤點)」四個維度,條列展現厚度。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試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之辨析。評分關鍵在於考生能否精準引用協定專用詞彙(如 NDC、Global Stocktake、Transparency Framework),並完整涵蓋「目的」與「執行機制」之各項法定內涵。
解題技巧
- 數字與關鍵詞記憶法:目的部分務必寫出精確升溫數值「」與「」;執行機制部分務必掌握「由下而上」、「每 5 年更新(棘輪原則,只進不退)」、「全球盤點(GST)」三大命題眼。
- 常見失誤與陷阱:
- 誤將《京都議定書》的減量責任(僅要求附件一國家承擔具法律拘束力的量化減量目標)套用於《巴黎協定》。《巴黎協定》要求「所有締約方」均須提出國家自主貢獻。
- 遺漏「資金、技術移轉與能力建構」以及「透明度架構」,導致執行內容篇幅失衡,僅有減碳而無整體治理體系。
【答案】
一、「巴黎協定」之目的(Purpose)
《巴黎協定》於 2015 年 12 月在 UNFCCC COP21 通過,並於 2016 年 11 月 4 日正式生效。其總體目標在於加強落實《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提升全球應對氣候變遷威脅之能力,具體規定於協定第 2 條,包含三大核心目的:
- 抑制全球升溫幅度(長期溫度目標): 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較工業革命前水平高出 之內,並努力追求將氣溫升幅限制在 之內,以顯著降低氣候變遷帶來的風險與衝擊。
- 增強氣候韌性與適應能力:
第 二 題20 分
請說明室外「空氣品質標準」與「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在管制空氣污染物項目之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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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我國空氣品質管制體系雙核心法規之掌握程度,主要涵蓋以下法源與定義(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 室外空氣品質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5 條規定訂定,用以防護廣域大氣環境、維護生活環境及國民健康。民國 107 年適用之《空氣品質標準》共管制 8 項 污染物:總懸浮微粒()、懸浮微粒()、細懸浮微粒()、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及鉛()。(現行法已修正:環境部於民國 109 年修正發布之標準中已刪除 ,但本題解題依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 7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用以改善密閉或半密閉公眾使用空間之通風與人體暴露危害,預防「病態建築症候群(Sick Building Syndrome, SBS)」。依《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第 2 條規定,共管制 9 項 污染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細菌()、真菌()、懸浮微粒()、細懸浮微粒()及臭氧()。
解題方法
本題為經典的法規比較題,應採取「先總述法意差異、再列舉共同項目、後深入差異成因」之比較分析法,並以對照表格輔助論述,展現條理:
- 建立雙方管制清單:精確列出兩法於民國 107 年時的法定管制項目全稱與化學符號。
- 交集分析(相同點):提煉兩者共同管制的 4 項大氣常見污染物(、、、),並說明其在室內外皆屬直接健康危害因子。
- 差集分析(相異點):
- 僅室外管制(4 項):源自高溫燃燒、石化工業、汽柴油燃油之傳統點源與移動源。
- 僅室內管制(5 項):源自人體代謝、建築裝潢材料、化學噴霧及生物性溫濕度孳生源。
- 環境機制深化:點出室內外污染物的相互滲透(I/O 比值)與暴露特徵之本質不同,提升答案深度。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作答時應避免僅列條文名稱,須將管制項目歸納為「物理/粒狀物」、「化學氣態物」、「生物性氣膠」三大維度進行項項剖析。
解題技巧
- 數字記憶口訣:
- 室外標準共 8 項(民國 107 年時):記「三懸(、、)+ 四氣(、、、)+ 一重金屬()」。
- 室內標準共 9 項:記「雙微粒(、)+ 雙碳(、)+ 雙化學(、)+ 雙生物(細菌、真菌)+ 單臭氧()」。
- 常見陷阱提防:
- 絕不可將 誤寫入室外空氣品質標準(大氣環境中 屬溫室氣體而非傳統空氣污染物項目;但在室內它是指標性換氣不良參數)。
- 勿漏列室內的「生物性氣膠」(細菌、真菌)與「建築逸散性有機物」(甲醛、)。
【答案】
室外「空氣品質標準」(民國 107 年適用之 8 項標準)與「室內空氣品質標準」(9 項標準)在管制空氣污染物項目之異同說明如下:
一、管制項目彙總對照表
第 三 題20 分
某空氣品質監測站測得空氣中臭氧()8 小時平均值為 ,細懸浮微粒()24 小時平均值為 ,二氧化氮()小時平均值為 。
請依下表計算此三種空氣污染物所對應的空氣品質指標(AQI)值;並且在忽略不計其他污染物的情況下,說明該監測站所測得的 AQI 值。
空氣品質指標(AQI):
| AQI 指標 | (ppm)8 小時平均值 | ()24 小時平均值 | (ppb)小時平均值 |
|---|---|---|---|
| 0–50(良好) | 0.000–0.054 | 0.0–15.4 | 0–53 |
| 51–100(普通) | 0.055–0.070 | 15.5–35.4 | 54–100 |
| 101–150(對敏感族群不健康) | 0.071–0.085 | 35.5–54.5 | 10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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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 空氣品質指標(AQI)之定義與架構: 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已改制為環境部,現行法計算架構相同)規定,空氣品質指標(Air Quality Index, AQI)係將多種空氣污染物濃度透過非線性分段、線性轉換的方式,簡化為單一無因次之指標數值(0 至 500),以提供民眾即時且易於理解的健康指引。
- 副指標計算公式(線性內插法,Linear Interpolation): 針對單一污染物 ,其副指標值(Sub-index, )之計算公式如下:
- :測得之污染物濃度。
- :涵蓋 濃度區間之分級上限值(Breakpoint High)。
- :涵蓋 濃度區間之分級下限值(Breakpoint Low)。
- :對應於 之 AQI 上限值。
- :對應於 之 AQI 下限值。
- 經線性內插計算後,依法規慣例四捨五入取至整數。
- 測站綜合 AQI 判定(最大值原則,Maximum Principle): 監測站測得之整體 AQI 值,取該站所測得之所有污染物副指標中的最大值(Max): 該具有最大副指標值之污染物即為當下的「指標污染物」(Critical Pollutant)。
解題方法
1. 臭氧()副指標計算
- 測得數值:(8 小時平均值)。
- 查表判定區間: 落在 區間,對應之 AQI 區間為 。
- ,
- ,
- 代入公式計算:
- 臭氧副指標值 。
2. 細懸浮微粒()副指標計算
- 測得數值:(24 小時平均值)。
- 查表判定區間: 落在 區間,對應之 AQI 區間為 。
- ,
- ,
- 代入公式計算:
- 四捨五入取整數,得細懸浮微粒副指標值 。
第 四 題20 分
(一) 對於何種頻率特性的噪音必須使用吸音的工程控制?其依據學理為何?(10 分)
(二) 請說明當使用吸音材料作為控制方法後,其吸音材料內之音能散失的主要機制。(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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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環境噪音工程控制中「吸音(Sound Absorption)」之核心學理與微觀物理耗能機制的掌握程度:
- 傳播途徑控制(吸音 vs. 隔音):吸音工程主要用於降低室內封閉或半封閉空間內的「反射音(殘響音場)」,而非阻擋「直達音」。
- 波動光學與聲學關聯(四分之一波長定律):聲速、頻率與波長之基本關係式為 。聲波在剛性表面反射形成駐波時,能量耗散與介質質點振動速度息息相關。
- 多孔材料微觀耗能物理學:多孔質吸音材料(如玻璃棉、岩棉、發泡海綿)內部聲能衰減的微觀物理歷程(黏滯摩擦、熱傳導、結構阻尼)。
解題方法
- 第 (一) 子題(適用頻率與學理推導):
- 切入點:從工程常用之多孔吸音材料出發,指出其最佳適用範圍為「中、高頻率」噪音(通常為 以上,特別是 )。
- 學理依據:
- 利用波動方程式之駐波邊界條件推導:剛性壁面處聲壓最大(波腹),但空氣質點速度為零(波節)。距離壁面 處質點速度達到最大值。
- 吸音材料藉由摩擦消能,必須置於質點速度較大處;因此材料厚度 通常須滿足 才能發揮最佳吸音效益。
- 結合波長公式 ,論證高頻波長短、厚度需求薄(具工程可行性);低頻波長極長、所需厚度過大(工程上不符經濟效益與空間限制)。
- 第 (二) 子題(能量耗散微觀機制):
- 切入點:將聲波視為機械波,當其進入多孔介質之微細孔隙與迂曲管道(Tortuous pores)時,分類剖析流體力學與熱力學之不可逆轉換過程。
- 三階段機制:
- 流體黏滯摩擦損失(Viscous Dissipation):質點運動受孔壁剪切黏滯阻力,動能轉為熱能。
- 熱傳導不可逆損失(Thermal Conduction Loss):微孔內絕熱/等溫過程轉換,溫度波動藉由極大比表面積與孔壁熱交換而衰減。
- 材料結構機械阻尼損失(Structural Mechanical Damping):彈性纖維骨架微振動之內部摩擦損耗。
選項分析
本題為高考三級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各小題之標準申論架構與評分論述已詳列於【答案】。
解題技巧
- 避免混淆名詞:考場上切忌將「吸音(Absorption)」與「隔音(Insulation)」混為一談。吸音材料多為「多孔、輕質、透氣」;隔音材料多為「緻密、重質、不透氣」。
- 數值實例佐證:論述 時,代入常溫常壓音速 舉例(例如 之 ; 之 ),能展現深厚的工程實務計算素養,是獲取滿分的關鍵。
- 機制分類明確:說明能量耗散機制時,務必區分「黏滯流動(流體)」與「熱傳導(熱力學)」,切忌含糊籠統以一句「變成熱能」帶過。
【答案】
(一) 必須使用吸音工程控制之噪音頻率特性與依據學理
- 適用之頻率特性:
- 噪音工程控制中,使用多孔吸音材料之控制技術主要適用於「中頻至高頻」之噪音(一般為 以上,特別是 )。
第 五 題20 分
位於住宅區(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的某社區大樓,室外每 2 小時測得的全天環境噪音音量如下表。(每小題 10 分,共 20 分。)
(一) 請計算當日的 24 小時均能音量。
(二) 請計算當日的日夜音量。
| 時間 | (dBA) | 時間 | (dBA) |
|---|---|---|---|
| 06:00–08:00 | 65 | 18:00–20:00 | 75 |
| 08:00–10:00 | 70 | 20:00–22:00 | 70 |
| 10:00–12:00 | 75 | 22:00–24:00 | 60 |
| 12:00–14:00 | 70 | 00:00–02:00 | 50 |
| 14:00–16:00 | 70 | 02:00–04:00 | 50 |
| 16:00–18:00 | 75 | 04:00–06:00 | 55 |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
均能音量(Equivalent Continuous Sound Level, ): 在指定時間 內,將變動之噪音能量進行積分後除以時間所得之等效連續音量。若量測時間切割為 個等長()或不等長之時段,其綜合計畫公式為: 本題全天 24 小時劃分為 12 個區間,每區間皆為 小時,故各時段權重均為 。
-
日夜音量(Day-Night Average Sound Level, ): 評估全天環境噪音對人體干擾之指標。因夜間環境安靜且民眾處於休息睡眠狀態,對噪音敏感度提高,故定義上將夜間時段之噪音音量加計 的加權懲罰(penalty)後再進行 24 小時能量平均:
-
管制區時段劃分標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題幹特別指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住宅區)」,依《環境音量標準》第 2 條規定,第一、二類管制區之時段劃分為:
- 日間:06:00 至 20:00
- 晚間:20:00 至 22:00
- 夜間:22:00 至翌日 06:00 在評估 時,時段採二分法:夜間為 22:00 至翌日 06:00(共 8 小時);06:00 至 22:00 則合併視為廣義日間時段(共 16 小時)。此法規劃分恰與題表每 2 小時整點量測之區間完全吻合。(現行《環境音量標準》之時段定義亦維持相同規定)。
解題方法
(一) 計算當日的 24 小時均能音量 ()
- 整理各音量數值與出現頻率: 全天 24 小時由 12 組 2 小時區間構成,統計各音量出現次數:
- :3 組(10:00–12:00、16:00–18:00、18:00–20:00)
- :4 組(08:00–10:00、12:00–14:00、14:00–16:00、20:00–22:00)
- :1 組(06:00–08:00)
- :1 組(22:00–24:00)
- :1 組(04:00–06:00)
- :2 組(00:00–02:00、02:00–04:00) 總組數合計 12 組。
- 計算各組相對能量總和: 以 為基準提出公因數,展開 :
加總全天能量:
- 求 24 小時均能音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