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高普考高考三級 航運行政 航業經營管理 考古題詳解

108 年・高普考・高考三級・航運行政
試題代碼 航業經營管理

第 一 題25 分

定期航運之單位運送成本,係為訂定運價之主要參考標準。每單位(TEU)的運送成本估算,係由每一貨櫃從貨主出貨處開始,運輸至起始港,再裝上貨櫃船,經海上運送至目的港卸下後,再運至內陸收貨者之目的地。此一期間,航商與相關的複合運送業者所須分擔之變動成本,種類甚多。

請逐項列出:貨櫃運輸過程計有那些可能產生的變動成本項目?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定期航運的單位運送成本,以及貨櫃從貨主出貨處運至收貨人目的地的全程成本構成。估算時要沿著貨物流向,逐段盤點航商及複合運送業者可能負擔的變動成本。

此處的「變動成本」是隨貨櫃運送量、運送距離、港口作業或服務方式而變動的成本。實際由哪一方負擔,仍視運送契約、服務範圍及費率條件而定。

解題方法

以貨櫃運輸流程為主軸,依序整理:

貨主端至起始港 → 起始港作業與裝船 → 海上運送及轉運 → 目的港卸船與港區作業 → 目的港至收貨人端。

除運輸與裝卸費用外,也要納入貨櫃設備使用、貨物處理、文件及通關等與該票運送相關的成本。

貨櫃運輸過程的變動成本項目

一、起始港前的內陸運輸與處理

  • 貨主端至起始港的內陸運費:例如公路拖運、鐵路或內河運輸費。
  • 內陸場站與轉運費:例如內陸貨櫃場、鐵路場站或轉運中心的進出場、搬運及轉運費。
  • 貨櫃提領、送櫃與空櫃調度費:包括空櫃送至貨主處,以及貨櫃在場站間移動的費用。
  • 貨物裝櫃與相關處理費:包括裝櫃、理貨、加固及必要的倉儲費。

二、起始港的港口與貨櫃作業

  • 港口及碼頭費用:例如碼頭使用、貨櫃進出場與相關港口規費。
  • 貨櫃碼頭裝卸費:包括岸邊起重、場內搬運及貨櫃堆置等作業費。
  • 船舶裝貨與貨物處理費:例如裝船、理貨、裝卸作業及相關作業服務費。
  • 文件與通關費用:例如運送文件、報關及必要的貨物查驗處理費。

三、海上運送與中途轉運

  • 海上運輸費:包括船舶執行該航次所需、會隨航程或運送量變動的成本,例如燃油消耗及航行相關費用。
  • 航次港口費用:船舶靠港時產生的引水、拖船、繫解纜及港口規費等。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二 題25 分

第四方物流業者(Fourth Party Logistics Provider)可以為貨主提供一個綜合的供應鏈解決方案(Comprehensive Supply Chain Solution)。

請說明第四方物流業者,以整合型物流業之經營模式下,可以提供那些功能?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第四方物流業者(Fourth Party Logistics Provider,4PL)在整合型物流經營模式中的角色與功能。4PL 不只是承攬運輸或倉儲等單項作業,而是站在貨主立場,整合資訊、物流資源與不同物流服務業者,規劃並管理整體供應鏈,提供客製化、跨企業的綜合解決方案。

相較之下,第三方物流業者(3PL)主要提供運輸、倉儲、配送等物流作業服務;4PL 則進一步負責供應鏈整體設計、資源整合、績效管理及持續改善。4PL 可以自行提供部分服務,也可以協調多家 3PL 與其他服務商共同完成方案。

解題方法

作答時可依「設計整合—執行協調—資訊管理—績效改善」的順序,說明 4PL 如何把供應鏈中的活動與業者整合起來。重點不是列舉單一物流作業,而是呈現 4PL 如何從貨主需求出發,統籌整體流程與服務資源。

主要功能

  1. 供應鏈診斷與方案設計 分析貨主的採購、生產、庫存、運輸、配送及客戶服務需求,找出流程瓶頸,設計符合貨主目標的綜合供應鏈方案。

  2. 物流資源整合與服務商管理 整合運輸、倉儲、報關、配送、資訊及其他供應鏈服務資源,選擇並協調適當的 3PL 或其他服務商,安排各業者間的分工與銜接。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三 題25 分

論程傭船契約(Voyage Charter)大都包含「船舶名稱及船舶簡單陳述(Name and Brief Description of Vessel)」條款。

請說明論程傭船契約中,船舶之簡單陳述條款主要包括了那些?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論程傭船契約中「船舶簡單陳述」的內容與功能。論程傭船是船舶所有人提供船舶,在約定航程中運送貨物,承租人則依約支付運費。船舶陳述用來識別承運船舶,並讓承租人判斷船舶是否具備承運約定貨物、進出約定港口及完成航程所需的條件。

船舶陳述的細節會因船型、貨物、航線與港口條件而異;契約中列出的數據或性能若具有保證性質,船舶實際情況與陳述不符時,可能構成契約違反,並影響船舶適載性或履約能力。

解題方法

作答時可由「識別船舶—衡量載運能力—確認作業能力」三個面向整理。列出船舶基本資料後,再說明噸位、艙容與設備等如何關係到貨物裝載及航次履行,即能完整回答「簡單陳述主要包括哪些」。

船舶簡單陳述的主要內容

  1. 船舶識別資料 船名、船舶種類或型式、船舶國籍或船旗、船籍港、船舶識別資料,以及建造年份等。這些資料用以確認契約所指的船舶。

  2. 船舶噸位與載重能力 總噸位、淨噸位、載重噸(Deadweight),必要時並列明特定吃水下的載重能力。載重噸關係船舶可承載的重量,總噸位與淨噸位則是衡量船舶容積與法定用途的重要資料。

  3. 船舶尺寸與吃水 船長、船寬、船深及吃水等。這些資料有助於判斷船舶能否進入約定港口、碼頭或航道,以及是否符合相關水深與泊位限制。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四 題25 分

在論時傭船契約中,有關船舶之預定航行區域(Intended Trade)或航行區域限制(Trade Limits)上,針對安全港口條件(Safe Ports)的要求,有那些重要規定?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論時傭船契約中,承租人安排船舶營運時,如何受「預定航行區域」(Intended Trade)及「航行區域限制」(Trade Limits)約束,以及「安全港口」(Safe Port)義務的內容。

論時傭船下,船舶所有人通常負責船舶航行與船員管理,承租人則依契約安排船舶的營運與航次。承租人的航次指示須符合契約約定的貿易範圍,並遵守安全港口要求。安全港義務通常由契約明文約定;即使沒有明文,當承租人有權在一定範圍內選擇港口時,也可能依契約解釋而默示承擔。

安全港口的經典判準見英國判例 The Eastern City:船舶在相關期間內,若能安全抵達港口、使用港口並離開港口,除非發生不能合理預見且無法避免的異常情況,該港口才算安全。判斷須以該艘船舶的特性為準,不能只看港口對一般船舶是否安全。

本題主要涉及傭船契約與英國海商法判例法上的契約義務,沒有一條直接規定所有論時傭船安全港標準的單一法條。以下依題意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的通行契約與判例法理為準;不涉及法條後續修正。

解題方法

作答時依序說明「航行範圍如何界定」、「安全港如何判斷」、「誰負責及違約效果」,即可涵蓋題目所問的重要規定。

一、先確認預定航行區域與航行區域限制

契約可約定船舶從事某種預定航業,或以地理範圍、國家、港口、航線等方式限制船舶活動。承租人的指示須在約定範圍內;超出範圍的航次,船舶所有人可拒絕執行,並可依契約主張因此發生的損失。

「Intended Trade」說明船舶預定從事的航業或營運類型;「Trade Limits」則明確劃出船舶可航行的地理或營運界線。無論採何種約定,納入航行範圍內的港口仍須符合安全港要求;「在範圍內」不等於「必然安全」。

二、再依船舶與港口的實際條件判斷安全

安全港判斷重點包括:

  1. 安全抵達:船舶能依合理航路進入港口,航道、錨地及進港條件適合該船。
  2. 安全停留與作業:船舶能在港內安全裝卸、停泊或候泊;須考量水深、潮汐、天候、港口設施及繫泊條件。
  3. 安全離港:船舶完成港口作業後,能安全離開,不致因港口或其通常可預見的狀況被困。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