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高普考高考三級 航運行政 航運與港埠政策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其立法目的為發展全球運籌管理經營模式,積極推動貿易自由化及國際化,便捷人員、貨物、金融及技術之流通,提升國家競爭力並促進經濟發展。試問:
(一) 依據該條例之內容,何謂自由貿易港區?(5 分)
(二) 依據該條例之內容,自由貿易港區可從事之事業有哪些?(8 分)
(三) 自由貿易港區以「境內關外」、「轉口加值」制度發展多元營運模式,請問自由貿易港區的營運模式主要有哪些?(1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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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 3 條的兩項定義,以及自由貿易港區如何運用「境內關外」制度,發展轉口、物流與加值服務。作答時要區分:自由港區是經核定設置的管制區域;自由港區事業是經核准在區內從事法定業務的事業;營運模式則是把法定業務整合成具體作業方式。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已修正,作答本題仍應依命題年度條文。
解題方法
(一)直接依第 3 條第 1 款,依序交代設置位置、管制範圍、核定機關及區域用途。
(二)依第 3 條第 2 款列舉自由港區事業可從事的業務。這是法條列舉題,應盡量完整呈現,不宜只概括寫成「物流及加工」。
(三)題目問的是「營運模式」,不是再抄一次法條業務清單。可依實務常見分類,說明國際貿易服務、物流配銷、多國併櫃、多國加值併貨,以及檢測維修服務。
(一)自由貿易港區之意義(5 分)
依《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 3 條第 1 款,自由港區是指:
經行政院核定,設於國際航空站或國際港口管制區域內,或於其毗鄰地區劃設管制範圍;也可以設於與國際航空站、國際港口管制區域之間,能運用科技設施建立周延貨況追蹤系統的區域。該區域須經行政院核定設置管制區域,供國內外商務活動使用。
作答應抓住三項要件:港口或航空站及其毗鄰地區、管制與貨況追蹤、行政院核定。
(二)自由港區可從事之事業(8 分)
依同條例第 3 條第 2 款,自由港區事業是指經核准在自由港區內從事下列業務之事業:
- 貿易、倉儲、物流。
- 貨櫃(物)集散、轉口、轉運。
- 承攬運送、報關服務。
- 組裝、重整、包裝、修理、裝配。
- 加工、製造、檢驗、測試。
- 展覽、技術服務。
這些業務涵蓋貨物由進儲、處理、加值到轉運或出口的供應鏈活動;是否屬自由港區事業,仍須符合「經核准在區內營運」的要件。
(三)自由貿易港區的主要營運模式(12 分)
自由港區以貨物進儲與快速流通為基礎,結合轉口及加值服務,主要營運模式可分為以下五類:
第 二 題25 分
我國船員政策之策略目標在於強化我國船員專業素質,健全船員供需機制。為達成上述政策目標,試問:政府目前所採行之行動方案或措施主要包括哪些內容?(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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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我國船員政策的策略目標及其配套行動方案。依交通部《海運政策白皮書》所列「策略 12:強化我國船員專業素質,健全船員供需機制」,政策分成兩條主軸:
- 提升專業素質:使船員的考試、訓練、晉升及法規制度符合國際要求。
- 健全供需機制:擴大船員人力來源,並改善媒合與回流管道。
本題屬政策措施題,應掌握白皮書所列的行動方案,並說明各項措施如何分別回應「專業培育」或「人力供需」。
解題方法
先依策略目標將措施分為「考訓與法規」及「招募與供需」兩類,再逐項列出行動方案。這樣可以避免只寫人才培訓而漏掉供需媒合,也能讓答案與題目所列兩項目標直接對應。
行動方案與措施
一、提升船員專業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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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動船員考訓制度改革 檢討船員考試與訓練制度,使人才培育及資格取得制度更符合航運實務與產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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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船員專業訓練及晉升訓練 加強在職專業訓練與職務晉升所需訓練,協助船員逐步累積航海、輪機及相關職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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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國際公約持續強化訓練項目及完善法規 隨國際公約要求調整訓練內容及相關法規,使我國船員資格與專業能力維持國際認可水準。
第 三 題25 分
目前我國海運安全工作主要包含健全海運安全制度、規劃與執行船舶及船員安全管理、提供港口與沿岸航行安全服務,及海難救護服務、海洋污染防治與海運監理等。試針對下列面向說明各項工作之政策重點:
(一) 海運安全制度方面。(8 分)
(二) 船舶安全管理方面。(8 分)
(三) 海洋污染防治方面。(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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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我國海運安全政策如何從「制度建置、船舶管理、污染防治」三個層次降低海上事故與環境損害。作答時宜依「法規與組織—船舶及業者的預防管理—污染預防與事故應變」分層說明,並點出國際公約內國法化、主管機關監理及業者落實責任。
法規基準: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及政策為準。相關法制包括《船舶法》、《船員法》、《商港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及《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等。國際規範則以《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等為重要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於民國 112 年有重要修正,解題仍依命題當年法規說明。
解題方法
題目各配 8 至 9 分,應就各面向提出數項具體政策重點,並交代其目的與執行方式。答題時可用「規範制度、監督執行、預防風險、應變改善」作為組織架構;船舶安全著重船體適航、船員適任及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則涵蓋源頭管制、港口收受、事故應變及責任追究。
(一)海運安全制度方面(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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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並健全海運安全法規 持續檢討《船舶法》、《船員法》、《商港法》、《航業法》等法規及相關子法,使規範彼此銜接,明確界定主管機關、航運業者與船舶所有人之責任,並因應海運實務及科技發展適時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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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軌國際公約與標準 配合 SOLAS、MARPOL 等國際公約及國際海事組織(IMO)相關規範,將國際安全與防污染要求納入國內法規、技術標準及檢查制度,維持我國船舶與國際航運制度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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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安全管理與監理機制 由主管機關辦理法規執行、船舶檢查、船員管理及業者監理,並督導航運業者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透過查核、評鑑及缺失改善,避免制度流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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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事故調查與預防改善機制 建立海事事故通報、調查、統計及原因分析制度,從人員、設備、管理及環境等因素找出事故原因,據以提出改善措施,避免類似事故重複發生。民國 108 年成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亦是強化運輸事故調查機制的重要制度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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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安全文化並加強教育訓練 強化主管機關、航運業者及船員的安全意識與專業訓練,促使業者主動辨識風險、通報缺失並持續改善,形成政府監理與業者自主管理並行的安全文化。
(二)船舶安全管理方面(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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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船舶檢查與適航管理 依《船舶法》及相關規範辦理船舶檢丈、檢查與證書核發,確認船體、機械、設備及救生消防設施符合安全標準。對不符適航條件或有安全疑慮的船舶,要求改善或限制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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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船籍國管理及港口國管制 對我國籍船舶落實船籍國檢查;對到港外國籍船舶執行港口國管制,查核船舶設備、證書、船員及安全管理狀況。對缺失嚴重者要求限期改善,必要時採取滯留等措施,避免不適航船舶繼續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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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制度(NSM) 依《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要求適用船舶及其管理公司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涵蓋安全政策、船岸責任、緊急應變、事故通報、內部稽核及缺失矯正等事項,使安全管理落實於日常營運。
第 四 題25 分
為建構臺灣為國際郵輪營運基地,如何發展郵輪供應鏈產業乃是一項重要政策思維。試問如何推動發展郵輪供應鏈產業,俾利發展郵輪產業及創造產業經濟價值。(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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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郵輪產業如何由「招攬郵輪靠港、增加旅客人次」,進一步發展為能創造在地採購、物流服務與就業機會的完整產業鏈。郵輪供應鏈是指郵輪營運所需的各項貨品與服務,從採購、加工、檢驗、倉儲、運輸到港口交付的相關業者與作業系統。
郵輪產業的經濟效益不只來自旅客消費及港口收入,也包括船舶補給、港埠服務、物流倉儲、岸上觀光及人才就業。政策重點因此在於提高在地供應能力與國際採購競爭力,並建立政府、港口、郵輪公司及民間業者的協作機制。
解題方法
作答可依郵輪供應鏈的營運流程鋪陳:先掌握郵輪需求,再提升商品與服務供應能力,接著打通檢驗通關、物流交付等制度環節,最後以人才、合作與市場拓展支持產業發展。這樣能同時回答「如何推動」及「如何創造經濟價值」。
推動郵輪供應鏈產業的措施
一、掌握郵輪採購需求,建立供需媒合機制
蒐集各郵輪公司對食品、飲料、日用品、備品、清潔用品及維修服務的規格、數量、品質、價格與交貨時程,建立供應需求資料庫。由政府、港務公司或公協會協助媒合在地供應商與郵輪公司,並以試供貨、示範採購等方式累積合作經驗。
供應商須依郵輪採購標準提升產品規格、品質穩定度、包裝與追溯管理,並具備大量、準時、分批交貨的能力,才能由單次供貨逐步進入長期供應體系。
二、培育在地供應商,擴大商品與服務範圍
鼓勵農漁業、食品加工、飲料、日用品及船舶維修等業者參與郵輪供應鏈,協助其改善產品標準化、品質控管、冷鏈保存與供貨能力。除船上食品與用品外,也可發展船舶維修、清潔、廢棄物處理、岸上交通、旅遊服務等周邊業務。
建立供應商認證、輔導及評鑑制度,讓郵輪公司能快速辨識符合國際標準的在地業者;並鼓勵業者組成供應聯盟,以整合品項、數量與物流,降低個別中小企業承接大型訂單的門檻。
三、改善港口物流與倉儲配送
在郵輪母港及主要靠泊港規劃適當的供應作業區、倉儲與冷鏈設施,串接供應商、物流業者、報關業者及港埠作業單位。透過共同配送、貨物集併與資訊平台,提升供貨效率,降低運輸與庫存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