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高普考高考三級 港灣工程 海岸工程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在外海水深 60 公尺處,測得如下 12 個波浪之波高與週期資料,試推求:
(一) 示性波之波高(m)與週期(s)。
(二) 示性波之單位面積能量(kJ/m)。
(三) 示性波之能量通量(kW/m)。
測得資料如下:
| 測得順序 | 1 | 2 | 3 | 4 | 5 | 6 |
|---|---|---|---|---|---|---|
| 波高(m) | 1.3 | 3.2 | 2.6 | 5.2 | 4.1 | 3.3 |
| 週期(s) | 4.6 | 6.2 | 6.1 | 8.9 | 5.8 | 6.3 |
| 測得順序 | 7 | 8 | 9 | 10 | 11 | 12 |
|---|---|---|---|---|---|---|
| 波高(m) | 1.4 | 4.5 | 5.8 | 5.1 | 4.1 | 2.4 |
| 週期(s) | 4.3 | 8.1 | 9.5 | 7.9 | 6.5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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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 示性波(Significant Wave, 與 ):
- 將連續觀測之全數 個波浪依波高由大至小排列,取前 (即 個)最高波之波高平均值,稱為示性波高(又稱有效波高),記為 或 。
- 示性波週期 (或 )為該群前 最高波所對應之波浪週期的算術平均值。
- 波浪單位面積能量(Wave Energy per Unit Area,):
- 根據微幅波理論(Airy Wave Theory),單位水平海表面積之波浪全能量 包含動能與位能,其總和公式為: 式中: 為水體密度(外海常取海水密度 ;若取清水標準則為 ), 為重力加速度, 為波高。
- 水深判別與波浪能量通量(Wave Energy Flux / Wave Power,):
- 能量通量 (又稱波能通量或波功率)為單位波峰線寬度在單位時間內所傳送之波浪能量: 式中: 為群速(Group Velocity)。
- 水深分類判別:深水波長 。當水深 (即相對水深 )時,屬於深水波(Deep Water Wave)。
- 深水波群速為深水波速之半:
解題方法
(一) 推求示性波之波高(m)與週期(s)
- 統計波浪總數: 個。
- 取樣數量:取最高的前 個波浪,即:
- 由大至小排序波高,並列出其對應之週期:
| 排名 | 原測得順序 | 波高 (m) | 對應週期 (s) |
|---|---|---|---|
| 1 | 9 | 5.8 | 9.5 |
| 2 | 4 | 5.2 | 8.9 |
| 3 | 10 | 5.1 | 7.9 |
| 4 | 8 | 4.5 | 8.1 |
| (第5名) | 5, 11 | 4.1 | — |
-
計算示性波高 :
-
計算示性波週期 :
(二) 推求示性波之單位面積能量(kJ/m)
將示性波高 代入波能公式:
- 取外海海水標準密度 ,: 換算為 :
*(註:若評分標準採純水密度 計算,則
第 二 題25 分
請說明海岸工程結構物設計時,須考慮哪些作用力,以確保結構物之力學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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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考驗考生對海岸與港灣結構物(如重力式沉箱防波堤、海堤、斜坡堤、突堤等)在海洋環境中所承受之各類荷重複合作用機制,以及如何將其應用於極限平衡力學穩定檢核(抗滑動、抗傾覆、地基承載力、抗浮起)。
依據交通部頒布之《港灣建築物設計基準》(以民國 111 年命題當年度之現行標準為準)及國際海岸工程設計規範(如 USACE Coastal Engineering Manual, CEM),海岸結構物設計之受力分析必須涵蓋永久作用力(恆載)、可變動環境作用力(活載與環境外力)及偶發偶發作用力(地震力與極值衝擊力)。
結構物之力學穩定檢核標準通常包括:
- 抗滑動穩定(Sliding): ( 為底面摩擦係數, 為有效垂直總合力, 為水平總推力)
- 抗傾覆穩定(Overturning): ( 為抵抗傾覆力矩, 為驅動傾覆力矩)
- 地基承載力(Bearing Capacity): 底面最大接觸壓力 (容許承載力)。
- 抗浮起穩定(Flotation / Uplift): 結構物在極端水位或高潮位時,自重必須大於浮力與揚壓力之和。
解題方法
回答本申論題時,應採取**「依力的來源與物理機制系統化分類」**的架構切入,詳述各作用力之成因、方向、計算考量及力學影響,層次分明:
一、 重力與自重作用力(恆載 / 永久作用力)
- 結構物自重(Dead Load, ):
- 性質與方向:垂直向下。
- 說明:包括混凝土沉箱主體、內部填砂/填石、防浪牆(冠牆)及上部胸牆之重量。自重為抵抗水平滑動與傾覆的最主要抗力(穩定力矩與正向正壓力來源)。
- 頂部上載荷重(Live Load / Surcharge, ):
- 性質與方向:垂直向下。
- 說明:結構物頂部若具備交通、裝卸或施工通行動線,須考量人車或吊運設備之活載重;檢核抗滑與傾覆時,依最不利載況判斷是否計入。
二、 波浪作用力(Wave Forces,最關鍵之主導外力)
波浪力是決定海岸防護結構物斷面尺寸的最關鍵外力,依結構型式與波況分為:
- 立波(站立波)波力(Standing Wave Force):
- 發生於深水未碎波區域(反射波形成立波),常採用Sainflou公式或合田良實(Goda)公式計算正波壓與負波壓。
- 碎波波力(Breaking Wave Force):
- 波浪傳遞至淺水區破碎直接撞擊結構物,具有高度瞬間衝擊特性(Slamming/Impact force),動態峰值極大,常採用Minikin公式或Goda公式之碎波修正項計算。
- 破後波波力(Broken Wave Force):
- 波浪破碎後形成水滾湧昇向前推進之水流推力,呈現動水壓與靜水壓複合效應。
- 波浪揚壓力(Wave Uplift Pressure, ):
- 波浪作用於直立壁前緣時,波壓經由透水性拋石基床傳遞至結構物底面,產生自底面向上頂升的孔隙水壓。依Goda理論,底面揚壓力呈前大後小的三角形或梯形分布,會劇烈削弱結構物的有效垂直正向力,降低抗滑摩擦力。
- 越波力(Wave Overtopping Force):
- 當波峰高過堤頂產生越波時,衝擊防浪牆及堤頂內側鋪面引發之衝擊水動力。
三、 靜水壓力、浮力與殘留水位水壓力(Hydrostatic Pressures & Uplift)
- 靜水壓力與浮力(Buoyancy, ):
- 結構物沒水部分承受阿基米德浮力,計算時應依設計設計潮位(如朔望平均高潮位 HWL、設計低潮位 LWL)評估最不利之浮力狀況。
- 殘留水壓力(Residual Water Pressure):
- 退潮或暴風湧浪驟降時,透水堤體、護岸內部或背後填土中的地下水位無法即時洩降,造成結構物背後水位高於海側水位,形成指向海側的淨向外殘留靜水壓差,常為引發向海側滑動或倒塌的主因。
四、 土壓力(Earth Pressures)
適用於護岸、碼頭岸壁或背側有回填土之海岸防波堤:
- 側向土壓力(靜止土壓 、主動土壓 、被動土壓 ):
- 背填土受自重及上載荷重作用推擠結構物,產生推向海側之主動土壓力;海側基腳嵌入海床部分則提供被動土壓抗力。
- 基底土壤反力(Subgrade Reaction / Bearing Pressure):
- 地基承受由上部結構物傳來之偏心垂直力與傾覆力矩,在基底拋石層或原地層形成梯形或三角形接觸應力分布。
五、 地震作用力(Seismic Forces,偶發極端荷重)
台灣地處環太平洋地震帶,依規範必須檢核地震與波浪共同組合或單獨地震載況:
- 結構自重慣性力(Inertia Force):
- 地震水平加速度引起之水平慣性力:( 為水平震度)。
- 動態動水壓力(Dynamic Hydrodynamic Water Pressure):
- 地震搖晃時,周圍海域水體阻礙結構物運動所誘發之附加質量流體動力,常以Westergaard公式評估。
第 三 題25 分
波浪在海堤堤面的溯升公式可表示為:
式中, 為溯升高度(m), 為堤面坡度(m/m), 為堤前波高(m), 為深海波長(m)。
有一海堤堤面坡度為 ,堤前水深為 5 m。現於外海深水處測得之深海波波高 為 4 m,深海波週期 為 8.4 s。此波浪於坡度為 的均勻海床向岸傳遞,波浪傳遞至堤前過程中發生淺化,設淺化係數:
式中, 為深水處之波速(m/s), 為淺水處之波速(m/s)。
試推求波浪於海堤的溯升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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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微幅波浪理論(Airy Wave Theory)在海岸工程實務中的基礎應用,主要涵蓋以下四大核心觀念與公式:
-
深水波特性計算: 波浪週期 在傳遞過程中保持不變()。根據微幅波分散關係式(Dispersion Relation),深海波長 與深海波速 僅取決於波浪週期: (取重力加速度 )
-
相對水深判定與淺水波速: 以相對水深 (或 )判斷波浪所處之水深區域:
- 深水波(Deep water wave):
- 過渡水深波(Transitional wave):
- 淺水波/極淺水波(Shallow water wave):(即 )
當水深滿足淺水波條件時,雙曲正切函數 ,波速簡化為長波波速公式:
-
波浪淺化變形(Shoaling): 波浪由外海傳向岸邊,在均勻直角海床上向岸正向傳遞時,不考慮折射影響(折射係數 )與能量耗散,堤前波高 僅受淺化效應控制: 式中淺化係數依題意給定之關係式 計算。
-
海堤波浪溯升(Wave Runup): 波浪抵達斜坡海堤後沿堤面上爬的最大垂直高度稱為溯升高度 。本題嚴格遵循題設指定之經驗公式: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深水波波長 與波速
已知外海深水波週期 ,取 :
深水處之波速 為: (亦可由 求得)
步驟二:檢驗堤前水深分區並計算堤前波速
已知堤前水深 ,檢驗相對水深:
第 四 題25 分
請說明氣候變遷對於海岸環境可能造成哪些衝擊?並請針對此些衝擊,提出調適或減緩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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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為典型的「氣候變遷與海岸永續管理」整合型申論題,屬港灣工程類科中海岸環境政策與工程對策的必考主題。本題的核心在於:
- 氣候變遷引發之海洋物理動力改變:
- 全球暖化導致熱膨脹與冰川融化,引起全球海水面上升(Sea Level Rise, SLR)。
- 大氣與海洋熱能增加,導致極端氣象(強烈颱風、溫帶氣旋)強度與頻率提升,引發異常暴潮(Storm Surge)、極端波浪(波高 及波週期 增大)。
- 海水水溫升高與海洋酸化。
- 海岸工程動力與環境衝擊機制:
- 布倫法則(Bruun Rule):海水面上升造成平衡海灘剖面向陸側及垂直方向移動,引發海岸侵蝕與線退縮: 其中 為海岸線退縮量, 為海水面上升量, 為活動沙層之水平寬度, 為後濱沙丘或海堤頂高程, 為泥沙運動極限水深(閉合水深,Depth of Closure)。
- 越波與溢淹水理機制:潮位抬升與波浪增強使波浪爬升(Wave Run-up)與越波量(Wave Overtopping Rate, )呈指數級增加,危及防禦結構物與後方腹地。
- 地下水與河口水動力:地下水位抬升、海水入侵(Saltwater Intrusion)及河口排水受阻(頂托現象)。
- 因應架構的定義區分(IPCC 標準架構):
- 調適(Adaptation):針對已發生或不可避免之氣候衝擊,調整工程、自然與社會系統以降低脆弱度(Vulnerability)並提高韌性(Resilience)。常分為「防禦(Protect)」、「順應/容受(Accommodate)」與「退縮/撤退(Retreat)」。
- 減緩(Mitigation):透過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源或強化溫室氣體吸收匯(如藍碳),從源頭遏止氣候變遷。
- 法規依據:
-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涉入之核心法源為《海岸管理法》(劃設一級、二級海岸防護區與訂定海岸防護計畫)以及當時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註:現行法已於民國 112 年修正公布為《氣候變遷因應法》)。
解題方法
回答本題應採取「系統化因果鏈+策略矩陣分類法」,切入架構如下:
- 衝擊面分析(由物理外力 地形地貌 結構物安全 生態水資源):
- 海平面上升:淹沒低平地、侵蝕加劇、鹽水入侵。
- 極端波浪與暴潮:加劇越波災害、破壞海堤/防波堤、港口泊穩度劣化。
- 漂沙平衡被破壞:沿岸漂沙動態改變,造成局部嚴重侵蝕或港口淤積。
- 生態緩衝喪失:潮間帶棲地壓縮(Coastal Squeeze)、珊瑚白化。
- 對策面分析(嚴格區分「調適」與「減緩」):
- 調適策略:按「灰色結構工法(傳統工程)」、「綠色/自然解方(Nature-based Solutions, NbS)」及「非工程/土地管理」三層次切入,完整呼應 Protect、Accommodate、Retreat 觀念。
- 減緩策略:針對海岸環境特質,聚焦「藍碳生態系(紅樹林、海草床、鹽沼)復育與固碳」及「海洋與海岸再生能源(離岸風電、波浪潮汐能)之環境相容性開發」。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在閱卷評分標準上,若考生混淆「調適」與「減緩」之定義,將造成大幅失分。各答題子項的要點剖析如下:
- 「衝擊」論述分析:
- 常見不足:僅泛泛提及「海水上升、土地被淹」,缺乏海岸工程的專業水理術語。
- 高分要素:必須明確寫出「暴潮位抬升引致越波量激增」、「波浪力增大危及海堤基腳與消波塊穩定性(Hudson 公式相關外力上升)」、「波浪水深折射變異導致局部漂沙集中與突發性侵蝕」、「感潮河段排水頂托引發內澇」等專業機制。
- 「調適」對策分析:
- 高分要素:兼顧「結構物加高與補強(調高設計外力重現期、擴大餘裕高)」、「柔性工法(養灘、人工沙丘)」與「非工程手段(《海岸管理法》退縮建築、暴潮淹水預警系統)」。
- 「減緩」對策分析:
- 常見錯誤:誤將「築堤防海嘯/防暴潮」列為減緩措施。築堤無法減少溫室氣體,屬於「調適」。
- 高分要素:必須緊扣「排碳減少」或「碳匯吸收」,指明保護並擴大海岸藍碳(Blue Carbon)匯,及推動港灣綠能與減碳施工。
解題技巧
- 破題架構清楚對稱:採用條列式及子標題,答題版面嚴格按照「一、氣候變遷對海岸環境之衝擊」、「二、調適策略(Adaptation)」、「三、減緩策略(Mitigation)」編排。
- 術語展現工程素養:作答時帶出「布倫法則(Bruun Rule)」、「越波量(Wave Overtopping)」、「閉合水深」、「餘裕高(Freeboard)」、「藍碳(Blue Carbon)」及「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NbS)」,閱卷委員即可判定具備高分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