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專技高考高等考試 林業技師 森林經理學(包括測計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試區別「碳中和(Carbon neutral)」與「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
我國政府宣示於 年達到碳中和,試論新植造林(Afforestation)、更新造林(Reforestation)、森林經營管理、國產材利用等對於協助達成碳中和的目標所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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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國際氣候變遷公約議題」、「碳匯(Carbon Sink)計量」與「森林永續經營(Sustainable Forest Management, SFM)」跨領域結合之掌握程度。涉及之核心觀念、名詞定義與法規包括:
- 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依據國際標準(如 ISO 14067),指產品、活動或組織在整個生命週期(Life Cycle Assessment, LCA)中,直接與間接排放之溫室氣體總量,以二氧化碳當量()表示。
- 碳中和(Carbon Neutral):指特定個體(國家、企業、活動)在特定時間內,經量化盤查與自主實質減量後,殘餘之溫室氣體排放量透過清除量、碳匯或合格碳權完全抵換(Offset),達成淨排放為零()之狀態。公式表示為:
- 森林碳匯五大碳庫(IPCC 規範):地上部生質(Above-ground biomass)、地下部生質(Below-ground biomass)、枯落物(Litter)、枯死木(Dead wood)及土壤有機碳(Soil organic carbon),外加收穫木製品(Harvested Wood Products, HWP)。
- 法規背景: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法源基礎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註:現行法已於民國 112 年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國家宣示 2050 淨零排放路徑,將「森林碳匯」列為關鍵之自然碳匯(Nature-based Solutions, NbS)。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申論題,採「先定義對比、後體系展開」架構作答:
- 第一部分:區別碳中和與碳足跡
- 採「定義敘述」搭配「比較綜整表」呈現,從核心本質、評估邊界、計算結果與目的四個構面明確劃分,展現條理與層次。
- 第二部分:論述四種林業作為之角色
- 切入點以 IPCC 碳匯估算機制、林木生長動態學(平均生長量 MAI 與連年生長量 CAI)及木材利用生命週期切入。
- 分別就「新植造林」(淨增碳庫容量)、「更新造林」(恢復碳吸存機能、避免碳庫流失)、「森林經營管理」(促進林木活力、降低火災病蟲之排碳風險)與「國產材利用」(固定碳延長、替代效應與降低運輸排碳)逐一論述。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各子題之評分核心與作答要點分析如下:
- 子題一(碳中和 vs 碳足跡)評分點:
- 是否精確指出「碳足跡」是排放量的生命週期盤查數值,而「碳中和」是一種排放量與移除量相抵為零的平衡狀態。
- 常見失分:僅用口語描述「碳足跡是排碳、碳中和是抵銷」,未帶出生命週期(LCA)及二氧化碳當量()等專業名詞。
- 子題二(四大作為之角色)評分點:
- 新植造林(Afforestation):必須強調「非林地轉為林地」,是外加的「新碳庫建構」。
- 更新造林(Reforestation):必須強調「伐採或受損林地之林木再生」,重點在維持林地覆蓋連續性並提升林分生長速率(幼壯齡林吸碳旺盛)。
- 森林經營管理(Forest Management):重點在撫育、疏伐(Thinning)、保全現存碳庫,兼顧質與量。
- 國產材利用(HWP):必須點出「固碳延長效應」、「替代效應(替代鋼筋水泥及化石燃料)」與「在地利用減低運輸足跡」。
解題技巧
- 專有名詞英文標註:作答時帶出 Afforestation、Reforestation、HWP、LCA 等國際通用術語,強化專業度。
- 避免觀念混淆陷阱:
- 勿將 Afforestation 與 Reforestation 混為一談;兩者在 UNFCCC 與 IPCC 的土地利用歷史基準不同。
- 伐木不等於減損碳匯:成熟林生長趨緩,適度伐採並將木材製成耐久財(HWP),同時進行更新造林,方能維持最高年碳吸存速率(CAI)。
- 版面編排技巧:定義比較務必繪製對照表;四大機制採「標題帶出核心概念+條列深入論述」,使閱卷委員能迅速勾稽給分要點。
【答案】
一、「碳中和(Carbon Neutral)」與「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之區別
第 二 題25 分
何謂「容許伐採量」?其在森林恆續收穫與恆續經營上極為重要,試區別下列查定容許伐採量之方法:
(1) 區劃輪伐法
(2) 分期收穫配分法
(3) 齡級法
(4) 法正蓄積法
(5) 生長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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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在「森林經理學」中關於**森林收穫調節(Forest Regulation)與恆續收穫(Sustained Yield)**的核心理論。主要考核以下觀念:
- **容許伐採量(Annual Allowable Cut, AAC)**的內涵:在永續經營原則下,依據森林蓄積、生長量及結構現況,所查定在一定經營期間內各年准予伐採之木材體積或面積上限。
- 恆續經營與法正林學說之關聯:伐採量若超過生長量將導致森林資本(蓄積)枯竭;伐採量若低於生長量過多,則造成老熟林分枯損、林木活力下降及生長停滯。
- 查定方法之分類維度:森林收穫調節方法依其管制指標可分為三大體系:
- 面積管制(Area Regulation):以面積平衡為主(如區劃輪伐法)。
- 材積管制(Volume Regulation):以蓄積量與生長量為計算依據(如法正蓄積法、生長量法)。
- 面積與材積併用管制(Combined Regulation):兼顧林分成熟度、齡級分配與現地配置(如分期收穫配分法、齡級法)。
解題方法
申論此題應採「定義立論 重要性闡述 分項深度解析 綜合比較矩陣」之邏輯推進:
- 先破題:精準定義「容許伐採量」,並從「資源資本保全」、「平衡齡級與結構」、「穩定木材市場與生態服務」三方面論述其在恆續經營上的關鍵地位。
- 條列深論五種方法:每一種方法均依「管制維度與原理」、「計算依據與代表公式」、「優缺點及適用林況」三要素展開,展現林業技師之專業深度。
- 橫向區別與整合:建立比較對照架構,突顯各方法在「管制基礎(面積/材積)」、「資料需求門檻」及「同齡林/異齡林適用性」之本質差異。
申論詳解
一、容許伐採量之定義及其在恆續經營上之重要性
1. 容許伐採量之定義
「容許伐採量」(Allowable Cut 或 Annual Allowable Cut, AAC)指在既定的經營目標與永續生產原則下,經由林況調查與生長預測,查定在規劃期(通常為一個分期,如 10 年)內,每年或各分期允許伐採之最高林木材積或伐區面積。
2. 在森林恆續收穫與恆續經營上之重要性
- 保全森林生產資本:木材蓄積為森林之「資本」,生長量為其「利息」。合理之容許伐採量能確保年伐採量與生長量維持動態平衡,防止過度利用(Overcutting)導致林地劣化與資源枯竭。
- 調節現實林邁向法正林(健全結構):天然林或未經妥善經營之人工林常有齡級配置不均(如過熟林偏多或幼齡林過多)之現象。容許伐採量為調節工具,過熟林偏多時適度提高伐採量以騰出空間更新;幼齡林偏多時限制伐採量以累積蓄積。
- 兼顧經濟效益與生態系統穩定:容許伐採量之查定能維持林木定期、定量、持續的收穫供應,穩定林產產銷與森林遊樂、碳匯儲存、水土涵養等多目標功能。
二、五種查定容許伐採量之方法區別
(1) 區劃輪伐法(Area-allotment Method / Division of Area Method)
- 基本原理:屬於純粹之「面積管制法」。將作業級之林地總面積除以輪伐期,以求得每年應伐採更新之標準面積。
- 計算依據與公式: 年伐面積 計算式為: 式中: 為作業級全體有林地面積; 為輪伐期(年)。
- 特點與區別:
- 優點:計算極為簡便,能在一個輪伐期結束時,建立起完整且面積相等的法正齡級配置。
- 缺點:忽視各林區立地品質與林相蓄積之差異。若各齡級立地指數不一,各年收穫的木材「材積」將產生劇烈波動(實務上可透過「法正面積法」以立地係數進行面積折算修正)。
- 適用對象:同齡林作業、人工造林初期或林況較為均質之皆伐作業區。
(2) 分期收穫配分法(Period-allotment Method / Volume-allotment Method)
- 基本原理:屬於「材積配分法」或「林分法」(如尤代希氏林分法 Judeich's Stand Method)。將整個輪伐期 劃分為若干個分期(Period,通常一個分期 為 10 或 20 年),逐一調查各林分之成熟度、健全度及生長勢,挑選最迫切需要伐採之成熟林分配入第一分期。
- 計算依據與公式: 第一分期年伐採量 計算式為: 式中: 為第一分期預定伐採林分之現存蓄積; 為該批林分在分期期間內之預估生長量; 為分期年數。
- 特點與區別:
- 優點:極富彈性,以現場林木的生理成熟度與經營迫切性為導向,符合林業實際操作,可優先處理被害林分與過熟林分。
- 缺點:高度依賴經理人員之主觀判斷;對未配入第一分期之遠期林分預測誤差較大。
- 適用對象:同齡林朝向集約經營過渡時期,各林分成熟狀態參差不齊之森林。
(3) 齡級法(Age-class Method)
- 基本原理:屬於「面積與材積併用管制法」。以全林「齡級結構配置」為核心考量,將全林按一定年數(如 10 年或 20 年)劃分齡級,調查各齡級之面積與蓄積分布,與「法正齡級分配狀態」進行對比。
- 計算依據與程序:
- 若高齡級(成熟、過熟林)面積比例偏高:容許伐採量應大於法正伐採量,以加速過熟林之採伐更新,避免林木衰老枯損。
- 若幼齡級面積偏高、老齡級不足:容許伐採量應小於法正伐採量,將伐採限制在成熟林,保留接近成熟林繼續生長。
- 年伐量以接近輪伐期之主伐齡級蓄積為基礎,輔以主伐分期內之生長量予以配定。
- 特點與區別:
- 優點:以建立均衡的齡級結構為明確目標,能同時掌控未來的空間分布與時間序列收穫。
- 缺點:僅適用於林齡明確之林分;需要詳盡的林分調查簿與精確的齡級圖表。
第 三 題25 分
遙測影像分類準確度評估時常用誤差矩陣(Error matrix)做為評估工具,下表為某區域的森林與非森林之實際地面參考真值,以及遙測判釋分類成果,所整理的誤差矩陣,試計算其生產者正確度、使用者正確度、總正確度?並試述其遙測判釋與實際地面兩者分類的一致性效果為何?
| 遙測判釋分類/地面參考真值 | 森林(ha) | 非森林(ha) | 合計(ha) |
|---|---|---|---|
| 森林 | 240 | 15 | 255 |
| 非森林 | 10 | 135 | 145 |
| 合計 | 250 | 15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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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誤差矩陣(Error matrix)的分類準確度指標。表中「地面參考真值」為實際分類,「遙測判釋分類」為遙測結果;對角線上的數值代表分類正確的面積。
- 生產者正確度:以地面參考真值的類別面積為分母,表示實際屬於該類的面積有多少被正確判釋。其補數為遺漏誤差。
- 使用者正確度:以遙測判釋為該類的面積為分母,表示判釋為該類的面積有多少確實屬於該類。其補數為錯置誤差。
- 總正確度:所有正確分類面積占總調查面積的比例。
- Kappa 係數:扣除隨機一致的部分後,衡量遙測分類與地面真值一致程度的指標。
解題方法與計算
先確認分母方向:生產者正確度看「地面真值欄合計」;使用者正確度看「遙測判釋列合計」。森林與非森林的正確分類面積分別為 ha、 ha。
一、生產者正確度
森林:
非森林:
二、使用者正確度
遙測判釋為森林:
遙測判釋為非森林:
三、總正確度
第 四 題25 分
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
(一) Stock-difference method
(二) Crown competition factor
(三) Adaptive management
(四) Stand table projection
(五) Quadratic mean diam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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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涵蓋「森林測計學」與「森林經理學」的核心理論與實務技術,考查考生對林分結構描述、生長量預估、立木密度評估及現代經營決策架構之精確掌握:
- 森林生長與碳匯計量:蓄積差法(Stock-difference method)作為定期生長量與碳儲量變動評估之宏觀推估法。
- 林分密度與空間競爭:樹冠競爭因子(Crown competition factor, CCF)以自由開闊木之生物學特性評估林分擁擠度。
- 生態系經營與決策理論:適應性經營(Adaptive management)在面對森林動態不確定性時的循環回饋機制。
- 徑級動態與收穫預測:林分表推計法(Stand table projection)運用徑階移動率推演異齡林或結構複雜林分之短期生長。
- 林木平均徑級測計:平方平均胸徑(Quadratic mean diameter, QMD)之幾何定義、數理統計特性及其與胸高斷面積之直接換算關係。
解題方法
針對高普考與技師考試之「名詞解釋」申論題型,答題架構應具備定義界定、數理公式/運作機制與林業經營實務應用三層次,層次分明、定義嚴謹,並使用規範林業術語作答。
各小題意涵詳解
(一) Stock-difference method(蓄積差法/蓄積盤點差法)
- 定義: 在同一林分或林區內,分別於兩個不同時間點( 與 ,間隔期 )進行兩次獨立的森林蓄積量(或生物量、碳儲量)全面盤點或抽樣調查,藉由兩期調查之「蓄積量差值」並校正期間的收穫採伐量與枯死量,以推估林分之定期生長量(Periodic increment)或定期淨變化量的方法。
- 計量原理與公式:
- 生長量推估: 若以定期總生長量(Gross growth, )為目標: 若計算定期淨生長量(Net growth, ): 式中: 分別為期初與期末之立木蓄積量; 為調查期間之採伐利用量(Harvest/Drain); 為期間內之枯死木蓄積量(Mortality)。
- 碳匯計量(IPCC 國家溫室氣體清冊準則): 式中 為年碳儲量變化量, 分別為兩期的總碳儲量。
- 特點與實務應用:
- 優點:概念直觀,適用於國家森林資源連續清查(NFI)或大面積常態性碳匯統計。
- 限制:兩次獨立調查之抽樣誤差相加,當生長間隔期太短或生長量占總蓄積比例過小時,相減差值之相對誤差會被顯著放大,因此通常需間隔 5 至 10 年以上調查一次。
(二) Crown competition factor(樹冠競爭因子,簡稱 CCF)
- 定義: 由 Krajicek 等人於 1961 年提出,用以評估林分密度(Stand density)與擁擠程度的無因次指標。其定義為:林分內所有林木,若假設皆處於無競爭的「自由開闊生長(Open-grown)」狀態下,所能展開之最大可能樹冠投影面積(Maximum Crown Area, MCA)總和,占該林地單位面積之百分比。
- 數學模式:
- 單木最大樹冠投影面積(,通常占林地公頃面積的百分比,)與胸徑()呈現顯著相關,可由開闊木經驗迴歸式求得:
- 林分樹冠競爭因子即為林分內各級木 之總和: 式中: 為每公頃株數, 為各林木開闊生長之樹冠面積, 為林地單位面積(如 )。
- 判讀標準與應用:
- :樹冠總投影面積小於林地面積,林木間樹冠尚未互相接觸,無側向競爭(林冠未鬱閉)。
- :樹冠投影面積恰好鋪滿林地,林冠開始鬱閉閉鎖,樹冠間恰好產生接觸。
- :林木樹冠已相互重疊,樹冠受壓迫收縮,個體間產生顯著之光照與空間競爭。
- 特性:CCF 獨立於林齡及地位指數(Site index),廣泛應用於人工林撫育疏伐時機判定與密度管理圖(Stand Density Management Diagram)之建立。
(三) Adaptive management(適應性經營/調適性管理)
- 定義: 一種針對生態系統具高度不確定性、動態性與複雜性所設計的經營決策與管理哲學。該模式將森林經營政策與人為介入措施視為「科學實驗」,採取「從實踐中學習(Learning by doing)」的思維,透過系統性的長期監測與評估回饋,不斷調整後續經營策略,以逐步降低不確定性並達成永續經營目標。
- 核心循環架構: 包含六大循環步驟:
- 分類與實務特徵:
- 主動適應性經營(Active AM):有意識地在林區內設計多種對比性的經營措施(如同科學對照實驗),主動測試生態系反應以加速知識累積。
- 被動適應性經營(Passive AM):依據現有最佳知識採取單一最適經營方案,並透過持續監測在偏離目標時進行微調。
- 實務應用:廣泛應用於氣候變遷調適林業、國有林多目標經營、受威脅物種棲地復育及火生態經營(如受控焚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