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專技高考高等考試 環境工程技師 環境規劃與管理 考古題詳解

113 年・專技高考・高等考試・環境工程技師
試題代碼 環境規劃與管理

第 一 題25 分

為使開發單位進行危害性化學物質之健康風險評估作業時,有一致之步驟與方法,環境部訂有「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

請定義何謂「危害性化學物質」?健康風險評估四大步驟之「風險特徵描述」步驟,其所要求「開發活動影響範圍內居民暴露各種危害性化學物質」之健康風險基準值為何?請試申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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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第三點對「危害性化學物質」的定義,以及第七點第四款「風險特徵描述」的健康風險判定基準。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規範所稱「危害性化學物質」,是指環境保護機關、相關機關或國際環境保護公約公告或定期修正之最新清單所列的化學物質。清單涵蓋相關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法規列管的物質,以及國際環境保護公約列管的物質;判斷時應依規範所列清單及其更新內容認定。

解題方法

健康風險評估分為危害確認、劑量效應評估、暴露量評估及風險特徵描述四步驟。前三步分別確認危害種類與釋放情形、物質毒性與劑量效應關係,以及居民經各種介質、途徑的暴露量;最後一步將前三項結果綜合,估算居民暴露各種危害性化學物質的總致癌風險與總非致癌風險。

兩項風險的判定基準如下:

  • **總非致癌風險:**以危害指標(Hazard Index, HI)表示,不得高於 1。危害指標通常依各物質或各暴露途徑之危害商數加總: HI=∑iHQiHI=\sum_i HQ_i 當 HI≤1HI\leq 1,表示依規範基準判定未超過非致癌風險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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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5 分

工程單位在評估工程方案或計畫之經濟效益時,常計算淨現值(Net Present Value, NPV)或內部報酬率(Internal Rate of Return, IRR),以進行方案之優選。

請列出計算公式(以符號表示),並論述如何就淨現值或內部報酬率進行工程方案之優劣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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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工程方案的時間價值與經濟效益比較。不同方案的成本與效益常分布在不同年度,因此須以折現率將各期金額換算為同一基準時點的現值。

  • 淨現值(Net Present Value, NPV):計畫期間內,各期效益現值減去各期成本現值。
  • 內部報酬率(Internal Rate of Return, IRR):使計畫淨現值等於零的折現率。

設計畫年限為 nn 年,BtB_t 為第 tt 年效益,CtC_t 為第 tt 年成本,ii 為折現率,則:

NPV(i)=∑t=0nBt−Ct(1+i)tNPV(i)=\sum_{t=0}^{n}\frac{B_t-C_t}{(1+i)^t}

若初始投資額另記為 I0I_0,且後續年度效益、成本分別為 BtB_t、CtC_t,則亦可寫成:

NPV(i)=−I0+∑t=1nBt−Ct(1+i)tNPV(i)=-I_0+\sum_{t=1}^{n}\frac{B_t-C_t}{(1+i)^t}

IRR 定義為滿足下式的 rr:

0=∑t=0nBt−Ct(1+r)t0=\sum_{t=0}^{n}\frac{B_t-C_t}{(1+r)^t}

或在初始投資額另列時:

0=−I0+∑t=1nBt−Ct(1+r)t0=-I_0+\sum_{t=1}^{n}\frac{B_t-C_t}{(1+r)^t}

其中 rr 為計畫的內部報酬率,並非外加的市場折現率。

解題方法

比較工程方案時,先確認各方案採用相同的計畫期間、價格基準、效益與成本範圍,再選定適當的折現率,將各年度淨現金流折現至基準年。

以淨現值比較

  1. 列出各方案每年的效益、成本與淨現金流 Bt−CtB_t-C_t。
  2. 以指定折現率 ii 折現各期淨現金流。
  3. 加總後得到各方案的 NPV(i)NPV(i)。
  4. 若方案互斥且資源條件相同,原則上選擇淨現值較大的方案;若是在「執行或不執行」間選擇,NPV>0NPV>0 表示計畫在該折現率下具有正的淨效益,NPV<0NPV<0 則表示不具經濟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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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氣候變遷因應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事業新設或變更排放源達一定規模者,應依溫室氣體增量之一定比率進行抵換。

環境部依該條文授權訂定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請論述該辦法之規範對象與增量抵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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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氣候變遷因應法》第 24 條及其授權訂定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重點有二:一是哪些新設或變更開發行為屬於規範對象;二是排放增量如何估算、以何種比率及來源抵換。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序掌握「適用對象 → 增量計算 → 抵換比率與期程 → 合法抵換來源 → 申請及執行程序」,即可完整回答。判斷對象時,須同時看開發行為類型、是否依法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以及是否涉及增加溫室氣體排放量;不能只因事業排放量大,就直接認定適用。

規範對象

依《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第 2 條,開發行為須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且涉及增加溫室氣體排放量,才進一步判斷是否屬於下列對象:

  1. 新設排放源:
  • 工廠設立,且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 2.5 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 園區興建或擴建。
  • 火力發電廠、汽電共生廠興建或添加機組工程;但以天然氣為燃料,或新設每部機組裝置容量 2.5 萬瓩以下者,不在此限。
  • 高樓建築開發。
  1. **變更排放源:**前述開發行為通過環評審查後,變更原申請內容或審查結論,且變更依法應重新辦理環評審查,並使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達 10% 以上。本辦法施行前已通過環評審查的前述案件,也適用此規定。

增量抵換規定

增量估算方式

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依開發行為範圍內年度使用的原(物)料、燃料種類及使用量,以及外購電力或蒸汽量估算。估算方法採:

  • 排放係數法;
  • 質量平衡法;或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方法。

抵換比率與執行期程

基本規定為:每年抵換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的 10%,連續執行 10 年。若每年抵換比率超過 10%,可縮短執行期程,但仍須抵換完成應抵換總量。

可用公式表示基本安排:

年度抵換量=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10%\text{年度抵換量}=\text{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times 10\% 十年累計抵換量=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10%×10=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text{十年累計抵換量}=\text{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times 10\%\times 10 =\text{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

因此,「每年 10%、連續 10 年」是分年完成全額抵換的安排;提高年度抵換比率時,可以提早完成。

抵換來源

依辦法第 5 條,抵換來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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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為避免河川水體受過於密集之廢(污)水排放而影響其水質,甚至進一步形成「受損水體」,《水污染防治法》第 9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該水體之涵容能力,以廢(污)水排放之總量管制方式管制之。

請定義何謂河川水體之總量管制,受損水體(總量管制實施的區段)之五項篩選原則為何?並請申論河川水體總量管制常實施的兩種管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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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水污染防治法》第 9 條的河川水體總量管制,包括總量管制的意義、受損水體的篩選原則,以及總量管制與傳統濃度管制的差異。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水污染防治法》第 9 條規定,水體全部或部分因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密集,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達水質標準,或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主管機關應依水體涵容能力,以廢(污)水排放總量管制。現行法已修正,作答仍依命題當年規定。

河川的涵容能力,是指在維持水體用途及水質目標的條件下,水體可承受污染物排入而不致超過水質標準的能力。總量管制據此設定污染物可排入的負荷上限,再管理各污染源的排放量。

污染負荷可用流量與濃度表示:

L=Q×CL=Q\times C

其中 LL 為污染物排放負荷、QQ 為排水流量、CC 為污染物濃度。即使排放濃度符合標準,若排水量很大或污染源密集,累積負荷仍可能超過河川涵容能力。

解題方法

作答可依序說明:先定義總量管制,再列出五項篩選原則,最後比較濃度管制與總量管制。這樣能涵蓋題目要求,也能凸顯總量管制的核心是「污染物排放負荷須配合承受水體能力」。

受損水體的五項篩選原則

總量管制優先針對下列水體或河段進行篩選:

  1. 嚴重污染測站:河川水質監測結果達嚴重污染程度,顯示水體水質已明顯受損。
  2. 重金屬超標測站:重金屬測值超過相關水質標準或管制基準,具有水質及健康風險。
  3. 影響用水需求的水體:污染可能影響民生、灌溉、養殖等用水或水體用途。
  4. 污染事件頻傳的水體:反覆發生污染事件,顯示污染源管理或排放負荷控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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