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 交通技術 運輸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近年許多縣市提出興建大眾捷運建設計畫,試說明未來人口結構變化對大眾捷運系統之目標年運量估算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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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重點是:人口結構會改變捷運服務範圍內的旅次產生量、旅次目的與旅次分布,進而影響目標年運量預測。目標年運量不是把現有人口或現有搭乘人數按固定比例放大;必須把人口總量、年齡組成、家庭型態、就業人口與空間分布納入需求預測。
常用的運輸需求預測架構為四階段模式:
- 旅次產生:依人口、就業、所得、家庭結構等變數,估計各交通分區的旅次產生與吸引。
- 旅次分布:估計旅次起點與目的地之間的分布。
- 運具分配:估計旅客選擇捷運、公車、私人運具等方式的比例。
- 路網指派:將捷運旅次指派至路線與車站,估計各路段、車站的運量。
概念上,可用下式表示目標年捷運運量:
其中, 為起點分區 至目的地分區 的旅次量, 為該組起迄旅次選擇捷運的機率。人口結構會影響旅次量 ,也可能透過旅次目的、時間與運具偏好影響 。
解題方法
可由「人口變化如何影響旅次需求」切入,再依四階段模式說明其傳導過程。題目問的是影響方向與估算方式,不需計算單一運量數值。
首先,應將目標年人口按年齡、就業狀態、家庭型態及地區分布加以推估,並與基年資料一致。接著將各類人口特性帶入旅次產生、旅次分布及運具分配模型,最後估算捷運線路和車站的運量。相較於只用總人口成長率推估,採用分群人口與分區資料,較能反映人口結構改變造成的需求差異。
人口結構變化對目標年運量估算的影響
一、高齡人口增加
高齡人口增加,會改變旅次的時間與目的分布。通勤旅次占比可能下降,醫療、休閒、購物及社會活動等旅次的相對重要性可能提高;旅次時間也可能較分散於尖峰以外時段。因此,估算時不能只依尖峰通勤需求推估全日運量。
此外,高齡者的步行速度、轉乘能力、無障礙需求及對旅行時間的敏感度,會影響其使用捷運的意願。捷運是否有良好的步行接駁、電梯與無障礙設施,也會影響高齡旅客從其他運具轉用捷運的比例。估算時宜依年齡群別設定旅次率及運具選擇參數,並考慮車站可及性與服務條件。
二、少子化與青壯年人口占比改變
出生人口減少會使兒童與青少年人口的旅次需求相對降低,例如就學旅次可能減少;若未來工作年齡人口也減少,通勤旅次及尖峰方向性需求亦可能受到影響。若仍將總人口成長率直接套用於所有年齡層,可能高估某些旅次目的或尖峰運量。
第 二 題25 分
試以環保和安全二面向,評論私人低碳運具發展之現況問題,並研擬問題的改善策略。另說明補助與獎勵購買私人低碳運具與鼓勵大眾運輸發展是否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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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私人低碳運具的環境效益與道路安全外部性,以及政府推動私人運具與大眾運輸政策之間的關係。答題宜分成「現況問題—改善策略—政策是否衝突」三部分,並以運具全生命週期及運輸需求管理觀點作答。
「低碳」不等於「零污染」或「零風險」。電動車、電動機車等運具雖可減少行駛時的燃油消耗與尾氣排放,仍涉及電力來源、電池製造與回收、車輛使用及道路空間等問題;安全也須同時考量使用者、車輛、道路環境及管理制度。
本題未要求特定法條或計算,應以運輸政策與道路安全原則作答;若引用法規,法規內容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為準。
解題方法
先按題目指定的「環保」與「安全」兩個面向,分別指出私人低碳運具發展的現況問題,再提出可對應解決問題的策略。最後區分「鼓勵低碳化」與「鼓勵私人運具使用」:兩者並非同一政策目標,因此評估是否衝突時,應看政策設計有沒有排擠大眾運輸、增加私人運具使用或擴大道路壅塞。
一、環保面向:現況問題與改善策略
(一)現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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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效益取決於能源來源與全生命週期 電動運具行駛時沒有燃油尾氣排放,但發電、電池材料開採與製造仍可能產生碳排及其他污染。若只以行駛階段評估,容易高估減碳效益,忽略電力來源及電池生命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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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廢棄與回收處理仍具環境負擔 電池若未妥善回收,可能造成資源浪費與污染;大量電池退役後,回收、再利用及安全處理能力也須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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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低碳不代表運輸系統低碳 若補助使私人汽機車持有與使用增加,可能增加道路里程、壅塞、停車需求及能源消耗,削弱車輛電動化所帶來的減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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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效益可能因車輛使用型態而異 車輛尺寸、能源效率、載客率及使用頻率都會影響單位運輸服務的排放。以較大型、低載客率的私人車輛取代步行、騎自行車或大眾運輸,未必能達成整體環境效益最大化。
(二)改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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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全生命週期評估 評估政策時納入能源生產、車輛與電池製造、使用及回收階段,並以每人公里或每單位運輸服務的排放衡量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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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電力潔淨化與能源效率 配合再生能源發展、充電設施能源管理及車輛能源效率標準,使電動運具的減碳效益隨電力結構改善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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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電池回收與責任制度 完善電池回收、追蹤、再利用及安全處理機制,提升回收率,並降低電池退役對環境造成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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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私人運具低碳政策納入整體運輸需求管理 補助應搭配大眾運輸、步行及自行車政策,並透過停車管理、道路空間配置與合理的使用成本,引導民眾選擇低碳且有效率的運輸方式,而非只增加私人車輛數量。
二、安全面向:現況問題與改善策略
(一)現況問題
- 道路混合使用下的事故風險 汽車、機車、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路,車速差異及交織衝突可能提高事故風險。電動化本身不會自動消除駕駛違規、超速或碰撞傷害。
第 三 題25 分
何謂複合運輸?並請說明貨物複合運輸可能的運輸方式以及貨櫃複合運輸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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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複合運輸」的定義、貨物複合運輸的方式,以及貨櫃複合運輸的效益。作答時須先界定複合運輸,再列出不同運具的組合,最後說明貨櫃如何降低轉運與裝卸成本、提升運送效率。
複合運輸係指貨物由起點送達終點的過程中,連續使用兩種以上不同運輸方式,並透過轉運銜接完成全程運送。常見運具包括公路、鐵路、水路與航空。若由單一運送人負責全程,並以單一運送契約或運送文件統籌各段運送,通常稱為「多式聯運」;考試作答時,宜以「兩種以上運具銜接完成全程運送」說明基本概念。
解題方法
採「定義—方式—優點」三段式作答:
- 先下定義:指出全程包含兩種以上運輸方式,且各段彼此銜接。
- 再列方式:以公路、鐵路、水路、航空的常見組合說明貨物複合運輸。
- 最後說優點:聚焦貨櫃標準化後帶來的裝卸、轉運、成本、時間及貨物安全效益。
貨物複合運輸的方式
常見組合如下:
- 公路—鐵路:貨車將貨物送至鐵路貨運站,再以鐵路長程運送,抵達後由貨車完成末端配送。
- 公路—水路:貨車負責港口集散,船舶負責跨海或長程運送。
- 公路—航空:貨車接駁機場,航空負責長距離快速運送,適用於高價值、時效性高的貨物。
- 鐵路—水路:鐵路與港口、船舶銜接,適合大宗或長程貨物。
- 公路—鐵路—水路:貨物以貨車集貨,經鐵路運至港口,再由船舶運往目的地,並由貨車配送。
- 公路—鐵路—航空:以貨車接駁貨運站與機場,結合鐵路集散及航空快速運送。
實際組合依貨物性質、運送距離、時效、成本與起訖地的運輸設施而定。
貨櫃複合運輸的優點
貨櫃複合運輸是以標準化貨櫃作為貨物單元,使貨物在不同運具間轉換時,原則上不必逐件拆裝。
第 四 題25 分
試分析電動代步車之現況問題,另說明交通部與衛生福利部應如何合作解決這些現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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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電動代步車在「行動輔具」與「道路運具」之間的定位,以及交通安全、身心障礙者與高齡者移動權益如何由跨部會共同處理。答題須同時交代使用者需求、道路環境、車輛安全、規範與公共運輸接續,不能只寫宣導或取締。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與制度為準:
- 衛福部管理的「醫療用電動代步車」屬醫療器材,主要供行動不便者戶外使用,最高速限為每小時 10 公里。
- 依當時交通部函釋,醫療用電動代步車及動力式輪椅是行人活動的輔助器材,不是一般機動車輛;在道路上應遵守行人規定,有人行道時使用人行道,未設人行道時靠路邊通行。
- 「醫療用電動代步車」須與外型相似、未經核准為醫療器材的休閒載具區分;不能只因外觀或名稱相似,即認定適用同一規範。
解題方法
以「現況問題—權責分工—合作措施」三段作答。現況問題先指出使用需求與法規定位,再分析人、車、路及公共運輸的風險;解決措施則由交通部負責道路交通與運輸系統,衛福部負責醫療器材、輔具與使用者支持,建立共同規格、資訊與執行機制。
電動代步車現況問題
一、使用需求增加,但車輛定位容易混淆
高齡化及身心障礙者外出需求,使電動代步車成為就醫、購物及日常活動的重要工具。使用者或家屬常把它當成一般車輛,或把非醫療用電動休閒載具誤認為醫療輔具,因而造成使用範圍與道路規則認知不一致。
二、行人定位與實際道路環境不相稱
依當時規範,醫療用電動代步車比照行人通行;但部分人行道狹窄、不連續、坡度不平,或被路邊停車、設施及障礙物占用。使用者因此可能被迫改走車道,與汽機車產生明顯速差,增加追撞、擦撞及摔倒風險。若在人行道上行駛,也可能與行人爭用有限空間。
三、車輛安全設備與辨識不足
代步車速度低、車身小,夜間或天候不佳時不易被其他用路人發現。部分車輛欠缺照明、反光或警示設備,也缺少清楚標示其醫療器材身分及安全使用資訊,增加事故風險。
四、使用者安全知能與責任機制不足
使用者可能不熟悉行人穿越、路口通行、靠路邊行進等規則;高齡或身心障礙者也可能在視力、聽力、判斷或操作上需要協助。另一方面,代步車當時不依一般車輛方式領牌、投保,事故辨識、責任釐清及損害填補機制較不完整。
五、搭乘大眾運輸的銜接困難
使用者需以公車等大眾運輸完成較長距離旅次,但並非所有代步車型式均符合低地板公車的空間、重量及束縛固定設備規格。車輛是否可上車不易辨認,業者與駕駛也可能因安全疑慮拒載,導致輔具使用者的移動權益受限。
交通部與衛福部合作措施
一、建立跨部會分工及共同作業機制
由交通部與衛福部設置常態協調平台,邀集地方政府、輔具資源中心、使用者團體、醫療器材業者及客運業者參與。交通部負責道路交通管理、道路與運輸設施、公共運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