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關務特考四等 關稅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概要(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30 分
請依預算法之規定,說明歲入及歲出之年度劃分及其適用的會計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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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預算法》對歲入、歲出的年度劃分,以及歲入採用的會計基礎。關鍵是區分收入與支出各自依何種標準歸屬年度,不能把兩者一概說成按「實現年度」列帳。
解題方法
依《預算法》第 12 條,歲入與歲出的年度劃分標準不同:歲入看收入實現年度,歲出看支出支付年度。再依《預算法》第 11 條判斷歲入採用的會計基礎。
歲入的年度劃分及會計基礎
《預算法》第 12 條規定,歲入以收入實現之年度為準。歲入採權責發生制,按收入實現的年度歸屬,不以實際收款年度為準。
第 二 題20 分
政府及其所屬機關,應依機關別與基金別為詳確之會計。請依民國 108 年 11 月修正公布之會計法第 4 條規定,說明會計事項之事務,依其性質,可分為四個類別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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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會計法》第 4 條所列「會計事項之事務」分類。依題目指定的民國 108 年 11 月修正公布條文,會計事項依其性質分為四類:普通、公務、特種公務、財物。
解題方法
本題為法條記憶與分類說明題,直接依《會計法》第 4 條逐項列出四類,並說明各類所處理的事項。作答時要保留法條中的關鍵對象及其相互區別,避免只列類別名稱。
四類會計事項之事務
第 三 題20 分
請依法決算法之規定,說明附屬單位決算的內容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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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決算法》第15條,重點是附屬單位決算中「營業基金決算」的主要內容;同法第16條則規定,營業基金以外的其他特種基金決算,得比照第14條、第15條辦理。
以命題當年(民國109年)法規為準。《決算法》第15條自民國100年修正後,至命題年度並無相關重要修正。
解題方法
題目問「附屬單位決算的內容」,直接依《決算法》第15條列出營業基金決算的四項主要內容,再補充條文對營業收支、成本計算,以及特定資產負債科目的比較要求。作答時要分清楚「主要內容」與「編製時應附具的分析資料」,才能完整呈現條文要求。
法條內容與說明
依《決算法》第15條,附屬單位決算中,營業基金決算的主要內容如下:
- 損益之計算:呈現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各項費用等,計算本期盈虧。
- 現金流量之情形:說明營業活動及資金運用所造成的現金流入、流出情形。
- 資產、負債之狀況:呈現基金期末的財務狀況,並反映資產與負債的增減。
- 盈虧撥補之擬議:說明盈餘或虧損的處理規劃,例如盈餘如何分配或虧損如何填補。
此外,第15條另要求:
第 四 題30 分
請依審計法之規定,說明審計機關考核各機關的績效,其報告及建議的內容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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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審計法》第69條「考核績效之報告及建議」,重點在於審計機關發現機關績效不佳時,應如何通報,以及在特定原因下提出何種改善建議。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109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第69條,先判斷考核結果,再依情形分別處理:
- 審計機關考核各機關績效,認為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者,應通知該機關的上級機關長官,並應報告監察院。
- 如上述情形是由於制度規章缺失或設施不良所致,審計機關應向各該機關提出建議改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