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身心障礙特考三等 金融保險 保險學 考古題詳解

113 年・身心障礙特考・三等・金融保險
試題代碼 保險學

第 一 題25 分

請說明保險學理所稱之「危險因素」(hazard)的意義,並說明保險實務通常將危險因素歸納為哪些類型?這些危險因素對於保險供給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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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危險因素」(hazard)是指足以增加危險事故發生機率,或使事故損失程度加大的條件或情況。它本身不是事故(peril),也不是事故造成的損失,而是促使事故更容易發生或擴大損害的因素。

例如,火災是危險事故;易燃物堆置、電線老舊則是可能增加火災發生機率或損失程度的危險因素。保險學通常將危險因素分為三類:

  1. 實質危險因素(physical hazard):可由客觀環境或物質狀態觀察的因素,例如建築物耐火程度不足、電線老舊、易燃物堆放、道路濕滑。
  2. 道德危險因素(moral hazard):被保險人或相關人員因不誠實、故意或犯罪意圖而增加事故發生或損失的因素,例如故意縱火、虛報損失、詐領保險金。
  3. 心理危險因素(morale hazard):因有保險保障而疏於注意、防範或管理,增加事故機率或損失程度的因素,例如投保後不再妥善保管財物、駕駛時降低注意程度。

部分教材亦將心理危險因素稱為「怠惰危險因素」或「非道德危險因素」,以區別於具有故意不誠實意圖的道德危險因素。

解題方法

本題依序掌握「定義、分類、對供給的影響」三層即可作答。先界定危險因素與危險事故、損失的差別,再列出三類因素並各舉一例,最後說明危險因素如何影響保險人的承保意願、承保條件與保費。

保險人依危險因素評估事故發生機率及可能損失。危險因素越高,預期損失與理賠成本越高,保險供給便可能減少;危險因素較低或可透過防災措施控制時,保險人較願意承保。

危險因素對保險供給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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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5 分

保險費率中的淨費率乃是反映保單承保範圍之預期損失。為維持市場秩序與保護消費者,通常保險人釐定淨費率時,必須符合哪些基本原則?而實務上有哪些限制條件可能影響該原則之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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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淨費率是保險人為支付承保範圍內的預期損失所收取的費率,不含附加費用、佣金、稅捐及利潤等項目。其基本估計可表示為:

淨費率=預期損失暴露量=損失頻率×平均損失幅度\text{淨費率} =\frac{\text{預期損失}}{\text{暴露量}} =\text{損失頻率}\times\text{平均損失幅度}

其中,損失頻率是每單位暴露量的預期事故次數;平均損失幅度是每次事故的預期損失金額。釐定淨費率的核心,是以可靠資料估計未來損失,並將費率合理分配至不同風險類別。

解題方法

本題可分兩部分作答:先說明公平費率應符合的精算與市場原則,再指出資料、分類、制度及市場等限制,如何妨礙原則落實。須留意「公平」不是所有被保險人支付相同費率,而是風險相近者適用相近費率,風險不同者得依合理因素區別。

淨費率的基本原則

  1. 精算適足 淨費率應足以支付承保範圍內的預期損失。費率不足將造成保險人承保損失無法由保費支應,影響清償能力與市場秩序。

  2. 合理且公平的風險區分 費率應依與損失有合理關聯的風險因素分類,使保費與風險程度相稱。相同風險類別適用一致標準,避免任意差別待遇;不同風險類別則應有合理費率差異。

  3. 統計可信與精算合理 費率應以足夠、正確且具代表性的損失及暴露量資料為基礎,並採取適當的統計方法與假設。資料不足時,估計結果的可信程度也會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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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保險產品之交易常有相當困難的資訊問題,因為買賣雙方都難以完全了解潛在的損失風險,因此保險經營常面臨資訊難題。請說明保險市場常見之資訊難題類型,並說明實務上如何減輕這些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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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資訊不對稱」如何影響保險市場,以及保險人如何用核保、契約設計與理賠管理降低其影響。保險人與要保人、被保險人對風險的掌握並不相同;被保險人通常更了解自己的健康、財產狀況與行為習慣,保險人則難以在投保前及契約存續期間完整觀察。

保險市場常見的資訊難題主要有兩類:

  1. 逆選擇(adverse selection):投保前的資訊不對稱。高風險者比低風險者更有投保誘因;若保險人無法辨識風險差異而收取相同保費,低風險者可能退出市場,承保組合的平均風險升高,進一步推升保費。
  2. 道德危險(moral hazard):投保後的資訊不對稱。因有保險保障,被保險人可能降低防損注意、增加損失發生機率,或在事故發生後擴大損失、提出不當理賠。前者常稱為事前道德危險,後者常稱為事後道德危險。

解題方法

依時間順序作答最清楚:先說明投保前的逆選擇,再說明投保後的道德危險,最後分別列出保險實務上的控制方式。答案須呈現「問題成因—市場影響—因應方法」的連結,避免只羅列名詞。

資訊難題與實務因應

一、逆選擇

**成因與影響:**要保人較保險人了解自身風險,且高風險者通常更積極投保。若保險人無法區分不同風險,只能採取平均費率,低風險者可能認為保費過高而不投保,造成承保群體風險逐漸偏高,形成保費上升、低風險者進一步退出的惡性循環。

實務減輕方式:

  • **告知義務與核保調查:**透過要保書詢問、健康告知、體檢、財務資料、標的物勘查及相關紀錄,蒐集與承保風險有關的資訊。依民國 113 年命題時適用之《保險法》第 64 條,要保人對保險人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違反時,保險人得依法解除契約,但須符合該條規定的要件與期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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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監理機關對於維持保險市場健全發展具有重要貢獻,其中一項重要功能乃是監督保險人清償能力。請說明監理機關為維持保險人之清償能力常採用哪些監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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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保險人的清償能力,是指其能否以適足資產與資本,履行對保戶的保險給付及其他到期債務。由於保險契約責任可能延續多年,監理機關會同時檢視保險人的資本、準備金、資產運用及財務狀況,並在財務惡化時及早介入。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主要法源為《保險法》第 143 條之 4 至第 143 條之 6,以及《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當時保險業採風險基礎資本制度(RBC),並以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率作為資本等級判斷指標。

解題方法

題目問的是「監理機關常採用哪些監理方法」,宜由「事前預防、持續監控、事後矯正」三個階段作答,再列出我國制度中的具體作法。這樣能涵蓋一般清償能力監理工具,也能呈現我國法規的核心制度。

一、設定資本與準備金要求

監理機關要求保險業維持一定資本,以吸收承保、投資、信用及作業等風險造成的損失。我國以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衡量資本適足程度:

資本適足率(RBC)=自有資本風險資本×100%資本適足率(RBC)=\frac{自有資本}{風險資本}\times 100\%

保險業並須依法提存各種責任準備金,涵蓋未滿期保費、賠款及保單責任等,以確保未來保險給付有相應財源。資本適足率衡量承受意外損失的能力;準備金則用以支應保險契約責任,兩者功能不同。

二、規範資產運用及風險承擔

監理機關透過資金運用限制、資產種類與投資比例規範、關係人交易監理等措施,避免保險人過度集中於高風險或流動性不足的資產。保險人的資產配置亦須與負債期限及風險相配合,以降低資產負債錯配造成的清償壓力。

三、要求資訊申報及持續監控

保險業須定期申報財務、資本適足率、準備金及業務資料,接受主管機關檢查與精算簽證等監理。監理機關可據此追蹤資本、負債及資產狀況,並運用財務分析、預警指標與壓力測試,及早辨識可能影響清償能力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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