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原住民特考三等 一般行政 政治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轉型政治是許多新興民主國家常會面臨的政治與道德難題,試闡釋何謂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根據新興民主國家的實踐經驗,請說明至少兩種實現轉型正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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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轉型正義」的概念,以及民主轉型後如何處理威權統治或武裝衝突期間的重大侵害。作答須先界定目的,再說明具體制度方法,並指出各方法如何回應過去的不義。
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是指社會由威權統治、內戰或大規模暴力,走向民主與和平時,透過司法及非司法措施,處理過去嚴重人權侵害與制度性不義的過程。其目的包括釐清真相、追究責任、修復受害者權益、改革造成侵害的制度,並促進社會和解與民主鞏固。
轉型正義不是單純報復,也不等於以和解為由免除責任;其核心是在民主法治原則下,兼顧真相、責任、補償與制度改革。
解題方法
本題是申論題,可用「定義—方法—功能」作答:
- 先界定轉型正義的時空背景與核心目的。
- 至少提出兩種實現方法;每一種都交代制度作法及其作用。
- 補充各方法彼此互補,避免把轉型正義簡化為單一的司法追訴或抽象的社會和解。
實現轉型正義的方法
一、真相調查與公開
設置真相調查委員會、檔案調查機制或其他獨立調查制度,蒐集政府檔案與受害者證詞,調查失蹤、非法拘禁、政治迫害等侵害,公布調查結果並保存歷史紀錄。
這種方法讓社會得以確認侵害如何發生、由哪些機關或制度促成,也有助於否認歷史或散布錯誤記憶的情形受到檢驗。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是常見案例,其工作包括調查種族隔離時期的侵害並公開聽證。
二、司法追訴與責任追究
依正當法律程序,調查並追訴涉及酷刑、非法殺害、強迫失蹤等重大侵害的責任者;也可透過司法判決、特別法庭或其他符合人權保障的程序處理責任。
第 二 題25 分
民主政府的運作莫不以政黨政治為基礎,試闡釋何謂一致政府(unified government)與分立政府(divided government)?一致政府與分立政府各自對於行政與立法關係的推論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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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政黨政治與行政、立法部門之間的黨派關係。判斷一致政府或分立政府,關鍵在於:行政部門的執政黨,是否同時掌握立法部門的多數席次。
- 一致政府(unified government):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的多數由同一政黨控制。例如總統所屬政黨同時掌握國會多數。
- 分立政府(divided government):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的多數分屬不同政黨。例如總統所屬政黨未掌握國會多數,國會多數由另一政黨控制。
「一致」與「分立」描述的是政黨控制權的分布,不是憲政體制是否採三權分立,也不代表行政、立法兩部門有無制度上的分權。
解題方法
先界定兩個名詞,再分別推論其對行政、立法關係的影響。分析時應掌握一項原則:行政、立法部門的政黨立場越一致,政策協調與立法合作通常越容易;政黨控制權越分散,部門間的協商、制衡與衝突通常越明顯。
一致政府與分立政府對行政、立法關係的推論
一、一致政府
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多數由同一政黨掌握,行政部門較容易透過執政黨的黨紀與黨團運作,取得立法支持。法案、預算及施政方案較容易進入議程並獲得通過,因此政策推動的協調成本通常較低,行政與立法關係較傾向合作。
第 三 題25 分
網路政治對我們的生活帶來顯著的影響,試闡釋哪些篩選機制會形成網路的「同溫層」?「同溫層」現象可能造成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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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網路政治中的「同溫層」(echo chamber)與「過濾氣泡」(filter bubble)。同溫層是指個人長期接觸與自身立場相近的資訊和人際網絡,異質或相反意見較少進入其資訊環境;過濾氣泡則特別強調平台依據個人資料與使用行為,透過演算法篩選、排序及推薦內容,使資訊環境逐漸個人化。
同溫層不是單由演算法造成,而是平台設計、個人選擇和社會網絡結構共同作用的結果。
解題方法
題目分成兩個子題:先說明「哪些篩選機制」會形成同溫層,再分析「同溫層可能造成哪些問題」。作答時可依「平台篩選—個人篩選—人際網絡篩選」分類,最後說明其對民主政治與公共討論的影響,避免只把成因歸咎於演算法。
篩選機制
一、平台演算法的個人化篩選
搜尋引擎、社群媒體及影音平台,會參考使用者的搜尋紀錄、點閱、停留時間、按讚、分享、追蹤對象及所在地等資料,預測使用者感興趣的內容,再調整搜尋結果、動態消息與推薦清單的排序。使用者看到的資訊因此並非所有內容的中性呈現,而是經過平台篩選後的個人化資訊。
二、平台依互動率排序與推薦
平台常以點擊、留言、分享及觀看時間等互動指標安排內容。能引起強烈情緒或符合既有立場的內容,容易獲得較多互動,因而被進一步推薦;反覆推薦又會帶來更多互動,形成「推薦—互動—再推薦」的循環,使特定立場或情緒化內容更容易主導使用者的資訊環境。
三、使用者的選擇性接觸
個人傾向主動選擇支持既有信念、符合自身興趣的新聞、社群帳號或影音內容,並忽略、避開或拒絕與自己立場相左的資訊。這種選擇性接觸與選擇性迴避,即使沒有平台演算法,也會縮小個人實際接觸的觀點範圍。
四、社群網絡的同質性
人們常與政治立場、生活背景或價值觀相近者建立關係,也較常追蹤相似的帳號、加入同質性高的社團。相同立場的成員彼此轉傳資訊、互相支持,異質意見則較難進入網絡。這種「同質性連結」使相似觀點更容易在群體內流通與累積。
五、內容供給與媒體分眾
第 四 題25 分
原住民族的失業率長期以來比一般民眾來得高,試闡釋何謂優惠性差別待遇(affirmative action)?並舉例說明政府針對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教育權或促進就業等積極平權措施的推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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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優惠性差別待遇」(affirmative action),也稱積極平權措施或積極差別待遇。其意義是:國家為矯正特定弱勢群體長期遭受的歧視、排除或結構性不利,透過法律與政策採取積極扶助,例如保留名額、優先進用、教育補助、職業訓練及就業媒合,使其有較實質的機會參與社會生活。
這種措施與形式平等有所不同。形式平等著重對所有人適用相同規則;實質平等則承認不同群體所處條件並不相同,因而在合理範圍內提供差異化支持,促成較公平的結果。優惠性差別待遇不是對特定群體的無條件特權,也不是永久排除其他群體,而是以補救不利處境、促進機會均等為目的的平權工具。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2 項要求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17 條則規定政府應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提供職業訓練,輔導取得專門職業資格及技術士證照,健全就業服務網絡。現行法已修正;本題仍依命題當年法規作答。
解題方法
題目先要求說明概念,再要求舉出政府措施。作答可依序鋪陳:
- 定義與目的:指出這是為矯正長期結構性不利而採取的積極扶助,目標是實質平等與機會均等。
- 連結憲法與法律依據:以憲法增修條文及《原住民族基本法》說明國家負有保障原住民族發展與工作權的責任。
- 列舉具體措施:選擇工作權、促進就業及教育權的實例,並標明法規或措施內容。
- 補充平權界限:說明措施應與矯正不利的目的相連結,並符合平等原則;可藉此呈現對政策正當性與公平性的理解。
政府積極平權措施
一、工作權:比例進用與採購得標廠商進用義務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4 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對於約僱人員、駐衛警察、技工、駕駛、工友、清潔工等不須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特定人員,達一定員額時應進用原住民:僱用總額每滿 100 人應有原住民 1 人;每滿 50 人、未滿 100 人者,應有原住民 1 人。
同法第 5 條另對原住民族地區的機關(構)及公營事業機構規定進用原住民的比例要求。這些規定藉由法定比例,增加原住民進入公共部門工作的機會。
同法第 12 條規定,依政府採購法得標、國內員工總人數逾 100 人的廠商,於履約期間應僱用一定比例原住民;未達標準者,應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的就業基金繳納代金。這項安排把原住民就業責任延伸至承攬政府採購的民間廠商。
司法院釋字第 719 號肯認相關進用規定具有促進原住民工作權的目的;同時指出,若措施提供的工作多屬短期或不具技術性,政府仍應透過其他具體政策,促進原住民取得長期、穩定及具專業發展性的工作機會。
二、促進就業:就業服務、職業訓練與生活扶助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13 條至第 18 條規範多項就業促進措施,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