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原住民特考四等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何謂專業關係?社會工作者在與案家建立專業關係時,應具有哪些基本社會工作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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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為民國 108 年原住民族特考四等「社會工作概要」典型之申論基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社會工作助人歷程核心基礎」的掌握,涉及兩大核心觀念:
- 專業關係(Professional Relationship)的定義與內涵:依據學者比斯提克(Felix P. Biestek)於 1957 年在《個案工作關係》(The Casework Relationship)中的經典界定,專業關係是社工與案主之間在動態互動中所產生的情感與動態連結,旨在協助案主達成個人與環境更好的適應。其特質包括目的性、界限性、時限性、權力自覺性與以案主福祉為核心。
- 社會工作核心價值觀(Core Values):源自國際社會工作人員協會(IFSW)、美國社會工作人員協會(NASW)倫理守則,以及我國《社會工作倫理守則》。在與案家(案主及其家庭)建立關係的初期,工作者必須內化並展現「尊重個人尊嚴與價值」、「個別化」、「接納」、「案主自決」、「非批判態度」與「保密」等核心價值。
解題方法
本題採取「雙核心並重、理論與實務並行」的解題架構:
- 第一部分:專業關係之意涵
- 先行破題給出標準學理定義(引用 Biestek 觀點)。
- 條列剖析專業關係的四大特質(目的導向、清楚界限、權力意識、受限於倫理規範),以區隔一般人際關係或社交友誼。
- 第二部分:建立專業關係應具備之基本價值觀
- 採取「核心價值+案家工作實務意涵」之結構作答,切勿僅背誦名詞。
- 針對「案家」脈絡,點出工作者面對多成員、多重問題系統時,如何透過價值觀建立互信與工作同盟。
- 配分與版面配置建議:
- 全題滿分 25 分。第一子題約佔 10 分,建議書寫約 150~200 字;第二子題約佔 15 分,建議列出 5~6 項核心價值觀,篇幅約 350~450 字。整體擬答控制於一頁半至兩頁試卷篇幅。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型,無選項。考卷採分點與架構評分機制如下:
- 第一子題採分點:是否能精準給出專業關係之學理定義(非自由心證之描述),並說明其「以案主福祉為導向」及「專業界限」之本質。
- 第二子題採分點:能否列舉社會工作專業公認的價值體系(如 Biestek 七大原則或社工倫理核心價值),並將抽象價值轉化為「面對案家時的互動態度與具體作為」。
解題技巧
- 破題金句套用:專業關係是社會工作介入的「催化劑」與「承載工具」,一切處遇皆奠基於穩固且具信任感的專業關係。
- 避免四大常見失分陷阱:
- 陷阱一:誤將專業關係描述為「像朋友一樣親密」,忽略了「專業界限(Professional Boundaries)」與客觀性。
- 陷阱二:只寫出價值觀名詞(如僅寫「接納、自決」),未闡述其在與「案家」互動時的實際意涵。
- 陷阱三:混淆「價值觀」與「處遇技巧」,誤將「同理心、傾聽」直接等同於本體論層面的價值觀。
- 陷阱四:忽略家庭系統的多元性,單從個別案主角度出發,未展現對「案家整體」價值中立的敏銳度。
【答案】
一、專業關係之意涵與特質
社會工作中的「專業關係」(Professional Relationship),係指社會工作者與案主(個人、家庭或團體)在助人歷
第 二 題25 分
假如你服務的案家為隔代教養家庭,目前祖父母年齡漸長,逐漸難以負擔對兒童之適當照顧時,你會如何進行家庭評估及後續的家庭處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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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聚焦於「脆弱家庭」與「多元代間照顧議題」,核心測驗考生能否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理論,在雙重依賴人口(高齡長者與未成年兒少)的特殊情境下,落實全人與系統性的評估及處遇規劃。
- 核心理論:
- 生態系統理論(Ecosystems Theory):評估微視系統(兒少的身心發展、祖父母的身心老化)、中視系統(親職教養互動、家庭界線、與學校/社區的互動)及巨視系統(福利政策、長照體系、社會安全網資源)。
- 優勢觀點(Strengths Perspective):看見祖孫間的情感連帶與家庭既有的韌性(Resilience),而非僅將案家視為失能或問題家庭,處遇著重於充能(Empowerment)與復原。
- 家庭生命週期理論(Family Life Cycle):案家同時面臨家庭發展階段的「老年期(面對退化、失能與失落)」與「兒少撫育期(需要密集體力與教養支持)」,角色超載導致照顧赤字。
-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民國 108 年 4 月修正強化兒少保護與脆弱家庭預防性服務(現行法後續亦有微幅修正,但核心架構相同),強調確保兒少最佳利益、避免照顧疏忽與生活陷於困境。
- 《老人福利法》:提供高齡照顧者之身心支持、居家服務、喘息服務等福利措施。
- 《長期照顧服務法》與「長照 2.0」:針對身體功能退化、失能或失智的祖父母,引進長照服務(照顧及專業服務、交通接送、喘息服務等)。
- 《社會救助法》:提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少生活扶助或急難紓困。
- 行政院「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第一期(107 年核定):確立「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的脆弱家庭服務模式。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實務應用型申論題,切入點應採「結構化、雙軸線」的邏輯撰寫:
- 確立主軸:隔代教養面臨高齡退化的核心危機為「照顧能力中斷」與「缺乏中間青壯年親代支持」。作答不可偏廢任一方,必須同時兼顧「兒少權益保護」與「高齡祖父母老化照顧」。
- 評估構面系統化:採用多維度評估,分為「兒少發展與照顧需求」、「祖父母照顧能力與身心狀況」、「親代(父母)現況與監護權」、「家庭經濟與居住環境」、「非正式與正式社會支持網絡」。
- 處遇策略分階段與分類別:處遇不能只有給予金錢補助,必須涵蓋「微視面之生活照護與課後輔導」、「中視面之喘息服務與代間充能」、「巨視面之制度性資源串聯」,並建立「長遠替代性照顧預備計畫」。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既定選項。國考閱卷標準著重於作答架構的完整度與實務邏輯,以下針對考生作答時常出現的「偏誤思維」與「得分要點」進行對比剖析:
- 常見失分構面一(僅偏重兒少,忽略老人): 若內容全數著重在兒少的課後輔導、就學補助、心理輔導,卻未處理祖父母老化失能之長照需求,屬於「評估主體缺漏」,無法獲得完整分數。
- 常見失分構面二(直接採取強制拆離安置): 若在評估初期便直接主張將兒少送往機構或寄養家庭安置,違背了兒少福利法規中「家庭處遇優先」與「兒童於原生家庭生活為優先」之原則,處遇過於激進且未考量案家情感連結。
- 常見失分構面三(忽略法律監護權與原生父母責任): 隔代教養常涉及父母行蹤不明、入監或缺乏監護委任問題。若處遇未釐清法律監護狀態及探詢生父母撫養可能性,會使行政處遇與後續福利申請面臨法律障礙。
- 正解得分結構: 兼顧「高齡長照介入」與「兒少發展支持」,並將「家庭喘息與充能」置於中階處遇,最後備妥「長遠家庭生活與替代安置評估」,結構方屬嚴謹周全。
解題技巧
- 破題精準,直指核心:在開頭用一句話點出該家庭正面臨「照顧赤字(Care Deficit)」與「代間雙重弱勢」,展現資深社工的專業洞察力。
第 三 題25 分
假如你是一位社工員,目前計畫在原住民地區進行反毒服務方案,請問你會如何設計該服務方案?用何種方法檢測成效評估?試舉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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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方案設計與評估」(Program Planning and Evaluation)結合「原住民族社會工作」(Indigenous Social Work)的實務整合能力,核心觀念包含:
- 方案規劃架構:需求評估、目標設定(SMART原則)、介入策略擬定、資源整合。
- 三級預防模式(Three Levels of Prevention):
- 初級預防(普遍宣導與文化賦能,防範未然)。
- 次級預防(高風險族群之早期發現與危機介入)。
- 三級預防(成癮者之醫療戒治、個案管理、復元復歸與部落重返)。
- 文化適切性(Cultural Competence & Relevance):原鄉地區人際關係緊密、重視傳統家族制度(如長老、頭目)、宗教團體(在地長老教會或天主教會)影響力深遠,反毒方案切忌直接移植都市漢人模式,須尊重原住民族文化脈絡與集體主義特性。
- 成效評估(Outcome Evaluation):區分「過程評估」(Process Evaluation,如場次、人次、執行進度)與「結果/成效評估」(Outcome Evaluation,如毒品危害認知提升、再吸食率下降、家庭與就業復元),並運用實驗或準實驗設計(如單組前後測設計 )進行成效檢測。
- 法源基礎(以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4 條(政府應保障原住民族健康與社會福利權益)。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民國 108 年底立法院通過修正案強化多元處遇與醫療前置處遇,後續於民國 109 年施行,現行法更加重社區處遇與戒癮復歸網絡)。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實務情境題」,解題應採取「模組化架構」呈現,切入點包含兩大主軸:
- 方案設計:不可流於一般反毒宣導,必須以「部落為本」(Community-Based)的觀點切入,結合部落既有的支持系統(教會、文健站、青年組織),並依「三級預防」體系架構完整的服務鏈。
- 成效評估:明確區分「評估方法(研究設計與檢測工具)」與「評估指標」,並具體舉例說明量化與質化數據如何蒐集,避免僅使用抽象名詞(如「成效良好」)含糊帶過。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無選擇題之選項。針對閱卷評分標準,拆解答題時必須具備的應考要件:
- 要件一(原鄉文化敏感度):若僅撰寫「發放反毒文宣、辦理校園演講」,忽略部落文化生態(如飲酒次文化與毒品交叉濫用之隱憂、隔代教養、外流青年就業困難),評分將落於中下等。
- 要件二(方案設計之完整度):須具備「評估—目標—策略—資源」的方案設計邏輯,層次清晰。
- 要件三(成效評估之可操作性):必須明確回答「用何種方法」並「舉例說明」,需列出前後測設計、目標達成度評估(GAS)或質性追蹤訪談等具體工具。
解題技巧
- 破除標籤化陷阱:在方案設計中,避免將原住民族直接連結為「毒品高風險族群」,應強調「保護因子」(傳統文化認同、部落集體凝聚力)之活化,以「優勢觀點」(Strengths Perspective)取代病理觀點。
- 保護隱私與去污名:部落人際網絡通透,若方案直接冠上「吸毒者輔導」往往無人敢求助,應包裝於「青年文化傳承、身心健康營隊、傳統獵場技能培力」等正向方案中。
- 評估不可只寫「產出」(Outputs):許多考生將「辦了 5 場宣導、發了 300 份手冊」當作「成效評估」,此為閱卷大忌;成效評估必須測量服務對象在「知識、態度、行為、生活功能」上的實質改變(Outcomes)。
【答案】
一、 原住民地區反毒服務方案設計
第 四 題25 分
原住民地區最常遭遇的個人、家庭或社區議題為何?針對這些議題,有何解決策略?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考生對「原住民族社會工作」與「原住民生態系統處境」之掌握程度,核心觀念在於運用生態系統理論(Ecosystems Theory),將原住民偏遠地區所面臨的困境拆解為微觀(個人)、中觀(家庭)與宏觀(社區/環境)三層次,並評估其交互影響。
本題涉及之法規與政策基礎(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為準):
-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4 條至第 26 條關於原住民族衛生醫療、社會福利、就業與文化之保障。
-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11 條第 2 項關於原住民族地區之長照服務體系與普及性規劃。
- 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動之「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設置及輔導計畫」與「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 (現行法已於後續推動「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及擴大「文健站」布建,但核心福利體系架構與命題當年一致。)
解題方法
- 結構切入:題目明確限定「個人、家庭、社區」三個層次,作答必須採用嚴整的「對稱法」,先依序說明三個層次的議題,再依序提出對應的解決策略。
- 因果分析:原鄉問題並非單一因素所致,而是結構性弱勢(地理隔離、歷史邊緣化、經濟機會匱乏)的連鎖反應。說明議題時應指出根本結構成因,避免將問題落入個人病理化或族群刻板印象的盲點。
- 對策具體化:解決策略必須切合原鄉實務,引入原住民族專屬福利輸送管道(如原家中心、文健站、在地文化長照),展現公職社會行政類科應有的專業政策視野。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可資分析。評分核心在於:
- 層次完整性:個人、家庭、社區三者皆須獨立成點,不可混為一談或遺漏任一層次。
- 策略對應性:所提策略必須針對前述痛點給予對策,具備操作可行性與原住民族文化適切性(Cultural Appropriateness)。
解題技巧
- 審題關鍵字鎖定:將題目拆解為兩個子題:「3 大層次議題」與「3 大層次策略」,每部分各占約 10~12 分,篇幅比例保持 1:1。
- 政策金句置入:論述策略時,務必帶入原鄉實務的兩大支柱——「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原家中心)」與「部落文化健康站(文健站)」,閱卷老師能一眼確認考生具備原住民福利行政的實務知識。
- 避免標籤化論述:提及酒精成癮、貧窮或隔代教養時,應歸因於「傳統社會支持結構瓦解與外部就業衝擊」,體現以「賦權(Empowerment)」與「優勢觀點(Strengths Perspective)」為導向的專業倫理。
【答案】
原住民族地區受地理偏遠、就業機會匱乏及歷史結構性邊緣化影響,面臨多重交織的社會處境。以生態系統觀點檢視其議題與因應策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