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地方特考三等 經建行政 公共經濟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說明「一般政府」是否就是指「各級政府」,並請說明「公共部門」和「一般政府」之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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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在於「財政學與國民經濟會計體系(SNA)/國際貨幣基金(IMF)政府財政統計(GFS)」對公部門領域的邊界界定與層級劃分。涉及的核心概念包含:
- 各級政府(Levels of Government):從政治與行政管轄層級(縱向結構)劃分之政府實體,如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等行政機關。
- 一般政府(General Government, GG):依經濟功能與產出性質界定,指所有由政府控制、以強制性徵課(租稅)為主要財源、提供「非市場性(Non-market)」財貨與服務的經濟單位總和,包含各級政府公務機關及由其管理的社會安全基金(Social Security Funds)。
- 公共部門(Public Sector, PS):涵蓋整體國家力量所控制之經濟主體,其組成關係為: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概念辨析型申論題,答題架構應分為兩大部分:
- 第一部分:辨析「一般政府」與「各級政府」之異同
- 先界定二者的劃分基礎不同(經濟實體範疇 vs. 政治行政體系層級)。
- 說明兩者並非等同概念,一般政府以各級政府公務機關為主體,但進一步納入了跨層級的「社會安全基金」,且嚴格排除了由各級政府所擁有的「市場性營利事業」。
- 第二部分:比較「公共部門」與「一般政府」之差異
- 建立兩者的集合包含關係(公共部門包含一般政府與公營事業機構)。
- 從「涵蓋範疇」、「財源籌措方式」、「產出性質(市場性 vs. 非市場性)」以及「營運目標」四個面向進行系統性對比。
解題技巧
- 破題口訣與公式化表達: 考場上作答此類結構性定義題,開頭或內文務必列出標準集合公式: 閱卷老師可一眼掌握考生具備完整的經濟體系架構。
- 避免常見陷阱:
- 常見錯誤是直接將「一般政府」望文生義等同於「中央與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忽略了一般政府在國際統計規範下明確包含「社會安全基金」(如我國勞保、健保等特種基金公法人),且排除「國營/公營事業」。
- 區分「公共企業」時,需注意其包含「金融公營事業」(如中央銀行、公股行庫)與「非金融公營事業」(如中油、台電)。
【答案】
一、「一般政府」是否就是指「各級政府」之辨析
「一般政府」(General Government)並不等同於「各級政府」(Levels of Government),兩者在定義視角、涵蓋範疇及分類標準上均有顯著差異:
- 分類維度不同:
- 各級政府:係基於政治體制與行政管轄權限所做的縱向階層劃分。在台灣之體制下,通常指中央政府以及各地方自治團體(直轄市、縣/市、鄉/鎮/市)。
- 一般政府:係源自國民經濟會計系統(SNA)與政府財政統計(GFS)的經濟部門概念,其判準在於該單位是否「不具市場營利性質」並「主要依賴政府強制性租稅或財政移轉」維持運作。
第 二 題25 分
英國國會環境監察委員會在 2018 年 1 月提議免洗紙杯應該收費 0.25 英鎊,做為推動資源回收的經費,藉此減少紙杯用量,並督促政府設定在 2023 年前達成紙杯完全回收的目標。
事實上,賣咖啡的星巴克與另一家主要的連鎖品牌 Costa Coffee,都已提供 0.25 英鎊的優惠給自備環保杯的顧客。
請區別:該委員會所提議的究竟是課稅,還是收費,並請說明為了矯正外部性,既已有折扣誘因,為何還要提議同額的收費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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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結合了傳統公共財政學(公課體系、外部性矯正)與近代行為經濟學(Behavioral Economics)的跨領域觀念,主要考核重點如下:
- 公課之分類(課稅 vs. 規費/收費):
- 租稅(Tax):政府基於公權力向人民強制徵收,且不具直接對待給付(No direct quid pro quo),用以支應一般政務支出;若指定用於特定政策目的,則為「指定用途稅(Earmarked Tax)」或「特種賦稅」。
- 規費/使用者收費(User Charge / Fee):基於「受益者付費」或「使用者付費」原則,人民因享受特定公共設施、服務或公有資源而支付,具有直接、對稱之個別對待給付。
- 外部性內部化(Internalizing Externalities)與庇古稅(Pigouvian Tax):
- 生產或消費造成外部不經濟(負外部性)時,市場價格無法反映邊際外部成本()。政府得課徵每單位等於邊際外部成本的庇古稅(),使邊際社會成本等於邊際社會效益(),引導資源配置達到柏拉圖最適。
- 行為經濟學視角(展望理論與框架效應):
- 展望理論(Prospect Theory)與損失規避(Loss Aversion):由 Kahneman 與 Tversky 提出,個人面對相等的得與失時,感受到的心理效用變化具不對稱性,即「損失的痛苦大於獲得的快樂」()。
- 框架效應(Framing Effect)與參考點(Reference Point):價格機制如何包裝(「折扣」相對於「加收」),會改變消費者的參考點認知,進而產生截然不同的行為誘因。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申論分析題,解題切入點應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依財政學定義嚴謹判定委員會提議之性質;第二部分從「新古典理論侷限」、「行為經濟學」及「財政機制」三個層面,論證「同額收費」優於「同額折扣」的理由。
第一部分:委員會提議性質之區別(課稅 vs. 收費)
- 實質經濟意涵判定:實質上為「課稅」(指定用途稅/庇古稅)
- 無個別對待給付:消費者購買免洗紙杯支付 0.25 英鎊,政府並未對該消費者提供個別、直接且專屬的服務。回收紙杯與改善環境品質屬於純公共財(非排他性、非敵對性),全體社會雨露均霑,欠缺「規費」所要求的直接對待給付要件。
- 強制性與外部性內部化:該筆費用由公權力強制各商家收取並上繳,主要目的在於矯正免洗餐具造成的負外部性(環境污染與垃圾處理成本),本質上是向製造外部成本者課徵的庇古稅(Pigouvian Tax)。
- 專款專用之特質:提議明定該款項做為「推動資源回收的經費」,屬於財政學上的指定用途稅(Earmarked Tax)或特別公課。
- 名義形式與法律外觀:形式上常冠以「收費(Charge/Levy)」
- 政策制定者常基於政治考量與民意接受度(減少課稅抗性),將此類環境稅收包裝為「收費(Latte Levy)」,並以「污染者付費原則(Polluter-Pays Principle)」連結回收基金。然而,在公共經濟學的學理界定中,因其不具直接之個別對待給付,實質上屬於租稅而非規費。
第二部分:既有折扣誘因下,仍提議同額收費的理由
在新古典經濟學的標準模型中,若基準原價為 :
- 自備環保杯享 0.25 英鎊折扣:自備杯價格為 ,用紙杯價格為 。
- 使用免洗紙杯加收 0.25 英鎊:自備杯價格為 ,用紙杯價格為 。
兩者的相對價格差完全相同(均為 0.25 英鎊),在新古典完全理性假說下,兩者所產生的替代效果與邊際誘因應無差異。然而,現實政策仍主張推行同額收費,核心理由如下:
- 行為經濟學:損失規避與參考點框架效應(最關鍵之理由)
- 以原價為參考點的心理認知:
- 折扣(Discount)被視為「收益(Gain)」:原價買咖啡是既成習慣(參考點),沒自備杯只是「放棄獲得 0.25 英鎊的機會」,心理感受為一般效益的微幅增減。
第 三 題25 分
所得稅及財產稅都屬於「直接稅」,但是所得稅及財產稅兩者有何相異之處,請列表比較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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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在於「財政學/公共經濟學」中對直接稅(Direct Taxes)體系下兩大支柱——所得稅(Income Tax)與財產稅(Property/Wealth Tax)之理論與實務差異比較。核心觀念涵蓋以下面向:
- 直接稅定義:依據轉嫁可能性,法律納稅義務人與實質經濟負擔者同一,稅負極不易或無法轉嫁者稱為直接稅。
- 流量(Flow)與存量(Stock):
- 所得為「流量概念」,定義通常奠基於 Schanz-Haig-Simons(SHS)全面所得概念: 其中 為所得, 為當期消費, 為特定期間內淨資產價值的增量。
- 財產為「存量概念」,係指經濟主體在特定時點(point in time)所積累之資產總值或淨財富(Net Wealth): 其中 為資產, 為負債。
- 量能課稅原則(Ability-to-Pay Principle)與現金流限制:兩者皆用以衡量納稅能力,但所得直接反映當期現金流,財產僅反映累積資產價值,易衍生「資產豐厚但現金匱乏(House-rich, cash-poor)」之流動性限制。
- 超額負擔與經濟扭曲(Excess Burden & Economic Efficiency):
- 所得稅扭曲「勞動與休閒」及「當期消費與跨期儲蓄(未來消費)」。
- 財產稅中對純土地部分課徵因供給彈性為零,不具超額負擔;對建築物或改良物課稅則扭曲資本積累與區位配置。
- 租稅歸宿理論(Tax Incidence):所得稅歸宿主要由要素提供者承擔(或依 Harberger 模型分析公司稅);財產稅歸宿則有傳統觀點(Traditional View)、新觀點(New View)與效益稅觀點(Benefit View)之分。
- 財政聯邦主義(Fiscal Federalism):依據 Musgrave 與 Oates 之分稅原則,具再分配與總體穩定功能之稅目宜歸中央(國稅),稅基不可移動(Immobile)之稅目宜歸地方(地方稅)。(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財政收支劃分法》與相關稅法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公共經濟學申論題,題旨開宗明義指出兩者同屬「直接稅」,隨後要求「列表比較說明相異之處」。解題切入點應分為兩大步驟:
- 結構切入:嚴格依照題目指示,先設計維度完備、對比鮮明的「綜合比較表」,隨後再依表格內容展開深度的理論論述。單純繪表而未附論述無法展現深度,純論述而未依指示列表則必定失分。
- 比較維度設定:為達到典試委員要求的完整性,應從以下八大關鍵維度展開全面對比:
- 課稅客體與經濟本質(流量 vs. 存量)
- 量能課稅與流動性(當期支付能力 vs. 累積負擔實力)
- 經濟效率與行為扭曲(要素市場選擇 vs. 資產持有與形成)
- 稅負轉嫁與歸宿觀點
- 景氣波動與稅收穩定性(自動穩定機制 vs. 財政穩定性)
- 財政聯邦主義與管轄權層級(中央國稅 vs. 地方稅)
- 稅基評價與稽徵行政成本
- 台灣現行稅制代表稅目(依民國 107 年法規)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單一選項可供正誤判斷。申論作答時,評分重點在於考生能否精準剖析各個維度:
- 維度一:課稅客體的經濟性質(必考核心)
- 所得稅課徵對象為「一定期間內要素參與生產或財產運用所產生的所得流量」(包括工資、利息、地租、利潤及資本利得)。
- 財產稅課徵對象為「某一特定時點經濟主體所擁有的資產存量」(動產、不動產或無形資產)。
- 維度二:量能課稅與實質負擔能力(理論關鍵)
- 所得稅直接表彰當期之「購買力」與「現金支付能力」,可透過累進稅率、各類寬減額(免稅額、扣除額)量身打造個別納稅能力。
- 財產稅表彰過去累積之財富存量,但無法完全保證當期具有足夠現金繳稅,常引發未實現收益課稅及流動性危機問題。
- 維度三:經濟效率與超額負擔(數理經濟學基礎)
- 所得稅包含勞動所得稅(產生休閒對勞動的替代效果,造成無謂損失)與資本所得稅(降低儲蓄回報率,產生複利扭曲)。
- 財產稅若單純課徵於「不可再生之土地」(供給彈性 ),租稅完全由地主承擔,超額負擔為零(符合亨利·喬治單一稅理念);但若對資本改良物(房屋、設備)課徵,則會抑制資本投資。
- 維度四:租稅歸宿理論(考點分水嶺)
- 所得稅多由要素提供者自行負擔。
- 財產稅歸宿在學理上有三大派別:
- 傳統觀點:房屋改良物部分為消費稅性,可轉嫁給房客,具累退性。
- 新觀點(Mieszkowski):整體視為對所有資本課稅,平均稅率降低資本實質報酬率(具累進性),轄區偏差稅率則引發資本流動。
- 效益稅觀點(Hamilton, Fischel):結合分區管制(Zoning),財產稅被視為支付地方公共財之價格,不具扭曲效果。
- 維度五:財政收支劃分與稅治層級
- 所得稅稅基具有跨區流動性,為避免區域惡性競爭並兼顧全國性重分配,適合作為中央稅。
- 財產稅(特別是不動產)具地緣固定性(Immobility),稅基無法逃逸,最符合地方稅原則。
解題技巧
- 審題關鍵詞注意:題目明確規定「請列表比較說明之」。若僅以條列式文字回答,會因未符合題旨要求而遭到扣分。作答最佳策略為「引言破題 完整結構表 深入學理論述 簡要總結」。
- 常見陷阱與盲點:
- 陷阱一:忽略流動性限制:誤以為資產多即代表負擔能力高,切記必須提到「資產豐厚但現金匱乏(House-rich, cash-poor)」現象。
- 陷阱二:將財產稅等同於無超額負擔:純土地稅確實超額負擔為零,但一般的財產稅包含房屋與資本設備,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 陷阱三:歸宿分析流於表面:論及財產稅時若未帶出「傳統觀點、新觀點、效益稅觀點」,申論分數難以進入高分群。
- 版面配置技巧:表格欄位設定建議分為「比較維度」、「所得稅」、「財產稅」三欄,文字力求工整對齊,名詞力求專業標準。
【答案】
所得稅與財產稅在公共經濟學中均屬於「直接稅」(Direct Taxes),其法定納稅義務人通常與經濟上的實質稅負承擔者同一,稅負難以藉由價格機能轉嫁。然而,兩者在課稅標的之經濟屬性、量能課稅實踐、經濟效率、歸宿理論及財政體系分工上有顯著相異之處。謹列表並詳細說明如下:
一、所得稅與財產稅之綜合比較表
第 四 題25 分
評估公共投資的折現率,為何採社會折現率?用該折現率對公共投資計畫的通過與否,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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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成本效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 CBA)中資本與效益跨期評價之關鍵工具——社會折現率(Social Discount Rate, SDR)。 核心考點包含:
- 社會折現率之定義:用以衡量社會全體在不同時點間權衡資源消耗與享受效益的跨期替代率。
- 市場利率偏離社會折現率之原因:
- 租稅扭曲(Tax Wedge):資本所得稅使得投資毛報酬率(資本之社會機會成本,SOC)高於儲蓄淨報酬率(社會時間偏好率,STPR)。
- 跨世代外部性與利他主義:皮古(A. C. Pigou)之「個人短視症」與沈恩(A. Sen)之「孤立謬誤」(Isolation Paradox)。
- 風險分攤能力之差異:艾羅-林德定理(Arrow-Lind Theorem)。
- 淨現值準則(Net Present Value, NPV)與折現率的連動關係: 其中 為第 期之社會效益, 為第 期之社會成本, 為折現率, 為計畫壽命年限。
解題方法
本題屬申論題,答題架構分為兩大部分:「採用社會折現率之理論依據」與「折現率高低對公共投資計畫通過與否之影響」。
一、評估公共投資為何採用社會折現率(而非私部門市場利率)
公共投資計畫評估不宜直接採用私部門市場利率,主要基於以下理由:
- 租稅扭曲與資本市場不完全 在現實經濟中,由於政府課徵資本所得稅(如公司所得稅、個人利息所得稅),市場利率出現分裂:
- 企業投資的稅前報酬率(資本的社會機會成本,SOC)為 。
- 家計儲蓄的稅後報酬率(社會時間偏好率,STPR)為 。 其中 ,產生「租稅楔子」(Tax Wedge)。私部門任何單一市場利率均無法同時反映「被排擠的民間投資機會成本」與「延後消費的時間偏好」,必須由政府制定能兼顧兩者的社會折現率(如採加權平均之 Harberger 綜合理論折現率)。
- 跨代公平與利他外部性(關照未來世代)
- 個人短視(Myopia):個別消費者壽命有限,對未來的偏好折現過高(市場利率偏高)。政府具永續性,必須兼顧跨世代公平(Intergenerational Equity)。
- 孤立謬誤(Isolation Paradox):沈恩(Sen)提出,個別民眾若單獨儲蓄留給後代,成本全由個人承擔;但若透過政府強制公共投資,全體公民共同為後代承擔成本,個人願意為未來世代犧牲的意願更高。市場利率無法反映這種集體利他外部性,故社會折現率應低於私人市場利率。
- 風險分攤與風險溢酬差異(Arrow-Lind 定理) 私部門融資利率包含不可分散之倒閉與違約風險溢酬。而依據艾羅-林德定理(Arrow-Lind Theorem),公共投資的風險由全體龐大納稅人共同承擔時,每一國民所分擔的風險趨近於零,政府投資近乎無風險。因此,社會折現率不應包含私部門市場利率中高額的個人風險溢酬,其水準應趨近於無風險利率。
二、社會折現率對公共投資計畫通過與否之影響
公共計畫審核通則為淨現值準則( 通過)或益本比準則( 通過)。折現率對計畫的影響主要表現在「計畫接受度」與「計畫選擇排序」兩層面:
- 對單一計畫淨現值(NPV)與通過率之影響 多數公共投資計畫具有「初期投入鉅額成本( 極大),後續數十年持續回收微幅效益()」的特徵。 對折現率微分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