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地方特考三等 公職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實務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倫理議題與兩難是實務工作者時常會面對的難題,而 Reamer 曾針對倫理兩難議題提出檢視步驟,請針對下列案例說明每個步驟需要評估之內涵。
案例:
個案是一名未婚 60 歲男性,罹患思覺失調症,父母親過世,由大哥與小弟協助安置於精神護理之家 12 年。個案基本自我照顧能力尚可(如盥洗、沐浴),但因較為懶散,需要照服員在旁不斷督促後才勉強完成,平常可與照護團隊對談,但言談結構較鬆散、缺乏邏輯性。
個案近期時常對外陳情,陳情內容與多年前已判決被告無罪之司法案件相關,且不斷向照護團隊表示想離開機構至社區生活。照護團隊協助個案與大哥、小弟會談,但兩人皆表示個案過去於社區生活時,因未規則就醫,出現社區干擾行為,且兩人各有家庭,無法兼顧個案社區生活。
照護團隊面對家屬擔憂與個案自立生活權益,出現兩難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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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將社會工作倫理決策模式應用於精神障礙者社區處遇實務的能力,核心觀念涵蓋以下面向:
- 倫理兩難(Ethical Dilemma):在兩個或多個相互競爭的專業價值與倫理義務中面臨抉擇。本案核心為「案主自決權/自由與自立生活權利」與「保護生命/免受傷害原則(無傷害原則、善行原則)」、「家屬照顧負擔與社會安全福祉」之間的衝突。
- Reamer 倫理決定架構(Ethical Decision-Making Framework):學者 Frederic G. Reamer 提出的七步驟檢視架構,提供實務工作者一套理性且系統化的決策指引。
- 相關法源與國際公約(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為準):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0 條(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個人助理、社區居住)。
-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我國於 103 年制定施行法)第 19 條(自立生活與融入社區)。
- 《精神衛生法》(以 107 年舊法為準):個案非屬嚴重病人強制住院對象,但需評估規則就醫遵從性與社區適應風險。(現行法已修正:民國 111 年大幅修正並於 113 年底施行,強化精神障礙者社區支持、危機處理,並將強制住院改由法院裁定,落實人權保障)。
解題方法
本題題型為「情境分析型申論題」,作答切入點如下:
- 以 Reamer 七步驟為骨架:依序鋪陳「指認議題 指認利害關係人 列出可行方案與風險利益 檢驗正反理由 專業諮詢 做出決定並記錄 監控與評估」。
- 理論與案例深度結合:禁止抽象背誦七步驟標題,必須逐一扣緊題目資訊(如:60 歲、思覺失調、機構生活 12 年、基本自理可但需督促、對外陳情無罪判決、大哥小弟無力照顧、既往社區干擾行為),說明在該步驟中具體要評估與蒐集哪些資訊。
- 論理層次分明:運用社會工作倫理原則排序(如 Reamer 的倫理原則篩選原則 EPS、Loewenberg & Dolgoff 的倫理原則順序表)作為衝突調解之立論基礎。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ABCD)。但在決策模式的「步驟三(擬定可行方案)」與「步驟四(檢驗正反理由)」中,實務工作者必須針對以下三種「行動方案選項」進行嚴格的倫理取捨與利弊權衡分析:
- 方案選項一:完全順應案主訴求,立即辦理出院回歸社區自立生活
- 評估:徹底實踐案主自決與自立生活權,符合 CRPD 第 19 條精神;但個案長期機構化(12 年)、口語組織邏輯弱、過去有服藥不遵從與社區干擾史,缺乏非正式支持(家屬無力照顧)下直接出院,再發病及再機構化風險極高,違反免受傷害原則。
- 方案選項二:完全順應家屬期待,維持現行精神護理之家長期安置
- 評估:滿足善行、人身安全與降低社區干擾風險,家屬壓力最小;但完全剝奪案主的基本人權與自決權,造成永久機構化(Institutionalization),違反社工倫理守則中對案主權益與自我決定之倡導。
- 方案選項三(最佳平衡方案):採取漸進式轉銜評估與社區支持資源銜接
- 評估:在保障案主基本自決權與維護人身安全之間取得動態平衡。透過日間留院、社區復健中心(思源坊/康復之家)、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同儕支持員、個人助理)逐步釋放自決權,兼顧醫療遵從性監控與降低家屬負擔。
解題技巧
- 口訣記憶七步驟:記憶口訣「認、人、行、理、詢、決、評」(認議題 利害關係人 行動方案 檢驗理由 諮詢督導 做出決定 監控評估)。
- 避開「全有全無」陷阱:申論倫理兩難時,最忌諱寫出極端的「二選一」(例如:直接讓個案流落街頭 vs. 強迫個案一輩子關在機構)。專業社工應提出「具保護措施的自決」(Supported Self-Determination)與「漸進式復健轉銜」。
- 具體回應個案「陳情」行為:陳情多年前已判決無罪之司法案件,顯示個案可能有固定殘存的精神症狀或未竟心理事宜,在評估中應列為「現實感評估」與「知情同意能力(Competence)」的重要指標,不可略過。
【答案】
面對本案長期安置精神障礙者的自立生活期待與家屬照護困境之衝突,運用 Frederic G. Reamer 提出之倫理決策七步驟,各階段評估內涵說明如下:
一、步驟一:指認倫理議題與相互衝突之專業價值與職責(Identify Ethical Issues)
- 價值衝突指認:
第 二 題25 分
臺灣近年來常出現重大災難事件,如 921 大地震、八八風災、高雄氣爆、八仙塵爆等,也引起政府對於受害者或倖存者心理衛生健康的重視。然而,除了重視受害者面對災難事件的壓力反應外,也應重視救災人員可能出現的替代性創傷。
Mitchell(1983)發展出危急事件壓力紓解(critical incident stress debriefing, CISD)的七階段緊急介入,請說明 CISD 處遇步驟及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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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災難社會工作與危機介入領域的核心技術——危急事件壓力紓解(Critical Incident Stress Debriefing, CISD)。
- 替代性創傷(Vicarious Traumatization):救災人員(社工、警消、醫護等)在長期或高度暴露於災民創傷故事與慘烈情境下,所產生的同理心疲乏、認知基模改變及類似創傷後壓力反應。
- CISD 的定位與定義:由 Mitchell 於 1983 年提出,屬於危急事件壓力管理(CISM)系統中的一環。它是一種高度結構化、由受過專業訓練之協同領導者引導的小團體危機介入技術,通常於災難事件發生後 24 至 72 小時內進行,目的在於協助救災人員或倖存者加速復原歷程、減緩急性壓力反應,並預防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形成。
- 實施原則:非個別心理治療,強調「同質性成員參與」、「正常化(Normalizing)」、「保密」與「預防二度傷害」。
解題方法
本題題型為標準的「記憶理解與專業實務應用型」申論題。解題切入點應採取「三段論法」架構:
- 破題引言:點出救災人員遭受替代性創傷之風險,界定 CISD 的介入時機(24~72小時)、團體性質(同質支持團體)與基本目標。
- 本體開展:按照 Mitchell 發展的 7 個先後邏輯步驟逐一詳述。作答時需掌握由「外在認知 內在情緒 認知教育與整合」的「U 型曲線歷程」,不可跳步或混淆階段順序。
- 結語反思:強調 CISD 並非萬靈丹,後續篩檢與個別高風險轉介機制同樣不可或缺。
選項分析
本題為專業申論題,無單選或多選選項。閱卷評分重點分配如下:
- 前言(背景脈絡與 CISD 界定):約佔 4 分。能正確連結重大災難、救災人員替代性創傷與 CISD 實施時機。
- CISD 七階段處遇步驟與內涵:約佔 18 分。每階段名稱精準、內涵清晰完整,各佔 2~3 分。
- 結尾(限制與轉介考量):約佔 3 分。能點出 CISD 的實務界限與後續處遇機制。
解題技巧
- 記憶口訣:「介、實、思、反、症、教、重」
- 介紹階段(Introduction)
- 實事階段(Fact)
- 思考階段(Thought)
- 反應階段(Reaction)
- 症狀階段(Symptom)
- 教育階段(Teaching)
- 重新進入階段(Re-entry)
- 判斷竅門(U 型認知—情緒曲線):
- 前期(介紹、事實、思考):維持在認知與客觀層面,建立安全感,切勿過早逼問情緒。
- 中期(反應階段):深入情緒核心,宣洩最恐懼痛苦的感受。
- 後期(症狀、教育、重新進入):拉回認知與行動層面,予以正常化、衛教及生活回歸。
- 常見陷阱:
- 混淆「思考階段」(最初念頭,認知向度)與「反應階段」(最痛苦感受,情緒向度)。
- 將 CISD 寫成「深度心理剖析」或「長期心理治療」;CISD 僅為急性期的「團體解說與宣洩性減壓」。
【答案】
第 三 題25 分
早年面對精神病人的治療與處遇時,多以病理取向為主。然而,近年來社會工作中的優勢觀點取向(strengths based perspective)成為個案工作和個案管理的主流,請說明病理取向與優勢觀點取向在下列面向的差異:
- 精神病的治療。
- 精神病的康復。
- 社區與社會扮演的角色。
- 專業人員角色。
- 與精神病人內在經驗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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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在於「精神醫療與社會工作處遇之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從傳統醫療/病理取向(Medical/Deficit Model)轉移至當代優勢觀點取向(Strengths-Based Perspective)與復元模式(Recovery Model)。
- 病理取向:根植於生物醫學模式(Biomedical Model),將焦點置於個人的身心「缺陷(Deficit)」、「失能(Dysfunction)」與「症狀(Symptoms)」,強調診斷分類、標籤化以及專業權威介入以減緩病徵。
- 優勢觀點:由 Dennis Saleebey 等人提倡,主張即使身處嚴重精神疾患或困境,每個人都擁有生存韌性(Resilience)、內在能力與潛能。介入核心在於發掘個人優勢、肯定其主觀經驗,並連結外在資源以達到賦權(Empowerment)。
- 法規脈絡: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精神衛生法》架構為背景,當時實務體系仍帶有高度醫療介入與強制治療色彩;現行《精神衛生法》已於民國 111 年全文修正並於 113 年施行,大幅納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與社區支持體系。
解題方法
本題為「對比分析型」申論題,答題時採取「雙軸對照、綱舉目張」的解題切入點:
- 架構布局:嚴格依照題目給定的 5 個面向依序展開,切忌打散或遺漏題目指定向度。
- 內涵深化:每一面向均先點出「病理取向」的本質與限制,再對比「優勢觀點」的核心理念與實務轉化,最後歸納兩者的根本哲學差異。
- 專有名詞扣合:精準運用社工與精神復元的核心術語,如「臨床康復 vs. 個人復元」、「專家主導 vs. 夥伴關係」、「病理症狀 vs. 韌性與生存經驗」,以展現公職社會工作師的專業論述深度。
選項分析(小題評析)
本題為申論題,無待測選項。針對命題之 5 個核心向度,評析命題意圖與對比焦點如下:
- 精神病的治療:評析焦點在於處遇目標是「消除症狀、依賴藥物與醫療技術」,抑或是「全人發展、多元整合並追求身心平衡與生活品質」。
- 精神病的康復:評析焦點在於「臨床康復(Clinical Recovery,客觀無症狀、功能回歸標準)」與「個人復元(Personal Recovery,主觀賦權、建立新自我認同與意義感)」的區辨。
- 社區與社會扮演的角色:評析焦點在於社區被視為「需要防範危險的隔離收容場所與監管者」,還是「提供接納、無障礙與自然支持系統的共融環境」。
- 專業人員角色:評析焦點在於社工人員是「具備診斷特權的權威專家與處置決策者」,還是「同行陪伴的合作夥伴、優勢催化者與權益倡導者」。
- 與精神病人內在經驗的差異:評析焦點在於將病人的主觀感受視為「須被矯正的病態表徵與非理性產物」,還是視為「理解其生存掙扎、韌性與敘事意義的起點」。
解題技巧
- 破題三段論:前言點出生物醫療轉向社會心理復元的背景;本文以對比式小標清楚鋪陳 5 大向度;結語總結公職社工師在體系中扮演的倡導與實踐角色。
- 兩極關鍵字對仗法:
- 病理取向對應:診斷、標籤、缺陷、專家權威、症狀消除、被動依從、機構隔離。
- 優勢取向對應:潛能、希望、賦權、協同合作、意義重建、自決參與、社區共融。
- 作答防雷提醒:切忌全盤否定病理取向。在精神醫療中,藥物與生物醫療介入是急性期的重要基礎,優勢觀點並非取代醫療,而是超越醫療缺陷模式,提供全人照護與生活重構的架構。
【答案】
擬答範本
前言 精神疾病處遇模式由早期的醫療病理取向演進為當代的優勢觀點與復元取向,代表社會工作實踐由「以疾病為中心(Disease-centered)」轉化為「以人為中心(Person-centered)」的重大典範轉移。公職社會工作師在精神醫療與社區心理衛生實務中,應深切體察此兩種取向在哲學思維與處遇技術上的本質差異,茲就題目所列五個面向對比說明如下:
一、 精神病的治療面向
| 比較維度 | 病理取向 | 優勢觀點取向 |
|---|---|---|
| 治療核心 | 疾病診斷與症狀消除(Symptom Reduction) | 全人福祉與生活重構(Well-being & Life Reconstruction) |
| 處遇方式 | 以生物醫學模式為主,強調藥物控制與遵醫囑性 | 多元處遇整合,強調身心靈平衡與生活型態重建 |
第 四 題25 分
癌症在死亡原因中所占比例高居不下,癌症末期患者 80% 以上有不同程度的疼痛、腸胃或呼吸等症狀,以及心理、精神等壓力,故為了尊重瀕死病人權利、生命的尊嚴以及注重生命的品質,故產生了安寧緩和醫療的治療方案。
請問,安寧緩和醫療強調的四全為何?醫務社會工作者在安寧緩和醫療過程中的主要角色與功能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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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為公職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實務》之經典常考題,核心測驗考生對「安寧緩和醫療理念」與「醫務社會工作專業角色」之整合應用能力:
- 安寧緩和理念: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法源主要依據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現行法《病人自主權利法》已於民國 108 年 1 月 6 日正式施行,擴大適用對象並納入預立醫療決定,但解題仍以命題當年法規為準)。安寧照顧的核心哲學為維護生命尊嚴與生活品質,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架構即為「四全照顧」(全人、全家、全程、全隊)。
- 醫務社會工作角色功能:測驗醫務社工置身於跨專業安寧團隊(Interdisciplinary Team)中,如何發揮社會心理評估、家庭會議促進、資源連結、病人自主權倡導與哀傷輔導等功能。
解題方法 本題題型為申論題,配分架構通常分為兩大部分,作答應採「雙主軸平分法」:
- 第一部分:安寧四全:不能僅列出名詞,必須對「全人、全家、全程、全隊」逐一做深入且具專業語彙的內涵詮釋(如涵蓋身心社靈、照顧單元、預期性悲傷至遺族追蹤、跨專業團隊等)。
- 第二部分:社工角色與功能:應避免流水帳式的條列,宜依據「個人與心理評估」、「家庭與溝通」、「制度與權益倡導」、「資源網絡」、「悲傷調適」等實務面向分點論述,展現社工的專業獨特性。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分析。答題關鍵在於架構完整與專有名詞之精確度;若僅回答四全名詞而未闡述內涵,或社工角色僅寫「陪伴、安慰」等通俗用語,將無法獲取高分。
解題技巧
- 口訣記憶法:「四全」牢記口訣「人、家、程、隊」(全人、全家、全程、全隊)。
- 答題關鍵字置入:內文務必鑲嵌專業詞彙,如「身心社靈」、「照護單元(Unit of Care)」、「預期性悲傷(Anticipatory Grief)」、「家庭會議(Family Conference)」、「四道人生(道謝、道歉、道愛、道別)」、「遺族關懷(Bereavement Care)」與「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
- 時間掌握:高考/地特三等申論題每題作答時間約 25~30 分鐘,字數以 700~900 字為宜,版面採小標題與條列式縮排,層次分明。
【答案】
一、安寧緩和醫療強調之「四全照顧」內涵
安寧緩和醫療以尊重生命尊嚴、提升末期病人生活品質為宗旨,其強調的「四全照顧」內涵如下:
(一) 全人照顧(Whole-person Care)
將病人視為一個完整的個體,而非僅是罹患疾病的「器官」或「病患」。除運用醫藥緩解生理上的疼痛與不適症狀外,亦全方位關照病人的心理情緒困擾、家庭與社會角色功能,以及探討生命意義、價值追尋與生死釋懷的「靈性(Spiritual)」需求,落實身、心、社、靈四維度的完整照顧。
(二) 全家照顧(Whole-family Care)
將病人與其家屬(主要照顧者)視為一個不可分割的「照顧單元(Unit of C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