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地方特考三等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根據民國 107 年「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中央政府的規劃是希望服務介入立基於「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的服務模式,由政府單位構築一個跨體系的社區協力網絡,來支持居住在社區中的兒童、少年、身心障礙者、老人。
請問,何謂「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模式?「以家庭為中心」的社會工作實務之目標為何?採用的工作方法有何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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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以家庭為中心」(Family-Centered Practice)的社會工作實務觀,以及它在民國 107 年「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中的運用。此模式把家庭視為理解個人處境、安排服務與促進改變的重要單位:服務不只針對被通報或有困難的個人,也要看見家庭成員間的互動、家庭功能、優勢與需求,以及家庭所處的社區環境。
「以家庭為中心」不等於由社工代替家庭做決定,也不代表所有家庭問題都由家庭自行承擔。服務應尊重家庭的知情與參與,和家庭共同辨識問題、設定目標、選擇服務;同時連結政府部門、民間組織與社區資源,回應家庭整體需求。
一、何謂「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模式
可從以下原則說明:
- 以家庭作為服務與評估單位:由個人問題進一步了解家庭整體狀況,包括成員關係、照顧分工、家庭資源、生活環境及其對個人需求的影響。
- 家庭參與決策:社工充分提供資訊,與家庭共同評估需求、訂定服務計畫並檢視成效,尊重家庭的選擇與自主性。
- 重視家庭優勢與能力:不只看缺失、風險或失功能,也辨識家庭已有的因應能力、支持關係、文化資源及可運用的社區資源。
- 整合多元服務:面對貧窮、失業、精神健康、兒少照顧、家庭暴力或老人照顧等交織需求,協調社政、衛政、教育、警政、就業等體系共同介入。
- 以社區為服務基礎:盡量在家庭生活的社區中提供可近、持續的支持,結合正式服務與親友、鄰里及民間團體等非正式支持網絡。
二、「以家庭為中心」社會工作實務的目標
此實務的目標是提升家庭整體的生活功能、照顧能力與韌性,並降低風險,讓家庭成員能在安全且有支持的環境中生活。具體而言,包括:
- 及早辨識家庭需求與風險,提供預防性支持,避免問題惡化或演變成危機。
- 增進家庭解決問題、因應壓力、照顧成員及運用資源的能力。
- 保護家庭成員免於暴力、疏忽、剝削或其他傷害;必要時以安全為優先,採取保護與危機處遇。
- 改善家庭成員與家庭系統的互動,促進成員福祉及家庭穩定。
- 整合跨專業、跨機關及社區資源,減少服務中斷、重複或彼此衝突,使支持能持續銜接。
因此,服務成效不只看單一個案問題是否暫時解除,也要看家庭是否獲得適切支持、功能是否改善,以及風險是否降低。
三、採用的工作方法與特色
第 二 題25 分
受到全球化的影響,臺灣社會的人口組成趨於多元族群化,加上多元性別運動的方興未艾,具有政治經濟支配地位的主流文化群體面臨弱勢族群對於公民身分權及符合平等原則的資源分配之請求。因此,有學者提出「多元文化社會工作」模式,採取充權或反壓迫的工作取向,以因應當前社會中的族群、性別和階級之間的衝突。
請問,何謂「多元文化社會工作」模式?採取這類的工作模式,社會工作師應該具備什麼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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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多元文化社會工作」的理念與社會工作師應具備的實務能力。題幹指出,全球化使臺灣人口組成日益多元,族群、性別與階級等差異也牽涉公民身分、權力分配和資源取得。因此,作答不能只談尊重文化差異,還要指出差異背後的權力不平等,以及社工如何與受壓迫者合作、促進改變。
多元文化社會工作是以文化差異與權力關係為重要分析脈絡的社會工作取向。它尊重個人與群體的文化認同和生活經驗,同時辨識制度、主流價值與社會結構如何造成歧視、排除及資源不平等;實務上透過充權、倡議、反壓迫及促進公平參與,回應個人、家庭、群體與社區的需要。
所以,多元文化社會工作不等於要求服務對象適應主流文化,也不等於只在服務中加入文化習俗或翻譯。它會進一步檢視:誰有權定義問題、誰能參與決策、哪些群體較難取得資源,以及服務制度是否延續了不平等。
解題方法
可分成兩部分作答:
- 界定模式:交代尊重文化差異、理解權力與壓迫、促進平等參與及公平資源分配等核心理念。
- 說明專業能力:從自我反思、文化理解、溝通關係、個別化評估、充權倡議及制度改革等面向,說明社工如何把理念落實於實務。
此題為申論題,沒有選項;重點是把「多元文化」與「反壓迫、充權及社會正義」連結,並將工作者能力寫成可實踐的專業行動。
社會工作師應具備的能力
一、文化自覺與反思能力 社工應檢視自己的文化背景、價值觀、偏見與權力位置,避免把主流文化標準當成普遍標準,也避免以刻板印象理解服務對象。遇到陌生文化經驗時,應保持謙遜,透過詢問和對話理解當事人的觀點,而非自行代為定義。
二、文化知識與脈絡理解能力 社工需理解服務對象的族群、性別、階級、宗教、語言、移民或身心障礙等經驗,以及這些身分如何受到歷史、制度與社會環境影響。知識應用於理解個別處境,不可把群體文化特徵套用到每一位成員身上。
第 三 題25 分
根據實證資料顯示,父母的離異事件對於青少年子女的情緒發展衝擊較大,一方面是因為他們自己正處於發展狂飆的階段,對於外在事件的情緒反應比較敏感;另一方面是因為他們被迫在父母離異的過程中「選邊站」,面臨對父或母忠誠度的挑戰。
你的單位期待你規劃一個單親家庭青少年「處遇性團體」(治療性),針對他們的「情緒發展」及「忠誠衝突」的議題進行處遇治療。請提出這個處遇性團體的計畫,內容應該包括團體對外召募的名稱、團體目的、如何召募成員、6 次團體活動、團體成效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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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要設計的是處遇性團體,亦稱治療性團體。團體透過安全、支持且有結構的互動,協助成員處理共同的情緒與人際困擾;目標不只是提供離婚資訊,而是促進青少年辨識與表達情緒、理解父母離異造成的影響,並降低「必須選擇父親或母親」的忠誠衝突。
計畫應涵蓋團體名稱、目的、招募方式、六次活動與成效評估,並讓活動順序呈現由建立安全感、認識情緒,到處理忠誠衝突及鞏固因應能力的發展脈絡。成員分享涉及家庭隱私,帶領者須清楚說明保密原則及其例外,並尊重青少年的自主與參與意願。
解題方法
可從兩項題目指定的核心議題,分別安排介入目標與活動:
- 情緒發展:協助成員辨認情緒、了解情緒與家庭事件的關聯,練習合宜表達及調節情緒。
- 忠誠衝突:協助成員看見「愛父親」與「愛母親」可以並存,減輕被迫選邊站的壓力,練習表達界線與需求。
- 團體歷程:先建立安全與信任,再進入較敏感的家庭經驗,最後整理收穫並規劃團體外的支持方式。
- 評估成效:以團體目標為依據,結合前後測、活動觀察及成員回饋,檢視情緒辨識與調節、忠誠衝突感受和求助能力的變化。
團體計畫
一、對外召募名稱
「心情有出口:青少年親子變動支持團體」
名稱以支持和情緒表達為主,不直接標示「離婚子女治療團體」,避免造成標籤化或讓青少年感到被公開分類。
二、團體目的
- 提供安全、接納且具保密約定的團體環境,使成員能分享父母離異後的生活經驗。
- 增進成員辨識、命名及表達情緒的能力,並練習適合自己的情緒調節方法。
- 協助成員理解父母離異不是自己的責任,減輕自責、憤怒、焦慮、悲傷等情緒困擾。
- 協助成員辨識忠誠衝突及其壓力來源,理解對父母雙方的情感可以並存。
- 增進成員表達需求、設定界線及尋求支持的能力。
三、團體形式與成員招募
- 對象:父母離異或分居家庭中的青少年,建議約 13 至 18 歲;以自願參與為原則。
- 人數:6 至 8 人,利於建立互信並確保每位成員有分享機會。
- 形式:封閉式團體,共 6 次,每週 1 次,每次約 90 分鐘;由具青少年團體工作經驗的社工或心理專業人員帶領,必要時安排協同帶領者。
- 召募方式:透過學校輔導室、社區服務中心、社福機構及相關服務網絡轉介;以機構公告、簡介單張或個別邀請說明團體內容、時間、參與方式及保密原則。邀請青少年參與前,先以簡短會談了解其需求、意願與團體適配性,並依服務規範取得必要的監護人同意及青少年本人同意。
- 招募倫理:不以父母離異作為公開標籤,不強迫青少年揭露家庭細節;清楚說明保密原則及保密例外,例如涉及自傷、他傷或兒少安全疑慮時,須依專業責任處理。
四、六次團體活動
| 次數與主題 | 活動內容 | 當次目標 |
|---|---|---|
| 第 1 次:相識與建立安全感 | 以姓名及近況暖身;共同訂定團體規範,包括保密、尊重、不批評及可選擇不分享;透過「我希望團體帶給我的事」活動了解期待。 | 建立信任、形成團體契約,降低初次參與的焦慮。 |
第 四 題25 分
在社會工作理論的思潮發展軌跡中,自 1990 年之後,增強權能理論(empowerment theory)或優勢觀點(strength-based perspective)這兩個觀點成為社會工作實務經常採用的介入取向。
請問,這兩個觀點在實務運用上有何異同?請特別聚焦於這兩個觀點用於個案預估(Assessment)和介入計畫(intervention)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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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要比較兩種常見的社會工作實務取向:增強權能理論(empowerment theory)與優勢觀點(strengths-based perspective)。兩者都反對只用缺陷、病理或個人失能來理解案主,也重視案主的自我決定、參與和環境資源;但兩者的焦點不同:
- 增強權能理論以「權力」為核心,關注案主如何在個人、人際、組織及社區層次增加對生活與資源的控制,並辨識及改變造成無力感或受壓迫的關係與制度。
- 優勢觀點以「能力、資源與希望」為核心,認為每個人、家庭及社區都具有優勢與潛能;社工應辨認並動員這些優勢,協助案主朝其目標行動。
簡言之,優勢觀點著重「案主有哪些能力和資源可以運用」,增強權能則著重「案主如何提升自主性與控制力,並改變造成無力的權力關係」。兩者可相互結合,優勢也可以成為增強權能的基礎。
解題方法
題目要求特別比較 個案預估(assessment) 和 介入計畫(intervention),因此作答時應將兩種取向分別放進這兩個實務階段比較,而不只概述理論定義。
可依序掌握:
- 預估看什麼:案主的問題、能力、資源與環境如何被理解。
- 介入改變什麼:介入要動員哪些力量、採取哪些行動,以及改變目標放在哪個層次。
- 最後整理共同點與差異:共同點是合作、自我決定與資源動員;主要差異是優勢觀點著重優勢辨識與運用,增強權能著重權力、控制與壓迫關係的改變。
個案預估:觀察重點的差異
增強權能取向的預估
增強權能取向會將案主的困境放在權力關係與社會脈絡中理解,而非單純歸因於個人能力不足。預估時,社工會了解:
- 案主在家庭、機構、社區及社會中擁有多少發言權、選擇權與決定權。
- 案主是否因貧窮、歧視、性別、身心障礙或制度限制而受到壓迫、排除或資源控制。
- 案主如何理解造成困境的原因,以及是否已察覺個人問題與制度、權力結構之間的關聯。
- 案主有哪些個人、人際、組織或社區資源,可支持其增加自主性、參與和影響力。
因此,這種預估不只問「案主遇到什麼問題」,也問「誰能作決定、誰控制資源,以及案主如何取得更多控制與參與」。
優勢觀點的預估
優勢觀點的預估,重點在找出案主及其環境中可支持改變的力量。除了了解困難,也會有系統地盤點:
- 案主的能力、技能、興趣、信念、價值、期待與希望。
- 過去曾成功因應困難的經驗、已採取的行動,以及從中累積的知識。
- 親友、家庭、同儕、社區組織及正式服務等支持資源。
- 案主所重視的目標,以及可用來實現目標的內在與外在資源。
優勢觀點並非忽略問題或風險,而是避免讓問題標籤取代對案主整體能力的理解,並將預估所得連結到可執行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