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地方特考四等 都市計畫技術 土地使用計劃概要 考古題詳解

107 年・地方特考・四等・都市計畫技術
試題代碼 土地使用計劃概要

第 一 題25 分

請就土地使用面向,說明因應氣候變遷相關政策的基本主軸概念為何?舉例說明實務界(國內外皆可)相關的政策或方法及成效。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於「氣候變遷」與「土地使用計畫」整合性應用之掌握程度,為四等考試《土地使用計劃概要》歷久彌新的指標題型。核心觀念涵蓋:

  1. 氣候變遷因應之雙軌主軸:
  • 減緩(Mitigation):透過空間結構與生活型態改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增加碳匯(吸存)。
  • 調適(Adaptation):調整土地使用配置與環境耐災力,降低極端氣候(暴雨、乾旱、熱浪、海平面上升)帶來的脆弱度與災害衝擊,建立具備回復力的「氣候韌性都市(Resilient City)」。
  1. 空間規劃核心學理:緊密都市(Compact City)、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低衝擊開發(LID, Low Impact Development)、綠色基盤(Green Infrastructure)、海綿城市(Sponge City)。
  2. 法規與政策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 《國土計畫法》(民國 104 年公布施行):確立「因應氣候變遷」為國土規劃基本原則,強調環境敏感地區之保育與國土容受力限制。
  • 《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民國 104 年公布):明定減緩與調適並重之國家氣候政策。(提醒:現行法已於民國 112 年修正並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
  • 《水利法》(民國 107 年增訂第 82 條之 1 等出流管制與逕流分擔規定):促使土地開發與土地使用規劃共同承擔滯洪責任。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雙核心申論題,答題策略應採取「總分並陳、理論與實務對照」之架構:

  1. 第一部分:概念破題 清楚區分「減緩」與「調適」兩大軸心,且論述必須緊扣「土地使用面向」,切忌泛談節能減碳生活宣導,必須著重於分區管制、使用強度、空間結構、綠地留設及發展區位導引。
  2. 第二部分:案例佐證 選取國內外具高度公信力與代表性的實務作為(例如:國外「荷蘭還地於河計畫」或國內「台北市/高雄市海綿城市與滯洪公園公園化」),分別交代「具體政策/方法」以及「可衡量的實質成效」,證明論點具備實務可行性。
  3. 架構布局邏輯: 基本主軸概念(減緩+調適) →\rightarrow 土地使用對應手段 →\rightarrow 實務案例方法 →\rightarrow 量化與質化成效。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之對錯辨析。考生於申論作答時,關鍵在於辨析「減緩」與「調適」之概念界線與互補關係,不可將兩者混為一談:

  • 若僅回答「減緩」(如搭乘大眾運輸、植樹造林),將遺漏因應極端降雨與海平面上升之核心防護機制(調適)。
  • 若僅回答「調適」(如工程防洪、避難空間),則忽略了由源頭抑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土地使用型態變革(減緩)。

解題技巧

  1. 破題口訣化:以「源頭減緩抑排碳、空間調適韌耐災」作為論述主軸,一開始即向閱卷委員展現宏觀架構。
  2. 避免落入純水利工程思維:考生最常犯的錯誤是將實務方法寫成「蓋水庫、建堤防、清淤泥」。本考科為《土地使用計劃》,必須寫「非工程手段」,如:逕流分擔、限制不透水鋪面比率、都市計畫農業區與河川區劃設、退縮建築與保留洪泛平原。
  3. 成效論述不可空泛:舉例時切忌僅以「效果顯著」帶過,應指出具體面向,如:提升防洪頻率標準、降低市區淹水面積、緩解都市熱島效應降溫數度、公共休憩多目標效益等。

【答案】

申論答題示範如下: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二 題25 分

請說明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 / TOD)的主要概念或工具、TOD 實施的目的,及其主要工具如何影響交通行為?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重點為「都市與交通整合規劃」(Integrated Land Use and Transportation Planning)之核心理論——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 TOD)。

  1. 基本定義:TOD 概念由美國學者彼得・卡爾索普(Peter Calthorpe, 1993)於新都市主義(New Urbanism)脈絡下提出。其定義為:以大眾運輸場站(鐵路、捷運、輕軌或公車捷運)為核心,在步行可達距離內(通常為半徑 400∼800 公尺400 \sim 800\text{ 公尺},約 5∼10 分鐘5 \sim 10\text{ 分鐘} 步行圈),進行高密度、多功能混合使用的緊湊土地開發,並塑造舒適安全之人本步行環境。
  2. 關鍵理論工具(Robert Cervero 的 3Ds / 5Ds 架構):
  • Density(密度):提高場站周邊土地利用強度(高建蔽率、高容積率)。
  • Diversity(多元性):土地使用分區混合,結合住宅、商務、零售、公共服務。
  • Design(人本設計):提供友善步行、無障礙設施與綠色運具轉乘動線。
  • Destination Accessibility(目的端可及性):強化節點與都市整體路網之串聯度。
  • Distance to Transit(場站距離):縮短起迄點至大眾運輸乘車點的物理距離與步行阻抗。
  1. 都市計畫與政策管制工具: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Zoning):TOD 特定專用區劃定、混合使用許可。
  • 容積誘因與財務工具:TOD 增額容積(Incentive Zoning)、容積移轉、租稅增額融資(TIF)、大眾捷運場站聯合開發(捷運聯開)。
  • 交通需求管理(TDM):停車供給上限管制(Parking Maximums)、削減汽機車停車位配設標準。
  1. 法源參考(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 《大眾捷運法》第 7 條(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及其毗鄰地區之大眾運輸導向發展及聯合開發)。
  • 《都市計畫法》第 39 條及各直轄市、縣(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以容積獎勵或增額容積促進場站周邊集約利用)。 (註:現行實務各直轄市已陸續完備「TOD 增額容積申請要點」或「TOD 策略推動計畫」,其核心管制作法仍本於當年之法規與學理基礎。)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三段式申論問答題」,各子問具備邏輯因果關係(概念與工具 →\rightarrow 實施目的 →\rightarrow 交通行為反饋)。答題採用「演繹推導與因果架構法」,分為三大主軸:

  1. 拆解第一子問(主要概念與工具):
  • 先破題點出 TOD 的空間幾何定義(核心站點、服務半徑、緊湊空間);
  • 再從實務操作面向,將「工具」分列為「土地使用規劃工具」、「都市設計工具」與「交通政策管理工具」(對應 Cervero 的 3Ds/5Ds)。
  1. 拆解第二子問(實施目的):
  • 從都市形態(抑制都市蔓延)、環境永續(節能減碳)、交通營運(提升大眾運輸搭乘率)、財務機制(外部效益內部化/土地增值回收)四大維度歸納。
  1. 拆解第三子問(工具對交通行為之影響):
  • 引用交通行為分析之四步驟架構關鍵環節(旅次發生、旅次分佈、運具分配),說明 TOD 工具如何產生「推力(Push)」與「拉力(Pull)」,進而改變使用者的運具選擇、縮短旅次長度及促進綠色運輸。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各子題評分爭點與應答對策分析如下:

  1. 子題一:主要概念或工具
  • 要點:不可僅寫「坐捷運、蓋大樓」。須明確列出具體專業術語(步行圈範圍、3Ds/5Ds、混合使用、容積誘因、停車管理)。
  1. 子題二:TOD 實施的目的
  • 要點:必須區分「交通目的」與「都市發展目的」,涵蓋提升運量、節能減碳、防堵都市蔓延、促進大眾運輸財務自主。
  1. 子題三:主要工具如何影響交通行為
  • 要點:不可流於口語化(如「讓大家不想開車」),須以運輸規劃學理之「旅次特性」(Trip Characteristics)與「運具選擇」(Mode Choice)因果關係作答,明確對應 Density、Diversity、Design 及 Parking Control 對旅次長度與運具移轉的機制。

解題技巧

  1. 關鍵構詞:作答時務必寫出彼得・卡爾索普(Peter Calthorpe)、新都市主義(New Urbanism)、緊湊都市(Compact City)、3Ds(Density, Diversity, Design)、交通需求管理(TDM)、土地增值回收(Value Capture)等專有名詞,此為閱卷老師給分的核心採分點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三 題25 分

目前人口預測方法多數是以「人數」、少數以「家戶數」為預測單位,請說明兩者對於不同土地使用(如住宅、商業)或公共設施的空間需求預測上運用的差異。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都市計畫土地使用與公共設施需求量推估之「預測單元本質差異」及其於空間規劃實務之應用。涉及核心概念如下:

  1. 人口數(人數,Population/Persons):指計畫區內個別自然人的總量,為衡量個人生理、社交、就學、通勤及人均資源消耗之基本單位。其需求推估常採用「人均指標法」(Per Capita Standard Method)。
  2. 家戶數(Households):指共同生活且具獨立居住消費性質之基本社會生活單元。家戶數推估常藉由平均家戶規模法(Average Household Size, H=PSH = \frac{P}{S},其中 PP 為人口數、SS 為平均每戶人口)或戶長率法(Headship Rate Method, H=∑(Pi×hri)H = \sum (P_i \times hr_i),其中 PiP_i 為年齡組人口、hrihr_i 為各年齡組戶長率)。
  3. 相關法源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都市計畫法》第 45 條(公園綠地依計畫人口分配)、《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15 條至第 22 條公共設施檢討基準)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停車空間規定為基準。(註:現行法規後續雖有局部條文微調,但都市計畫人口推估與用地檢討之學理原則一致,解題仍以命題當年架構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採「需求主體屬性(個人 vs. 共同生活單元)」與「空間層級/消費特性」作為切入點。解題應依題目指定的三大空間範疇,採系統化架構進行對比分析:

  1. 住宅用地:從「總居住樓地板面積需求」與「住宅單元套數及格局型態」切入。
  2. 商業用地:從「個人日常消費/商務購買力」與「家戶週期性/耐久財消費門檻」切入。
  3. 公共設施:從「人均配額服務型設施」與「以戶為配置/管線計量單位型設施」切入。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針對題目要求比較「人數」與「家戶數」於三種空間範疇運用之核心差異,逐項深入剖析如下:

一、住宅用地需求預測之運用差異

  • 以「人數」為單位:
  • 推估內涵:主要用於推算全區「總居住樓地板面積」與「人口總承載密度」。計算公式為: 總居住樓地板面積需求=計畫人口數×每人平均居住樓地板面積標準\text{總居住樓地板面積需求} = \text{計畫人口數} \times \text{每人平均居住樓地板面積標準}
  • 侷限性:僅能反映整體容積總量,無法掌握個別住宅單元的套數、房型結構(如幾房幾廳)與基地細分坵塊規模。
  • 以「家戶數」為單位:
  • 推估內涵:家戶是住宅市場的直接消費主體,1 個家戶原則對應 1 個「住宅單元」(Housing Unit)。住宅用地總需求須以家戶數為基礎,加計自然空屋率(Vacancy Rate)與折損拆遷補償率。
  • 現代規劃優勢:在「少子化」與「高齡單身化」趨勢下,平均每戶人數(SS)持續下降。即使總人口負成長,家戶總數仍可能持續增長,促成小坪數住宅需求上升。因此,家戶數方能精準指導「住宅單元總戶數」、「建蔽率/坵塊劃分」及「多元居住型態(如單身宅、高齡宅)」之用地配置。

二、商業用地需求預測之運用差異

  • 以「人數」為單位:
  • 推估內涵:適用於以「個人行為」為消費導向之商業活動。例如大眾餐飲、通勤商業、個人文娛零售、街頭小吃等。
  • 預測方法:常運用「購買力法」(Purchasing Power Method)或「人均商業樓地板面積法」,以全體居民之個人人均可支配所得與人均消費係數,推算各類個人零售服務之總樓地板面積需求。
  • 以「家戶數」為單位:
  • 推估內涵:適用於以「家庭生活單位」為主要目標之商業業種。例如大型量販店、超市、家具與家電等耐久財零售、家庭休閒複合設施。
  • 商圈階層配置:中央地理論(Central Place Theory)之商圈門檻人口常以家戶為計量單位。鄰里商業中心(Neighborhood Commercial Center)與社區日常用品採買設施之服務半徑與規模,係以特定家戶數門檻作為劃設標準。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四 題25 分

請比較分析都市更新與建物重建於理論面上的差異,並說明目前臺灣都市更新制度的優缺點為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1. 理論基礎:本題涉及土地經濟學之「建築生命週期與租金差距理論(Rent Gap Theory)」、都市計畫之「外部性理論(Externalities)」、「公共財與公私協力(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及社會學之「仕紳化現象(Gentrification)」。
  2. 制度與法源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核心為《都市更新條例》(民國 99 年修正公布版,當時實務運作深受司法院釋字第 709 號解釋影響)及《建築法》。 (現行法已於民國 108 年 1 月 30 日大幅修正公布《都市更新條例》,並配合民國 106 年公布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併行運作,但解題仍以命題當年之時空背景與體系為準。)
  3. 名詞定義:
  • 都市更新: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3 條,係指在都市計畫範圍內,實施「重建」、「整建」或「維護」措施,目的在促進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 建物重建:依《建築法》第 9 條,係將原有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本質上屬於個別基地、單一建物生命週期終結時之「物理性再造」行為。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二合一申論題型,總分 25 分,採兩階段架構切入:

  1. 第一部分:理論面差異比較(佔分約 12 分) 採用「多維度比較法」,從「本質範疇」、「目標導向(公益 vs. 私益)」、「空間尺度」、「外部性與公共設施」、「產權處理機制」五大理論構面切入,並輔以表格對照,展現系統化分析能力。
  2. 第二部分:臺灣都更制度優缺點分析(佔分約 13 分) 採用「制度評析法」,立足於民國 107 年制度實務。優點著重於「誘因機制(容積與租稅)」、「產權轉換創新(權利變換)」與「公共利益回饋」;缺點則深刻批判「重重建輕整維」、「審議冗長與產權爭議」、「市場導向之區位失衡」、「環境容受力過載」及「仕紳化社會衝擊」。

選項分析 本題為非選擇題之申論申述題,無選項設計。作答時須依閱卷評分標準,劃分階層標號並給予充實論述,不可僅列條列式大綱。


解題技巧

  1. 避免觀念窄化:「都市更新」不等於「拆除重建」,切記都更涵蓋「重建、整建、維護」三種手段;若將都更僅當作重建來比較,理論層次會大幅縮水。
  2. 理論名詞加分:比較差異時導入「租金差距(Rent Gap)」、「外部經濟(External Economies)」、「地籍細分克服」等專有名詞,能有效提高得分檔次。
  3. 優缺點兼顧法制與市場:說明制度缺點時,務必點出「市場誘因失靈」與「憲法財產權保障(如文林苑事件及釋字第 709 號效應)」兩大痛點。

【答案】

一、都市更新與建物重建於理論面上的差異比較

都市更新與一般建物重建,兩者在空間尺度、價值導向及法制手段上存在本質差異,其理論面比較如下:

  1. 本質與手段範疇之差異
  • 都市更新:屬於都市計畫層次的綜合性空間重整。理論上涵蓋「拆除重建」、「整建補強(老屋拉皮、耐震補強)」與「修繕維護(歷史保存、環境維持)」三種手段,強調實質空間、經濟活動與社會紋理的全面復甦。
  • 建物重建:純粹屬於建築工程與實質物理層次的置換。僅限於「拆除後重新起造」,著重建築結構壽命終結後的硬體更新。
  1. 目標導向與效益歸屬之差異(公益 vs. 私益)
  • 都市更新:以「增進公共利益」為核心。透過都市機能的修復,解決公共安全、防災救災能量不足及都市衰敗(Urban Decay)等市場失靈問題,強調創造「正外部性(Positive Externalities)」。
  • 建物重建:以「私有財產效用最大化」為驅動。著眼於解決個別建築物物理折舊與使用機能衰退,著重單一土地所有權人資產價值的提升與使用安全,屬於私益範疇。
  1. 空間尺度與整體規劃之差異
  • 都市更新:採「街廓或單元整體規劃」。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