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警察特考三等 刑事鑑識人員 刑事化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有關潛伏指紋之顯現,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 氯離子顯現法的原理及處理程序。(10 分)
(二) 粉末顯現法的原理及處理程序。(10 分)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兩種潛伏指紋顯現方式:以化學反應顯示汗液中的氯離子,以及利用指紋殘留物使粉末附著於指紋脊線。作答時應分別交代「作用原理、適用表面、處理步驟及後續記錄」。
(一)氯離子顯現法的原理及處理程序
原理
指紋汗液含有氯化鈉等氯化物。以硝酸銀溶液處理時,銀離子與氯離子反應,生成氯化銀沉澱;氯化銀受光照後逐漸分解,生成灰黑色金屬銀,使指紋脊線顯現。
此法主要用於紙張、紙板等多孔性物品。硝酸銀會與汗液中的氯離子反應,且試劑與光照可能影響物件,因此應先完成必要的檢視與拍照,再進行處理。
處理程序
- 檢視與記錄:先檢查物件上可見的痕跡,並記錄物件狀態;處理前先拍攝可見指紋。
- 施加硝酸銀溶液:將硝酸銀溶液均勻噴灑於紙面,或以浸漬方式處理,使試劑接觸可能含有指紋的區域;避免過度施液造成紙張浸濕、痕跡擴散。
- 乾燥:待處理表面乾燥後,觀察指紋是否開始顯現。
- 光照顯影:以適當光源照射,促使氯化銀光分解;指紋脊線逐漸呈現灰色至黑色。持續觀察並適時停止照射,以免背景整體變暗、降低對比。
- 拍照與保存:顯現後立即拍照記錄,保存處理物件及影像資料。
(二)粉末顯現法的原理及處理程序
原理
粉末顯現法屬物理性顯現。指紋脊線留下的汗液、水分與油脂等殘留物,可使粉末顆粒附著;粉末集中於脊線後,因與背景形成色彩或明暗對比,指紋紋線便清楚顯現。
第 二 題20 分
有關濫用藥物及危險毒物,以甲基安非他命尿液為例,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 初步檢驗方法、原理及結果判定。(10 分)
(二) 確認檢驗方法、原理及結果判定。(10 分)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尿液中甲基安非他命的初步篩檢與確認檢驗:初篩重在快速、靈敏地找出疑似陽性檢體;確認則以不同原理的分析方法辨認並定量特定藥物,降低交叉反應造成偽陽性的風險。
法規部分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為準,適用《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須特別留意:該準則於民國 109 年 12 月 25 日修正,確認檢驗的安非他命代謝物閾值由 200 ng/mL 下修為 100 ng/mL;本題仍應依命題時適用標準作答,即 200 ng/mL。
(一)初步檢驗方法、原理及結果判定
1. 方法
尿液初步檢驗常用免疫分析法,例如酵素免疫分析法(EIA)、酵素免疫分析法之微粒子型式(EMIT),或免疫層析快速試劑。實際檢驗方法依檢驗機構採用且經確認的作業程序執行。
2. 原理
免疫分析利用抗體與目標藥物或其結構相近物的特異性結合反應,產生可測量訊號。儀器依訊號判斷檢體是否達到設定的篩檢閾值。
免疫分析速度快,適合批次篩檢;但抗體可能與結構相似的藥物或代謝物交叉反應,因此初篩陽性代表「疑似含有安非他命類物質」,不能單憑初篩結果確認尿液中一定有甲基安非他命。
3. 結果判定
依民國 109 年適用的初步檢驗閾值,安非他命類藥物為 500 ng/mL:
- 初步檢驗結果達 500 ng/mL 閾值:判定為初篩陽性,或有疑義者,應再進行確認檢驗。
- 初步檢驗結果低於閾值:判定為初篩陰性。
初篩陽性是進入確認程序的依據,並非最終陽性結論。
(二)確認檢驗方法、原理及結果判定
1. 方法
確認檢驗採與初步檢驗不同原理的分析方法。常用方法包括:
- 氣相層析質譜分析法(GC-MS)
- 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分析法(LC-MS/MS)
2. 原理
第 三 題20 分
有關爆炸物及射擊殘跡,以射擊殘跡為例,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 射擊殘跡之形成。(10 分)
(二) 射擊殘跡之分析及判定。(10 分)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射擊殘跡(gunshot residue, GSR)的形成機制、主要來源、採樣分析方法,以及檢出結果的證據意義。作答時宜先說明子彈擊發後如何產生殘跡,再依「採樣—儀器分析—粒子分類—綜合判定」說明檢驗流程。
射擊殘跡是槍械擊發時,由底火、火藥、彈頭、彈殼及槍械本身產生,並散布於槍枝周圍物體上的固體微粒與化學殘留物。實務上,「射擊殘跡」廣義上可包括無機與有機殘跡;手部殘跡檢驗則常著重於底火來源的無機粒子。
(一)射擊殘跡之形成
1. 子彈擊發與高溫高壓反應
扣下扳機後,擊針撞擊底火,使底火中的起爆物反應並產生高溫、高壓氣體與火焰。底火火焰引燃彈殼內的發射火藥,火藥燃燒形成高壓氣體,推動彈頭沿槍管前進並射出。
2. 殘跡的來源與散布
擊發過程中,底火、火藥及彈藥材料的反應產物,加上彈頭、彈殼及槍械零件受熱、磨耗或汽化形成的物質,會成為微粒或蒸氣。這些物質經快速冷卻、凝結,形成大小不一的殘跡粒子。
殘跡主要隨槍口火焰與氣流由槍口逸散;部分也會從退殼口、槍機間隙等開口逸出。微粒可沉積在射手手部、衣物、槍枝、彈殼、被射物及附近人員或物體上。射手手部常見於持槍手、扣扳機手,也可能因操作方式與槍枝結構而分布於其他部位。
3. 常見底火成分及粒子特性
傳統含鉛底火常見的成分包括:
- 起爆劑:如鉛斯蒂芬酸鹽(lead styphnate)。
- 氧化劑:如硝酸鋇(barium nitrate)。
- 燃料:如硫化銻(antimony sulfide)。
擊發後,這些成分及其反應產物可形成含鉛、鋇、銻的粒子。熔融物快速冷卻後常呈球形或近球形,且粒徑多在微米或次微米尺度。粒子的形態與元素組成,須一併用於判定。
火藥本身亦可產生燃燒殘留物;彈頭、彈殼與槍械材料也可能提供其他金屬元素。因此,不能將所有殘跡成分都簡化為底火來源。
(二)射擊殘跡之分析及判定
1. 採樣與保存
手部採樣應儘速進行,並記錄採樣時間、採樣位置及受檢者在案發後的活動情形。常用方法是以具黏性的採樣座在手部表面取樣,再直接供掃描式電子顯微鏡檢查。採樣時須避免樣本交叉污染,並適當封存、標示及留存相關紀錄。
射擊殘跡容易因摩擦、洗手、接觸物體及時間經過而減少或轉移,因此採樣延遲會降低檢出機會;陰性結果不能直接證明受檢者未曾射擊。
2. 主要確認方法:SEM/EDS
目前判定無機射擊殘跡常用掃描式電子顯微鏡/能量散射 X 光光譜分析(SEM/EDS;亦稱 SEM/EDX)。
第 四 題20 分
有關纖維、玻璃及油漆跡證,以玻璃為例,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 玻璃的結構及類別。(10 分)
(二) 玻璃證物之蒐集及鑑識。(10 分)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玻璃的材料結構與分類,以及玻璃微量跡證的蒐集、比對和鑑識。玻璃具有非晶質結構,外觀相似的碎片不一定來自同一物件;鑑識時須逐步比較形態、光學性質及化學組成,判斷是否存在可排除的差異,並評估檢驗結果對共同來源的支持程度。
(一)玻璃的結構及類別
1. 玻璃的結構
玻璃是熔融物冷卻後形成的固體,通常沒有晶體那種規則、週期性的長程排列,因此稱為非晶質固體。以最常見的矽酸鹽玻璃為例,基本結構單元是矽氧四面體 ,由氧原子連結成不具長程規則性的網狀結構。
純二氧化矽玻璃熔點高、加工不易,製造時常加入其他氧化物調整性質:
- 網絡形成氧化物:如 ,構成玻璃骨架。
- 網絡修飾氧化物:如 、、,改變網絡連結程度,降低熔融與加工所需溫度。
- 中間氧化物或穩定劑:如 、,可調整化學耐久性、硬度及其他物理性質。
玻璃的成分、製程及冷卻條件會影響其顏色、密度、折射率及元素組成,這些特徵可供跡證比較。
2. 玻璃的類別
玻璃可依化學組成或用途分類,作答時宜先寫主要化學組成類別,再舉常見用途:
| 類別 | 主要特徵及常見用途 |
|---|---|
| 鈉鈣玻璃(soda-lime glass) | 主要含二氧化矽、氧化鈉及氧化鈣,成本低、用途廣;常見於窗戶、瓶罐及一般容器。 |
| 硼矽玻璃(borosilicate glass) | 含硼氧化物,耐熱及耐化學性較佳;常見於實驗器皿、耐熱器具。 |
| 鉛玻璃(lead glass) | 含氧化鉛,通常具有較高密度及折射率;可用於水晶玻璃及部分光學用途。 |
| 鋁矽酸鹽玻璃(aluminosilicate glass) | 含氧化鋁,常用於需要較高強度或耐熱性的產品。 |
依產品及製程,另可辨識平板玻璃、鋼化玻璃、夾層玻璃、瓶罐玻璃及車輛玻璃等。此類別與化學組成類別的分類角度不同;例如車窗玻璃是依用途命名,可能同時具有特定化學組成與製程特徵。
(二)玻璃證物之蒐集及鑑識
1. 蒐集及包裝
蒐證原則是保存碎片及其來源位置資訊,避免污染、混合、遺失或因包裝而造成二次破裂。
- 先記錄現場與碎片位置:拍照並記錄碎片所在位置、分布及與破裂物件的關係;必要時記錄碎片位於嫌疑人衣物、鞋底、車輛或其他物件的何處。
第 五 題20 分
有關化學呈色初步試驗毒品,以海洛因為例,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 馬奎斯試劑(Marquis reagent)區分生物鹼試樣為陽性或陰性毒品之原理及試驗時注意事項。(10 分)
(二) 麥克試劑(Mecke reagent)針對前項之陽性毒品區分其毒品種類之原理及試驗時注意事項。(10 分)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兩種「化學呈色初步試驗」的用途與限制:馬奎斯試劑先作廣泛篩檢,觀察樣品是否呈現特定類型的陽性反應;麥克試劑再用來區分部分鴉片類生物鹼。呈色試驗屬推定性檢驗,顏色只能支持初步判斷,不能單憑反應定案毒品身分。
常見馬奎斯試劑由甲醛與濃硫酸配製;麥克試劑則由亞硒酸與濃硫酸配製。海洛因是嗎啡的二乙醯衍生物,與這些試劑反應會產生可見呈色。
(一)馬奎斯試劑:原理與注意事項
原理與判讀
將少量樣品置於潔淨白色點滴板或試管中,加入少量馬奎斯試劑並立即觀察。濃硫酸提供強酸環境,甲醛與具有適當結構的生物鹼或相關化合物反應,形成有色產物。海洛因、嗎啡、可待因等鴉片類成分通常呈紫色至紫紅色;海洛因常見紫色或紫紅色反應。
因此,馬奎斯試劑的用途是依顏色反應作初步篩檢,判斷樣品是否呈現與目標毒品類別相符的陽性反應。它不是海洛因專一性試驗;其他藥物或混合物也可能產生類似顏色,故陽性不能直接等同於海洛因確證。陰性也須考量樣品量、濃度、混合物及試劑狀態。
試驗注意事項
- 取少量樣品,使用乾淨器具,避免前一樣品或器具殘留造成交叉污染。
- 使用新鮮、狀態良好的試劑;先記錄試劑本身顏色,再觀察加樣後的顏色變化及其出現時間。
- 使用白色背景並在適當光線下判讀;不只記錄最後顏色,也記錄初始及後續變化。
- 試劑含濃硫酸且具腐蝕性,操作時應避免皮膚、眼睛接觸及吸入;需佩戴適當防護裝備。
- 每次以獨立樣品分別試驗,不將已反應樣品回收或混入其他樣品。
- 呈色結果僅供初步篩檢,應搭配其他不同原理的試驗,並以適當儀器分析作確認。
(二)麥克試劑:原理與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