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警察特考四等 消防警察人員 消防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消防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消防機關接獲 20 層大樓火災,必須投入大量消防車輛救災,抵達火場後,優先進行人命搜救任務。依《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規定,有關人命搜救及到達現場執行水線部署各為何?請申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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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中「水線部署」及「人命搜救」原則。重點是:人命搜救優先,水線部署則須支援搜救並兼顧高樓層救災需求。題示為 20 層大樓,水線部署應依樓層與現場條件,兼用室內、室外方式,由救火指揮官統籌。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現行要點後續曾修正,並增修火場安全管理等規定;本題仍依命題當年規定作答。
解題方法
先分成兩個部分作答:一是抵達火場後的人命搜救優先順序與執行方式;二是水線如何快速部署、如何配合搜救。高樓火災不能只寫「沿樓梯佈線」,還要說明較高樓層可採室外佈線方式,並交代指揮官如何決定水線數量與位置。
人命搜救
-
搜救優先:自受理報案起,即應以人命搜救為最優先考量;抵達火場後,優先執行人命搜救任務。
-
第一梯次任務:第一梯次抵達火場的救災人員及車輛,應優先投入人命搜救;水源部署須掩護搜救任務進行。
-
搜救編組與優先目標:搜救小組應以二人以上為一組,優先搜索起火層及其直上層。樓梯、走道、窗邊、屋角、陽台、浴廁及電梯間等,均為搜救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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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區域與紀錄管制:由指揮官分配各組搜索區域及聯絡信號。入室搜索前,應登錄管制搜救小組姓名、人數、時間及氣瓶壓力;每一區域搜索完畢後標註記號,避免重複搜索或遺漏。
第 二 題20 分
血氧數值為救護技術員於救護現場評估傷病患呼吸狀況的重要參考數值,請說明血氧機的測量方式及評估時須注意影響測量結果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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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血氧機通常指脈搏血氧機(pulse oximeter),以非侵入方式估算周邊血氧飽和度()及脈搏率。它利用氧合血紅素與還原血紅素對不同波長光線的吸收差異,估算動脈血氧飽和度; 是估測值,不能完全取代動脈血液氣體分析所得的 。
本題重點是說明血氧機的光學測量原理、現場操作方式,以及哪些因素會讓讀值失準或不具代表性。
解題方法
作答可依「原理、操作、干擾因素」三部分組織。操作時須讓探頭位置與受測部位適當、末梢灌流足夠,並確認讀值穩定且與傷病患臨床狀況相符;不能只看螢幕數字就判定呼吸狀況。
血氧機的測量方式
-
雙波長光吸收原理 探頭通常以紅光(約 660 nm)及紅外光(約 940 nm)照射手指、耳垂等末梢部位。氧合血紅素與還原血紅素對兩種光的吸收比例不同;儀器分析透射光或反射光的變化,估算血氧飽和度。
-
利用脈動成分估算動脈血氧 探頭接收的訊號包含非脈動組織、靜脈血與骨骼等背景吸收,以及隨心搏變化的動脈血吸收。儀器藉由分離脈動成分,計算紅光與紅外光吸收變化的比例,再換算顯示 與脈搏率。
-
現場操作與判讀 將合適尺寸的探頭放在手指等部位,使發光端與感光端對準;受測部位保持溫暖、靜止,避免探頭受壓或強光直射。等待數值與脈搏波形/訊號穩定後,再記錄讀值及測量部位。
第 三 題20 分
某大樓所設置密閉濕式自動撒水設備,其加壓送水裝置為消防幫浦方式,請說明撒水設備綜合檢查之檢查方法及判定方法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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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辦理密閉式撒水設備綜合檢查的程序與合格標準。綜合檢查是透過設備整體運作或使用,確認系統機能是否正常。
密閉濕式設備平時配管內充滿水;檢查時以末端查驗閥模擬撒水頭放水,確認加壓送水裝置能否啟動,以及系統末端的放水壓力是否符合標準。題目指定採消防幫浦方式,判定時須依幫浦方式的啟動性能及放水壓力標準作答。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109年)法規及檢修基準為準。
解題方法:檢查方法
- 將設備切換為緊急電源供電狀態,於最遠支管末端打開查驗閥,確認系統整體性能。
- 末端查驗閥應設有與撒水頭同等放水性能的限流孔,以模擬撒水頭的放水狀況。
- 打開末端查驗閥,啟動加壓送水裝置,確認壓力表指示值。
- 分別對加壓送水裝置最近端及最遠端的末端查驗閥進行放水試驗,確認末端放水壓力及設備運作情形。
判定方法:消防幫浦方式
一、啟動性能
- 加壓送水裝置應能確實啟動。
- 表示及警報等功能應正常。
- 電動機運轉電流值應在容許範圍內。
- 運轉中不得有不規則或不連續情形,亦不得有異常發熱、振動。
第 1 題2 分
為考量場所危險程度及分散檢修申報之時程,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規定,檢修申報採分期分類進行,有關場所之申報備查期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第 5 條及其附表所列的各類場所申報備查期限。作答時,須先依場所用途判定類別及目次,再對照期限;同屬「甲類」的場所,仍可能因目次不同而有不同期限。
解題方法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觀光旅館、飯店屬甲類第 1 至 3 目,每年須於 3 月底及 9 月底前申報備查。其他選項則對照各自用途的期限:
- 商場、市場、百貨商場屬甲類第 4 至 7 目:每年 5 月底及 11 月底前。
- 補習班、訓練班屬乙類第 1 至 3 目:每年 3 月底前。
- 圖書館、博物館屬乙類第 4 至 6 目:每年 5 月底前。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消防人員於執行轄內某一建築物之泡沫滅火設備檢查,有關下列何種情形不合規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泡沫滅火設備的設置基準,重點是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的可及距離、放射壓力及泡沫原液種類,以及泡沫噴頭與放射區域的配置。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把題目數值與法規門檻比對:
- 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水帶接頭至防護對象任一點的水平距離,應在 15 公尺以下。
- 泡沫噴頭:放射區域內任一點至泡沫噴頭的水平距離,應在 2 公尺以下。
- 移動式泡沫瞄子的放射壓力,應在 每平方公分 3.5 公斤以上。
- 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的泡沫原液,應使用低發泡。
將各選項與上述門檻比對,超出規定距離者即為不合規定。
選項分析
第 3 題2 分
你為責任區隊員,辦理消防安全設備之檢修申報複查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複查」時的執行原則,重點在複查前的通知、複查時間、特殊場所的配合,以及如何降低對場所營運的影響。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作業規範為準,相關依據為「消防機關受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及複查注意事項」。其中規定:專業性複查應事先通知管理權人派員配合,並得通知負責檢修的消防設備師(士)或檢修機構到場;複查原則上於日出後、日落前執行,但夜間營業或經場所同意者例外;如需拆開或移動設備,應請管理權人派員配合。特殊設施場所則應請管理權人派相關技術人員配合。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選項與複查注意事項的明文原則。尤其要辨別「事先通知」與「不通知以利抽測」的差異,以及「特殊場所需技術人員配合」與「免予測試」的差異。
選項分析
第 4 題2 分
消防人員至爆竹煙火製造或儲存場所檢查,有關檢查作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重點是主管機關的檢查範圍、受檢者的配合義務,以及檢查人員執行職務時應遵守的程序。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依當時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派員進入爆竹煙火製造、儲存或販賣場所,就其安全防護設施、相關資料及其他必要之物件實施檢查;被檢查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人員應主動出示執行職務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的標誌,並不得妨礙場所正常業務進行。
解題方法
逐項將選項與條文用語及法定義務比對:檢查標的是否符合法定範圍、受檢者是否得拒絕、檢查人員是否應主動出示證明,以及檢查能否妨礙正常業務。選項與條文規定一致者即為正確。
選項分析
第 5 題2 分
某石化工廠新設置一座室外柴油儲槽(正負壓力未達 100 毫米水柱壓力、容量 5,000 公秉),業者於申請完工檢查前,委託專業機構完成相關檢查並出具合格證明文件。若你為承辦人員,應確認該儲槽須實施哪些檢查項目?
核心觀念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本題適用《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 10 條。條文規定,儲存液體公共危險物品的儲槽,申請完工檢查前須由指定專業機構完成檢查並出具合格證明;檢查項目依儲槽性質及容量判定:
- 滿水或水壓檢查:依儲槽是否為壓力槽、是否設於地下等條件適用。
- 地盤、基礎及熔接檢查:容量達 1,000 公秉以上的儲槽須實施。
解題方法
先按題幹條件判斷檢查種類:
- 本槽為室外儲槽,正負壓力未達 100 毫米水柱,屬非壓力儲槽;非壓力槽適用滿水檢查。
- 容量為 5,000 公秉,已達 1,000 公秉門檻;須再實施地盤、基礎及熔接檢查。
- 合併兩項,應確認的項目為滿水、地盤、基礎及熔接檢查。
選項分析
第 6 題2 分
假設下列場所皆未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何者為消防安全檢查人員執行現場消防安全檢查時,必須依消防法之規定,要求限期改善?
①樓地板面積 200 平方公尺之超級市場 ②樓地板面積 300 平方公尺之一般護理之家 ③樓地板面積 200 平方公尺之健身休閒中心 ④樓地板面積 300 平方公尺之美術館 ⑤樓地板面積 500 平方公尺之補習班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消防法》第 11 條的防焰物品使用義務,以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場所的面積門檻。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地面樓層達 11 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及指定場所,管理權人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的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防焰物品。
題目已限定各場所未使用附有防焰標示的地毯,因此要判斷各場所是否屬公告指定場所、是否達到該用途的面積門檻。屬於指定場所且達門檻者,違反防焰物品使用規定,消防機關應通知限期改善;《消防法》第 37 條並規定屆期未改善的處罰。
解題方法
依民國 109 年適用的「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防焰物品之場所」公告,逐項核對用途與專用樓地板面積:
| 項目 | 場所 | 民國 109 年適用標準 | 判斷 |
|---|---|---|---|
| ① | 超級市場 | 300 平方公尺以上 | 200 平方公尺未達門檻 |
| ② | 一般護理之家 | 全部 | 無面積限制 |
| ③ | 健身休閒中心 | 全部 | 無面積限制 |
| ④ | 美術館 | 500 平方公尺以上 | 300 平方公尺未達門檻 |
| ⑤ | 補習班 | 200 平方公尺以上 | 500 平方公尺已達門檻 |
因此,必須限期改善的是②、③、⑤,對應選項 (D)。
選項分析
第 7 題2 分
消防人員受理消防防護計畫核備審查時,有關計畫之審查項目內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法第 13 條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所定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的事項,重點是自衛消防編組、防火避難設施自行檢查、滅火通報避難訓練,以及施工期間的安全對策。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選項中的人數門檻、檢查頻率、訓練次數與時數,以及施工時應採取的計畫措施。選項 C 將訓練頻率寫成「每年至少一次」;依當年規定,應是「每半年至少一次」,因此 C 錯誤。
選項分析
- (A) 正確。 員工達 10 人以上,應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員工達 50 人以上,才須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員工 20 人的場所設置前三班即可。
第 8 題2 分
若你為消防隊員,檢視轄區某列管場所之消防防護計畫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法》及《消防法施行細則》有關消防防護計畫的製定、檢查與提報規定。解題時要分辨一般消防防護計畫、共同消防防護計畫及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並留意法規指定的負責人與期限。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逐項核對各選項中的「由誰製定或改善」、「檢查缺失向誰報告」及「施工計畫何時提報」。D 所述的「施工前三日報請備查」符合當時《消防法施行細則》的規定;其餘選項分別把共同計畫的製定方式、缺失通報對象或審查期限寫錯。
選項分析
- **(A) 錯誤。**共同消防防護計畫應由各管理權人協議遴用共同防火管理人,再由共同防火管理人負責訂定;不是由各防火管理人互推一人為召集人協議製定。此處混淆了共同防火管理人的遴用方式與計畫的製定責任。
第 9 題2 分
獲報 10 層集合住宅建築火警,到達現場發現 8 樓已冒出火舌,分隊長下令要使用梯間進行垂直佈線以進行火警搶救。對於梯間垂直佈線的作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火場搶救時,利用樓梯間進行水帶垂直佈線的操作方式,包括水帶如何由樓梯間向上展開、如何固定,以及如何整理多餘水帶。題目未涉及特定法條,重點在消防實務操作程序。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描述的操作步驟,再判斷其是否符合梯間垂直佈線的基本原則:水帶應沿樓梯間向上佈放,接頭與繩索妥善固定,多餘水帶則在梯間整理,避免妨礙通行或影響佈線。
本題官方答案為 A。錯在水帶的佈放位置與方向描述:不應將水帶卡在樓梯扶手外緣,使水帶垂直於兩樓之間;正確做法是沿樓梯間佈放並妥善固定,以維持水帶穩定並避免妨礙人員行動。
選項分析
第 10 題2 分
當接獲古蹟建築火災,為降低救災過程對古蹟之影響,除依照《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規定外,有關應注意未受災部分之保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古蹟建築火災搶救時,如何兼顧滅火與未受災部分的保護。依《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相關作業原則,消防人員應控制射水與破壞範圍,選擇對古蹟建築及重要文化資產影響較小的處置方式。
法規基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作業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檢視措施是否符合「降低損害、避免不必要破壞」的原則。選項若要求立即以強力水柱處理可能掉落物,未考量水柱對古蹟本體及未受災部分造成的二次損害,即與保護原則不符。
選項分析
(A) 正確。 對古蹟建築外觀火點,適時以高空式水霧撒水,可在不破壞建築主體的前提下滅火並進行周界防護,符合兼顧搶救與保存的原則。
第 11 題2 分
消防分隊接獲轄區連棟式 1 層樓鐵皮挑高 4.5 公尺建築物火災,依《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規定,有關執行通風排煙作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火場通風排煙的效益,以及執行通風排煙時的安全部署。依《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適當採取垂直、水平、機械或水力通風排煙,有助於引進冷空氣、改善救災人員視線、利於人命救助並縮短滅火時間;在建築物頂端適當開口排煙,則可利用煙囪效應排出熱氣、煙霧及火流,有助於侷限火勢。執行通風排煙作業前,應有水線待命掩護,並注意避開開口冒出的熱氣、煙霧或火流。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抓住作業要點中的「適當」與「安全掩護」兩個原則:通風排煙有助於救援和滅火,但不能因此省略安全部署。逐項比對後,凡主張不須水線掩護、立即執行者,便與作業要點明文要求相反。
選項分析
第 12 題2 分
當發生大規模鐵皮工廠火災,需要大量救災水源,你被指派運用水箱消防車抽取附近天然水源。有關消防車吸水操作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車從天然水源吸水時的基本操作順序,重點是先完成車輛與吸水設備準備,再操作消防泵及真空泵引水;確認泵浦已吸水、壓力錶達到正常工作狀態後,才進一步供水。
解題方法
依操作流程判斷各步驟的先後。關鍵在於分清「吸水完成」與「開啟出水」:壓力錶到達定位是確認泵浦狀態的依據;開啟出水口則應配合實際供水操作,不能僅以壓力錶到定位作為立即開啟出水口的單一條件。因此,選項 D 將兩者描述成固定的連續步驟,與標準吸水操作程序不符。
選項分析
- (A) 正確。 車輛停妥於平坦地面、拉妥手剎車,再使引擎維持低速運轉,可穩定車身並準備後續操作泵浦。
- **(B) 正確。
第 13 題2 分
某集合住宅 7 樓發生火災,轄區消防分隊抵達現場發現窗口有災民求救,使用雲梯式高空作業車進行搶救。若你為雲梯車操作人員,下列操作何者為不適當?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雲梯式高空作業車的安全操作與救援方式,重點在於車輛支撐穩定、選擇安全的支撐位置,以及避免梯體或籃架與建築物發生不當接觸。
本題以消防實務操作原則判斷,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操作規範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檢視操作是否能確保車體穩定,並讓待救民眾安全進入籃架。固定腳架須在堅實、平坦且不易塌陷的地面上伸出固定;梯臂接近窗口時,也須避免直接頂靠建築物,以免碰撞、受力或操作變化造成危險。
選項分析
(A) 正確。 車輛停在堅硬、平坦的地面,使用專用墊板分散支撐腳架的載重,並確認腳架固定後才操作梯臂,有助於維持車體穩定,符合安全操作原則。
第 14 題2 分
大型工廠空間廣闊且有各類機台,現場堆積大量成品或半成品,各類管線交錯分布,火災產生大規模燃燒,濃煙密佈易生救災人員迷路,進入火場需配戴救命器。有關救命器應用功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救命器(個人警報器)的動作警報與手動求救功能。救命器會偵測配戴者是否持續移動;在設定的不動作時間內未感測到移動,便會發出警報,提醒周遭人員注意並協助搜尋。配戴者也可手動啟動求救警報。
解題方法
掌握兩種狀態的差異:
- 持續移動:救命器維持正常監測,以燈號提示狀態,不會因移動而觸發不動作警報。
- 達設定時間未動作:救命器進入警報模式並發出聲響。
- 需要立即求救:可手動強制發出求救警報。
據此逐項檢視敘述,判斷是否正確描述救命器的功能。
選項分析
(A) 正確。 救命器須設定不動作時間;配戴者在該時間內未移動,才會自動啟動警報。
第 15 題2 分
消防救護人員施行救護,應填具救護紀錄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緊急醫療救護法》第 34 條關於救護紀錄表的填具、交付與保存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救護人員施行救護,應填具救護紀錄表,分別交由救護車設置機關(構)及應診醫療機構保存至少七年;醫療機構並應將救護紀錄表併病歷保存。
解題方法
先抓出題幹問的是「何者錯誤」,再將各選項與第 34 條的法定要求核對。尤其注意保存年限:題目選項寫「至少 3 年」,但法條規定為「至少 7 年」,因此該敘述錯誤。
選項分析
第 16 題2 分
下列 4 位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傷病患,在急救現場施予心肺復甦術(CPR)時按壓與人工呼吸比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 CPR 按壓與人工呼吸的比例,須依患者年齡及急救對象分類判斷:
- 成人:。
- 兒童、嬰兒:一人急救為 ;二人急救為 。
- 新生兒:採 ,不因有兩名救護員而改為 。
題目以「出生 20 天」指出患者屬新生兒,這是判斷關鍵。此處是急救作業比例,並非法條;應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的急救實務規範作答。
解題方法
先辨認年齡類別,再套用對應比例:
- 60 歲為成人。
- 7 歲與 3 歲為兒童。
- 出生 20 天為新生兒。
接著依題目所列救護員人數判斷兒童選項;新生兒則適用 ,不能直接套用二人兒童 CPR 的 。
第 17 題2 分
到達救護現場,發現患者為小於 1 個月之新生兒,需施以心肺復甦術,其按壓速率應為每分鐘多少次較為適當?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新生兒心肺復甦術(CPR)的胸外按壓速率。題目已限定患者為出生未滿 1 個月的新生兒,應依新生兒 CPR 的按壓原則判斷;胸外按壓速率為每分鐘 120 次。
解題方法
先辨認患者年齡屬於新生兒,再套用新生兒 CPR 的胸外按壓速率。題目詢問的是「按壓速率」,不是按壓深度、通氣頻率或按壓與通氣比例,因此直接選擇每分鐘 120 次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18 題2 分
你是一名合格的初級救護技術員,前往執行一趟緊急救護案件,下列救護項目何者不得於執行救護案件時施行之處置?
核心觀念
本題考《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所定初級救護技術員的救護項目範圍。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第 24 條第 2 項,各級救護技術員得施行的救護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判斷重點是:某項處置是否列在初級救護技術員可執行的項目內。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當時初級救護技術員的法定項目:口咽人工呼吸道、給氧及急產接生均屬可執行的救護處置;血糖監測則不在初級救護技術員的授權項目內。因此,不得施行者是量測血糖數值。
選項分析
第 19 題2 分
你承辦防火管理業務,審查一棟集合住宅所製定的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共同防火管理制度,以及集合住宅適用的實務運作方式。法規題應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與當時有效的消防機關解釋為準。
共同防火管理的基本架構是:管理權分屬的建築物,由各管理權人協議遴用共同防火管理人,訂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共同執行共有部分的防火管理及整體避難訓練等必要業務。集合住宅另有實務解釋:共同防火管理協議會得由大樓管理委員會取代運作;部分共同防火管理事項也得委託專業機構執行。
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則是另一項制度。依當時《消防法》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現有建築物施工期間的計畫,應由該場所的管理權人負責製定、提報並執行相關防火管理業務。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主題是集合住宅的「共同消防防護計畫」,再以民國 109 年對集合住宅共同防火管理的函釋,判斷管理委員會能否取代協議會,以及相關事項能否委外。接著把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與共同消防防護計畫分開:前者依法由管理權人負責;後者處理建築物共有部分及整體避難等共同事項。
選項分析
(A) 錯誤。 本選項稱共同防火管理協議會「不得」由大樓管理委員會代之,與集合住宅的實務解釋相反。依內政部消防署相關函釋,集合住宅的共同防火管理協議會得由大樓管理委員會取代運作。因此本題錯誤選項為 A。
第 20 題2 分
你是救護技術員,執行到院前緊急救護勤務,當你對患者實施評估循環時(circulation),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到院前初步評估中的循環(Circulation)評估,重點是選擇適當的動脈位置、正確觸摸脈搏,以及控制評估時間。依命題當年的救護評估原則,觸摸脈搏應使用手指指腹,不用大拇指;大拇指本身有脈搏,可能和患者脈搏混淆。
本題考查的是救護實務操作程序,沒有特定法條適用;以下以民國 109 年命題時的救護評估原則為準。
解題方法
先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循環評估的基本操作:無意識患者通常檢查頸動脈;有意識或意識不清患者可檢查橈動脈;評估時間不超過 10 秒。再確認觸摸脈搏的手指是否正確,即可找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