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高普考高考二級 土木工程 工程管理與施工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國內近來受到疫情以及缺工等多重影響,導致許多大型公共工程無法順利發包。請說明如何在「預算」、「工期」與「契約」面,有系統地改善工程專案屢次流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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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工程專案管理中的**「採購發包策略」、「風險分擔機制」與「公共工程流標檢討機制」**。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之《政府採購法》、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及當時頒布之「公共工程流標檢討及因應對策」為準;現行法規若有文字細部修訂,架構原則均維持一致。)
- 流標成因之工程管理本質:流標現象並非單純「預算不足」,而是工程專案的「風險/報酬比」失衡。當大環境面臨嚴重通膨、全球原物料短缺、科技廠房擴建排擠效應(搶工搶料)及疫情管制時,若招標機關仍固守既往單價、壓縮工期並將不可抗力風險完全轉嫁予承包商,廠商在利潤受限且風險難以預估下自然缺乏投標意願。
- 制度與法規依據:
- 《政府採購法》第 18 條至第 22 條(招標方式)、第 52 條(決標原則,含最低標與最有利標)。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物價指數調整計價規定》與《公共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 公共工程合理工期推估原則、各機關辦理公有建築物作業手冊。
解題方法
本題屬政策制度與實務結合的綜合申論題。解題切入點應依題意清楚劃分為**「預算面」、「工期面」與「契約面」**三大軸線,並以「市場導向」與「合理風險分擔」為核心指導原則:
- 預算面:著重解決「物價飛漲與市場脫節」問題,包含單價動態貼近行情、編列物價變動預備費、導入合理分標與規模調控。
- 工期面:著重解決「缺工與時程失真」問題,包含以要徑法(CPM)為基礎科學排程、考慮缺工現實寬估工期、導入自動化/預鑄化施工降低人力依賴、放寬彈性計工標準。
- 契約面:著重解決「風險過度傾斜廠商」問題,包含健全物調條款(降低物調門檻)、靈活決標策略(評分及格最低標/最有利標)、改善現金流(提高預付款與縮短估驗週期)及落實公平契約原則。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在國考作答上,可將三大構面中機關常見之「傳統投標弊端(錯誤做法)」與「改善機制(正確做法)」作對照性論述,以凸顯深入的專業鑑別度:
- 預算面盲點分析:
- 常見錯誤:機關沿用數年前核定之概算或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歷史單價,未反映近期原物料(如鋼筋、混凝土)及工資之暴漲;或是案量龐大卻未拆標,超出中小型優良廠商的履約保證金承擔極限。
- 改善作法:落實編標前近期市場訪價、動態調整預算,並預留物價調整款及不可預見費。
- 工期面盲點分析:
- 常見錯誤:長官或民意代表要求政治完工期程,壓縮合理施工天數;忽視科技業搶工造成現場出工率腰斬之市場常態。
- 改善作法: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期估算準則,按各工項產能實算,並因應不可抗力缺工狀況保留工期展延機制。
- 契約面盲點分析:
- 常見錯誤:一律採「總價決標、非物調」或訂定極嚴苛之物調門檻(如漲幅達 或 才補貼);或契約將地質未知風險、管線遷移延宕風險全部歸責廠商。
- 改善作法:採公平契約條款,明定物調採個別、中分類及總指數之分層補償,並採行合理決標策略。
解題技巧
- 分段結構化:國考閱卷時間極短,必須以「一、預算面」、「二、工期面」、「三、契約面」大標題展開,各大項下再以 3~4 個具體措施條列式說明。
- 援引具體專有名詞:避免使用口語化空泛文字(如「預算要給多一點」、「工期不要太趕」),應使用專業工程詞彙,例如「動態市場訪價」、「要徑法(CPM)科學校核」、「預鑄化工法(Prefabrication)」、「評分及格最低標」、「個案物價指數調整門檻放寬」、「提高預付款比例」。
- 切中時代脈絡:答題時緊扣題目給定的「疫情衝擊」與「缺工現象」,直接點出因應對策(如引進移工機制、推動預鑄減少現場工資、原物料供應鏈波動之避險)。
【答案】
第 二 題25 分
國內營建工程的職業安全問題仍屢見不鮮,強化職業安全從源頭管理是必要的路徑。請說明《政府採購法》中於 108 年增訂的第 70 條之 1,如何規範工程專案的職業安全衛生有關事項,並說明其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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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營造工程「職業安全衛生源頭管理」法制化架構之熟悉度,核心在於《政府採購法》於民國 108 年增訂之「第 70 條之 1」及其立法精髓。
- 本題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註:該條文自民國 108 年 5 月 22 日增訂公布後,迄今維持現行條文,未再修正)。
- 核心法源與依據:
- 《政府採購法》第 70 條之 1。
- 《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安全衛生項目編列參考附表》與《施工安全評估機制》。
- 核心觀念涵蓋:
- 設計預防危害(Prevention through Design, PtD):將安全衛生防護從傳統的「施工階段現場應變」前移至「規劃設計階段源頭消減」。
- 安全衛生費用量化編列:破除過往安全衛生費用以「一式(Lump Sum)」籠統編列之弊端,實施核實編列與專款專用。
- 三方責任與契約約束:將圖說規範法制化納入契約,課予主辦機關、監造單位與施工廠商落實執行的法律責任。
解題方法
本題屬政策法規結合工程管理實務之申論題型,切入點採「法條體系規範」與「實務推動重點」雙軌並重之架構:
- 法規條文體系化呈現:依照《政府採購法》第 70 條之 1 的三項規範架構(規劃設計 招標契約 施工督促),依序鋪陳各階段法定要件與權責主體。
- 實務核心重點深度解析:針對「源頭風險分析」、「安衛圖說與規範具體化」、「費用實質編列」、「履約督導與責任落實」等四個實務維度剖析其立法目的與施行關鍵,說明為何此條文為解決國內營造職安事故頻傳之關鍵解方。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可資分析。答題關鍵在於不可遺漏《政府採購法》第 70 條之 1 各款項所界定之生命週期階段(規劃設計、招標契約、履約施工)與主體義務(機關、設計單位、監造單位、施工廠商)。
解題技巧
- 三段式記憶口訣:
- 第 1 項:規設端——析危險、製圖規、量費用。
- 第 2 項:發包端——納招標、入契約。
- 第 3 項:履約端——依特性、督三方(機關、監造、廠商)。
- 審題辨析與常見陷阱:
- 切勿混淆第 70 條與第 70 條之 1:第 70 條為三級品管制度(品管、環保、職安之廠商自主管理、監造與查核),第 70 條之 1 則是 108 年針對職安「源頭設計管理(PtD)」與「費用量化」所專設的法源。
- 避免僅默背條文:本題後半部要求「說明其重點」,必須點出「打破過去職安費用以一式編列遭低價競標壓縮或挪用」以及「解決設計階段未考量施工安全性」的實務痛點。
【答案】
第 三 題25 分
請利用節點圖(先行圖)說明一個工程專案之網圖中要徑與非要徑對於總工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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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 節點圖(先行圖,Activity-on-Node, AON / Precedence Diagramming Method, PDM):
- 以「節點(Node)」代表作業(Activity),以「箭線(Arrow)」代表作業間之先後邏輯關係(最基本且常見者為 Finish-to-Start, FS 關係)。
- 標準節點包含作業代號、作業工期()、最早開始時間()、最早完成時間()、最晚開始時間()、最晚完成時間()及總浮時()。
- 時間參數計算公式:
- 前推計算法(Forward Pass):求算最早時間
- 後推計算法(Backward Pass):求算最晚時間
- 總浮時(Total Float, ):作業在不影響專案總工期之前提下,所擁有之最大寬延時間。
- 要徑(Critical Path, CP)與非要徑(Non-critical Path):
- 要徑:網圖中自起點至終點耗時最長之路徑,決定專案之最短總工期。路徑上作業之總浮時為零()。
- 非要徑:網圖中耗時小於要徑長度之路徑,路徑上作業具有大於零之總浮時()。
解題方法
本題為申論說明題,解題切入點採用「標準先行圖範例建模」輔以「參數敏感度分析」,建立包含要徑與非要徑之具體網圖,藉由數值推導深入闡明要徑與非要徑在「延誤」與「縮短(趕工)」情境下對專案總工期之影響機制。
一、 節點圖(AON)標準格式與範例建構
標準節點資訊配置格式如下:
┌───────┬───────┬───────┐
│ ES │ D │ EF │
├───────┴───────┴───────┤
│ 作業名稱 (ID) │
├───────┬───────┬───────┤
│ LS │ TF │ LF │
└───────┴───────┴───────┘
設某一工程專案包含作業 A、B、C、D,作業邏輯與工期如下:
- 作業 A:工期 天,無前置作業。
- 作業 B:工期 天,緊前作業為 A。
- 作業 C:工期 天,緊前作業為 A。
- 作業 D:工期 天,緊前作業為 B 與 C。
網圖計算結果與節點圖展示如下:
┌───┬───┬───┐
│ 4 │ 6 │ 10│
┌───>│ 作業 B ├───┐
│ ├───┼───┼───┤ │
│ │ 4 │ 0 │ 10│ │
┌───┬───┬───┐ │ └───┴───┴───┘ │ ┌───┬───┬───┐
│ 0 │ 4 │ 4 │ │ └──>│ 10│ 5 │ 15│
│ 作業 A ├──┤ │ 作業 D │
├───┼───┼───┤ │ ┌───┬───┬───┐ ┌──>├───┼───┼───┤
│ 0 │ 0 │ 4 │ │ │ 4 │ 3 │ 7 │ │ │ 10│ 0 │ 15│
└───┴───┴───┘ │ │ 作業 C ├───┘ └───┴───┴───┘
└───>├───┼───┼───┤
│ 7 │ 3 │ 10│
└───┴───┴───┘
- 路徑一:A B D,長度為 天(耗時最長,為要徑,各作業 )。
- 路徑二:A C D,長度為 天(耗時較短,為非要徑,作業 C 之 天)。
- 專案總工期: 天。
二、 要徑對總工期的影響分析
要徑為專案排程之瓶頸路徑,其上任一作業的時間變動皆具高度敏感性:
第 四 題25 分
近來國內工程施工時發生火災時有所聞,請寫出五項營建工地如何避免火災發生及火災發生後降低危害的具體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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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探討營建工程施工安全衛生管理中的「施工火災風險管理與防制對策」。工程施工環境多屬動態且開放,充斥乙炔切割、電焊等明火作業(動火源),以及模板、油漆溶劑、保麗龍、包裝材等易燃物(可燃物),加上臨時用電複雜,極易構成燃燒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熱源)。
相關法源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 《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特別是第 171 條至第 187 條關於火災及爆炸防止之規定)。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動火作業、易燃物儲存與電氣防護)。
- 《消防法》及其施行細則(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制度)。 (備註:現行《消防法》已於民國 112 年及 113 年針對施工中安全防護、危險物品管理及相關罰則進行修正,解題仍以命題當年法規精神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屬標準的「工程管理與施工防災申論題」。作答架構必須精準扣緊題幹核心要求:
- 避免火災發生(事前預防):從燃燒三要素切入,重點在「控制火源(消除點火源)」與「隔離可燃物」。
- 火災發生後降低危害(事後減災):著重在「初期滅火」、「限制火勢延燒」與「人員安全疏散應變」。
五項具體作法應兼顧「事前預防(3 項)」與「事後減災(2 項)」,並導入營造實務專有名詞(如動火作業許可、回火防止器、施工消防防護計畫、臨時避難動線),條列具體操作細節,方能獲取高分。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各選項正誤分析。
解題技巧
- 審題關鍵陷阱:題目要求「避免火災發生」及「火災發生後降低危害」。若五點全部寫滅火設備,或全部寫動火防護,均屬偏廢。配比建議為「3 項預防 + 2 項減災」或「2 項預防 + 3 項減災」。
- 答題結構化:每點採「標題大項(核心機制)+ 具體作法(法規與工法標準)」撰寫,字字切中工程查核規範。
- 記憶口訣:
- 預防:控動火(許可制度)、清易燃(工區整頓)、防漏電(臨時電氣)。
- 減災:備滅火(器材水源)、通動線(避難演練)。
【答案】
營建工地為防範施工火災並於火災發生後有效降低危害,其五項具體作法如下:
一、落實「動火作業許可管制制度」,嚴格隔離熱源(避免火災發生)
- 實施許可證(Hot Work Permit)簽核流程:工地進行電焊、氣焊、乙炔熔斷等明火作業前,作業主管須落實動火作業審核,確認作業區域方圓 10 公尺